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_________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知后15天内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知
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知或其它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经专人交付的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以挂号邮务寄出的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以传真形式发出的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二
范x订立合同双方:买受人(全称):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续;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39;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借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知后十五天内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三
矿产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矿产品买卖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矿产品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或煤场;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由购货方检验人员根据煤质情况安排装车;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需全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煤,税率17%, 含 税单价 元/吨)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一、标的物
产品名称: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
交易数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_
二、质量
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1、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2、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3、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4、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三、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_
四、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到获地点: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
五、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六、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七、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八、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九、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十、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支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十一、担保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十二、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四、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十五、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十六、争议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____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五
一、汽车电器市场规模
汽车电器主要包括:起动机,继电器,火花塞,汽车线束,汽车灯具,蓄电池等产品,供应于新车配套和售后市场。随着近几年中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和汽车保有量的迅速膨胀,汽车电器市场蕴含了巨大商机。
汉鼎咨询指出,虽然中国汽车市场的增长步伐在经历了、的“井喷”式增长之后逐步放缓,但是未来仍然会维持15%的年均增长率。中国汽车产销突破双双500万辆,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1-6月份实现汽车生产281.5万辆,同比增长5%,由于5、6月份汽车市场回暖,各厂家态度乐观并且纷纷调高下半年产量计划,全年产量有望达到600万辆。以继电器为例,按每辆新车平均使用10只继电器计算,20全年将需要6000万只继电器来配套。
在售后市场,20我国的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2600万辆,并且以年均13%的速度递增,到年底达到2900万辆。按每辆旧车维修平均使用2只继电器计算,社会修配量按汽车保有量的5%计算,2005年的售后市场将共需求290万只继电器。据专家预测,到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6000万辆。如此多的汽车需要售后配件供应,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市场!
我国正在成为世界最重要的汽车配件需求市场,那些汽配跨国巨头们早窥探到了这一巨大商机,并纷纷进入中国市场。
二、汽车电器进出口状况
从零部件的整体进口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加入wto,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国内汽车产品进口配额增加,同时,由于国内汽车市场形势大好,产销量猛增,但国产零部件又不能全面满足国内汽车市场多样化的需求,高档豪华乘用车、特殊用途专用车零部件短缺,使得零部件进口量增加较快。但是,由于汽车电器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目前我国汽车电器件的整体水平,基本满足了国产以及引进车型的配套要求,而且,有的企业已具有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产品销往海外市场。在上海、浙江、江苏、湖北等地,形成了我国汽车电器工业基地。
在出口方面,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国外零部件企业纷纷来华合资或独资建厂,生产汽车零部件,国内零部件企业也纷纷引进技术,开发生产高技术含量的零部件产品,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对外出口也在不断增加。我国目前出口的零部件产品种类主要有万向节、铝车轮、制动器、座椅、汽车音响、散热器、汽车蓄电池、汽车线束、汽车铸件等等。
其中汽车电器产品占据汽车零部件出口量的20%以上,成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上半年国内汽车电器企业出口交货值为5.6亿元,同比增长24.2%。一些发达国家、汽车生产大国成为我国汽车电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亚洲、北美和欧洲是我国汽车电器出口的三大主要市场,与此同时,对中东、南美、非洲等一些新兴市场的开拓也取得了成效。
三、汽车电器市场流通渠道调查
1. 代理商经营规模
46%的被调查代理商经营汽车电器的时间不超过5年,50%的被调查代理商经营汽车电器的资产规模在不超过50万元。可以看出,虽然目前我国汽车电器企业数目众多,但普遍规模偏小,经营时间不长、实力弱。这些小作坊式的企业虽然经营灵活,但是由于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也产生了许多弊病,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明显落后,很难形成强势品牌。
2. 代理商经营业绩
目前,国内大部分汽车电器代理商经营业绩并不理想,37%的被调查代理商经营汽车电器的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比例更是高达58%;63%的被调查代理商经营汽车电器的毛利率不超过15%。目前国内的汽车电器还是以批发商为主导的集散地形式为主,销售网络松散、专业连锁性不够、短线行为强、经营成本高、缺乏品牌支撑。由于不能形成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价格、质量和服务上都不能够使消费者满意。
从此次调查的五个主要的汽车电器产品来看,目前国内代理商经营汽车线束的毛利率最高,达到17.86%,其次是火花塞,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是汽车灯具和蓄电池。
3、流通领域对汽车电器产品的品牌认知度
汽车电器产品
流通领域认知度较高品牌
起动机
法雷奥、锦州汉拿、长沙电器、博世、湖北神电、摩比斯
汽车灯具
海拉、日本小系、博世、菲利普、欧司朗
汽车线束
ngk、德尔福、奥特菜
火花塞
ngk、湘火炬、美国冠军、日本电装、德尔福、雷电
蓄电池
风帆、德尔福、统一、ac德科、博世、松下、日立
4. 代理商选择代理品牌考虑因素以及希望得到厂家的支持
目前,虽然有一些汽车电器代理商为了眼前利益,经销一些质量不过关、价格低廉的产品以鱼目混珠,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市场品牌、价格混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但是,大部分代理商在选择代理的品牌时,仍然首要考虑的是产品质量,其次才是产品价格和品牌。
根据调查,代理商们也迫切希望汽车电器厂家能为他们提供技术指导和广告宣传支持。
四、国内汽车电器市场现状
虽然中国的汽车电器市场发展潜力客观,但目前还处于比较初级的粗放型发展阶段,存在不少问题,迫切需要整合。
1. 缺乏强势品牌
目前我国汽车电器企业数目众多,但是普遍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这些小作坊式的企业虽然经营灵活,但是由于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也产生了许多弊病,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明显落后,很难形成知名品牌。
2. 开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国电器市场也普遍缺乏人才,企业实力不强,开发能力较弱。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成长,在整车企业适应性改进开发和新产品推出不断加快的带动下,对汽车电器企业参与整车企业产品同步开发,满足整车厂适应性开发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
3. 经营模式落后
目前国内的汽车电器还是以批发商为主导的集散地形式为主,销售网络松散、专业连锁性不够、短线行为强、经营成本高、缺乏品牌支撑。由于不能形成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价格、质量和服务上都不能够使消费者满意。
4. 市场秩序混乱
目前国内汽车电器市场的经商环境很不理想,没有正常的竞争环境,主要表现为缺少行业标准,从业者素质相对较低,市场品牌、价格混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较多,价格、品牌、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产品同质化严重,没有自己的强势品牌以及规模过小等问题。
六、汽车电器行业发展方向
汉鼎咨询指出,国内汽车市场消费的快速持续升温,为汽车电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商机,国内外企业争夺市场端倪渐显。为此业界指出,应对跨国大企业挑战,国内汽车电器行业必须把连锁业和国际化作为发展方向。
1. “一站式”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有以下优势:可以极大程度上集中有限的资源和闲散资金,以较小的投入换取较大的收益;宣传投入少,可以借助主店的品牌扩张;更贴近消费层;可以争取到更低的产品价格;可以取得产品的代理权;可以得到厂商更多的保护性支持。
2. 专业化和国际化
专业化和国际化代表着国内汽车电器行业的另一个发展方向。前者是这一行业复杂的产品技术类型所决定的,是未来市场细分的必然结果;后者则与当前整个汽车产业涌动的国际化潮流相吻合。目前广东、浙江、江苏等省的.汽车电器企业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生产基地,同时,国内企业具有产品更新速度快、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如果政府和行业组织能够积极引导,则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
汽车电器销售和生产策略要考虑以下的关键因素:
1) 汽车制造厂对车型的设计趋势,如经济车型和豪华车型的比例;
2) 汽车电器系统的技术发展,如更多采用电气化控制系统;
5) 制定汽车电器生产规划本身的灵敏性,如能够改变生产不同类型汽车电器产品的快速反映程度,包括交货迅速和成本低廉。
总之,国内汽车电器企业应抓住大好的发展机遇。汽车工业的加快发展带动了对汽车电器需求的快速增长,我国汽车电器企业正面临著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发展机遇。同时,我国的汽车电器业也面临国外实力强劲的同行的挑战。因此,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品牌经营已经成了刻不容缓的事。
汉鼎咨询认为,从长远趋势看来,汽车电器产品由单一的实用设计型慢慢趋向于时尚前卫的设计风格,要真正走向国际化,配件终端超市和维修服务店将是汽车电器未来的主要栖息场所,加盟连锁经营会成为未来经销商的主体发展思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未来肯定会出现终端市场的“大鱼吃小鱼”现象,汽车电器供应的区域性垄断行为将来在一段时间内会长期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批发商的萎缩。
企业不能局限于眼前利益,要放长眼光,明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发展规划;要加强规范生产与管理,注重品牌建设,迅速提升企业形象;与上游汽车厂商合作,结为战略伙伴,形成供应链联盟;实行产品差别化,个性化策略,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六
1. 方太:方太厨房专家,让家的感觉更好。
2. 格力:好空调,格力造。
3. 海尔:海尔,中国造;海尔真诚到永远。
4. 海信:创造完美,服务社会。
5. 海信:海信空调,变频专家。
6. 海信:同样是高清,不一样的清晰。
7. 华凌:华凌电器,专业制冷十八年。
8. 机会难得选购从速!
9. 科龙:梦想无界,科技无限。
10. 科龙:全过程无忧虑。
11. 买任意一款电磁炉,均享受定期免费清洗服务!
12. 买特价元电磁炉,送电饼铛,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没有最便宜,只有更便宜。
13. 美的:认真做足分。
14. 美的:原来生活可以更美的。
15. 松下:绚丽鲜艳,本色还原。
16. 苏泊尔电器大降价!各类样品低价销售。
17. 万家乐:万家乐,乐万家。
18. 夏普:影像至尚,慧中而秀外。
19. 厦华:有了厦华等离子,真想再活xx年。
智能产品买卖合同篇七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乙方提供样品为验收标准,交付合格产品。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美居物流园c座3楼35号,运费由甲方负责。
三、验收标准:以国家检验标准为依据。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时间为20 月 日,甲方首付总货的40%货款,提货时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执行付款。2、乙方未按时供货。3、提供产品有质量问题。如有违约,按合同3%赔付对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不成提交乙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宜:乙方不提供发票。
八、提货时间如有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告知乙方。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宜佳窗帘布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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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买卖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