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一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x党委书记任组长、x长及分管农业的副x长任副组长的xxx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施,并抽调x上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工作人员协助各村开展林改工作。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协调落实、矛盾调处、指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全xxx个村也都成立了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成立了林改理事会。全x共组建各类林改工作机构xx个,形成了xx余人的林改工作队伍,为推进全x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宣传培训,掌握操作程序。从xx年xx月开始,全x开展了林改宣传培训工作,共发林改宣传单xx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xx册,x领导进村入户调研林改工作xx次,组织召开林改专题调研会xx次,出黑板报xx期、张贴宣传标语xx条、悬挂条幅xx条,培训x村林改工作人员xx余人次,x林改办深入各村进行林改专题培训一次。通过宣传培训,使x村林改工作人员全面系统的掌握了林改政策,熟悉了林改程序,为全x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调查摸底,制定林改方案。我x认真分析研究各村组实际,制定了《xxx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组织x村干部入户,对全xxxx村的社会经济状况、户数、人口进行了全面摸底;由区林业局分管局长带队,对我x集体林地现状、林地面积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村情、林情,为集体林权改革提供了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二是把握这次林权改革重点,深入各村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从确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角度出发,制定了切合全x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林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范围、原则、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等,为全x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依据。
(四)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将规范操作与群众意愿、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有机结合,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推进林改工作的重要依据,村组实际情况与林改政策有机结合,在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群众大会以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订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村组集体林地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评估,按照不同地类、不同小班,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了分配;坚持深入林地,逐班进行编号确权;对集体林地由村民自主决定采取家庭承包、股份制等方式进行了分配;对于已承包到户,符合政策的集体林地,采取完善续签承包合同、村民评议等形式明晰了权属;对于有争议、合同不规范的林地,采用村民表决的方式,重新确定产权,落实承包经营主体,在林改中,没有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现象。
(四)加强监督,强化服务意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尊重历史,加强督查,兼顾公平,及时解决林改纠纷,化解矛盾。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群众上访事件,各村林改工作人员都能按照林权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合理、合法。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随时召开林权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邀请群众代表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随时微调工作思路,及时解疑答惑,为全面推进全x林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在林改期间产生的所有数据资料、图表,坚持分类管理、专卡专柜。村级林改工作的相关表册资料,采取x上统一印制,统一规范填写,统一装订,统一购置档案盒,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套表统计,一个标准要求,一套程序运行。各村都配备了专门的档案柜,切实做到了依法、规范、有序。
我x的林改工作虽进展顺利,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由于林改工作时间为期两年,周期长,个别村工作有时松时紧现象发生。
二是林改工作已接近尾声,资料建档立卡任务繁重,个别村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对已完成的林改工作采取回头看。在林改工作中边验收边整改,严格按照林改操作十五道程序进行,确保工作圆满完成,不留死角。
二是积极巩固林改工作成果,全面推进配套改革,推进林权规范流转,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努力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巩固林改成果,确保生态安全。对于已确权到户的林地林木,要建立管护机制,规范流转行为,达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的。坚持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对借林权改革之机盗伐滥伐林木、以权谋私,煽动 群众毁林等恶性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以教育广大群众,保证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平稳、健康地向前推进。
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交通运输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宣汉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辖区或本单位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和计划,并将执行结果于次年两个月内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的报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条年底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下述几方面: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局所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报告并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单位的报告程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年度工作报告。
第六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对不执行本制度的,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于逾期不报告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报;
(三)对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上级交通运输主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由宣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三
各科室、后勤实体:
一、全处各级干部职工(含非在编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的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我院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50---11:50、下午2:40—5:30;服务窗口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另制定作息时间。
二、全处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干部职工因故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及假期待遇暂行规定》(广师院【2xx-x】423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要出具书面申请,按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各科室、后勤实体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按规定每月3号前将月考勤表报送处办公室(含非在编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考勤档案。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于干部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将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处理。
希望全处干部职工,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全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
职能部门、各项目部: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1、自新作息时间执行之日起,公司将采取“部门自查、办公室抽查”的方式对行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抓细管:即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给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记录,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迟到、早退或旷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公司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每日出勤给假情况进行抽查,并认真做好监督工作,如遇部门负责人因事外出或请假,需提前将此情况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指派本部门其他人员对部门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在抽查中,如发现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未进行如实记录,或未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则部门负责人将连带受罚。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每日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并于每天下班前将本部门出勤情况报至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对各部门每日迟到早退情况在电子显示屏及天创公司oa上予以通告。
3、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在上班时间用早餐或外出早餐)
1、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30元;
2、一次迟到超过15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岗位责任奖50元;
3、每月迟到、早退达3次者,视为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4、旷工达2天以上者,扣除一季度岗位责任奖150元;3天以上者扣除半年岗位责任奖300元;5天以上者扣除全年岗位责任奖600元。
5、经常旷工屡教不改者,一年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一律视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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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四
一、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5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请假情况报告单》(附件一),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实施“零报告”制。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的相关责任。
三、学校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校请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严格考勤制度,是强化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零**年四月
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五
县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交通企业:
为保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有效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查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达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德化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德化县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举报制度》同时作废。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生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有效防范和减少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 23522737 ,传真: 23592737 ,举报电子邮箱: http:// http:// 。局办公室负责举报电话的受理、登记,安全监督股负责电子邮箱受理,并根据举报内容移交相关部门或组织调查核实。
举报信件邮寄:德化县湖前路 100 号,德化县交通运输局,邮编: 362500 。
第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可向县交通运输局举报。
(一)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涉及内河交通安全、内河环境保护方面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可能导致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可能导致交通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可能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公路设施等方面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五)发生危害或侵占、破坏公路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提倡实名制,举报人应提供联系电话,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安全隐患。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详细说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对举报内容的处理要求等。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秩序。
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信息资料,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负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按有关制度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理。
对查实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业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情况紧急的,可以采取包括责令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紧急强制措施,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查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应当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纠正,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群众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核查、处理的'结果,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给予答复。
第七条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经查实,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范围的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由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制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及设立举报奖励专项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 举报奖励专项经费每年列入预算(据实报销)。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经查证属实,对不会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扬。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物质奖励。
(一)可能导致一般事故(亡人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举报奖金标准为 50-500 元。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单位、举报人给予表扬。
第九条 局安监股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查处情况的统计报告制度。于每月 25 日前将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及处理情况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条 所举报的可能导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审定,上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所举报的可能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审定,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调查处理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标准的评审工作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开展,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颁发奖金,从该月起,逾期一个月未来领取奖励金的,视同放弃奖励。
第十二条 对某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及时移送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单位的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不属于交通运输行业部门职权范围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制度给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一岗双责”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一般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较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可能造成 3 人 -9 人死亡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 29 人死亡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别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中“第一时间举报”是指举报方式的不同,以邮戳、邮件接收、电话接听、当面受理的时间;本制度中 “ 以下 ” 不含本数, “ 以上 ” 含本数。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原《德化县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举报制度》同时作废。
各乡镇民政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兴和县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兴政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低保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及范围
1、低保对象死亡后别人冒领低保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消费性或经营性车辆的低保对象;
4、本人或家庭成员注册公司或非法人企业的低保对象;
6、低保经办人员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的(提供证据);
7、低保经办人员扣押低保对象存折或金牛卡的。
二、受理办法
1、兴和县民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短信等各类举报。
2、对于群众举报情况,民政局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举报事实进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员给予现金奖励。
3、举报内容经查证不属实的,民政局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意见,对恶意举报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4、兴和县民政局对举报人员信息将给予保密。
三、奖励标准
举报一人,查证属实的奖励300元。
特此通知
报告工作制度会议记录 工作报告制度篇六
一、进一步提高改进作风的自觉意识。所有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二、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局长对全局作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纪检组加强对全局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三、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从即日起至6月***日,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本单位人员完成考勤机注册(指纹、面部识别),逾期未完成注册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全部注册完成后,实施考勤机签到签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均实行签到、签退。考勤工作由局“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请销假制度,请假前将领导批准过的请假条报局人事科备案,请假结束后到局人事科销假。因公出差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向分管领导报到。参加市有关会议、赴县区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分管领导确认。
凡是无考勤记录、无请假条、无出差审批手续、无分管领导确认的参会、调研等情况记录的,视为旷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底,人事科负责汇总当月请假情况,财务科负责汇总当月出差情况,参加各类会议、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各科室自行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考勤小组将本月考勤和请销假等情况汇总后报局领导参阅,并以适当形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20xx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