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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一
1.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认真做好项目的现场勘察、项目审查、环评审批和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工作。至目前共办结20个项目的环评审批,网上登记表备案64个。
2.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今年对所有新上项目进行“三同时”现场检查31次,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15个。
3.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化工、冶炼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排查整治、涉铊企业环境监管排查专项执法、规范混凝土行业生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真正发挥了环境执法的震慑作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160多家次,约谈存在隐患企业负责人10余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8份,责令停止生产12起,限期治理8起,查处环境违法案25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行政拘留案件2起,查封非法加工作坊6起,停产整治2起。
4.认真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成立了xx“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小组,出台了《xx县“绿盾2020”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核定,南岳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县境内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完成12家矿山开采企业36个工区关闭退出工作;二是完成58+1个新增人类活动点成整改工作;三是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的23家矿产品加工企业 “两断三清”整改工作;四是完成了42个遥感监测重点问题(30个与矿山开采企业的采矿点重复,7个与矿产品加工企业重复,5个为其它型人类活动点)的整改工作;五是完成了自然保护区xx县境内建于1975年至1980年之间的11座水电站整改工作。六是完成了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马迹社区2个生活入河排污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七是完成了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7个农家乐问题的整改。
5.全面开展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了污染源普查机构,制定污染源普查入户工作方案及技术报告。配备相应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了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内部培训及企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争取到污染源普查经费150万元。按照市办要求完成了1621家普查对象的清査摸底工作,确定了普查入户调查对象,四大类440家(其中工业源工业企业185家、生活源68个入河排污口、153个行政村、2台生活锅炉、加油站3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处)。制作了三块永久性大型宣传版块,一块电子显示屏(不定时更换信息),全年更换宣传橱窗内容4期。严格按照上级普查办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四类源的入户调查及数据录入和上传,同时把好审核关高质量完成表格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6.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要求,做好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完成地表水xx自来水厂断面水质监测12 期,鱼石村断面水质监测12期,对我县饮用水源断面和湘江熬洲断面水质每周进行一次加密监测,共监测34期。完成地下水水质监测1期,降雨监测12期,降尘监测2期。完成区域声环境100个点位的监测,4条主要交通干线交通噪声监测。二是完成我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8 期,配合环境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测 14次。三是今年八月,湘江部分河段铊出现超标,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站开展应急采样,在近半个月内每天24小时不间断,每隔四小时采水样一次并送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采样分析。确保上级有关部门实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四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今年所有一线监测人员都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持证上岗考试,均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考试。完成市环境监测质控考核,氨氮和硫化物标样两个,结果合格。
7.做好日常固废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县开展了辖区内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配合环保部对大源渡二期工程弃土堆场核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查处非法收集废矿物油案件一起,处置废矿物油1.2吨;配合市局完成对新源素、华宏、宏达、衡顺危废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联合安监、检察院等部门督促湘华化工厂对遗留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出售至其他厂家,转移危险废物32吨至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督促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对倾倒在大源渡弃土区内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了处置,转移危险废物108吨至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8.继续开展辐射管理工作,完成了湖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企业调查工作;配合市局对xx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xx县普济康复医院、xx县中医医院等18家单位进行辐射安全进行检查,并出具了检查意见。
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二
1.切实加强排污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一是按照环保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切实开展辖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有效解决污染隐患。二是强化新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稳定达标,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对违法排污企业予以严厉打击,2020年以来共出动500多人次,检查130多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29家环境违法企业,共罚款金额248.28万元。移送法院13件,移送公安4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
2.抓好2020年排收费清收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程序,规定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2020年共清收2020年排污费21.7万元。
3.积极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投诉纠纷。2020年以来,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转办)案件 140余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一系列由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
4.加强对涉危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协助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山口镇山角村委(山口隆盛页岩砖厂旁)公路边的桉树林里堆放的约两百桶不明黑色液体进行妥善处置。在此基础上,为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经核查,目前我县共有10家企业(北海东红制革有限公司、xx东诚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西xx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弘峰(北海)xx农药有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华润水泥(xx)有限公司、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诺思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通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至目前未发现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5.立行立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0年,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先后两轮进驻北海对北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并下发交办单。涉及我县的交办问题27个,截至12月6日,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2)个。对涉及我局职能工作范围的交办问题,立即组织力量会同县水利、市政、水产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不断加大对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及重点流域的摸排,发布禁养通告,劝离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搬迁,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及时的整治,较好地保障了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其中湖海运河东岭段保护区交办15个问题已完成14个,牛尾岭水库保护区交办12个问题已完成11个。此外,以此为契机,根据市、县领导的有关工作要求,与北海市水利局、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洪潮江水库、南流江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洪潮江水库北海市库区范围以及南流江流域(xx段)存在多年、屡禁不止的违法和非法行为,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逐渐恢复辖区水体水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历时9天,累计出动执法船艇80多艘次,工作人员600多人次,共拆除筝网307张,袋网52张,养鸭棚69个,养鸭拦网79张,围截库汊养鱼拦网36张,拆除小型养猪场1个,养牛场1个。
6.边督边改,积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对督察组“回头看”反馈交办的涉及我县有关群众投诉反映的涉及采砂场、噪声、粉尘污染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派员密切配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实行“一案一卷”管理,重点案件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做到完成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反映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整治。
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三
一是印发方案,成立机构。我县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普工作;普查办设立在xx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县普查日常工作。
三是选聘出普查指导员51人、普查员93人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四是组织培训及宣传工作。我县环保、农业、水利部门参加市污普办开展的“两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60人。召集重点企业(已核发新版排污证的企业)以及水产、淀粉、糖业等企业参加市污普办召开的入户调查培训。在宣传方面,我县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袋、播放led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五是开展普查招标。2020年8月,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采购服务在广西华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与实施技术服务项目由广西南宁市邕检科技有限公司以25万元整成交开展。
六是开展入户清查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污普办相关文件对清查各阶段工作内容要求,我办组织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对市污普办下发的工业企业、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名录开展核对、筛选和入户清查工作,并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和现场调查时的发现,补充应纳入普查范围的污染源。市污普办下发的普查单位基本名录中共含工业企业3039家,生活源锅炉53台,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44个。我办实际清查工业企业1875家(其中,1164家由市污普办判断为不纳入普查范围的工业企业未进行现场清查,148家重复企业,补充清查名录外工业企业6家),生活源锅炉2台(排除额定出力小于1蒸吨的锅炉后,实际清查锅炉11台),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44个(其中,15家由市污普下发,补充清查名录外工29家)。确定纳入入户普查范围的工业企业466家、生活源锅炉2台,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44个。
七是xx县进入到全面普查阶段。10月上旬,第三方广西南宁市邕检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进入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并且于11月15日完成了第一次数据上报,11月20日完成第一次数据审核,并且全部完成普查数据上报,11月20-26日,完成第一次质量核查。12月4日召开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户调查数据质量审查会》,12月9日再次上报普查数据。目前普查工作的工作重点依然是做好质量核查工作。
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四
(一)继续把好项目审批和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注重推进清洁生产项目的审批,确保增产不增污的环境管理理念的实施;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要提供优质快捷的审批服务,并对已经审批通过投入建设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配合监察大队做好项目的后续监管;同时,对未批先建项目要加大查处、监督管理力度,对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跟进办理环评手续,对已投入试产而未完成验收任务的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要敦促其完成验收任务,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要责令其抓紧改进污染治理设施,逾期不验收的项目要依法严查;尽快建立起环境保护类的专家库,确保环境保护技术报告行政审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快从优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
(二)继续抓好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生态保护。进一步推进生态县以及绿色生态系列创建,提高全县生态文明水平。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一方面,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借鉴先进市县的经验,敢于创新,加快推动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五)根据《xx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同时,积极申报国家层面对北部湾沿海区域的山水林田湖生态项目。继续深入《xx县“两江、两区、两库”环境提升攻坚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加快开展“两江、两区、两库”(西门江、南流江,红树林保护区、儒艮保护区,洪潮江水库、牛尾岭水库)的治理,确保我县重点江河、水源地的水质如期达标。
(六)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鉴于每年的1.2月份都会频繁出现大气污染天气,为防范于未然,2020年底就制定2020年的大气年度大力工作计划。改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同时为针对秸秆焚烧多发的现象,应该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秸秆禁烧区,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细则,以及多和企业沟通做好秸秆回收工作。
(七)继续加大企业监察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八)抓紧对接、督促广西南宁市邕检科技有限公司按上级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污染源普查工作。
(九)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 “回头看”交办案件的整改和完善档案材料工作。
(十)依法调查处理各种环境信访和环境投诉、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合法环境权益。
(十一)抓好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工作和2020年xx县星岛湖镇、石湾镇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工作。
(十二)继续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要根据各期的宣教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落实纲要中提出的任务,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配合县地税部门做好排污税的征收工作。
(十三)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多方争取和申请环保监管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自治区和市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五
1.起草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工作职责,设立了专门污染源普查机构,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
2.采取多形式、多方位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在各镇、园区拉宣传条幅130个,印发给普查对象的一封信2000余份,给普查员、指导员发放宣传帽、雨伞及资料袋等。
3.组织开展了伴生放射性矿、工业企业、市政入河排污口、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名录库核实和入户清查工作。
4.组织城乡建委、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对我县的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建立了清查数据库,其中工业企业1418家,生活源锅炉26台,市政入河排污口4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4个。
5.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强化对第三方入户调查工作协助、指导、督促和监督,加强质量核查,确保普查质量。目前,入户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完成入户调查1803家,采集空间信息1443家。
2023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六篇)篇六
1、加强普查宣传。为广泛深入地宣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各阶层关心和参与普查,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污染源普查进行深入宣传。2020年12月31日,县环保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致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公开信》,并制作纸质普查宣传资料发放给社会公众和企业,同时,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工具进一步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做到让污染源普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为普查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工业企业清查阶段,为各乡镇普查员准备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告知书》,确保了全县工业企业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工作调度。县委、县政府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度重视,1月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4月12日,县政府组织召开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36个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共45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主持会议,并对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5月8日,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县政府领导就工业企业、规模畜禽养殖等清查工作进行了调度部署,要求各乡镇普查员按照清查工作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清查工作。
3、完成两员选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4月9日,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下达了《关于安排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普查员的通知》,根据各单位、各乡镇清查内容、清查数量的不同,要求安排尽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参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4月23日,县污普办组织全县63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培训及考试,经测试合格、省污普办发证后及时投入到工业企业清查工作中,确保了我县清查阶段工作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开展。
4、实施普查清查。在省、市普查办下发清查底册的基础上,我县通过对比工商、税务部门(工业企业)、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质量监督部门(生活源锅炉)的名录数据,确定了本县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我县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从4月5日开始,共清查入河排污口13个、生活源锅炉63台、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189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83个,确定纳入普查入河排污口13个、生活源锅炉4台、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26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11个;完成入河排污口的采样工作;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全部数据录入和审查。
5、开展入户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起,我县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第三方机构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名技术人员分为若干个入户调查工作小组,在县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业务骨干带领下分别对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截止到2020年11月19日,已完成工业企业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257家(补充新增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家、入河排污口12个、移动源(加油站)25家、农业种植业抽样162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183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抽样数55家清查入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