当前位置:首页>合同>最新机构定制鞋子合同(优秀5篇)

最新机构定制鞋子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9-19 07:54:50 作者:文轩最新机构定制鞋子合同(优秀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机构定制鞋子合同篇一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见附表,该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付款方式

2 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三天内交付机器设备价格总额的50%之货款;

3 甲方在机器安装调试,运转正常时付清余下的全部货款。

三、交货验收

2 交货地点甲方厂房所在地;

3 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报合格告书,签字盖章;

并作为合同附件。

四、运输方式

2 甲方在收到机器设备后,如发现与订购货品不符,应在七日内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处理,期间如对甲方正常作业造成影响,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五、售后服务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处理

2 凡与本合同关联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其他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构定制鞋子合同篇二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 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 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 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 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 加工方代表

代 表

日期: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机构定制鞋子合同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培训课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了以下条款:

1、甲方提供合格的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为保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教学质量。如确因教学原因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教师。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学习场所用于开展学习服务。

3、甲方根据学习需要为学员提供免费的辅助教学资料,甲方还可以为乙方代购学习需要的教材。

4、若甲方辅导结束时乙方成绩达到预定分数________,乙方需支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元,若没有达到预定分数,则支付费用________元,若超出约定分数,额外奖励________元。

5、甲方负责学员在机构场地内的安全情况,其他情况下学员安全情况概不负责。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时将部分学费交予甲方。

2、在有效学习期内,若乙方因私人原因不能来上课,须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电话通知甲方即可)。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按照原订教学计划而没有上的相应课时费用。

3、乙方务必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学习任务。

4、如果因为乙方之原因(如迟到,缺勤,没按时完成作业,电访反馈的效果不好)致使学习目的无法完成,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将内部资料告知他人或借给他人使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2、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的打印内容为准,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均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构定制鞋子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元整,20%订金为 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机构定制鞋子合同篇五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二)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三)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六)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八)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四条 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依法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资以外其他形式的报酬。

第二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 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十三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