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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23 10:21:43 作者:文锋最新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汇总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篇一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4号以及《xxx卫生院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医院岗位工作。

(二)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岗位职责。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从事的岗位、以绩效考核的方式为乙方支付工资。

(二)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医疗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坏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医德医风差,有收受红包、私自收费、私自卖药等违规行为的;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对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2、依法服兵役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九、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篇二

______卫生院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

卫生院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卫生局存档。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4、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试用期为一年自(注:按照局下发的全员聘用方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岗位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注:依据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卫生院工作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享受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四)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3、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变更。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

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篇三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为妥善安置改革中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预防、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资格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分流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和-谐稳定。实事求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范围对象

本办法所指分流人员,为2014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两类人员:一是定岗竞聘中未聘的正式职工(指经县级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正式工作人员);二是定岗竞聘中未聘的非正式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小集体人员)。

三、安置措施

(一)正式职工分流人员

1. 系统内挖掘岗位再就业。未聘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在本县(市、区)卫生系统内集中所有空缺岗位和其他新增岗位,统一组织分流人员进行再次竞聘上岗;今后三年,县(市、区)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如有空缺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分流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 内部退养。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分流人员,本人自愿,可以办理内部退养。内部退养人员待遇可以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参加养老保险的内部退养人员内退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单位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国家及省出台新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病退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3. 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支持鼓励分流人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和五年内税收方面的优惠。分流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原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另按本人连续工龄计算,每1年工龄,加发本人解除人事关系前1个月原基本工资的补偿金。自谋职业的分流人员,其原在事业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与分流后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 分流人员过渡安置。分流过渡期为三年。分流人员按以下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第一年按原基本工资加在职同条件受聘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的80%计发;第二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在职同条件受聘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第三年起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直至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分流人员必须在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手续。过渡期内分流人员重新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业的,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档案工资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核定。

5. 支持学习深造,培养基层人才。对40周岁以下(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分流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并通过国家考试参加大专以上正规学历教育的,除享受第3条鼓励自谋职业的政策外,可一次性补助一定比例的学费。学习期满后,不再安排工作。对经学习提高后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如原乡镇卫生院有相应空缺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如无空缺岗位,也可由县级卫生部门推荐到专业对口、有空缺岗位的其他乡镇卫生院或行政村卫生室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非正式职工分流人员

此类人员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享受以下待遇:

1. 给予经济补偿。对通过竞聘未能上岗的非正式职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书面通知本人。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本人1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为本人解除人事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落实相关保险。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享受失业等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 积极推荐聘用。对具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乡镇卫生院帮助联系、推荐到行政村卫生室竞聘。

四、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明确实施步骤。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组织、卫生、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经费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本区域的分流人员安置任务。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由县(市、区)卫生部门牵头,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安置分流人员的相关工作,有空岗的乡镇要顾全大局,按照组织的统一安排,积极接收分流人员。在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未完成前,各乡镇卫生院除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一律不许新增补充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分流人员安置实施方案,按规定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分流人员应逐人填写《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意愿表》,经县(市、区)卫生、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在定岗工作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2. 落实政策,解除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折不扣执行此项政策,保证落实到位。对分流人员上述规定的相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学费补助、内部退养和病退人员待遇等费用支出,由省、县财政部门按5:5比例分担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相关 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分流人员办理档案管理、流动、职称评定等手续(五年内免收代理费)和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事宜。

3. 加强民-主监督,严肃组织纪律。各地要主动向乡镇卫生院职工宣传分流人员安置的政策、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4. 做好分流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积极支持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稳定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逐人落实,妥善安置。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分流人员,务求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篇四

为落实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村卫生室聘用合同一、甲方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____村村卫生室担任乡村医生。

二、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诊疗场所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村卫生室工作,负责落实甲方交给的各项业务工作。

主要有以下业务范围:

1、按照河南省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随访。

2、药品、器械采购从乡卫生院购进不得从其他地方购进。

3、乙方应接受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自觉遵守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乡卫生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5、乙方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予以解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条件的;

(2)、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乙方承担;

(3)、私自购药售药,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

(4)、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违反职业道德或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其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期内对其工作场所内的资产负有保管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资产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甲方因经营上的原因,有权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八、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

九、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卫生局备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合同篇五

为落实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村卫生室聘用合同一、甲方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____村村卫生室担任乡村医生。

二、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诊疗场所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村卫生室工作,负责落实甲方交给的各项业务工作。

主要有以下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河南省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随访。

2、药品、器械采购从乡卫生院购进不得从其他地方购进。

3、乙方应接受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自觉遵守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乡卫生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5、乙方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予以解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条件的;

(2)、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乙方承担;

(3)、私自购药售药,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

(4)、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违反职业道德或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其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期内对其工作场所内的资产负有保管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资产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甲方因经营上的原因,有权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八、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

九、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卫生局备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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