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细则篇一
从以下五方面进行评分,分为品质方面(30%)业务方面(20%)管理方面(20%)潜力方面(20%)答辩现场(10%)。
1.请评委自行填写您的姓名
2.请评委从品质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1、认同企业文化,做人诚信、正直;做事扎实,认真。2、热爱得益事业。3、工作勤奋,严谨。4、群众基础好,能够团结同事。5、遵规守纪,服从大局。满分为30分,为方便数据统计,请直接填写分数仅数字(0-30之间)。
3.请评委从业务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1.工作业务基础扎实,熟练掌握所在领域的运作流程、制度。2.解决问题能力:能系统的发现工作的问题,并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3.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和交流,能够积极引导团队。4.工作执行能力:2017年工作业绩考评b以上。5.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亲和力。满分为20分,为方便数据统计,请直接填写分数仅数字(0-20之间)。
4.请评委从管理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1.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2.对人对事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3.带着干,领着干,善于团结同事,团队具有凝聚力。4、逻辑思维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满分为20分,为方便数据统计,请直接填写分数仅数字(0-20之间)。
5.请评委从潜力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1.有上进心,工作有冲劲,敢打、敢拼,工作富有斗志。2.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实践转化能力强。3能够吃苦耐劳,心态稳定,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评价示满分为20分,为方便数据统计,请直接填写分数仅数字(0-20之间)。
6.请评委从答辩现场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1.声音洪亮,吐字清楚,富有激情和感染力。2.举止自然大方,不紧张,不怯场。评价示满分为10分,为方便数据统计,请直接填写分数仅数字(0-10之间)。
7.请评委对竞聘人员优势、劣势分别进行简要文字描述
8.请评委结合以上评价内容,对竞聘人员出具竞聘录用意见。
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细则篇二
因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工作等重大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1—3年内不能晋升岗位等级。
1、教龄每年加0.3分,工龄每年加0.1分(工龄、教龄不重复加分)。
2、聘任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加3分。
3、聘任现职称以来担任班主任、年段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校级领导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加2分。
4、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评优每次加1分(2009年开始评优的每年加2分)。
5、综合荣誉:聘任现职以来国家级荣誉每次加4分,省级荣誉每次加2分,市级荣誉每次加1分,校级荣誉每次加0.5分。单项荣誉按逐级减半,每年按最高荣誉加分。
6、聘任现职以来教科研获奖情况:(需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奖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教育学院)。
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细则篇三
为了保证本次选拔公平、公正,取得实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这次公选的评委由部分老师和相关部门成员共同组成,分a、b两组:
即a组是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竞聘,b组是体育部、生活部、宣传部和校园110竞聘。
统一安排演讲顺序。
1、演讲时间为2—3分钟;
2、评委提问及竞聘选手回答2—3分钟;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和时间把握五部分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基本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竞职职位主题,思路清晰,富有真情实感。基本内容包括:竞选目标(职务)、工作计划、设想等等。
2、语言表达(30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思路清晰,有一定的感染力。评委根据选手表现扣分。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时间把握(10分):规定时间内完成演说,专人负者。
5、综合印象(10分):根据候选人的整体情况、合适程度给予判定,酌情给分。
备注:各项最小扣分单位为1分,评委根据选手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20分。
1、评委要本着实事求实的原则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不得相互商讨。
2、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下评委的平均分。
3、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竞选结束后对每个竞聘人员进行记分结果张榜公示。
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细则篇四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能力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约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5.在核准限额内积极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生机和活力。
6.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5.员级教师:具备学校事业岗位基本条件有关条款,由学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依据经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竞聘岗位的岗位名称、数量、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逐人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的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根据计分顺序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4.公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数量、职称聘任方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聘任结果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和评聘监督委员会接受各种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受聘人员按市人事局要求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1.潍坊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主任:于建平
副主任:陈兆坊孙中升
2.潍坊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主任:任云杰
成员:李乃强汪源红杨丽艳于永康马高梅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连续聘用满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0人,首次聘任设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及工勤技能岗共计228个岗位。
(一)管理岗位
设管理岗位12个,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级3人,管理8级1人,管理9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高级5-7级岗、中级8-10级岗、初级11-12级岗按空岗情况逐级聘任,每级岗位聘任前向教职工公示空岗情况。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已聘任16人,其中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4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3人。
八、加强监管
1.学校岗位聘用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法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学校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负责解释。
十、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全体教师85%表决同意后执行。
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细则篇五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xx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