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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篇一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无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乡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篇二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教育信息化。属于一次性项目。
3、涉及范围:校园内及互联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通过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包括为数据、语音、图像、控制等应用系统提供接入方式、配线和各楼层间、各大楼间网络互连方案,满足学校各种大楼当前的使用需要,又要考虑将来网络发展的需要,使网络系统达到配置灵活、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易于扩充的目标。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的开展等需求。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探索如何促进基于大数据模式下的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实现形式。最终实现建成完整统一、技术先进,覆盖全面、应用深入,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所需省财政性资金拨款已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校特别要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省财政厅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省级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到我校,我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同时对项目专项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严格把关,做到按时,按预算、依据规范完成。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单位进行通报。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展,无挪用、超支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总支出为177.56万元,节约2.31万元,项目已完成,余款国库回收。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学校数字化校园项目(一期)评价工作小组评议,该项目产出数量、时效、成本、质量达到绩效目标,评价优等级,质量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等,得到师生的普遍赞扬,效果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我校校信息化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师生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在普遍的赞誉声中我们体验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本项目的目标明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织科学合理、项目管理上规范到位,项目产出达到绩效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评价等次为优秀。
1、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项目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2、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我校20xx年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此次项目种类多,在个别小的细节上也需要积极督促,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加快项目进度。
乡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篇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 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乡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篇四
(一)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滁州市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乡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篇五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 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