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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篇一
近年来,在我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农村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目前我县农村文化人才建设与新时期党对农村文化工作的要求,与广大农民对文化的需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寻找新的发展突破口,建设一只高标准、高水平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的是十分急迫的要求。
目前,全县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人员学历偏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力度较弱,专业化程度较低;年龄结构老化,队伍结构有待优化;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用人机制有待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紧紧抓住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实现全区农村文化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县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和“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大力开发农村文化人才资源,实现乡乡有文化站和文化专干,大乡大镇有农村放映队和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村有文化室和“村村通”站(室),组有文化大户。通过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和招募农村文化志愿者等工作,提高农村文化工作服务水平,使农民群众享受到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使农村文化建设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形成以文化文艺工作者为骨干,以广大业余文艺爱好者和民间文化协会为基础的文化网络。
1、建立健全农村文化人才管理机制。按照精干高效、分步到位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完成全县乡镇文化站的机构设置、职能确定、编制核定等工作。按照统一规定,逐步开展农村文化专干中、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和农村文化人才高级职称初审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文化网络体系,理顺文化专干管理机制,乡镇文化专干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实行定编定岗管理,并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公开竞争上岗,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聘任使用。
2、开展文化志愿者下乡工作。我县文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现代文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了更好地挖掘、弘扬当地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建设阵地,培养骨干,在全县范围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资源库,按照分级管理,择优使用,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调动文化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带动农村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建立文化帮扶活动激励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县宣传、文化、新闻、广电、体育部门开展文化对口帮扶活动,落实帮扶对象,明确帮扶任务,在全县部署开展文化单位专业人员下基层活动,引导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纳入考核,与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结合起来,文化专业人员下基层服务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定高一级职称。县广电局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帮扶培训两个乡及所属村社的“村村通”站(室)值机人员和农村放映员。每人每年下基层帮扶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4、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工作。将县文化馆、书画院、文工团作为全县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结合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加强城乡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人才培训工作,每年培训50人。县广电部门要对全县“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队、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经常性培训工作,每年每乡镇培训1-2人,不断提高农村文化人才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投入,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事业,培育农村文化人才。积极实施“115”工程(即每个乡镇建设一个100平方米的文化站,每个文化站配备文艺工作室、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信息资料室、广播影视室等五室)、“153”工程(即每个村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文化室,设立文艺宣传队、体育队和图书室)。“十一五”期间,完成552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盲点的建设任务,使全县已建和新建“村村通”站(室)达到881个。使已恢复的14个农村放映队转换为数字化电影放映队,并使没有农村放映队的乡镇恢复农村放映队。通过各类特色人文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培育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组建各类民间文化协会,发掘历史文化遗存,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6、鼓励引导,让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用“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支持群众兴办农民书社,扶持发展民间剧团。重点推行文化大户制度,政府对其进行文化资源扶助,使他们成为文化科技知识的传播者。引导有一定文化层次的农民开展文艺创作、书画摄影创作等,让群众自编自导,自创自演,自娱自乐,自我发展,使之成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繁荣的内在动力。
7、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宣传。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全县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方面的新进展、新举措、新经验,重点围绕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良好氛围,为“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乡镇、人事局、财政局、文体局、广电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推进。要建立“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2、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领导要将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工作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行安排,把农村文化工作放到今后四年的重要议事日程上,统一安排,抓好落实。要将“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列为各乡镇、各级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3、增加经费投入。
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项目、资金支持,做好各项农村文化建设的项目申请建设、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统一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投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事业,培育农村文化人才。
4、加大培训力度。
各乡镇、社区要在谋划综合文化站的选址建设、项目争取的同时,与文化、人事部门协调,通过考核、调配,确定文化专干人选,进而推荐培训,使其尽快将文化站的工作拿在手上,建立乡镇文化项目、艺人、村文化室情况数据库。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要拿出乡镇文化站专干、民间艺人、村文化室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完成乡镇文化工作的各项培训任务。
2023年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篇二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市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主要内容,坚持把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作为基础保证,把推进社区建设、优化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社区作为工作重点,把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作为长期任务,把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工作作为有效补充,通过转变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社会整体服务水平,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发展,努力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为推动岷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民生建设、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真正形成各具优势、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试点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要强化服务,注重实效。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司法矫治、社会公益类民间组织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有效扩大覆盖面。
(一)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
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方案。一方面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普及培训,举办社会工作知识专业讲座。以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与干部的本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造就一批既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又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以及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从业人员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初步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工人才。
(二)根据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
1、研究建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相应岗位等级、岗位数量,以及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比例,形成我县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
2、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根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监所管理、禁毒、残障康复、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要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需求,可先选择教育、司法、民政、残联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三)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健全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专
业化水平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鼓励并帮助已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师)的人员创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在各类社会组织中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能提供空间和舞台。
(四)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保障社工的薪酬待遇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出台社会工作者“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以岗定薪,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从体制上保证社工薪酬待遇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为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县上将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派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让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参与社工、为我县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牵头抓总,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精干力量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3年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篇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省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范围共10个县区(以下简称实施县区)。
(一)大力实施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年度招录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为全市7个县区的乡镇共招录43名公务员。
(二)大力实施基层教师、医疗卫生、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实施县区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1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6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招聘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5名。全市共计划招聘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人员500名。
按照省上安排,做好我市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选拔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设立110个助学金名额(其中师范类60名,医学类50名),为实施县区选拔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每个实施县区确定资助对象50名。
(三)大力实施支农、支教、支医(以下简称“三支”)工程。从市级选派90名(其中农技人员30人,医生30人,教师30人)、各县区选派20名(其中农技人员5人,医生5人,教师10人)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和医生,到实施县区及所属乡镇开展“三支”工作。
(四)大力实施学历教育工程。在“振兴计划”实施县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拔200名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进行学历教育。
(五)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
(一)准备阶段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实施意见于6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人才引进开发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确定需求。
基层公务员招录确定需求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由各实施县区在5月以前按目标任务,对拟招聘人员及接收由助学金资助大学生的专业、岗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三支”工作由市、县相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基层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资助有志到农村基层工作在校大学生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和教育厅安排,由市、县人事部门协助高校对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进行调查;跟踪资助贫困高中生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牵头,教育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学历教育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调查摸底。
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相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省、市振兴计划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人才需求计划,商县区编办审核确定后上报市人事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编办共同审定后报省人事厅、省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2、分项实施,完成目标任务。
(1)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5月底前,省、市人事部门按需求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6月底前,按照省上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等,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按县区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结束后,市人事局将招聘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通过媒体予以公示。8月底前被招聘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到有关县区人劳局报到。
(2)选派人员开展“三支”工作。市、县农业、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时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月底以前支医、支农人员进驻各乡镇开展工作,秋季开学时支教人员进驻支教点开展工作。“三支”人员的考核由各实施县区负责,并将结果反馈给派遣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3)开展资助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工作。各实施县区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实施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为全市选拔确定110名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4)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每个实施县区在其所属高中选择50名困难家庭、学业优秀的农村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费用从市、县振兴资金中列支。贫困高中生个人先行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确认后报县区人劳局,县区人劳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确定受助生。
(5)开展学历教育工作。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进行调查摸底后,将确定的学历教育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上报省人事厅。省上将由教育厅负责落实实施学历教育院校,8月份组织考试,9月份考试合格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分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由参加学习人员根据情况自主选择。脱产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保留本人职位,其工资来源、发放渠道不变。对列入学历教育计划、按照学历教育程序进行,并获取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发放资助金。
(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各县区和市级人事、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劳动等部门要依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的,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采取短期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函授教育与脱产学习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田间地头实际操作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底前,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县区年振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招录人员的到岗、奖励费发放等情况,“三支”人员工作情况,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人事局。市人事局要与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有关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确保选派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振兴计划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相关县区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为了鼓励各县区为基层招聘高校毕业生,从年起对列入振兴计划为基层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拨付工资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弥补振兴计划招聘人员的工资支出。
(二)加大振兴资金的支持力度。对选派到基层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本科毕业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由省、市各负担50%;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省级负担2/3(每年3335元)、市级负担1/3(每年1665元)。
(三)增加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在省、市振兴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急需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四)确保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招录的基层公务员,部分使用本单位行政编制,部分使用周转编制或专项编制。切实落实振兴计划招聘的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各县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控制在市上下达的增人计划以内。振兴计划实施县区为农村中小学、基层站所等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振兴计划,并享受振兴计划相关政策。各县区自然减员后的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振兴计划招聘的人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实施县区要充分认识振兴计划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高度重视人才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振兴计划各项政策规定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实施县区要按照此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宣传动员,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各级人事、财政、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林业、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工作。年底前市人事局要组织力量对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篇四
按照我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给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人才工作中肩负的历史责任。结合我镇当前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为新形势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服务。
(一)强化“三种意识”,开发人才资源。一是“人才标准多样化”意识,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二是“人才至上”意识,即要以促进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为标准,切实做好使用、培养、关心,激励人才的各项工作,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达到既用人之长也容人之短;三是“人才大开发”意识,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如:进行合理性岗位调整,建立乡士人才库,建立科技示范户,强化机关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以各种方式来推动辖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
(二)营造“四个环境”,实施人才服务。一是营造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二是营造社会风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社会风气;三是营造市场环境。创建本辖区的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来完善本辖区人才市场体系;四是营造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纠正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二是建立淘汰机制,打破人才管理的终身制,建立起人员绩效考核档案,以动态管理解决有进无出的问题;三是在全镇广泛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人格修养,继续深化“四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充实工作队伍。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我镇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要不断深化对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和当前各项重要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带全镇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理出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要总结推广经验。重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的工作交流,要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我镇在开展人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营造识才、爱才、用才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推进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人才工作是一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我镇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镇上下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大人才在推进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十三五”时期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较高水平、特殊才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5万人以上。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0人左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00人左右,中原学者60人左右,河南省优秀专家1800人左右,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左右,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00人左右,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00人左右,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00人左右,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500人以上;在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不断涌现,成为推进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不断提高选拔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我省“811青年人才工程”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的梯次培养对接机制;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向县(市)延伸,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大“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以实施中原“千人计划”为牵引,扎实做好中原学者、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设立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项目,加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力度,着力推动各类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参照国家“万人计划”,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遴选2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各层次、各领域领军人才。对有潜力成长为“两院”院士的中原学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配备专职中青年助手,实行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通过我省推荐培养成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高端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待遇。
(四)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重点培养500名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大突破或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市财政统筹人才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
(五)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以国家和我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在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择优遴选2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生予以重点项目资助,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重点,每年选送50人左右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进行深造,每批在国(境)外深造时间不少于12个月,着力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水平。
(七)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着眼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和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等不同形式,每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
(八)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领军人才。对上述人才来豫工作的,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制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人才制度的引才聚才优势作用,通过“特设岗位+项目研究+创新人才团队培养”等形式,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九)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以服务“三区一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及新兴业态,着重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政府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河南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实施重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中原“百人计划”为牵引,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建设发展,重点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带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端外国专家、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采取“项目+人才+资金”等形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专门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海外英才中原行、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等系列活动,到2020年,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000人次来豫开展服务活动,其中硕士以上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0人次,博士400人次。
(十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破格或越级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度,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的个人和集体,其他获国家科技奖项、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或集体,以及获得国家其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奖励。
(十二)加强引才育才载体建设。加强省、部(院)合作,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以及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智试验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招才引智功能;着力加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院士工作站,5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70个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十三)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海外工程师、周末教授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专家智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等形式,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专家向我省人才洼地流动。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大范围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建立常态化、滚动支持机制,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以河南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实施“乡情引才工程”,完善豫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才新品牌。发挥国际高端猎头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海外引智工作联络处建设,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人才工作站,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运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四)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特设岗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其无档案的,经过组织查证核实程序后其工资档次可实行无档案身份认定;在外省、市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来我省工作的,直接确认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十五)鼓励离岗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经单位批准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兼职。
(十六)提供便捷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分别纳入一级、二级、三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优化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居留落户、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住房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便捷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实行外国人来豫短期工作邀请函办理“一站式”服务和外国人来豫工作就业“两证合一”服务。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科协、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商务、卫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统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意见。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