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篇一
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自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xx年以来全镇党员缴纳党费和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党费收缴标准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机关、部门和企业的党员,以党员的工资基数为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全部党员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了党费,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1元,对有固定收入及机关、部门支部党员1-3月份按收入的0.15%标准执行,4-12月按收入的0.05%执行。对部分困难党员进行了少缴或免缴党费。
2、党费管理严格要求规范
在党费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费收缴薄》,保证了党费账簿规范完善,账目清楚,实行会计、出纳单设,镇党委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有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公布不够及时的现象。
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努力将我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篇二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第四条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五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六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七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递交到集团党委,通过区委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章党费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四条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五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六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七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篇三
2016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一
根据**直工委《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直工[**]53号)要求,**政协机关党委对近3年来机关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党费收缴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政协机关现共有党支部21个,党员262人。其中在职人员党支部19个,党员179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2个,离退休党员83人。
2、党费收缴工作基本情况**年至**年共收缴党费323525元,返还离退休支部37970元,上缴**直工委党费167732.2元(**年度党费将于**年2月前上交)。
3、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年至**年**政协机关留用党费117823元,用于党员学习教育18158元,约占15.4%;用于“一先两优”表彰71600元,约占60.8%;用于慰问困难党员28750元,约占24.4%。
二、主要做法
1、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根据中组部、**委组织部收缴党费相关规定,**政协机关党委于**年12月制定印发了《**政协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其中第一条就是“党员根据机关党委核定的数额交纳党费”。一是每年机关党委从行财处核对在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每个党员的月缴费标准,以机关党委文件发至各党支部。二是对因岗位变动和退休等工资有变动的党员及时核对工资,按调整后的工资作出相应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到支部。例如:**年9月,因许晨等14位同志工作变动或工资中税收比例调整等原因,根据中组部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及时下文对上述同志的党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三是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除在《党费证》上登记外,还要作详细记录,以备核查和党务公开。机关党员都能按规定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个别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如机关车队职工葛宪斌长年生病治疗),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研究,报机关党委批准给予了少交部分党费的照顾。
2、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一是按规定留存的党费在使用中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党费用于机关党组织的活动。主要用途:购买机关党员教育的书籍等资料、用于表彰“一先两优”、补助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购置党员活动室所需书籍和物品。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做到批件齐全,手续完备。三是使用和下拨党费都经机关党委会议讨论集体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机关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每年按规定比例定期给两个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下拨党费,作为两个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并坚持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离退休支部党费使用情况。另每年从行政划拨经费约3.5万元,用于开展各种培训和党内活动以及购买党员教育资料。
3、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协机关党委始终坚持加强领导、严格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在机关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用管工作的领导,**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仲建成负总责,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直接责任,机关党委指定专人管理党费;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之一;每年向党委会议汇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并作为党务公开的内容向各党支部报告。二是实行统一管理。《**政协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收缴的党费送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由专人做帐并存入银行专户。三是指派专人负责。机关党费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坚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四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年5月制定印发了《**政协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制度》,明确了困难党员补助、走访慰问党员、开展党员活动和党内评选表彰等项制度。
三、查找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少数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未能按时收缴,往往超过了规定时限(一个季度)才收缴一次;二是个别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三是由于机关留存党费有限,用于慰问困难党员标准偏低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直工委的直接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提高机关党费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在留存党费的使用上积极探索,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开展党内关爱关怀,让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而不断激发党员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责任意识。
2016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对社区党工委3年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我社区党工委下设三个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老干部支部1个,零散党员支部1个,我镇共有党员 57名,其中正式党员47名,预备党员10名(今年已转正7名)。20xx年至20xx年共收到党费总额为 2990 元,其中20xx年抗震救灾特殊党费 2952 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三年来,我社区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三年来,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社区党工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三年来,北城社区党工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存在跨季度上缴情况。
五、改进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篇四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二、党费的使用
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的管理
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
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
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咸阳校区实际,现对咸阳校区党委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咸阳校区党委共有二个党总支,6个直属党支部。其中,附中党总支和离退休处党总支党员党费分别由各总支收缴后直接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并由各总支单独管理和使用。咸阳校区党委直接收缴咸阳校区管委会和继续教育学院教工和学生等6个直属支部的党费。
20pc年咸阳校区党委应收缴6个直属党支部教工35名党员,学生44名党员党费总计4496.10元,按比例上缴校党委组织部3596.88元。20pc年组织部返还党费899.22元,全年支出党员宣传教育电影费450元,累计结余4429.34元全部由财务部专设账户代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方法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党章》中对党费缴纳计算的基准、比例、时限等的要求严格执行;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党委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因行政管理脱节不能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党委为及时收缴党费,及时对相关人员和支部进行了必要的提醒和催促。我们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