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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时间:2023-06-22 15:12:04 作者:曹czj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 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二

材料汇编

名称

成员

陈芳曹一凌郭苏焕

所在单位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初级中学

日期

20xx年10月9日

一、客观全面审视学生

在职业教育已提升到国家议事日程的今天,本地的职业教育仍受到人们意识观念的制约,所以,选择职校就读的学生一般都是人们印象中的“三流”学生:即中考落榜、学习纪律观念淡薄、家庭经济条件差。

这些孩子之所以选择幼师专业,并非因为她们具备美术、音乐等方面的基础或特长,而是因为她们大多有着音乐、美术方面的兴趣爱好,怀着幼师班可以学弹琴、唱歌、跳舞、画画,不用学复杂的数理化的简单想法,通过她们从宣传资料,表面看到的专业介绍和她们对幼师专业浅显的理解,而聚集到了幼师这个班……她们并不知道新形式下的幼师专业不仅要学习各项专业技能,还要学习相关的专业理论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等的真正内涵。

二、正确理解、深入分析教材

《音乐》是幼师专业班必修的专业课程之一。在新生班的教学中,问起她们对音乐课的理解时,她们的答案几乎一致是“学唱歌”。这种情况、这种答案的出现并非偶然,因为之前她们所接受的教育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没有系统专业地学习过《音乐》,所以她们就把音乐课概括为单一的唱歌教学,作为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就应该正确理解、深入分析教材,引导学生正确学习。

目前,我校的教材以声乐教学为主线,将乐理、视唱练耳、声乐、欣赏等教学科目有机地编排在一起,全书各单元根据教学科目的教学内容设计、编排。乐理部分的难度相对较低,包含了幼儿乐理及训练;视唱练耳部分的难度也不大,重点训练高、低音谱表二升二降的视唱曲目;声乐部分不仅有时代气息较强的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的教学歌曲,还选编了幼儿园的歌曲;欣赏部分以“音乐之旅”板块呈现教学内容,以中外儿童音乐欣赏为主,同时还有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欣赏。

通过教师正确的分析,让学生清楚地知道中职幼师专业的音乐课程不象她们想象中的那么单一,它包括:乐理、简谱视唱、五线谱视唱、声乐、练耳、音乐欣赏等;音乐课在整个专业课的学习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它给键盘乐器的学习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保障,给舞蹈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节奏基础,给今后的幼儿园活动教程创设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三、反“循序渐进”传统教学常规、反教材顺序而行之

中国古代儒家提倡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指的是教学既要按照内容的深浅程度由易到难,又要按照学生的年龄特征由浅入深;当代的教育学同样提倡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因为循序渐进中的“序”包括教材内容的逻辑顺序、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和认识的顺序,是三种顺序的有机结合;只有循序渐进,才能使学生有效地掌握系统的知识,发展严密的思维能力……由此看来,“循序渐进”这一教学规律是古今中外都必须遵循的教学规律之一。但在我看来,在高科技时代,瓜果蔬菜可以改变其生长规律反季节生长,为什么教学就不能一反常规进行呢?所以在我的幼师班音乐课教学中,我常常反“循序渐进”其道而行之。先“收获”后努力,让学生先体会成功的喜悦:常言道“没有付出何来收获”。我却常常让学生在还没有付出汗水前便让她们先体会到“收获”的喜悦,以增强她们学习的信心和激发她们学习的兴趣。

1、在一般人看来,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就开始学习键盘乐器是无从下手的,更何况幼师专业的《音乐》、《键盘》教材都是针对有音乐基础的学生编写的。可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我知道我们学校幼师班的学生大多都来自乡镇,她们的家庭经济情况承受不起让她们从小就系统地学习音乐、键盘乐器。刚进校的她们在音乐方面就象是一张白纸,而教师就是一支画笔,画笔在白纸上画出什么白纸上就留下什么。所以在给每届幼师新生上第一节课时我便结合学生的实际从她们会、她们懂的地方入手。一般我都会问学生:“从幼儿园到现在,你印象最深的歌曲是哪首歌?”随着学生的回答我便在键盘乐器上把她们所回答的歌曲弹奏出来,然后还让学生合着老师的伴奏集体拍手齐唱歌词;我还结合当前流行的通俗歌曲把学生喜欢唱的歌曲合着她们的歌声,她们唱一句我弹奏一句……如此一来,学生的注意力便高度集中到了教学当中,因为她们的“老师,这些歌你是怎么弹出来的呀?”“老师,钢琴中哪里是do呀?”“老师,你的手是怎么知道该按哪个地方的?”等等足以说明她们正在因为感兴趣而认真听讲、因为不懂而问。

我从来不认为学生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学生的无知,相反,我觉得这恰恰是学生学习的兴趣所在。我从不轻易放过她们的任何一个问题,我会围绕她们的问题通过一段时间来帮她们解决,这里所指的“帮”不是教师全权代理,而是指教师处于主导的地位引导学生通过她们自己的努力去解决这些问题。

2、比如她们所提到的“这是怎么弹的”,我会通过一首她们都很熟悉、很简单的幼儿歌曲(《两之老虎》、《数星星》、《上学歌》、《粉刷匠》《小红帽》等)先让她们唱词(反常规一:教学不先结合教材,唱歌先唱词。因为这是每个学生都会唱的,她们会唱得很整齐)、唱简谱(反常规二:没有先认识音符就先唱谱。因为她们已经熟悉歌词的旋律、音高、音准、音值,这时唱谱她们不会觉得有难度)的顺序告诉她们:弹琴之前要先知道这首歌的旋律是由哪些音符组成的;之后便教给她们认识简谱记谱法中的音符、休止符、小节、小节线、终止线、连音线(反常规三:教学没有按照教材编写的顺序而是结合学生的实际)等相关的乐理知识。如此一来,她们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掌握了该掌握的知识,并且通过她们的认真劲我知道她们正沉浸在成功、收获的喜悦中。

在职校幼师班的教学中,我还运用了“先应用后探究、先社会实践后课堂学习”等与通常教学规律相反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学调查及教学效果显示,如果一开始就按照教材编排的顺序让这些只知道1、2、3、4、5、6、7(do、re、mi、fa、sol、la、si)、只会唱一些流行歌曲的新生马上学习五线谱、半音与全音等的知识,她们肯定会被这些“小豆芽”“小蝌蚪”弄得晕头转向;如果在她们刚接触键盘乐器时就指着键盘告诉她们音的分组,结果可能会让她们患上“恐琴症”、“厌琴症”……反季节的瓜果蔬菜在农民悉心的种植下能让人们享受另一番丰收的喜悦,反常规的教学方法在园丁的潜心研究下同样也能培育出别样红的满园桃李。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三

德国的职业教育目标表述为:独立、负责任的在团队条件下有效完成工作任务。这一目标描述很具体,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我国高职教育的现状,应转变理念,从教学和管理两大方面都切实以学生为关注焦点,真正为培养学生的能力服务。作为一线老师来讲,即使再能讲课的老师,也都要认识到学生到底学到了什么,而不是自己表演得多精彩。我们不仅仅是在教人,更是在育人。对于管理者而言,应该帮助老师和学生完成高质量的教学工作进而达到学生能力的培养目标。举办这样的培训活动足以说明我们的理念正在转变。

互认可。有了好的政策,重点在于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无数现实的例子证明,如今“单打独斗”最多能做好事情,而无法成就事业。教书育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所有教职员工一起团结协作、各尽其能才能做好。所以,持续改进的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意义深远。通过课程教学团队、教科研项目团队、专业教学团队以及各层级的行政管理团队的不断精心建设和打造,将我院建成“持续改进的学习型高职院校”。

教育体制、机制和方法的革新,都可能会触及原有的利益均势,对于既得利者可能形成的阻力应充分认识,需要各级领导,特别是上层领导思想统一并顶住压力。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四

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执法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4.工作开展需高效。

辅警工作有很强的一线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以及条例制度都对辅警工作有明确的限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涉及到采取强制检查、取证、拘留扣押等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作出的执法(处罚)决定有效性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我们掌握了更多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的要义,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我们辅警的日常工作带来强有力的一件工具。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发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用法律解决问题,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从事教育这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我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我觉得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都给予关注。今后,我会寻找孩子身上更多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使他们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帮助其进步。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再次学习,我深刻地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还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全体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自__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听了老师关于法律法规的讲座之后,我获益良多。应该说这是我整个学习生涯中第一次如此亲近于法律。对于十几年来一直待在学校的我而言,虽然也经常看到一些违法乱纪的事例,也总是听到老师或同学讲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但都离我较为遥远。因此也不会过于去关注这些。

人都会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教师也不例外。我们只有在冷静思考的情形下才不会不自觉地犯错误。如果我们仅仅只用一颗爱心去教育学生,那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去了解法律法规。只有在熟谙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在某些时候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减少事故甚至是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说泛泛而谈法律是空洞而不切实际的,那么事例不会骗人,很多例子都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找到影子。所以多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就是随时给自己敲响警钟的最佳方式。

我很高兴在开学前夕能听到这样一堂贴心的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不给自己留遗憾。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一样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潜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资料,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资料。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务必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构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这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和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通过学习这几部法律,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当然,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这几部法律,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五

“柯达伊教学法”更是当代世界影响深远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一。柯达伊音乐教育的主要理念是使学生把学习音乐当作一种享受,而不是折磨,并且将喜好音乐的渴望注入他们的生命中。

主要是以歌唱的方式进行教学,它将所有的音乐知识与常识以及音乐上的听唱读写能力完全融入一般的教室活动中来。新课程强调关注人,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在同一平台上,师生之间要像朋友一样。柯达伊手势正是给了我一个和学生拉近距离的机会。

通过柯达伊手势进行音阶练习,让学生不会觉得枯燥觉得非常有意思,乐意每一节课自己打着手势准确的演唱音阶。在歌唱教学中,遇到音高不准而唱不好歌曲的时候,我会把他唱不准的音用手势表示出来,既不会打扰其他同学的演唱,也不会让音不准的同学难堪,一个手势就拉近了我和学生的距离。

1、音乐教育是完整的人所需要的发展。

2、音乐是每一个小孩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不是某些音乐天才的特权。

3、人声是最好的教学工具,因为它是自由而且可以接近的。

4、参与是学习音乐最好的途径。

5、“只有最好的,才是适合小孩子”,他的意思是最高品质的音乐素材用母语演唱的民谣。

6、唱歌必须是无伴奏的,就像传统的民谣演唱。

7、儿童的音乐教育依赖于他们的指导者,因此,他们必需是最好的音乐家、教育家。

8、用好的方法在学校教音乐和唱歌,对孩子而言,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折磨,将渴望得到更好的音乐的热诚注入他们的心灵,这个热诚将延续至他们的一生。

9、去开启千万人的耳朵和心灵接触庄严的音乐是一件伟大的事情。

10、孩子们在这里所学的,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将成为他们生命中的光和血。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六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构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理解本事千差万别,所以要根据不一样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主角相近的资料,采用不一样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必须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仅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此刻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此刻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期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仅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仅有普法的资料、形式贴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进取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七

不然啊,赖老师那激情和精彩的讲座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又涌起一种再搏一把的冲动和热情。其实我知道这种来源于匈牙利不是今天的事,但真正懂他、了解他却在今天。这使我爱好了近五十年的音乐艺术在今天又增加了一副飞翔的翅膀和新鲜的血液。

在他的讲座中,一是要树立本民族为主题的教学理念,强调音乐中的团体动感和音乐的涌动特点相结合。将双基教育融入其中通过人的肢体语言体现出来。用最简单的音乐乐思做出多种律动效果来,使孩子们多层次理解音乐,感受音乐。

二是注意了基本知识的公共性备课。按照不同的教学深度,备出不同的基础知识的组合训练方法。并以游戏的形式出现在课堂上,使孩子们一上课就得到音乐带来的启动,自然进入学习状态。真是妙不可言。

三是他的拓展不是仅限于教科书的范围,而是广泛收集和利用中外民族和乡村的民歌小调加以编配,去粗存精。进行拓展性训练,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总之,他的讲座给现有的中小学教育带来了更新更现实的经验和方法。需要我们细细的品,慢慢的消化,认真的领会。与我们现有的实际教学进行有机的结合,切不可照猫画虎,生搬硬套,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艺术教育的心路来。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名直接应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潜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

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就应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用心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资料,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潜力。

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构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九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本站)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缓刑学刑法心得体会篇十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二、坚持学法的自觉性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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