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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 自诉状心得体会(大全5篇)

时间:2023-06-24 11:08:16 作者:曹czj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篇一

一、自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告诉法院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证据和事实的书面材料。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控告犯罪嫌疑人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在我的亲身经历中,写自诉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首先,写自诉状需要有深入的调查和准备工作。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是因为遇到了一起盗窃案,我被盗窃了一部手机。在报案之后,警察告诉我,我可以自己写一份自诉状,然后提交给法院。为了保证能够让法院了解到我所受到的损失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我特地花了很多时间去收集证据和整理事实。我查找了监控录像、收集了证人的证言,并将这些信息有条理地写在了自诉状中。这一步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充分准备和严谨的调查能够确保自诉状的真实准确。

三、其次,写自诉状需要有清晰的逻辑和严密的论证。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意识到自诉状的结构和条理对于法院能够理解我的诉求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至关重要。我按照事情发生的经过依次叙述,并将证据和证人的证言作为论据提供给法院。我还参考了相关法律条例,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进行了论证和指控。逻辑清晰和论据充分不仅有助于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相,也增加了我胜诉的可能性。

四、再次,写自诉状需要语言简练和表达准确。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发现自诉状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书,所以需要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遵循了写作的基本原则,用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达了我所受到的损失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同时,为了保证法院能够准确理解我的意图和诉求,我还特意请教了一些法律专家并修改了自诉状的语言。这一步骤的重要性在于,只有用准确的语言表达我们的意思,法院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的诉求和罪行。

五、最后,写自诉状需要有坚定的信心和耐心。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意识到起诉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写自诉状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写得不好,怀疑自己的能力。有时候,我觉得法院的办公室蜗居,进展缓慢。但是,我没有放弃。我坚信,只要我付出努力,付出时间和精力,最终我会得到公正的判决。最后,我的自诉状被法院采纳,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定罪。这个经历让我深刻领悟到,信心和耐心对于在法律领域取得成功至关重要。

总结起来,写自诉状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又重要的任务。它需要我们进行深入调查和准备工作,具备清晰的逻辑和严密的论证能力,运用简练准确的语言表达我们的意思,保持坚定的信心和耐心。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在法庭上取得公正的判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篇二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市某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隋某。

上诉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某市某人民法院于x年11月14日作出的()某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某市某人民法院()某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

3、一、二审诉讼费用及其它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

原审判决已确认上诉人张某某向被上诉人隋某的帐户内存入现金69355元的事实,却以“不能证明被告未向原告交付货物的事实”为由,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存在严重错误。

1、上诉人提供的的证据《中国农业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业务回单》,可以证明上诉人张某某于 x年6月16日向被上诉人隋某的帐户内存存入现金69355元。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某市某人民法院()某民初字第2648号民事判决中,已经得到确认。原审判决也已确认上诉人张某某向被上诉人隋某的帐户内存入现金69355元的事实。

2、原审判决以“不能证明被告未向原告交付货物的事实”为由,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存在严重错误。被告向原告交付货物的事实是否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应由负有履行义务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不负有履行义务的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承认没有向原告交付货物,应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不应由原告承担不利的后果。

二、关于不当得利的认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我国《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孶息。

本案中,被上诉人收受了上诉人的货款,却拒不履行与上诉人口头约定的轮胎买卖合同,不予以返还所收受的上诉人的货款,已形成恶意不当得利的事实。被上诉人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上诉人的损失,应当返还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孶息17415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9.3‰,自x年6月17日至x年9月17日,已27个月计算)。

综上,原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现依法提起上诉,恳请贵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支持上诉人的主张。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1、民事上诉状副本 份

2、某市某人民法院()某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书1份

上诉人:张某 张某某

x年十二月十日

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受益人为善意时,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第二,受益人为恶意时,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i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不当得利与民事行为、无因管理以及侵权行为等同为债的发生根据,但它们之间是不同的。

未生效的民事行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当然不成立不当得利;如果民事行为无效、被获得的利益移交本人,而是由自己占有,构成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从中得到利益,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可能从中得利,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

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但不当得利的性质如何,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行为。其中,就受益人所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而言,系基于当事人本人的 财产取得行为所致,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即受益人的行为所致,与其本人的行为无关,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篇三

被申诉人: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xxx,男,xx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法定代表人:黄xx,男,x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法定代表人:张xx,男,xxx县人民法院院长。

申诉请求:不服上述单位的判决、裁决、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请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予以纠正,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个x6岁高龄的国家退休干部,由于在原工作岗位时,向新闻单位写稿揭露大方县一些不正之风,如:《蛮横无理的顾客》《局长营私舞弊》《吃喝歪风还在长》等,均先后在《贵州日报》上发表和被《贵州人民广播电台》采用广播,因而得罪县委书记,被非法砸毁房屋一幢,从而引起行政官司。本来这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诉讼,但由于经办此案的某些法官与被告互相串通,凭借手中权力,编造伪证,官官相护,徇私枉法,使本案经过上诉和多次申诉,一直拖了3x余年均未获得合理解决。地、县两审判决均认为:“被告适用的三个法律、法规,均未授权城市规划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强制执行的主体资格,违反法定程序,有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但却不依照《行诉法》有关规定,判决撤销其违法行政,反而判原告败诉。这种“被告违法,原告败诉”的荒唐判决,在中外法律文书中,实属罕见。为了节省篇幅,详细情况,敬请上级领导查阅本人历次上诉状、申诉状及有关证人、证据,这里仅对其中一些关键问题作以下申述:

上级审判机关认定被砸毁房屋的依据是大方县人民法院(x2)方法民字第3x号判决:“建房的土地是被征用并获得赔偿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影响市容,限期拆除。”

这是在县委书记赵福亮压力之下,因找不到原告违章依据,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谎言。想不到中级法院和省高院竟然会把它当着金科玉律,鹦鹉学舌,照搬照套来“维持”“驳回”,真是荒唐至极。对此,原告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土地并未征用,也未获得赔偿。

其二、“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建房影响市容”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xxxx)黔高行监字第113号、第114号两份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是两份执法不公,上下勾结,官官相护的枉法裁决。

事实是毕节中院的两个判决,是在行政干预下,出尔反尔作出的枉法判决。当他们收到申诉人“被告判决原告,古今中外奇文”的上诉状后,曾多次在电话上与申诉人交谈,所谈内容还算公道。他们说:“大方(x2)3x号判决简直是胡扯谈,既然建房土地是国家征用的,为什么国家又会给你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已了解了全部案情,一定公正执法。”但事隔不久,他们又在电话上告诉原告说:“由于某种原因,我们对本案不好硬判,最好是由你自行撤诉,我们出面和当地政府协商,为你办理建房准建证”。我知道,在权大于法的现实生活中,硬来是斗不过的,只好同意撤诉。当他们接到我的“同意撤诉”申请后,审判长王建斌和审判员罗本林,立即赶到大方与地方政府协商谈判,但不知他们在谈判中私下达成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后,就悄悄地回到毕节,下了两个维持原判的判决。这两个判决的内容,也并非像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所说的“清楚”“充分”“正确”,而是把原来已被依法撤销的中院2号判决和大方法院的14号判决的内容照抄来进行判决。这有毕节中院毕行再终字第4号行政裁定书为证。该裁定书明确指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程序不合法”因而撤销发回重新再审,这与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的认定,显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作为全省的最高审判机关,竟然会作出如此是非颠倒,亵渎国法的裁定,岂不荒唐可笑。

这不是执法,而是在大耍无赖,其无赖手法也极其卑劣愚蠢。一方面认可原告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有效,另一方面又死死咬住建房土地已被征用属违章建筑,其张冠李戴,大耍无赖手段,比之赵高的指鹿为马和《水浒传》中杨志卖刀遇到的泼皮无赖牛二,有过之而无不及。使人们看到法律被后暴露出来的可憎、可恨的丑恶面目。

更为恶劣的是数年前,当原告不服毕节中院的两个维持原判决的判决而向省高院申诉时,立案庭的某些执法人员,竟然违反《行诉法》第6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规定,对一个耄耋之年的当事人进行百般刁难和残酷的折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由于我年迈体弱,申诉状由儿子到贵阳代交。经办人对我儿子说:“你是不是申诉人的儿子,我不知道,必须本人前来交。”儿子回来告知后,我只好由儿子陪同再次到高院交诉状,说明陪同者确是我儿子,由于年老行动不便,今后的诉讼由儿子代为办理。经办人又说:“你们是不是父子关系,无法证明,必须回去找派出所出具证明。”这就是李克强总理痛斥的“必须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荒唐现象。为了能够递交申诉状,我父子二人又回到大方,请派出所开出父子关系证明。但经办人又继续刁难说:“中级法院的判决是两个,你的申诉只有一个,必须重写。”我按他的要求补写成两份申诉状。但他又说:“你的申诉只说不服中院判决,没有写明是根据哪条法律提出的。”我说:“记得是《行政诉讼法》第63条,由于年老不知是否记错,你能不能把《行诉法》借我查看?我再补上。”他说:“我的书怎么会借给你看,你到书店去买。”执法部门本有宣传法律的责任,怎么连书都不借?后来,我按照他的要求补上了。他又说:“你交来的附件中,缺少一审14号判决和二审2号判决,必须补上。”我又恳求他:“由大方至贵阳,来回要花数百元的车费,我是否可以通过邮政寄给你们。”他说:“不行,必须亲自送来。”于是,我父子又回到大方,亲自送来了两份判决的复印件。最后,经办人仍拒绝受理,说他们微机中存有xxx4年对我的申诉不立案的通知书,根据规定概不受理。

这就令人费解了,既然要以这个“不立案通知”作为拒绝收申诉的依据,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说明,而要对当事人进行多次折磨后才说出来,不是有意造成当事人经济上受到损失和精神上遭到损害吗?想不到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今天,这种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事,竟然会出现在全省最高的审判机关,这与x6号特务机关的所作所为何其相似乃尔。不得已,我只好写了一篇:《往返千里路,花费数千元,民告官,难!难!难!合法申诉被拒收,百般刁难苦难言》的情况反映,邮寄高院的张林春院长和中央一些领导,但均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直到十八大五中全会后,省高院才不得已在xxxx年5月勉强立案,一直拖到xxxx年2月2日,我才收到如前所述的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看来,他们是决心违法到底的。

违法行政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文书中,均有明确规定。被告违法行政,砸毁原告地处黄金地段的四间门面和运走一些贵重物资,时间长达3x余年,经济损失不下数百万元。三级法院的判决中,对此躲躲闪闪,官官相护。本案在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干预下,毕节中院才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两个裁决。大方法院再审中,当庭宣布:“被告违法行政,应赔偿原告的全部经济损失和为原告办理建房准建证。”可是,庭审判决报经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被改得面目全非。虽然也承认违法行政,但只判决赔偿原告被损坏微机等设备的修理费3万元。而对几次被砸毁房屋的经济损失,只字不提。这种避重就轻的判决,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原告坚决要求,按房屋砸毁多年后的实际损失赔偿。

本案诉讼活动中,被告等人伪造的证据,达七个之多,很多伪证漏洞百出,荒唐可笑,不值一驳。诸如不是党组成员的先知友竟能证明党组会议的内容“属实”,而作为党组成员的副局长郭华荣却不知道党组会议的内容;我1x61年建房“侵占”别人土地时,1x63年才出生的高登英和杨兴华就对我进行过干预,等等。三级法院在审理本案中,不但不追究其伪造证据的责任,反而将这些伪证作为判原告败诉的依据,国法何在?!公理何在?!说穿了就是因为被告等人是政府官员,应该享有法律之外的豁免权,而必须官官相护。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共和国土地上,竟然会出现如此荒谬的判决,岂非咄咄怪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司法解释全集》第二卷6xx页《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明确:“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因此,法院收取我1万多元的诉讼费属于乱收费,应无条件退还,并承担占用资金时间银行贷款的双倍利息。

此呈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臧xx

二〇xx年四月十四日

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篇四

自诉状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事发生的不满或损害提起诉讼并自行起草、递交给法院的一种法律文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或者受到一些伤害,而自诉状就成为了我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自诉状的重要性和强大效果。本文将从自诉状的起草、递交和结果等方面展开讨论,分享我对自诉状的心得体会。

首先,自诉状的起草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在起草自诉状时,我们需要客观真实地叙述事实经过,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同时,还需要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将自己的诉求清晰地表达出来。在我个人的经历中,起草自诉状时应用到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技巧。通过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及相关资料,我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并列举了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同时,为了让法官更好地理解我的诉求,我还补充了一些关于法律依据的解释说明。我深刻意识到,起草自诉状不仅仅是将事件事实简单地罗列出来,更需要结合法律知识来分析、推理,突出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自诉状的递交是一项关键步骤。在递交自诉状之前,我们需要对其进行仔细审查和修改,确保其内容的逻辑性和连贯性。递交时,我们还需要遵守法院的规定和程序,包括递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在我递交自诉状的过程中,我通过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了解了递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项。我在递交时确保了所有必要的文件齐全,并注意递交时间的合理安排。同时,我也提前做好了材料的备份,以防止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通过这一过程,我深刻认识到自诉状的递交是维护权益的关键一环,需要仔细谨慎地操作。

进而,自诉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我们的努力和坚持。自诉状递交给法院后,我们需要主动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补充材料的要求,并积极参与相关的庭审活动。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不仅主动提供了法院要求的相关证据,还出庭参加了庭审,以便更好地表达我的诉求和陈述。在庭审过程中,我采取了积极合作的态度,尊重法庭、法官和其他当事人,并对问题提供了自己的见解和理解。我相信,这些努力和坚持最终为案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辩论和与法官的沟通,最终实现了我自诉状中所要求的部分程度的补偿和赔偿。这一结果让我深感自诉状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综上所述,自诉状是我们保障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其起草、递交和结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并对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保持充分的了解和遵守。通过自诉状的起草,我们能更好地明确自己的诉求;通过递交自诉状,我们能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通过与法院的配合和努力,我们能为案件的解决做出实质性的贡献。我相信,只要我们善于使用自诉状这一工具,合法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是完全有可能的。

拖欠租金违约被起诉的后果篇五

自诉状是指个人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起诉的文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在最近的一次案件中第一次亲身体会到了自诉状的重要性和效果。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诉状在维护公正和维权方面的作用,也逐渐领悟到了写自诉状的技巧和要点。以下是我对这次经历的心得体会。

首先,写自诉状需要准确的事实和证据支持。在起诉对方时,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需要仔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在我自己的案件中,我花了大量的时间收集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等。这些证据不仅为我自己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使法院对对方的违法行为有了充分的认识和判断。

其次,自诉状需要精确的描述和逻辑清晰。作为起诉方,我们必须清晰地陈述事实和主张,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理由。在写自诉状时,我特别注重整理思路,确保逻辑的连贯性和清晰度。我将事实按照时间、地点和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分类,同时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描述。通过这种方式,我使得自诉状的结构清晰,对方很难找到破绽。

第三,自诉状需要明确的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在自诉状中,我们必须明确告知法院我们的诉求是什么,以及我们基于什么法律进行起诉。这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研究,找出适用于自己案件的法律依据。在我自己的案件中,我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准确地引用了相关法规。这不仅能够展示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也能够使法院更加容易理解和判断我方的主张。

第四,自诉状需要准确选择法院和法官。在我起诉对方时,我通过调查和研究选择了一个对我有利的法院和法官。这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胜算,也可以提高自己的成功机会。选择合适的法院和法官可以使我们的自诉状得到更加公正的审理,也可以对对方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

最后,自诉状需要相应的专业和法律知识。作为非专业法律人士,我在起诉对方时遇到了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我渐渐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并能正确运用到自己的案件中。这不仅提高了我对自己案件的把控能力,也使得自诉状在法律层面的技巧更加出色。

总结起来,自诉状是维护公正和维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需要准确的事实、证据和诉求,以及清晰的描述和逻辑,还需要合适的法院和法官的选择。在我自己的案件中,通过写自诉状,我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更加了解了法律和司法体系的运作。这次经历使我相信,在合理的范围内,懂得自己权益的人可以通过自诉状实现自己的诉求,为自己争取到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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