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所经历的事件、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村务监督主任的心得体会篇一
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着力探索的新课题。
今年4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xx〕9号)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8号),中组部就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该项制度的提出,强化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干部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本人就“思想干部监督制度”谈谈几点个人的想法。
一、要在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二、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职能职责意识。《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四项制度在体制和机制上得到了规范,坚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领导干部的相互监督制度,对班子内事项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协商,严格规范了党内民主生活会,提高了民主生活质量,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正确形式党员民主权利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
三、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群众参与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公众参与广度。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干部选得行不行,要让群众评一评。” 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以具体到人求深入。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从而也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人用人的参与率、扩大了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要在创新领导干部条块联动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横向方面: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在政府整体运转上的协调;纵向方面:扩大了群众参与力度,健全了干部的监督机制。如:在抓好《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实施中,各党委组织部将尽快开通网上举报,健全完善全国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进一步推动了联动工作形成合力、条块联动、监督合力、效能增强的良好效果。
总之,新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村务监督主任的心得体会篇二
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自治组织中的监督机构。下面就开展村廉勤监督工作的情况谈以下几点:
一
(一)有效运行,发挥了“四个”作用
一是管住了干部,解决了“用权一句话”的问题。廉勤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认真实施监督,规范了村委会干部的用权行为。
二是管住了村务,解决了“决策一言堂”的问题。通过选举产生的廉监委上传下达、交流反馈,架起了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从成立以来扩大了村务、党务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是管住了财务,解决了“花钱一支笔”的问题。在财务监督中,全面清理和审核了村委会的开支和收入情况,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扩大了知情权,群众有了一笔“明白账”。
四是畅通了渠道,解决了“诉求一条路”的问题。廉监委成立后,村务工作通过廉监委向群众公布解释,征求群众意见。村里事务有问题接受质询,有争议接受听证,使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得到化解。
(二)夯实基础,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村廉监委成立后,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包括完善档案资料,建立村干部廉勤档案;开展廉勤培训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平台,营造出廉政宣传浓厚氛围。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三)畅通渠道,化解了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
留问题会审办理。
(四)求真务实,提高了村级民主自治的能力
村委会廉监委的成立,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评判权,加强了对村组织民主管理和村干部的权力监督,强化了村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提高了村级民主自治的水平和村委会事务的规范化管理。
一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加强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监督,是村廉监委的首要职责。村廉监委成员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大胆行使监督权力,敢于监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事后监督更要事前、事中提醒。村廉监委要有效发挥监督职能,需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村廉监委要注意提前介入,做一些调研,听取民声民意,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加强沟通协调。
三要当好“五员”。
当好监督员。廉监委对村里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是个监督有力、群众信赖的监督员。
当好宣传员。廉监委成员因监督工作需要,对关心村务的群众,利用各种机会向他们了解,他们也能适时地进行宣传引导,能起到很好的宣传员的作用。
当好信息员。廉监委成员及时把群众的心声反馈给村“两委”和上级,下情上传,能起到很好的信息员的作用。
当好调解员。当干群之间、群众之间产生矛盾时,廉监委有义务维护各方正当权益,协助村干部工作,做好解释,化解矛盾,有利于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当好督办员。村“两委”及其成员的效能作风是廉监委六大监督内容之一。廉监委对村“两委”的各项工作计划,能够代表群众督促他们言必行、行必果,取信于民,能起到很好的督办员的作用。
村务监督主任的心得体会篇三
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内容'调研时提出要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1月29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对许爱民、颜世元、韩志然、孙清云等10名中管干部予以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通报称,“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山东省委原、统战部原部长颜世元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一次性公布10名受到党纪重处分的中管干部,党的以来还是头一回。力度之大,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思想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构建党内监督体系,为党的执政体系建设提供长久的、根本性纪律支撑,为党员干部的整个政治生涯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纪委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既是做好本职工作的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爱。过去,纪委对待领导干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当回事;要么就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让一些领导干部一夜之间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种‘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对领导干部来说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涵盖了领导干部在违纪上所有的可能程度,从而让纪律处分更加恰如其分,不会要么偏轻,要么偏重。有了这“四种形态”,领导干部犯了什么错,都可以依照相应形态对照处理。错误程度不同,处分的程度就不同。对犯了小错误的领导干部给予轻处分,能够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而对别的同志来说,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担当。各级纪检机关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时刻做到以纪律为戒尺,对领导干部的任何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只有及时治“病树”,拔“烂树”,才能保护好整片“森林”。
村务监督主任的心得体会篇四
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对象评议制度,这四项制度的实施,是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这四项制度践行以来,确实对我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服务对象普遍感到满意,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有以下几点认识与体会:
一、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服务对象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服务对象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
二、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四、服务对象评议制度是检验服务过程和对问题解决结果的反馈,防止机关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责任追究制是保障,服务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是检验,这四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将“四项制度”具体化、制度化,并实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有了制度,就有行动的依据。关键在怎么落实在具体操作中,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这对于加强干部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我们将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践行落实“四项制度”,使干部作风得到切实的转变,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使服务对象满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实施“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四项制度”应当达到如下预期目标:一是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三是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四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五是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六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村务监督主任的心得体会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采取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意见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增强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决定逮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 %,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
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1件43人,纠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
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情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
xx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所有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承担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
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严肃课题。
近年来,我们按照 “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尊重人、信任人,又善于培养人、塑造人;既关心人、帮助人,又积极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强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
通过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