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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09-23 06:57:33 作者:翰墨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汇总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篇一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5、16日

2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6、7、13、14日

二级

5月6、7日

3

护士执业资格

5月6-8日

4

会计(初级)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0、21日

6

监理工程师

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9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0、21、27、28日

10

二级建造师

5月20、21日

11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月17、18日

12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

13

会计(中级、高级)

9月9、10日

14

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

9月16、17日

15

注册测绘师

16

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

17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23、24日

1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19

勘察

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9月23、24日

20

港口与航道工程

21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22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23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24

注册化工工程师

25

注册环保工程师

26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27

二级

9月24日

28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4、15日

29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30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5日

31

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

10月21、22日

32

注册城市规划师

33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2日

34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5

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28、29日

36

经济(中级)

11月4日

37

经济(初级)

11月5日

3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月4、5日

39

工业设计

11月11日

40

药学(初级、中级)

4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1月11、12日

4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3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篇二

人社厅发〔2019〕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0日

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篇四

人社厅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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