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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拆迁报告书写(实用7篇)

时间:2023-09-24 18:16:14 作者:紫衣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拆迁报告书写篇一

最近我读了《破解班主任难题》这本书,受益非浅,感触很深,它用最贴切的例子阐释了班主任的使命,班主任的事业,同时,本书立足于教育实践、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剖析班主任工作的困惑以及这些困惑导致班主任所面临的难题,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这本书中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名班主任们经验的汇总,是送给班主任的一把金钥匙。作为班主任应该具有这样的特别性――班主任应该特别有学问、特别有爱心、特别有修养、特别有“心计”、特别爱读书、特别爱思考、特别爱研究、特别敢创新。

通读全书,其中有关班主任如何与家长沟通这一块,让我感触颇深。细细品读文章,在一个个典型、鲜明的事例,也折射出了教过的孩子中曾有的问题,在作者独到的见解和做法中,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以前做的远远不够。我感叹于老师对家长会的精心设计和良苦用心,让家长会真正成为学校与家长间构筑起的友谊之桥,信息之桥,沟通之桥,不再让班主任充当“家长的家长”,一个人口干舌燥却徒劳无功地唱“独角戏”。我感动于文中老师家访时面对家长的冷言冷语,面对家长的不理不睬只顾搓麻将,依然能耐心等待,真诚交流,用自己的言行感染家长,最后,这位家长在一次家长会上讲了这样的话:“老师都是为了孩子,作为我们大人真的该好好反省反省啊!”

作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是连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纽带。教师要经常主动与家长联系,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在家表现,针对情况制定措施。作为家长更应该主动到校了解学生在校表现,配合老师做好工作,限事态于萌芽状态,切实负起家长的职责。可一部分家长往往是临渴才掘井,发现自己的孩子落后很多了才来关心,表现为被动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这一篇篇闪烁着智慧的文字,不仅仅教会了我们分析在不同环境中生活的孩子与家长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了解了与不同类型家长沟通的技巧,知道了如何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学习与成长。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深深领悟到家校工作不可缺少爱心、诚心、耐心。

班主任工作是事无巨细的,也是没有止境的。强制性的约束虽然可能会达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是根本。如果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地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每个学生都能把自己当作主人翁对待,把班级当作自己的家来生活,相信各种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拆迁报告书写篇二

作,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为此,斗湖堤镇征地拆迁专班对辖区内的7个村、场进行了调查。

一、被征地农民的普遍心理与行为特点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被征地农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一是老住户的排斥心理。他们认为本组的土地是其父辈的祖业,凝结了父辈和自己改天换地的辛勤劳动,现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让第一轮承包以后迁入的农户分一样多的钱,给迁入户分不分、分多少应由他们说了算。二是田多户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实施了土地二轮延包并颁发了经营权证,确权颁证的土地就归我私人所有,其补偿款应该征谁补谁。三是补偿价格上的攀比心理。农民往往通过电视、网络,或者其它地区被征地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补偿价格,并且不区分情况简单对比,如果价格偏低就觉得不合理、太吃亏。四是对未来生活的恐惧心理。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尤其是老年人对土地和房屋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凝结着他们的毕生心血,虽然给予了安置补偿,但不少农民处于有房无钱、有钱无房的尴尬境地,不少农民谈及未来无不黯然神伤,对今后生活举棋不定,认为土地没了、房屋没了,成了居无定所,无田可耕、无业可做、无岗可上的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三无”农民。五是对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担忧心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始终是农村矛盾的焦点、漩涡。农民从自身出发,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补偿款入袋为安,毕竟农民还很穷,结婚、还贷、子女教育等还需要大量投入。六是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吵闹心理。他们总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难以静下心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六种心理因素,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拆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特点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认可,阻碍用地、阻碍拆迁、阻碍办公,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原因

(一)宣传不到位。农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难、群众阻力大,首要的原因还是宣传不到位,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上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宣传不全面,工作人员对群众宣传讲义务的多,讲权利的少,或者只讲义务,不讲群众应享受的权利;二是宣传不透彻,工作人员虽然经过了学习培训,统一了宣传口径,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断章取义,在对政策的理解层面上发生偏差不能达成一致;三是宣传不具体,农民群众关心的是征地价格、拆迁补偿价格、养老保险怎么买,买多长时间,要多少钱,月领标准是多少,以前买了多种保险的怎样并账,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工作人员对农户还回答不上来,老百姓也不愿意听大道理之类的话,说不到一块。

(二)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征地拆迁专班与农民群众在征地价格、拆迁价格、还建安置房价格上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是县里印发的宣传单或小册子上的价格,而群众掌握的价格信息有的是报纸上的,比如某某镇某某村征地价格是20万元每亩;有的是从电视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价格是多少;有的是从网上看到的,如xxxx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不知道,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对群众很难进行疏导。

(三)分配不满意。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是民主议定,是群众说了算,而具体操作中是群众代表先行商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征拆专班的职责是在民主议定的程序上进行指导,对显失公平的内容进行引导。一旦引导不当,多数代表就会说,既然我们说的不算,干脆你们拿一个方案出来。而少数弱势群体指望专班工作人员为他们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统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满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台很艰难,对其最终结果专班人员也很无奈。

济来源是农民最大的痛处。一次性补偿,农民所得补偿款有限,难以维持今后长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无稳定来源,失地农民对未来茫然和恐惧。

(五)信访无良策。信访工作不存在领导不重视的情况,关键是化解结案缺少更好的办法。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最多的还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问题带出来历史分配习惯、征谁补谁、土地二轮延包的不彻底等等问题,要想缩小分配差距老户不干,要满足少数弱势群体的诉求而最终结案又无资金来源。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农民认知上的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专班要加强学习,理直气壮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政策要全面、透彻、具体,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这就要求专班工作人员在宣传政策时要力求通俗易懂,纠正农民的错误认识,如土地私有、买卖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同时,对征拆中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要予以重惩,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加强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维护好少数弱势农民利益。在农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体成员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对分配对象的确定有多种:有的确定办法是“三有”,即有户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确定办法是在上次分配对象的基础上加上自然增员的人数再减去自然减员的人数;有的确定办法以参与负担的人为基础来确定的。在各种界定办法中,专班对失地农民群体中如离婚女、外嫁女、鳏寡孤独、劳释等人员要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在征拆过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镇干部也很无奈,这时就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地缘血缘亲缘优势来做好农民的工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农民镇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听;有些事情的处理镇干部束手无策,但村干部就有办法。村干部要武装好群众代表,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集体意见,使征拆工作有序推进。

(四)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斗湖堤镇是个信访大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摸底排查、日报告制、领导接访制、下访制、月分析季分析会议、案情包保责任制等。在征拆中引发的信访问题一要超前,二要重视个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访评估,与村组干部一道摸底登记、走访座谈、预测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重视个案就是将集体访变为个访。征拆上访往往是一个群体,搅在一起如一团麻,有的参与上访甚至连诉求都不清楚,一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则开始对工作人员质问,二轮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们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规?上访人员这时情绪会越来越激动,这样费时费力还难以理清。重视个案就是要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回复。

(五)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为促进失地农民更好的就业,提高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应加强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力度,让年轻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二是用足用好集体预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权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预留地在搞好还建房的同时,充分利用剩余预留地搞好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拆迁报告书写篇三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报告书写篇四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和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区作为××的中心城区,理应在建设“和谐××”工作中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更大的作为。近两年,我们着力破解社区建设、城区农村“灯下黑”、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难题,积极解决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和矛盾,在推进和谐城区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同时,我们也针对和谐城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调研,探索了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一、破解社区建设中的难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区现有居民27万人,社区31个。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心城区发展要求的社区建设路子。一是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的职能定位,在全区31个社区中健全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议事协商制度》等规章,初步形成了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二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将社区建设经费、社区劳动保障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逐年递增,2005年将社区建设经费由41万元提高到66万元,对市级补助社区的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直达社区,同时按照以奖代投的办法支持社区新建和改造办公用房5000多平方米,基本保障了社区正常运转。三是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成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个,开辟社区服务项目40多个;在27个社区设立了“星光老年之家”,成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30个,帮助20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初步建立了服务社区居民的网络。近几年,全区先后有6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我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建设和谐城区,基础在社区,关键也在社区。虽然我区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和承接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整合社区资源,科学推进社区合并。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地缘关系和居民的认同感,按每个社区1万至1.5万人的标准,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对于多数农民已经“居民化”了的“城中村”,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试行“村居合一”体制,加快“城中村”向城市社区过渡。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弱化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社区的社会服务职能,不断提高社区的承接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使社区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民意、合乎民情、顺乎民心。建立工作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确实需要通过社区来落实的社会事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工作经费。三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解决社区发展困难。捆绑使用市区两级支持社区工作的经费,按照每个社区两名主职干部,每个主职干部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季度直接拨付到社区。对社区居委会新建和改造办公用房的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办法,列入区政府和街办支持的重点,专题研究,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四是加快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把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完善医疗卫生、家政服务、幼儿托育、便民超市等生活服务,发展文化休闲、棋牌娱乐、体育健身、图书阅览等文化服务,强化城市低保、困难救济、就业服务等社会保障服务,力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环境舒适、人际关系友善的新型和谐社区。二、破解城区农村“灯下黑”难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我区现有农业人口2.2万人,行政村37个。长期以来,受政策和体制的制约,城区农村一直没有列入重点扶贫开发范围,“灯下黑”的问题十分突出,37个村中有22个属贫困村,繁华城区与落后郊区、富裕市民与贫穷农民形成强烈反差。近两年,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设乡村油路134公里,改造升级乡村道路65.6公里,完成各类水利设施731处,建设沼气池540口,推广节柴灶5000多口,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以旅游业拉动农民增收,先后吸纳业主投资5000多万元,兴办“农家乐”107家,年创收1500多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每年就地消化农副土特产品300多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60多元。三是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对12所中心小学校舍进行改造维修,新建扩建校舍6000多平方米;改造乡镇卫生院3所、村级卫生室27个,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8%;加快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建设,实现了广播、电视和电话“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8%,农村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当前我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消除城区农村“灯下黑”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锲而不舍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和谐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力争到2006年底实现“村村通油路、组组通晴雨路”的目标。实施茅大路和市区内循环路建设,打通南部山区的旅游交通环线。推进安全饮水工程,让全区80%以上的农民用上安全水。加强生态能源建设,实施“一建带三改”。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适应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提高和就业竞争加剧的新形势,把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作为转移农民就业、推动农村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消除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障碍,切实维护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有稳定职业的产业工人和有稳定居所的城市居民。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先进文化和公共服务的优势,大力推动城市社会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以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健全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幼有所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三、破解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难题,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高速公路××段、××大道、××高速公路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相继实施,我区共有2774.9亩耕地被依法征占,2737户、8338人不同程度失去土地,占全区农业人口的44%,其中有1192户3242人完全失去耕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一大难题。去年以来,我们举全区之力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初步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得到发展的机制。一是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系,保障好失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对特困农民实行定期定量救助,累计惠及783人;实施“福星工程”,将278名五保对象纳入财政供养;对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优惠,参合失地农民达7400多人,915人享受住院补助33.5万元;免收200多名特困失地农民子女学杂费、住宿费和搭伙费等费用。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在3年试创业期内,可享受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特殊的优惠;根据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用人要求,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失地农民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每人由区级补助450元。累计培训失地农民1331人,帮助800人实现就业。三是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维护好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市政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征占土地过程中,按照每个村不少于30亩、每个组不少于5亩的标准为村组集体留地450多亩,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失地农民问题是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产生的一个社会共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失地农民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今年以来天津路、重庆路、浙江路等重点项目陆续动工建设,使我区的失地农民进一步增多,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建立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把失地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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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将其转为居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对不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的原则,以特困农民定期定量救助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取消失地农民就业歧视政策,使失地农民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工业项目征地与安置失地农民挂钩的制度,企业每征用一亩土地须安置一名失地农民,保障失地群众就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失地农民,促进农民工就业。三是逐步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失地农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按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扩大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的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使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险。按照“政府补贴一部分、集体承担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的缴费模式,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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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拆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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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报告书写篇五

走出市盈率误区

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和监管部门把市盈率的高低作为衡量股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的确,市盈率是判断一国股市发展状况的简单、直观的指标,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市盈率的比较存在概念混淆。对不同指数的市盈率、不同市场的市盈率进行横向比较时,必须注意它的可比性。如果把美国或香港的成分指数市盈率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综合指数市盈率相比较,就犯了概念性的错误。目前必须澄清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理念:

第一,多种因素影响特定市场市盈率的高低。

市盈率不是一个孤立的指标,它本身受多种因素制约:一是经济体系中其他金融品种的收益直接影响市盈率的高低。如果其他因素不变,市盈率与其他金融投资品种的收益率倒数存在正相关关系。例如,我国一年期储蓄存款实际收益率为1.584%,倒数是63倍,而目前沪深综合指数市盈率在40倍左右。美国以往一年期存款利率长期在4%以上,倒数是25倍,道-琼斯股价工业平均指数市盈率是20倍左右。日本一年期存款利率不到1%,其倒数高达上百倍,所以日经指数市盈率高达50倍以上;二是市盈率与股本规模相关。市盈率与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均相关,总股本和流通股本越小,市盈率就会越高,反之,就会越低;三是市盈率与其股本结构挂钩。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全流通的,市盈率就会低一些,如果股份不是全流通的,那么流通股的市盈率就会高一些;四是市盈率与公司成长性相关;五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还应考虑发行价因素。因为在较长一段时间,我国一级市场股票的平均发行市盈率在四五十倍的水平,从成本角度推动二级市场市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所以,我们必须客观地科学地分析不同证券市场市盈率所受制约的影响因素,而不能教条主义地照搬。

第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维持较高的市盈率,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资本市场在各国经济的快速成长期,对于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为经济发展提供低成本的直接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必然伴随高市盈率现象,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未来20年国民经济仍将以高于7%的平均速度高速增长。从增长动力来看,迫切需要通过加大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比率,为经济增长提供大量的低成本资金。而在促进直接融资比例提高、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时期,我国也将遵循“持续的牛市――高市盈率――实质性快速扩容――增加低成本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经济持续增长”的规律,这也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第三,中国股市目前已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首先从市盈率水平看,11月1日上证180成分指数市盈率为31.82倍,上证综合指数市盈率为38.25倍;当日美国道-琼斯成分指数市盈率为21.4倍;英国伦敦金融时报指数为61.86倍。考虑到我国基准利率较低,经济增长率高,上市公司平均股本偏小,而且存在2/3的非流通股等因素,所以合理的市盈率应高于美国的同类指标。根据当前我国的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推算,合理的综合指数市盈率水平应该在50倍以上,所以目前中国股市已经处于合理区间。其次,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在国内企业中属于上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完善资本市场结构

市场层次和品种丰富、投资主体和对象多元化是成熟资本市场的显著特征。与之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的缺陷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首先,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在国外发达的资本市场,除了主板市场外,二板、三板市场也比较发达,有的甚至还开设了四板市场。而我国目前只有主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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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报告书写篇六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月中旬,根据市法院朱雅频院长的要求,副院长黄正涛带领行政庭、研究室负责同志,深入西宁市住房保障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工业园区就全市重点项目房屋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对司法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调查。

调研组利用一周时间,分别到西宁市住房保障局、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城西区和湟中县人民的政府以及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听取了区、县政府以及市、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甘河工业园区负责人关于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征收拆迁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如何加强工作衔接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主动征询对法院司法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此次调研,得到了区县党委、政府、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欢迎。城东区委书记薛建华、城北区区长韩向晖、城中区常务副区长何平、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云洲、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刘喜亲自介绍有关情况,对市法院主动调研、服务大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特别是如何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基本情况

1.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多,拆迁工作任务繁重。

截止20xx年4月,全市共有61个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未完成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面积308.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利益、重大基础建设项目9个,房屋拆迁面积238.2万平方米;市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40个,房屋拆迁面积43.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房屋拆迁面积16万平方米;城市景观改造项目6个,房屋拆迁面积10.2万平方米。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总投资68亿元,动迁企事业单位106家,村居民5906户,拆迁总面积145万平方米。西宁火车站枢纽工程项目涉及8个行政村,动迁村居民5082户,企事业单位26家,拆迁面积212.68万平方米。水井巷商务区一期项目动迁单位16家,住宅595套,商铺18家,拆迁面积8.16万平方米。西宁中心广场北扩项目涉及住户919户、单位27家,拆迁总面积17.48万平方米。京藏高速南绕城项目全线61.023公里,涉及城东、城中、城西区和湟中县多个行政村和办事处。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涉及湟中县大才乡、汉东乡16个村,搬迁安置农户5371户,22600人,拆迁房屋面积75万平方米,征收土地3.4万亩,全市今年的房屋拆迁任务相当繁重。

2.领导重视、综合施策,拆迁工作扎实推进。

省、市、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征收拆迁工作。4月12日,省委书记强卫视察西宁工作,对西宁市重点项目拆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4月13日,市书记对全市部分在建工程拆迁项目工地和拆迁现场进行视察,强调拆迁工作一定要遵循“合法利益要保护、拆迁进度要保证、和谐拆迁是要求”的原则,综合施策、措施跟进,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全力推进拆迁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面对艰难繁重的拆迁任务,迎难而上,负重加压,扎实推进。

城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区县级领导联点抓,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坚持房屋拆迁与关注民生相结合,按照宣传教育及时跟上、工作程序及时跟上、补偿安置及时跟上、帮扶救助及时跟上、法律服务及时跟上的“五个跟上”原则,把刚性拆迁政策与柔性惠民政策有机融合起来,探索实践社会救助、部门介入、以情动迁等和谐拆迁策略,不断总结、寻求破解拆迁矛盾和难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动员全区上下立即行动起来,以“非常之态度、非常之作风、非常之能力、非常之办法”大干60天,争取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截止4月17日,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已完成核心区及安置地21家企事业单位、909户村居民、34万平方米房屋拆迁任务;西宁火车站枢纽工程完成评估45.3万平方米、签约面积3.5万平方米。

城中区积极推进水井巷商务区一期、中心广场北扩、京藏高速南绕城等项目拆迁工作。截止4月16日,水井巷商务区一期项目已完成签订公、私产安置补偿协议531套,面积约6.4万平方米,已拆除房屋401套,面积3.49万平方米;中心广场北扩项目共签约住户281户,面积1.8万平方米,单位公产1户,面积3586.44平方米;京藏高速公路南绕城项目已拆除南川东路开关厂和照明器材厂,面积1.3万平方米,征收土地15亩,落实了南酉山村安置村民用地60亩。

城北区积极采取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拆迁程序、依法拆迁和有情安置相结合等措施,强力推进盐庄村政府储备用地、大学园区建设等6个项目拆迁工作。盐庄村政府储备用地拆迁安置房主体已完成,大学园建设项目拆迁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

城西区在全市率先适用新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七一路铬渣堆放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工作。该项目涉及铬盐厂家属院1、6、7号家属楼及周边平房共202户,558人,房屋征收总面积1.5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货币安置补偿款=房屋建筑面积×类似同类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装修及附属物价值+其他;异地安置面积=原套内面积1∶1+新安置房屋分摊面积+区位差补偿面积,每降一个土地级别按所征收房屋原产权证所示建筑面积提高10%的面积作为安置补偿。对小户型建筑面积增加10%后不足5m2的.按照5m2补偿。另对方案发布之日1-15日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3万元/套的奖励;16-30日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2万元/套的奖励。该项目于20xx年3月31日公布征收方案,4月1日起签订协议,截止4月18日已签订协议185户,腾空并交钥匙的177户,完成征收工作量的91.5%,创造了“西宁拆迁第一速度”。

湟中县及甘河工业园区突出以安置促拆迁、以保障促拆迁。为妥善安置被征收地拆迁农户,在多巴镇建设集中安置区——康川新城。同时,从技能培训、就业、养老保障等方面切实解决被拆迁农户的实际困难。目前,已初步征收土地3.17万亩,完成率90%,发放征地补偿资金10.3亿元;征收丈量干旱地1.9万亩,发放租赁费1278万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3692户,占拆迁户的90.6%;拆除房屋、异地过度2893户,占总户数的71%;完成公产评估总资金4526万元。

3.全市法院稳妥办理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案件

20xx年市房产局下达房屋拆迁行政裁决32件,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4件。其中:经法院精心协调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3件,占54.2%;裁定准予执行5件,占21.8%;因申请期限超期裁定准许撤回5件,占21.8%;向上级法院请示1件,占4.2%。20xx年12月18日湟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湟中县汉东乡马某某的1.43亩承包地进行强制执行后,甘河工业园西区征地拆迁取得突破,解决了6户长期影响西区纬十四、经二路及工业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问题,推进了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

20xx年1-4月市房产局下达房屋拆迁行政裁决4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件,法院正在审查过程中。

二、征收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新旧《条例》区别较大,被拆迁人要求按新《条例》补偿的愿望强烈。国务院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5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西宁市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发布的宁政〔〕30号文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已施行8年,虽然有的重点项目采取上浮15%、拆迁奖励等办法,但被拆迁人仍认为补偿标准太低以致产生抵触心理。

2.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同,拆迁补偿的标准存在差异。房屋拆迁项目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益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性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往往补偿标准较高,导致公益性质项目的被拆迁人产生攀比心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拆迁补偿的标准也存在差异,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也存在“同地不同价”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利益衡平与协调的难度。

3.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互交织,拆迁适用的法律、程序以及执法主体复杂。随着城市范围逐步扩大,多数项目既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集体土地征收及附着物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虽有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具体操作的法规依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程序、执法主体也不同。在现实工作中,土地部门只负责集体土地及附着物的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交由城建部门负责拆迁,对进入司法程序形成障碍。

4.征收拆迁范围内抢建搭建房屋以套取拆迁补偿问题较为突出。建设项目选址业经媒体报道后,部分群众趁机新建、扩建、加盖房屋,以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有关部门虽加大了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但由于监管部门力量薄弱,当事人违法抢建搭建屡禁不止,有的项目对抢建搭建房屋也给予了补偿,加大了拆迁成本。

5.新《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滞后,影响了新建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新《条例》颁布后,政府于20xx年4月10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xx〕24号),西宁市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出台。

6.相关工作机构不健全,有些职责尚不明确。新《条例》要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要求各市、县人民的政府应指定相关事业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目前,西宁地区尚未落实该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案件必须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于市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旧《条例》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由市房产局来作,还是由房屋所在区县政府来作尚不明确。

7.司法程序周期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少。在旧《条例》框架下,对房屋拆迁裁决不服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一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审理期限为2个月;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审查期限为30日。司法程序周期较长与拆迁工作要求紧迫之间矛盾突出,因而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相对较少。20xx年,市房产局下达行政裁决32件,申请到法院24件,而且全部是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对政府征收拆迁工作的建议

1.适时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配套制度。新《条例》颁布后,政府虽于20xx年4月10日下发了《实施意见》(青政〔20xx〕24号),但《实施意见》仍较原则,有些内容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针对新《条例》已颁布一年有余,一些新建项目征收房屋工作逐步展开,建议市政府择机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2.健全相关机构,明确有关职责。建议按照新《条例》和《实施意见》要求,确定区、县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同时,明确有关职责,对于市房产部门按照旧《条例》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建议参照新《条例》规定确定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的政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开展相应的风险预防工作。对于市房产部门按照旧《条例》作出行政裁决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裁执分离”模式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的政府组织实施。

3.明确执法主体,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和程序。对于新《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凡属城市规划区内不论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可继续沿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凡属城市规划外的集体土地征收及附着物的补偿,应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由土地管理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新《条例》颁布之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应适用新《条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在国务院相关规定未出台前,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4.重视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存在差异问题。针对宁政〔2004〕30号文件已实施8年,被拆迁人普遍反映补偿标准偏低和建设项目性质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导致补偿标准存在差异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强调研,提出稳妥处理意见。

5.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政府对抢建搭建房屋等违章建筑问题高度重视,但抢建搭建等违法行为仍较突出。建议政府明确责任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依照《城乡规划法》依法查处;对于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四、强化司法保障的措施

1.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化解征收拆迁纠纷。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任务繁重,事关发展,事关民生。征收拆迁工作中各种多发和复杂矛盾,既使依法行政面临极大挑战,也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机制解决征收拆迁纠纷面临极大挑战。市书记强调,拆迁工作一定要遵循“合法利益要保护,拆迁进度要保证,和谐拆迁是要求”的原则,对衡平和化解拆迁纠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西宁发展大局上,统一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判职能,依法办理好每一件征收拆迁纠纷案件,着力化解征收拆迁矛盾,为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

2.积极探索实践“裁执分离”模式,着力强化合法性审查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确立了“裁执分离”的模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或不准予执行责任重大。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既要审查有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等实体内容,也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程序性内容;既要考虑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又要考虑旧《条例》及西宁市的实际;既要考虑保护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拆迁进度,切实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司法审判职能履行好、发挥好。

3.注重协调和解,着力追求和谐拆迁。征收拆迁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矛盾尖锐、衡平难度大。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把协调和解原则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审查案件,都要把协调和解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选方式,充分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弱势群体,要加以正确引导,协调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既使他们得到妥善安置,又能使征收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4.加快办案进度,着力缩短办案周期。针对司法程序周期性较长与征收拆迁工作要求紧迫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对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要快审查、快立案、快审理、快宣判、快送达,力争将法定审限缩短一半。即:一审案件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对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做到及时审查、及时裁定。按旧《条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的,参照新《条例》规定,被申请人不得申请复议;对于申请行政裁决超过期限的,可由行政机关重新裁决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加强对策研究,着力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针对征收拆迁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策研究,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属于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全市法院征收拆迁案件的指导,特别是对此次调研中法院层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法院征收拆迁案件审执座谈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保此类案件依法及时审结,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拆迁报告书写篇七

1、安全问题:管理工作老大“难”

3-6岁幼儿身体各器官和系统尚未发育完善,比较娇嫩柔弱,抵抗力差,易受损伤,多种多样、大大小小、磕磕碰碰事的发生是正常的。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民法通则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不因其空间的变迁而转移,学生在校内发生伤害事故,其责任要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可是事实上不管责任在谁,只要家长追究责任,特别是一些调解事例中,总因对象是“公”对“私”,“集体”对“个人”,不管怎么说是在幼儿园出的事,闹大了对幼儿园声誉有影响等等,最后由幼儿园出钱“息事”。长此以往,“安全”、“不出事”成了是园长工作的底线,事故发生后,园长常常是“耐着性子做事”、“夹着尾巴做人”。

2、家长干预:园长左右为“难”中

当代的年轻家长,特别是独生子女家长,在家庭教育理念上并不缺乏,有的甚至能讲得头头是道,但在对孩子的具体教育上却明显底气不足。于是乎,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幼儿园。有的说“幼儿园要以开发智力为主体,要多做游戏,不要做作业”,另一个却说“只要孩子学得会的,就应该教”;有的说“幼儿园要进行双语教育”;有的说“应该学拼音”;还有的说“能让每个孩子都学钢琴”;更有一位说“珠心算对孩子的智力开发有好处,不能不学”。就连每周的食谱干预声也不断:“小孩子吗,当然天天要有肉”“吃肉热量太高了,孩子会发胖,还是多吃鱼”“绿豆芽要少吃,孩子嚼不碎”“大白菜不要吃,我孩子不喜欢吃”……家长个个是“上帝”,“上帝”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可这么多“上帝”,众口难调,听谁的呢?园长只是硬着头皮向前,有时就裹足不前了。

3、性质尴尬:园长舒颜“难”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又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因此,幼儿园成了典型的非义务教育。政府重视程度大打折扣,一般行政部门无专人分管,政策条文很少有专项下达,只是“参照中小学执行”。诸如:人员性质、编制配备、经费管理、评优晋升等等。幼儿园肩负保育和教育的双重任务,孩子的吃喝拉撒,事无巨细都要科学规范,可在实际配置时,同样规模的小学要配正副校长、教导、总务、会计等的幼儿园充其量配2-3个园长。园行政人员职数不足,造成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晰,常是“校长兼校工,上课又打钟”。最严重的'是保育员人数远远不够,造成教师很多精力用在保育事务上,最后是“驼子跌跟头――两头不着实”。

一些与中小学有明显区别的方面得不到落实,比如,学生在校时间,小学有明文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却同时规定“幼儿园在园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笔者至今没有看到这样的文件。

4、多重领导:大事小事都变“难”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因此,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是主管部门,实际隶属于各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乡镇教育办公室,园内的家长学校归妇联管,卫生保健属妇幼保健所或镇卫生所,具体的还得听财管所、中心校等等,形成婆婆多,事情无人管,功劳人人抢,常常是有了好事个个到场,有了问题无人问津,有了责任个个推卸。开展一些活动时,各方面的领导,要求不同,弄得园长们六神无主,晕头转向。曾有一幼儿园上级来了两位领导进行一般性的业务调查,“吃便饭”时,镇领导、主管、分管、财管、妇联、中心校等竞有16个陪同,光是为了等齐了吃饭就用了一个小时,可想而中平时要决定一些事情,解决一些问题,园长得浪费多少时间,枉走多少路程了。

5、责权分离:放手工作“难”

据了解,除了整体转让的幼儿园,只有极少一部分幼儿园的园长是法人代表。因此,园长们都成了上传下达的中间人,有责无权。有些事“你怎么不汇报?”有些事“这是幼儿园的事,你是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告诉我干什么?”,只有做事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事实上更多的园长没有决策权、人事权、经济权,指挥权也危在旦夕。有一个园长这样说:“往幼儿园塞人这样的好事由领导做,园长只能接受,可未位淘汰,决定待岗等当然是园长来干。因此园长们难说话,难工作,难树威,难做人,就更甭想创造性地发挥自己和他人的作用了。

6、队伍复杂:一园多制“难”中

现行幼儿教育中,人数不多,种类不少。有全民全拨款的,有全民性质但差额拨款的;有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的,有工人性质的;有正式的,有临时的;临时中还有长期和短期之分,工资差别也很大,被动地形成“一园多制”。特别是不少教职工,性质不稳,待遇不高,长工资没有指望,评职称没有资格,整个的没有积极性,没有盼头,有的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谈不上,凭什么还愿意死心塌地地为园分忧呢?一些乡镇中心幼儿园连一个“铁饭碗”的正规毕业生都没有,这种经济基础很难打造出积极上进,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不少教师流露出:“上公开课怎么样?搞教育科研又怎么样?能当饭吃?还不是400元。(很多教师还达不到)”也因为工资整体偏低,档距难拉开,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7、成本收费:园长进退两“难”

一方面是各级各类的验收、考核、评比标准对幼儿园班额数有明文的限制,大多数园长也心知肚明,只有按标准招生编班才能真正做到既面向全体,“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又能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各种经费开支,不得不让园长考虑多收孩子,减少成本。一位知名园的园长说:“我们收38个孩子,只要保证不被‘一票否决’就成,验收时班额这一项就不想拿分了”。其他有一些幼儿园就更不用说了,有些地方多达六十几,甚至七十几个孩子挤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加上教师配备不足,造成严重的恶性循环。一些民营幼儿园更是精打细算,真能在豆腐里算出骨头来,对环境、用品的投资就可想而知了。其实,只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就行了,政府只要监督就行了。

8、各种验收,为课题犯了“难”

各种验收标准中都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内容,并占有较大的分值比例。而现实中,班子里没有专抓科研的“种子”,教师里没有擅长科研的“苗子”,大多数疲于奔命,正常教学还顾及不周,达不到搞教科研的基本条件。可为了迎接验收等,园长也只能赶鸭子上架,申报课题一哄而上,过程流于形式,结果毫无意义。

综上所述,园长们成了“带着脚镣的跳舞者”,不少园长愁肠百结,心力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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