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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警察思想汇报(优质5篇)

时间:2023-09-22 13:36:49 作者:笔砚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安警察思想汇报篇一

(1)现场报名时,递交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也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初审合格考生还须将《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表于初审合格的当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和报名表的电子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准考证号+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60001+0401岗位+陈某某”。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初审环节后,我局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我局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

(5)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的等情况,两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6)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

(7)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解释为准。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4月26日

公安警察思想汇报篇二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9日,具体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的参考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常识、时事政治(2017.5.1—2017.11.30)、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发生招录岗位不足1:2面试开考比例的,在考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可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调剂进行面试,若调剂后仍不足1:2面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协调和专业知识等五个方面进行相应考核。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仍相等的,按照所报岗位其他要求优先条件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安警察思想汇报篇三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公安警察思想汇报篇四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21号)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辅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警务辅助人员是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辅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辅人员对于缓解警力不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鲁政办字〔20-〕221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警辅人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和战斗力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一)明确部门职责职务。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警辅人员用人计划审核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辅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警辅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合理确定用人额度。公安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对警辅人员总需求量进行科学研究测算,对岗位设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合理的员额配备和岗位设置标准,报区政府核定审批。

(三)稳妥开展过渡工作。罗庄公安分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考核办法,报区政府批准。要本着积极稳妥、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警辅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别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程序,集中登记造册,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工作要于20-年10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罗庄公安分局要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提出招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要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警辅人员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规范实施招聘工作。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警辅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警辅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要严格把新招聘人员试用期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五)落实职业保障经费。警辅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装备配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警辅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予以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辅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待遇。

(六)健全教育管理机制。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警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把警务辅助力量纳入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来规划和管理,研究制定警辅人员的岗位责任、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保密管理、表彰奖励、惩戒问责等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警辅人员的规范管理。

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策,强化经费保障,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规范警辅人员管理工作,力争到2-年10月底,基本理顺警辅人员管理体制;20-年,开展警辅人员招聘工作;20-年,实施警辅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公安警察思想汇报篇五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人选、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报名者直接从附件下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能测试。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不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淘汰。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需要参加体能测试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永春公安信息网(公安内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2.对出现职位空缺的,可由永春县公安局在相同职位条件或者符合岗位调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本通告由永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永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永春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永春县公安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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