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法制演讲班会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xxx。下面我就“什么是合格的中学生”为主题,展开这次的班会。
什么是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合格的中学生首先应该懂礼貌。在家里要孝顺父母,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孝顺父母和尊敬老师实际上是一回事,要做到孝顺父母,尊敬老师,则要听从他们的教导。因为他们是过来人,他们吃过苦,受过累,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他们的话也都是自己人生经验的总结和体会。而听他们的话也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尊重。
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还应爱学习。我们来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就是增长文化知识。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党和国家给我们创造了优越的学习条件,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供给我们衣食,我们应知恩图报。感恩父母,回报社会的最好做法也就是努力学习。只有努力学习,增长我们的知识积才干,才能更好地回报社会,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还应戒骄戒躁,虚怀若谷,肯于听从老师或长辈的善意批评。无论在家中或是课堂上,当我们遇到了父母或老师的批评呵斥,我们首先应进行这样的反思:我有错,我应先检讨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不是立刻辩解甚或言语冲撞。我们力戒“娇骄”二气。蛮不讲理,目中无人,冲撞长辈,这不是我们中学生所为,这是最最无知的表现。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如果我们不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就做不好这个接—班人。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自己,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
首先,一个合格中学生最应具备的——良好品行。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心胸宽广,就具备了良好的品行。但是,回首我们所面临的现实,我们常常不无痛楚的发现,在我们个别同学的心灵中竟然缺少纯真无私的爱,难道不是吗?当你把粗鲁的话语吐向你赖以获取知识的老师,当一把野蛮的拳头挥向你朝夕相处的同学时,你的良心何在?同学们,校园好比一方净土,一片乐田,我们良好的品新就好比这净土了乐田上的花花草草。同学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去点缀校园!
其次,一个合格的中学生真应该是一个求知好学的学生,近来,我发现身边患有“知识麻木症”的同学越来越多,经过诊断研究发现,其表现症状如下:面对课本,两眼无光;面对课堂,两眼下垂;面对考试,两眼斜视;面对成绩,两眼呆滞。患病原因至今还未查清,但想必患病的同学应该很清楚,真希望他们正视病情,积极治疗,早日康复!
最后一条合格中学生的原则———珍惜!扪心自问:面对美好的青春年华我们珍惜了么?面对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珍惜了么?面对父母对我们的.爱我们珍惜了么?珍惜我们身边的一切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同学们,青春的岁月一晃而过,我们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在阳光下接受洗礼,在风雨中接受磨练,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明天的挑战!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法制演讲班会篇二
亲爱的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
“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心中一样亲……”每当唱起《我的中国心》这首歌时,我总会想起我们伟大的祖国。
我们的祖国母亲,一位美丽的妇人,却在百年以前遭受屈辱:1860年,被誉为“万园之园”中华文化瑰宝的圆明园被英法联军洗劫一空,在大火中毁于一旦;1931年9月18日,日军以荒.唐的借口向中国北部发动攻击,次日攻占沈阳城,仅四个月内,整个东北地区沦陷,3000万父老成了亡国奴;1937年的南京城内,40多万中华儿女惨死在日军冰冷的屠刀下……祖国母亲被侵略者折磨得千疮百孔,苦不堪言。这时,中华儿女们站起来了!他们冒着枪林弹雨,抱着必死的决心,奋力抵抗可恶的侵略者,保护我们可爱的祖国母亲。终于,先烈们的鲜血没有白流,我们终于打败了帝国主义侵略者!
现在,中国进步了!中国强大了!_年的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同年,“神州七号”飞船成功升空,在太空中留下中国人的足迹;_年5月,世界博览会在上海举办,向世人展现我国科技的发达;_年11月,亚洲运动会在广州举行……中华民族进步的一个个里程碑,永远值得我们铭记!如今,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相传,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中,我们要不忘祖国寄予我们的厚望,发奋图强,不忘祖国!因为:祖国在我心中!
法制演讲班会篇三
亲爱的教师,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宪法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大家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大家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们国家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大家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我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大家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们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们代表大会代表人们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们的基本意志,大家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大家们国家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们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们意愿、维护人们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们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们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我,也贻害他人,留给大家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班会篇四
活动时间:20xx年xx月xx日周二
活动地点:教室
活动目标:
在全班贯彻《青少年保护法》。使全体同学了解此法律,让同学懂得用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帮助同学了解一些知识,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活动设计:
一、主持人简要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年保护法》,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主持人: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五好”对于同学们来说已很熟悉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让校园更和谐,社会更美好,祖国更昌盛,那就请不断完善自己,一起来做到“五好”!下面我们一起来说说怎样遵纪守法。校园里,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规定,约束着每一位同学,这是同学们应该遵守的,也是必须遵守的。对每个人而言,学校规定是一样的,一个好的校园,不仅仅是同学们成绩好,素质高低也很重要的,咱们的校园的校训不是人和兴校吗?也就是说只要每一位同学能时刻想到遵守校园的规定,那我们的校园就不是很融洽,更兴旺吗?就校园而言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以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勤奋自勉,奋发有为,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那么对于我们同学现在所应该遵守的法律是什么呢?今天就让三一班带我们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由本班同学:李开元、聂成旭、尹杰表演小品《体罚》。主持人:请大家猜猜这个小品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哪个部分?主持人:看了这个小品后,大家谈谈对这个小品的感想?请同学们谈一谈看完小品后的感想。主持人:从刚才这个小品中我们知道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绝对尊重。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三、观赏小品《可怜的非非》,此小品有本班同学:王雪梅、刘婷婷、兰群出演。请同学谈一下自己的感想。王海培:如果我们遇到了像小品种的非非一样,我们可以向公安请求帮助。裴训普:我觉得家长要尊重孩子的选择。
四、学习案例:接下来由主持人马嘉乐读一些案例。请同学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五:法律知识竞赛:主持人:下面有20道选择题,请每个小组派3人参加比赛。我先来读下参赛规则:每个小组派三人参加比赛,支持人读完题目可抢答,每组最多可答5道题,哪个小组回答的多,就可获胜,答对题者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开始比赛!
六、班主任总结发言同学们的这次班会召开得很成功,愿大家在生活能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懂得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履行好各项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七、主持人结束语:主持人:这个国家是属于大家的,而它的和平也得靠每一个人来维护,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也得有它的秩序!记得中国一位名人说过:“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尊行为为要,能尊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这句话便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想要达到繁荣昌盛,必须立下法制,而有了法,人人就得遵守。这样人民才会幸福,国家才会安康,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像那刚冒出头的小树苗,稍有不慎便会弯曲,从而走向歧路,在校的我们,要用校规来约束自己,让未成年熟的心受到保护,让它健康成长,最后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学,老师以及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能时刻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制演讲班会篇五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校园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利益,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切身利益,可往往有的同学认识不到这一点,随便在校园打闹、在上体育课时不按老师的要求去活动,甚至还有的放学后在楼梯故意拥挤等等,这样很容易造成无为的伤亡,一旦悲剧发生,就会给我们带来伤痛,给自己造成损失或影响学习。这样的惨痛教训是不少的。
认真组织开展以“构建和谐校园,健康安全成长”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我们的安全、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
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的学生。
请同学们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
远离网吧,远离台球室,远离游戏厅,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结伙、不谈恋爱,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偏食,不吃零食,不喝生水。
校园是我们的家!为了创建文明的校园,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良的行为,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校园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已的一分力量。
法制演讲班会篇六
地点:八年级三班教室
主持人:赵玲玉 刘迎亚记录员:袁涛涛
二、活动目标
2.通过自由辩论的形式,让正反两种观点进行交锋,使同学们在讨论中看清问题的本质,了解到不仅要知法,更要信法,进而守法。
4.评寻法制之星”,作为班级法制活动的带头人,带动全班同学乃至全年级、全校同学一起做知法、信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5.在“知法、信法、守法”的横幅上庄严地留下大家的签名,使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此为准绳,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活动程序
吴思奇:法律是约束、规定人们行为的内容。
【胡怡桦介绍法律的历史】
胡怡桦:在开始严肃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段轻松幽默的flash短片,讨论一下法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适用情况。
1.观看flash“yesorno”
flash以夸张搞笑的形式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找到一些看似合理的借口,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同学们观看后果然出现了一些意见分歧。
胡怡桦:这部短片向我们表达了两种不同的观点。那么我们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还是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灵活变通一下呢?不知道同学们各自都持有怎样的看法。
马凌、邵文钦: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维持大家的秩序的,我们必须遵守。
孙亦文:法律本身就是为了让人们能更好地生活,是为人民着想的。有时可以灵活变通。
围绕flash展开辩论,并可将议题适当扩展而不局限于交通法规。同学们自主分成两组,由主持人宣布规则,进行自由辩论。辩论结束后由在场老师做评委,对同学们提出建议和指导。
黄凯:那么下面我宣布一下规则。两方可自由派出辩手,一方发言结束另一方即可接上,一方累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最后由两方各自派一人进行1分钟的总结陈词。好,那么我们就开始吧!
黄凯:首先,请大家就各自的辩题思考半分钟。【半分钟】好,停!下面是自由辩论时间。
马凌:法律是中央领导、专家学者经过层层修订而制定出来的,完全符合“依法治国”的思想,非常合理。
纪瑜:法律是人定的,总会在某些程度上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法律应随时代的变更而改变。
陈宇: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完整、完善。
邵文钦:虽然现行法律并非100%完备,但人们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存在的不足,而不是违反它。
王宁轩:由于纪律的缺陷,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应该可以稍稍变通。
黄凯:大家辩论十分热烈,看,我们的老师们也蠢蠢欲动了,下面就请他们作为我们的评委,发表一下看法。
老师评价:自由辩论时间较短,辩手相对集中,发言人数过少;同学对政府有信心,在相对时间内我们中学生必须牢记守法。
黄凯:感谢老师的精彩发言!的确规矩是人定的,然而就我们个人而言是不能随意违反和破坏法律规定的,因为它是广大人民利益的保障,既是你有不同的观点也必须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来。可以说,依法行事是我们每个人的立身之本;依法治国更是我们国家的立国之本。而对于我们每个高中生来说,应牢记“知法、信法、守法”,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在前一环节已明确守法重要性的基础上给同学们补充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以竞赛的形式让大家在激烈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
胡怡桦: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小时候常玩的击鼓传花?这次的竞赛规则就是凡是手中拿到接力棒的同学就要起来回答问题。好,下面有请我们的马林巴上场!
【马林巴响起,接力棒开始传递】
4.评寻法制之星”
评选我们自己的“法制之星”,让他/她做我们的领头人,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知法、信法、守法。
胡怡桦:下面请刚才有答对题目的同学起立,我们将在这些同学之中选出我们今天的“法制之星”。
【法制之星诞生】
5.集体签名活动
由“法制之星”带领,全班同学参与,在事先准备好的横幅上庄严地留下自己的名字及简短感想,承诺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胡怡桦:我们高一(8)班的全体同学承诺做“知法、信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之星上,全班同学秩序井然地上前签名】
【听课老师与大家一同庄严签名】
6.实习老师小结
总结今天的班会情况,针对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必要的肯定和表扬,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作为班级的一员,与学生一道,在横幅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让同学们感受到班级整体的温馨和力量,一起为实践自己的诺言而努力!
王莹:这一周是我实习的最后一周了,在这样一个时间里,非常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为大家组织这样一个有意义的班会。为了这次班会,很多同学都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他们的私人时间,比如我们的文艺委员章然,主持人胡怡桦、黄凯,为我们写横幅的陈云从……他们都非常的认真,让我非常感动。从我自己来说呢,我也希望我留给你们的不仅仅是我在课堂上教给你们的那些知识点,而更多的应该是一些做人做事的方法、道理。所以,现在,我作为(8)班的一个成员,我也在这里庄重地留下我的名字!
【同学:鼓掌】
【同学:好!】
王莹:很好,那么我们今天的主题班会就到此圆满结束吧。谢谢到场的老师,也谢谢今天积极参与的各位同学。谢谢!
法制演讲班会篇七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__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 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__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__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__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__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__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 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