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遵守宪法心得体会篇一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遵守宪法心得体会篇二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__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遵守宪法心得体会篇三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x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
各班举行“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遵守宪法心得体会篇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遵守宪法心得体会篇五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