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公立医院合作协议合同实用篇一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置医院的国家。那么医院招聘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招聘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 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按在编人员同等工龄、同等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五、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甲方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乙方应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四十,按年交纳;医疗保险甲乙双方各交纳参保金的百分五十,按月交纳,且甲方代为办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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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年度(聘用)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前四项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八)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消、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乙方参加入编招聘考试,录用时。
(九)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工作考核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聘约。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二0一月至二0一 年 月 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条件和业务培训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周休息1.5天。
2、甲方不负责乙方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安排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与外出学习,具体相关职责按照《进修合同书》执行。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津贴等按照医院规定另计。
2、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如乙方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和绩效工资。
3、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 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 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 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2、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 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 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4、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 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5、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 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6、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考虑到身体原因及出于安全考虑,可以选择终止 合同,回家休养;如自己坚持上班,发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予辞退。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
十、本院各种《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二零 年 月 日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 ,具体从事 。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为有效合同期。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定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需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集体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性和工作责任性。
(五)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它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种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称及其它事项:
(一)工资:甲方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于下月15日一次性发放上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职工解除合同离院时的工资也在该时间发给。
(二)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休假、病事假等,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请事假对待。
3、在职期间,可以参加国家举行的任职资格考试及职称晋升等。
四、工作纪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国家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如:撤离职守,影响医疗工作的,发生医疗差错,服务态度恶劣引发医患矛盾的。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违法乱纪,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和拘留以上处罚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它情形。
(三)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四)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上学的;
2、服兵役的;
3、被录用为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
4、医院未被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5、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院内各种培训的,必须为甲方服务满3-5年时间,自动强行离院的,要赔付甲方5倍的培训期间有关待遇及费用。
6、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又无正当理由(指本合同内规定的条件),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五、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如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协商补充。
六、甲乙双方因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立医院合作协议合同实用篇二
第一条 为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包括xx市人民医院和xx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管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促进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立医院是由xx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承担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 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
第四条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第五条 公立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六条 公立医院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七条 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第八条 公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xx市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代表市政府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为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监督机构。医管会在市卫生局设立专门办公室(简称医管办)。
医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事项。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程序对医院报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业务进行审查。
医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报医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联系市财政部门对市公立医院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执行过程中接受医管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九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定期向医管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医管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公立医院院长产生方式为医管会聘任,副院长产生方式为院长提名,医管会聘任。
第十二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履行以下职责:组织落实医管会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管理医院日常事务;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公立医院管理层具有以下自主经营权:
(一)人事管理权。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责、权相统一要求,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权。按照等级医院管理规范和满足群众就医需要为原则,可自主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决定各科室编制和人员组成。
(三)副职推荐权和中层干部聘任权。医院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医管会聘任。医院中层干部人选经医院管理层讨论决定后由院长聘任。
(四)收入分配权。在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收入分配方案。
(五)年度预算执行权。按照《_预算法》和医院财务规定科学合理组织编制预算,经医管会同意后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
第十五条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
(二)管理医院日常事务;
(三)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按照医管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医院与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职工,公立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开除,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公立医院在已核的编制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在标准范围内自主设置、调整内设机构和岗位,决定医院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报市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需新进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实行公开招聘,由人社、卫生主管部门或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市医管会同意,由医院和相关部门考核后,可直接聘用。
第二十条 公立医院按照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原则;按照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实际考核结果自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 公立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公立医院财务人员执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配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立医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实施资产管理。公立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 公立医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 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立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 公立医院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立医院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二十九条 公立医院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公立医院须设立院务委员会,发挥民主管理、辅助决策的职能。
院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部分行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为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五分之一。院务委员会成员相对固定,任期与院长任期相同。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
第三十一条 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讨论医院重大改革事项、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讨论重大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计划、重点科研项目、财务预决算;
(三)讨论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新技术运用和人事管理等;
(四)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五)讨论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院长应充分尊重和听取院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十三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管会或医管办审批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三十四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院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作出决定的,由院长负责提出。
第三十五条 副院长向院长负责,在院长授权的分管职责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第三十六条 院长负责定期召开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是集体研究、解决行政业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决策会议。必要时可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第三十七条 医院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医院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县级公立医院应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服务流程、费用、效率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医管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经医管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由公立医院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市医管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立医院合作协议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有效期为 ____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任职。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甲方每月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作为薪金。
五、乙方的基本权力和义务:
1.乙方的权力。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力;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力;
(3)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力。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2)乙方工作有突出表现,可提前结束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乙方请病假超过7天、事假超过3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3)乙方如想提前终止该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立医院合作协议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签名盖章)
(盖章)
公立医院合作协议合同实用篇五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