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桉树砍伐买卖合同 砍伐木材承包合同下载篇一
根据《_劳动法》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 年 (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确定乙方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或保底工资)标准为 元/月。本合同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件工资支付办法:计件工资按 元/万块砖计算,多劳多得,按月结算工资数量。甲方于次月15日前后以货币形式全额发放。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双方约定参加商业意外事故责任保险,先由甲方统一投保,保险期满或本合同履行完毕,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投保金。当乙方劳动期不满一年或未履行完本合同的,甲方可无条件地向乙方扣回已投保的保金。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定制度进行实施(乙方必须逐条签字确认): 1、进入工作现场,乙方必须佩戴工作(安全)帽,穿工作衣,如有其他要求可与甲方联系。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工作,出现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照季节规定)。
3、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时间休息,不影响第二天工作。住厂职工下班后不允许乱出厂区。
4、乙方除甲方规定上班时间在厂里上班以外,出现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上班时间禁止打闹嬉戏、睡觉、玩手机,影响工作的如发现罚款100元/次。
6、乙方必须保护管理好甲方的工具,如故意损坏、丢失,由乙方赔偿。
7、乙方未经得甲方同意中途退出不履行合同的,工资由甲方任意支付,不存在任何理由及原因。
第七条 劳动时间、休假、休息制度
1、甲方根据本企业具有连续不可间断性等特点安排乙方工作,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春节集中休假和根据各工种性质采用轮休换休制度。
2、标准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不小于8小时,迟到一次扣除半天工资,无故旷工扣除3天工资。
3、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经与乙方商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工作时间。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瑞昌市何畈页岩砖厂
桉树砍伐买卖合同 砍伐木材承包合同下载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有关法律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 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卖给乙方 亩林木,小地名 ,树种为杂木、 。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 元整,乙方先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须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提供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4、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桉树砍伐买卖合同 砍伐木材承包合同下载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_____。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至______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______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______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2.每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______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师见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桉树砍伐买卖合同 砍伐木材承包合同下载篇四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1年第17号令)同时废止。
部长 xxx
二〇xx年x月x日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自由进出***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_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xx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投资项目中由*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xx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xx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xx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第七条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提成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桉树砍伐买卖合同 砍伐木材承包合同下载篇五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_盗窃_)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_损失_)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向*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