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作为党组织的领导者,承担着领导党组织正确行使职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意志和决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等职责。而在意识形态履职方面,党组书记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形态理论水平不高。很多党组书记并没有深入了解和学习马列毛主义、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理论,更不了解国内外各种思潮对我国的影响,导致在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时,思路不清,方法不当,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组书记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部门运作、工作调度等具体工作上,对于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往往缺乏时间和精力,甚至轻视这一领域的工作,使得在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的工作和项目未能尽快得以落地。
三、意识形态工作思路单一。一些党组书记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时往往只表现出“一刀切”的思维逻辑,这种“唯我独尊”的方法对于知识精英、人才等具有复杂思维的成员并不适用,反而会引起反感和排斥。
针对以上问题,解决之道也很简单,一方面要增强党组书记的思想理论学习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中主动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合理高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增强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的正常推进。
此外,还需要提高党组书记的实干能力和战略应变能力,使他们具有针对不同目标、不同困难和不同背景的处理能力,使意识形态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应该借鉴经验,学习先进党员的做法和方法,灵活运用,勇于创新,堆积进步经验,积极扩大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最终,党组书记将成为强大的意识形态领导者,为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在意识形态方面,党组书记需要高度重视,践行职责,全面掌握理论,不断学习进步,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己任,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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