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最新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精选5篇)

最新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精选5篇)

时间:2023-09-02 04:44:30 作者:曼珠最新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精选5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区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学区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学区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1、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2、发生重特大和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天报告局综治安全办,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3、发生破坏事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在一小时内报局安全办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4、及时报送各种月报表。

5、按照报告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6、及时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数字。

7、及时总结上报经验材料。

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二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路洁(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马春花(学校主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职责

教导处(责任人:张迎春):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

总务处(责任人:句兆杰):负责学校校舍、围墙、厕所及用电用水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

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功能教室、电子备课室、图书室、音体美活动室、教室、卫星接受室等,均按照学校管理人员分工执行,部分分工调整的管理责任同步转移。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课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四、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制订如下方案。

一、深刻理解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内涵、意义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岗双责”制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这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德化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目标、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 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 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 要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5. 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二)工作目标

推行“一岗双责”制要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学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高质量的实现。

三、落实推进“一岗双责”制的要求、举措

推行“一岗双责”制,要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全员上岗,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细化管理,追究责任。要实现领导、机制、人员、措施四落实。应从以下几方面,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全员“一岗双责”制工作。

(一)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为确保推进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这是建立“一岗双责”制的重要保证。制定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实施方案,负责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要建立以校长协调统筹,分管副校长负责,各班班主任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三级管理网络。

1.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要守土有责,相互支持。学校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有责;谁处理,谁有责”主体责任制。

2.学校各部门、年段等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年段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相关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不断夯实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 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岗双责”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通过严格完善“一岗双责”制的实施,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全员责任、全员管理,层层互保、层层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制定“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网络。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级一级抓,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综合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细则与绩效考核挂钩。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管理人、培育人的集体,其特点是学生个性差异大,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单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是单位负责人来落实安全问题,就很难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还需要全体教师齐抓共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学校安全意外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关心学校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学校本着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制定“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对于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马玉操

副组长:宫继宏

成 员:各班班主任、各班任课教师

三、“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

1、马玉操校长: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

2 、宫校长: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3、教导主任:主管教学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4、少先队辅导员:主管学校少先队工作,并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开展的团队的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5、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搜查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工作,指导学生下课、放学的楼道疏散活动,特别是晚自习的课间和放学时间,消除班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6、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

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附后式样,安排印制《规定》挂图,按照监管范围、企业属地监管的原则,在 4 月底前分级发放至辖区内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印发中央企业总部。

二、各企业要将《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并严格按照要求,抓紧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2015 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 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

三、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抽查。

附件:挂图式样 ( 略 )

安全监管总局

2015 年 3 月 16 日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值此2015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之即,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心想事成!

说实在的,今天在这里回报我校的安全工作,内心感到十分不安,一是我校在这方面的工作和兄弟学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我校的安全工作确实还有不足的地方,但既然局领导给我们提供了这个交流平台,我愿意把我校的一些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以回报,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我们始终把学校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力和财力上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同志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勤督促、勤检查、勤研究,加强领导不放松。

为了把安全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突发安全事故紧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共20余项。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的办法。学校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各处室及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安全工作防范,抓好落实不走样。比方说我校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24小时都有安全值班人员,并且实行住宿签到制度,每天晚上自习课放学后,全体班主任老师都要到学生宿舍检查住宿学生,然后将签到表交到值班室,由领导和管-理-员到宿舍核查。

二、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以防为主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提出要树立四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防范”意识、“共管”意识;开展“四防”教育,即防盗、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教育,在思想上能高度重视安全。把安全当成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牢记在心。作为班主任,要积极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保护方针,在日常工作中要与上一级领导的思想保持一致,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的操作规程,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现问题,能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解决、妥善处理。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经常有序开展,我们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从小事抓起,常抓不懈。做到安全知识进课堂,以主题班会和安全教育课的形式向学生贯彻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我们通过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和黑板报比赛增强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保证每学期都举办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活动,如地震逃生演练、宿舍防火演练、下楼梯防踩踏演练等活动,切实把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层次,增强安全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不断提高师生预防事故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真正了解和掌握安全基本常识和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目前,我校已经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划分责任范围,定期安全排查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处室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我们不仅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而且明确校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分管主要责任人,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不推委,及时上报,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为有力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我们每周举行一次安全排查,查漏补缺,防微杜渐。排查内容包括校园环境的设施、电路、安排学生活动的形式及活动内容等。无论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发生学生受伤和打架事件,在第一现场的所有教职工都要及时制止和抢救。然后第一时间上报抢救组组长,在抢救组长到达以前,在第一现场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救治时间,根据病情和伤情以最快的时间送到就近医院。同时通知学生家长,不得向家长隐瞒实情。在安全排查中我们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四、落实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合作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处理迅速到位,我们制定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以及事故所在位置的老师及其他的责任人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快速反应不麻痹,组织处理不急躁、不疏忽、不凑合,并要求学校全体领导、全体班主任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时手机24小时不关机。例如:有一次学校领导在检查学生宿舍时,发现一名应该住校的女生不在宿舍,马上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回答说学生家里有事被家长接走了,领导这才放心。

合作出效益、合作促管理、合作保安全。我们三春中学各部门的合作性很强,工作协调和有效性很强,工作协调和有效运作系统比较科学。各处室、各责任人间能够做到彼此信赖、群策群力、互助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人有责,集体应对,增进合作不孤立,团结一致顾大局。例如: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政教处和总务处相互配合,组织伙食委员会每周对由餐饮公司经营的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卫生状况、原料来源、产品合格证,饭菜质量及价格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决不拖拉。

五、完善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为严明我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事故档案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我们建立了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对我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处理方案,我们都做下记录、整理归档,认真保管,绝不含糊。这样,我校的安全工作才开展有序、落实有案,更好地促进了我校的全局工作。

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四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饮食。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4、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货场、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

6、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8、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9、车辆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0、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落实稳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五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动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一)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

1、 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各分支工作机构,负责各专项安全工作,形成管理网络。

2、按规定设立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公室,配足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

3、学校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职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及全体教职工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各个岗位上的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书。

2、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

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幼儿园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4、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和培训,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县教体局安监办。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 建立消防、饮食卫生、校园治安、大型活动、防震、建筑安全、用电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 建立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实行安全隐患月报制度。

4、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按照《消防法》要求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能够有效使用。

5、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饮食卫生制度。学校食堂要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禁止承包给个人经营,食堂所需物资应实行定点采购并索证,要建立健全采购台帐,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做好饭菜留验和和出入库登记记录,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从业人员、物资采购渠道、每周食谱和饭菜价格要报教育体育局备案。食用油要采购品牌油。

7、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8、建立学校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应当按要求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校后应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特殊家庭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学生信息记录,并妥善安排有关文体活动。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10、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夜间巡查,特别要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12、建立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校外人员入校必须进行登记、验证,实行接待卡制度,无关人员严禁入校。

13、建立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4、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15、建立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对学生宿舍、用电线路、食堂、教学场所等重点部位明确检查人、有记录、定期检查。

16、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7、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18、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19、建立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后勤、保卫等制度。

20、建立学校安全风险转移机制。学校应采取学生自愿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动员学生及家长参加“平安保险”或城区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提升学校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日常安全管理

1、饮食卫生安全

(1)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熟知《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2)食堂建设符合要求,分区合理,安排得当,环境整洁卫生。

(3)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学校用水要经市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饮用,公共饮水处水桶需加盖并上锁。

(5)炊事及餐饮用具的洗涤、消毒、储存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6)食品及原料定点采购,贮存及加工符合卫生规范要求。需到场所相对固定、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原料食品并索证。食品存放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定期检查。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7)防蝇、防鼠、防尘、污水排放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符合要求。

(8)制定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9)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校内无饮食摊点。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出售食品、饮料的小卖部。

(11)不组织学生(幼儿)集体购买、服用任何药品和保健品。

(12)按标准设立学校医务室,配齐配足医护人员和药品器具。

2、交通出行安全

(1)学校严禁使用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不得租用非营运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超员、超速、酒后驾驶。

(2)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家长和中小学生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不合格车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农用车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对运送学生车辆(包括个人车辆)进行认真登记造册,建立运送学生车辆(包括个人车辆)管理台帐。

(4)未经报批学校不得举行校外大型集体活动。

(5)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良好,驾驶人员证件齐全,交-警部门审检合格。

(6)小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班主任送出校门,学生上学、放学经过的重要地段、交通路口有教师及领导执勤,交-警协助,秩序井然。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及其幼儿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

3、消防安全

(1)学校依法办理建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启用前的'检查手续,有档案。

(2)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

(3)学校应根据安全需要,在校内配置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标志,做到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醒目。

(4)学校配电室、锅炉房、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教学楼、礼堂、食堂、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明确责任人,定期巡查、严格管理。

(5)学生宿舍内不得生电炉子或乱接电源,不得有点蜡烛、蚊香等现象,做到“四无”:无电炉子、无吸烟现象、无违章使用明火、无易燃易爆危险品。

(6)校内不准有高压电。

4、集体活动安全

(2)活动前要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明确责任人。不组织超越学生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外的各类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

(3)对活动地点要提前进行勘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记录。

(4)活动过程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加强过程管理,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5、校舍设施安全

(1)学校校舍、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食堂、宿舍、配电室、建筑工地、锅炉房等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校舍基础档案,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修。对确认的d级危房,必须停用并拆除;对确认的c级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不能及时进行改造的,制定改造时间表。并定期观察和记录危房程度发展。学生不得在危房内上课。

(3)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4)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6、校园治安安全

(1)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教育,制定突发治安事件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2)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危险品进入校园。

(3)建立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师值班巡查制度,实行无缝隙管理。

(4)学校应确保不发生校园治安案件。

7、学校用电安全

(1)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指导学生规范使用电器,不触摸电源,不乱动电器设备。

(2)线路架设要规范,无乱拉乱扯电线的现象。校内不能有高压线路。

(3)学校要定期检查所有电器设备,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建立检查整改台帐。

(五)安全教育

1、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根据中小学生(幼儿)及教职工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及分项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2、对师生进行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溺水、防震、防煤气中毒、防毒品、防艾滋病、防盗、防拐骗、防拥挤踩死踩伤等安全常识教育。各类教育内容正确,有计划,有主讲员、有详细备课、有课时、有记录、有实效、有活动、有总结。

3、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放假前及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幼儿)集中进行安全教育。

4、学生能掌握消防、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常识,熟记急救电话。

5、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负责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6、学校应每周利用大课间或其他时间组织学生进行1次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六)、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学校应积极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学校幼儿园应当会同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较大规模的县直学校和乡镇学校会同公安机关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加强治安巡逻,在教体局的协助下,联系公安机关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教体局的协助下,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依法在有交通安全隐患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每学期会同综治等部门对周边环境至少进行两次整治。在教体局的协助下,会同公安、司法、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互联网上网等营业场所,坚决制止在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会同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

(七)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校园内发生火灾、学生治安伤亡、食物中毒、交通伤害等事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事故。

4、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应控制和稳定安全事态。

5、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每季度末28号前向县教体局书面报告本季度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三、考核方法

实行动态考核和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及时对有关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综合检查确定考核结果。

四、奖励与责任

1、教体局每年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应当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罚措施,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晋级、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发生安全事故的,枣强县教体局将对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说明

1、本办法考核内容基础性指标分为600分,当年度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在市级召开的会议上做经验发言的、召开县级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会的以及有关工作特别突出的等给予适当奖分,奖分项目最高不超过50分。对教体局安排的各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的给予适当罚分,罚分最高不超过30分。各单位基础性指标得分加上奖分之和再减去罚分为该单位最后得分。

2、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幼儿园。

3、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

4、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5、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为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细则》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诸办发[2015]12号)精神,制定本细则,作为市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标准。

1、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责任单位:政法委、各乡镇(街道))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学校及校长作为校内安全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3、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专门安全机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成立安全保卫科,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为部门和学校中层管理科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校园专职保卫干部,3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1名,300人至1000人的学校配备2名,学校每增加1000人增配1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5、在保安公司中成立校园保安大队。校园内部保安人员从校园保安大队统一选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6、校园安保人员数量,3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3名,3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6名,学生每增加1000人增配3名,有住校生的学校要酌情增加保安人数,适应安保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级各类学校)

7、5月4日起,每个学校至少有一名公安民-警或机关干部在现场负责校园安全;安保人员全部到岗、到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8、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立校园警卫室,设置明显的安保标志,标注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姓名及联系电话,配备盾牌、警用钢叉、警用腊杆、橡皮棍、对讲机、强光手电、辣椒水等警用器械、物品,学生人数300人以下的,配备2套;300-1000人的,配备4套;每增加1000人,增配2套,满足安保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级各类学校)

9、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操场、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报警、预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所有学校(幼儿园)都要安装警铃。5月底前,校园监控报警、预警系统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级各类学校)

10、校园监控室24个小时保持专人值守,并配备对讲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1、校园有足够安保力量24小时巡逻、守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2、学校和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有足够专门人员守护、管理,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等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现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3、学校和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和学校大型会议、大型活动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安排足够警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并实行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14、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全部设立治安巡逻民-警驻停岗,治安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5、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设法制课程,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治安联络员,法制副校长由当地公安干警担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级各类学校)

16、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和心理健康课程,分别由安全保卫干部和有资质的心理医生担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7、各级综治、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部逐级建立校地联动联防机制和校园应急处置预案。防身、防火、防震、防疫等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级各类学校)

18、门卫值勤、日常巡逻、教学管理和食堂卫生、宿舍管理维护、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危险物品和治安、消防等重要设施管理等制度,健全完善,执行严格,杜绝校园及周边发生火灾、中毒、爆炸、坍塌等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9、严格落实“谁办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安保经费拨付足额、及时,适应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相关村委会)

20、对影响校园安全的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以及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的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全部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包靠、防控和整治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工作扎实有效,责任明晰具体,重大隐患全部纳入视线,杜绝失控、漏管和失管现象(责任单位:市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信访局、各乡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

21、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力,相关综治部门责任明确,配合密切,形成长效机制和整体合力。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局、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22、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为领导责任追究、问责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