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购买劳动合同制篇一
在实务操作中,公益组织接受的“受托代理资产”不能计入“捐赠收入”,也不开具捐赠票据;转赠或转交给指定受益人时的“支出”应计入“其他费用”,不能计入“管理费用”,更不能列入“慈善活动支出”。如果公益组织的财务人员向委托人开具了捐赠票据,则涉嫌违规使用捐赠票据,很可能会被财政部门要求整改,并暂停核发捐赠票据。
近年来,一些公益组织开始获得企业或个人捐赠的股权,也有的开始进行股权直接投资,这意味着公益组织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果公益组织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比如以全资控股的方式成立一家企业并拥有控制权,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投资净损益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否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使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单位当年盈利,实现了当年的净利润,则公益组织按应享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投资账面价值;相应地,如果被投资单位当年亏损,发生净亏损,则公益组织按应当分担的净亏损的份额减少账面价值。
如何判断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呢?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解释,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如果某企业将其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70%股权给某基金会,约定这70%的股权不具有相应的表决权,对于该部分的股权投资,基金会应当如何核算?针对这类实务问题,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明确了“对于因接受股权捐赠形成的表决权、分红权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应当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济业务实质判断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如果公益组织只享有相应的分红权,虽然具有很高的股权比例,但是不具有对被投资单位决策、参与决策的权力,则可以认为公益组织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可以采用成本法。
公益组织的收入一般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目前,政府向社工机构等公益组织购买服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收入属于“提供服务收入”还是“政府补助收入”呢?可能是考虑到“政府补助收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税收优惠,部分公益组织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收入计入“政府补助收入”,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合规的。
财政部今年颁布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公益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属于交易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应当记入“提供服务收入”科目,而不得记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所以,公益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就属于偷漏税行为。
公益组织通常都会将获得的现金捐赠存入银行,并获得存款利息。对于存款利息的处理,在以往的实务操作中,既有冲抵“筹资费用”的,也有记入“其他收入”的。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可冲抵“筹资费用”的应该是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而非公益组织自有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
为了纠正以往的错误操作;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将公益组织的存款利息分为两类:(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产生且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的,应当冲减在建工程成本;(2)除此以外的存款利息应当计入“其他收入”。
对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注册资金,过去有两种做法:一是将注册资金计入“捐赠收入”,在期末结转的过程再转入净资产;二是直接计入净资产。在财政部的本次解释中,则明确了注册资金应当直接计入净资产。同时注册资金也可以根据是否受到时间或用途限制而计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那么直接计入净资产后,“注册资金捐赠人”(一般也是社会组织的举办者或发起人)能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注册资金的性质仍然是捐赠,因此对于注册资金捐赠人而言,公益组织首次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即可按规定对其注册资金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财政部、^v^、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十二条)
公益组织如变更登记注册资金,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注册资金,只是登记事项的变更,并不引起资产和净资产的变动,所以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本次解释,对于规范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做好捐赠或受托资产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实际意义。专业规范、真实准确的财务管理,不仅体现着公益组织的专业水准,也直接关系着公益组织自身的公信力,理应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法规,管好用好公益组织的各类资产,避免账目混乱与错漏,杜绝公共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方不负公众的信任和期待。(陆璇 应南琴)
政府购买劳动合同制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并在甲、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_________名,并经乙方确认。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_________。
4、在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保安的分工。
保安服务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月,共计_________元。该费用为乙方向本合同所指保安人员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的工资、个人保险、生活补贴、劳保用品费用、着装费用等。甲方无需向保安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以转帐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上述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标准:视情况不同,凡超出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要求的服务,均视为额外保安服务,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待事态消除或缓解,基本处于正常状况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一)甲方
1、甲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且包括食宿。
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4、甲方应提前至少两小时提出额外的保安服务的要求,并以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5、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安人员合理的休息,休假时间。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应与乙方直接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其项下的任何责任。
7、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及其保安人员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
1、乙方的保安人员有权对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应努力保证安排同一保安到甲方工作的连续性。
3、乙方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乙方的要求,相关岗位应持证上岗;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5、乙方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应积极协助甲方人员脱离危险,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7、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一种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甲方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定期回访应为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
9、在甲方认为某个保安没有适当履行职责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到场地报告,弃职,不全面或不适当的背景调查等),甲方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选派一名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来替换保安,但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要求。
10、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一方续订或终止合同,该方应于本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之内向对方提出。
除不可抗力外,如单方中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一年保安服务费的10%,并视情节,承担其他责任。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甲方另行拟订相关工作细则,须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本合同一式贰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政府购买劳动合同制篇三
交货地点:由合作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单量的多少及服装工艺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方式:经外派qc检验合格方可交货。
运输条件:专车汽运,运费由我方承担。
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数量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吊牌、产品合格证和洗条说明等资料。
政府购买劳动合同制篇四
20xx年是我省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心全面参与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重要一年。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x巩固、完善、提高xxx的总体要求,继续以让采购成规模化规范化为工作重点,着力增加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着力夯实采购工作根基,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效能,着力加强采购部门自身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推动省直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搜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xx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xx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政府购买劳动合同制篇五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保障学校政府采购正常开展,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方案。
(一)紧急采购用于疫情防控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按照黔财采[2020]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常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及学校已规定的采购方式及程序开展采购活动,不得借疫情防控项目采购而搭车采购其它货物、服务和工程。
(三)各采购立项部门在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结束后,应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档案材料整理和统计,及时到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采购项目书面备案(备案资料:立项资料、成交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一)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内容条款;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要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二)疫情防控期间校内组织的采购,投标供应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以线上报名为主。
(三)货物、服务和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采购立项部门加强采购质量管理,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四)对于在校园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须按学校规定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全力保障现场防控安全和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1、投标供应商报名
投标供应商参与项目报名以线上报名为主。报名资料中供应商需提交参加采购活动中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参与采购活动人员符合贵州省及学校进校人员有关要求的书面承诺。报名结束后,资产管理处给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发放电子的报名回执,作为供应商踏勘现场和到校参加采购活动的凭证。
2、投标供应商进入校园参加踏勘、开标等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代表需进校参与踏勘、采购活动时,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的相关规定。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校园,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可能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做好预案,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代表应提前做好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装订、密封、消毒保管工作,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指定位置,由校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
4、评审场地的管理
疫情期间,将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7楼会议室作为校内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固定的评审场所,各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半小时,由资产管理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对评审场地内所有设施进行消毒和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再次进行消毒。评审场地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项目评审期间不得开启空调。
5、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
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入校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注意保暖,进入评审场地前洗手消毒,应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因文件资料传递翻阅出现交叉感染。评审过程中,人员间隔1米以上,尽可能减少近距离交流,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出现口罩、手套损坏,应及时报告进行更换。项目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带走个人用品,用过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进行丢弃。
6、采购活动过程管理
在评审过程中,如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采购组织部门立即按照学校有关方案、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工作,包括采取紧急措施就地隔离,封闭评审现场、禁止人员出入,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将病人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辖区防疫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有序撤离现场,做好现场的消毒杀毒工作。参加采购活动的全部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7、评审人员餐食管理
项目评审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场地内进食和吸烟,尽可能的减少在评审场地内饮水的次数。校内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疫情期间就餐规定进行就餐,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就餐问题。就餐尽量安排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就餐人员应保持适当间隔就餐或自行在办公室就餐。
8、成交供应商的管理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供货、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期间的校园防控工作由采购立项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