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一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通知》(皖教助[20xx]4号)对我县20xx年中职普高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20xx年度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11月26日召开三次中职普高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最新资助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
2.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资助人员,另外还有2名兼职资助人员;20xx年3次以会代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3.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20xx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印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和诚信宣传工作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教助[20xx]5号)等多份资助文件。以“七类”家庭学生为主体,及时从省、县扶贫系统中导出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会同县残联、县民政等相关信息,“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按时报送省、市要求的月报、自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原建档立卡等系统。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校,以便基层学校及时了解最新资助政策。
4.我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将资助资助列为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拨付到学校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也按要求到位,并对各项资助资金设立明细科目,精确核算,保证中职普高资助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正常开展。
普高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分学期打卡发放。20xx年要求各校认真核对受助学生资格,实现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档,及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认定程序结束后县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邮政储蓄代发专户统一打卡发放。普高秋助学金分两档执行,分别是1000元、1500元/生。春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2735人,发放资金367.05万元;国家免学费1462人,发放资金117.995万元,国家助学金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免学费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0人,发放金额324.55万元;10月15日前全部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直接免学费1442人,免除金额115.725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746人,发放金额95.75万元;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学费2993人,免除金额395.07万元;秋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777人,发放金额98.30万元,于10月15日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除学费3258人,免除金额432.45万元.
校内资助开展情况。我县按《关于印发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学校每期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账核算,用于学生校内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5%,普通高级中学不低于3%,民办高中达5%。20xx年全年提取校内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过程(总分36分,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科学、合理。资助指标分配时,优先保证原建档立卡家庭、特殊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然后下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规范,并做到信息公开。各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三级评审和公示,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通高中按学期填报、中职按月填报);开展了多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4.对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改进。
5.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严格按上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了《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有效执行。
7.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及时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实行了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8.审核审批规范。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讲行。
(三)产出(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2.资助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所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3.资助质量提升。资助工作精准,按时发放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
4.受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四)效果(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形成了政府、学校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等。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
2.可持续影响。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按排各完职中资助工作经费25万元。
3.社会公众和受助学生对中职普高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高度重视中职普高资助宣传工作,开学初印发了2万份《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xx-2022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校园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进社区和繁华街道向居民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在校园里开展好“两节课”、“百千万”大走访、资助工作“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相关政策。同时在4月和10月两个民生工程宣传月向学生家长和居民发放数万份政策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年初将各项资助列入预算,对资助实行预算管理。校内资助提取由教育核算分中心严格按事业收入的规定比例统一提取,并在学年初督促各校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使用,全县统一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xx年11月脱贫工作省际互查组对我县20xx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5月上旬,县教育局通过资助工作群,将资助管理系统培训视频下发给中心校、县直学校、完职中和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校和所辖学校资助人员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5月份,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资助人员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个公众号,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
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召开了全县资助人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了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资进行了统一布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精准施策。
11月26日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对中心校和系统填报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和指导。
1.学生资助工作和乡村振兴紧密相关,任务复杂艰巨,机关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不足。
2.部分学校对资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资助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待遇低,资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县级资助机构增加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过硬的专职资助人员。校级资助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协调资助工作与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校资助中心主任负责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校级资助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加强校级资助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资助相关业务水平培训。
中职普高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二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学校20xx-20xx学年中,在我校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深化了励志教育,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概述,对于自查报告中的不当或遗漏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xx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0%。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 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xx]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 培训活动。“扬帆计划” 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四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学校20xx—20xx学年中,在我校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深化了励志教育,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概述,对于自查报告中的不当或遗漏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xx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xx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xx]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xx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xx]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五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xx]84号)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刘建明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20xx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20xx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20xx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20xx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六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xx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xx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xxxx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学生资助工作报告篇七
洑水初中学生资助、教材退费工作自查整改报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学生资助工作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鄂教助20xx6号)要求,针对湖北省金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部分学校资助工作审计指出的问题,我校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我校自查整改的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为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自国家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在工作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不断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操作程序,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社会反响良好。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1)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一)、档案资料不齐全
1、20xx年秋退教材费资料缺退费凭证;
2、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凭证和学生领款签字表;
3、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原始)凭证;
4、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记账)凭证;
5、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记账)凭证;
6、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收支(记账)凭证;
7、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拨入款(原始)凭证;
8、20xx、20xx、20xx、20xx四年的学生申请表没有履行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这一程序。
(二)、20xx年的教材退费实退资金与拨入资金有差额,余额8522.05元入学校总账挪作公用经费使用,未上交国库。
(三)、个别学生的资助资金采取逐月抵扣生活费的方式,没有直接发放现金。
(四)、个别学生存在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领、代签的现象,由此导致字迹不完全一致。
1、完善档案资料。我校根据此次整改工作对档案资料的要求,认真查找缺失资料,重新整理归档,分年度装订,达到了档案资料真实、齐全的要求;积极与相关村委会联系,补办了村委会盖章手续。
2、20xx年学生申请表严格履行村委会审核盖章程序。
3、20xx年教材退费余额学校计划上交国库。
4、20xx年资助资金学校集中发放现金,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字迹与申请表一致,并邀请上级领导、洑水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回顾过去几年的资助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