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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生实践报告 法学生实习报告(优质7篇)

时间:2023-09-25 08:49:13 作者:ZS文王法学学生实践报告 法学生实习报告(优质7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一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这一学期的诊所程就已经到了尾声,在这一学期的诊所程的学习中难免有汗水和艰辛,但更多的是收获。对我个人而言,经过一学期的堂学习和基地实训,让我对知识产权的理论体系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更浓厚的研究学习兴趣,同时还进一步坚定了我以后往知识产权方面深入研究的想法。

(一)诊所教学过程回顾。

1、堂学习。

对于堂学习,虽然我们只上了十周的程,总时间也就只有2个小时,但事实上我却不难发现在这短短2个小时中,着实收获了许多。

首先,在第一周的堂学习中我就不只是了解到了知产庭、诉服办和律所实习时分别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我还学习了如何进行自我介绍,可能大家会感觉自我介绍很简单,然而事实上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能够带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注意进行自我介绍时位置的选择,二是要对自己的籍贯和姓名进行具体的介绍,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合适的切入点进行介绍。

其次,接下的几周里通过先由刘老师给我们讲授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分小组讨论并完成相关作业,最后由老师在堂上对各组作业进行点评的模式,我们熟练掌握了会见当事人、给予法律咨询和建议、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调解前的准备及调解大纲的编制、谈判的技能、诉讼代理大纲的撰写等相关内容,对整个法律实务体系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最后,老师还专门请了西城区的法官给我们介绍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了解了法院外调解的分流情况和北京法院附设adr的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师兄与我们之间的问答环节还让我对未职业的规划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想法。

2、基地实践。

在实训过程中因为诊所的内部调整,我在西城区法院诉服办实习了两周后被改为到高律师事务所进行余下四周的实习。所以在整个基地实践中,我既对诉服办的工作有了相关的了解,还掌握了在律所实习时所需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

在诉服办的实训中,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对前咨询的当事人进行答疑,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帮助其写法律书,包括起诉书、申请强制执行书和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等,极大的锻炼了相关法律书写作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梳理及答疑还让我了解了许多实用的知识。而在高律师实务所的实训中,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商标注册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纳;帮助律师查询并整理法律专题演讲的相关资料;查询近似商标;校对律师函;外出帮助律师送发律师函并领取案证据材料;查找相关公司的具体商标申请进程和信息并进核实行核实和纠正;撰写法律意见书等。

别看有的工作比较琐碎简单,只要认真的去完成了就一定会有不少收获。例如外出帮助律师领取案证据材料,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我们查阅并核对需要带回的资料,因为资料数量较多,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核对,建议按照清单上的顺序先将资料进行整理排序,然后一一核对。而且为了日后工作交接的方便,领取案证据材料的时候对于证据清单要一式两份,留给对方一份,我方带回一份。在保质保量的完成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查阅对方整理的证据清单掌握证据清单的梳理方法和规律。可以说,这一学期诊所的实习我真的收获了太多太多,既通过堂的学习进一步的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还通过在基地的实训,了解并初步掌握了一位优秀的律师应有的知识储备和素养,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体会与收获。

这一段时间的实习经历不仅让我掌握理解了知识产权的体系和相关知识,了解了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养,更重要的是还让我懂得了如何更好更快的在社会工作中立足。

要想尽快的适应社会、适应工作,要学会真诚待人、主动出击。在实习期间,我总是会真诚主动地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会积极地寻找合适的话题主动与同事们交流,谈生活、学习以及未的工作,这些看似只是小事,但却给我带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工作遇到困难时,我会积极主动地向骆律师咨询指导和建议,这些指导和建议往往让我能够快速高质量的完成布置的任务。

除了真诚待人、主动出击外,工作中还需要时刻保持激情与耐心。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发现工作时仅仅依靠我在学校堂上学到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因为实习到后期,刚开始工作的新鲜感已经荡然无存。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日日重复着相对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很容易感觉工作枯燥乏味、产生疲累和厌倦之感。但是工作简单单一也要端正态度,认真完成,不能草率敷衍了事。这个时候,充足的激情和耐心往往能够使我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说激情是我开始这份工作的动力,而耐心则是我继续这份工作的支撑,人之所以能够在每个地方放光发亮,就是需要对每事情充满激情与耐心。

(一)对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一些建议。

1、关于诊所堂学习的有关内容,建议老师可以始终使用一个案例(例如沈军诉百万庄园专利侵权案)进行分析讲解,这样的话既有效减轻了同学们下的工作量,还加深了同学们对该案例的了解,有助于让同学们最后一节的模拟法庭更加充分精彩。同时建议老师能够适当的减轻堂学习作业的布置次数,因为我们参加诊所学习的学生大多为大三,平时的业已经较为繁重,其中六周还要抽出两天的时间去进行实训,所以建议老师可以将一些作业进行合并,例如将第二次作业的会见提纲和第三次作业的会见记录进行合并成一次作业。同时作业提交频率改为两周一次,给同学们充分的时间去进行小组讨论并完成作业。

2、关于如何提高堂展示部分效率的问题,虽然我们诊所的同学们基本都已学过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但是在知识产权的上老师教授的内容大多比较系统基础,考试也是有偏重的,其中难免有一些细碎的知识点容易被同学们忽视,再加上经历了一段时间后同学们对知识点的掌握已经逐步减弱,所以在堂展示时很有可能会出现大家对相关内容的掌握和理解并不充分的情况,所以我建议进行展示的同学能够提前一两天将自己准备展示的主题或者想要提出的问题发送到公邮,让其他同学私下可以对相关知识内容进行回顾和思考,方便于堂上的探讨。

、对于最后的模拟法庭,因为参加模拟法庭的人数是有限的,通常很难达到报名人数与所需人数正好相等的情况,为了保证相对的公平和公正,建议老师可以直接进行抓阄决定参加模拟法庭的人员和所负责的职位,例如准备24个纸条,分别在其中八个纸条上写上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原告方证人、被告、被告方证人,其余的16个纸条空白,由大家统一抽签,按照抽签结果进行模拟法庭的准备,同时为了防止特殊情况的发生,对于抽签的结果可以私下协商调换。

(二)对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实践中遇到的法律专业问题的思考。

商标的近似性判断是商标法上的基本问题之一。[1]在商标注册审查中,凡同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得注册。在商标侵权上,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相同与否极容易辨别,因此,对于绝大多数案说,商标近似与否的判定就成为案能否有效解决的前提和关键。可见,在我国商标行政与司法实务中,对近似商标判定的研究有助于行政和司法机关正确的判定近似商标和处理相关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近似商标的误判而导致的矛盾案例的数量,增强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心,有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科学的判定方法对正确的判定近似商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很多时候,判定方法的科学与否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商标近似的判定结果,从而影响到对案的处理。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对近似商标的判定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从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近似商标判定方法的勾画,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司法机关对判定近似商标方法的轮廓—在隔离的状态下,对近似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同时,还要注意考量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以及商标的使用背景和方式等因素。

1、比对的前提—隔离比较。

隔离比对是指将要进行近似判定的商标放置于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进行观察比较,而不是将两对商标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时间上的间隔,一是地点上的间隔。隔时是因为消费者对商标的记忆有一个随时间而消退的过程,隔离时间太短,如今天识别前两天遇到的商标,由于记忆处于新鲜期,一般不易发生混淆,隔离时间太长任何再确切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从而丧失比对的意义。[2]隔地是指应将近似比对的商标放在不同的地方进行比较,而不是放在同一个地方由消费者观察,否则这等于是对商标使用人的苛求,即使是再微不足道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被辨别出。隔时也为我国判例所确定。

我认为隔离观察是近似商标判定比较方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因为,从消费者的购物心理和购物行为看,除非是消费者对商标有特别的喜好或其他类似嗜好,一般消费者是凭借其通过广告或其他途径对某个品牌或商标的了解,或是凭借其以往的购物经验对某个商标的印象去购买商品或服务。在购买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不会带着比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心态去购物,更多的情况是在购物欲望刺激下的那种对商标大概或差不多的意识中去完成交易的。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要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品牌和商标也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个销售柜台供消费者参考比对以辨别的他们的差异,而从销售者说,他们往往更愿意将似乎是近似的商标放在不同的地方以防止消费者发现它们区别。所以,我们在事后的商标确定和侵权认定中,也应本着消费者的这种思维和购物模式,在时间和地点隔离的情况下进行近似商标比对,以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出两商标的近似混淆程度。

2、整体比较与主要部分比较。

整体比较和主要部分比较是我国司法机关所确立和使用的一种近似商标比对方法。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将商标的整体进行比较观察,而不是将构成商标的各个要素分拆开进行单独比较。但若两商标的某一主要部分被认为具有显著特征而能代表该商标左右消费者对该商标印象的,也应对其主要部分进行比对进而确定近似与否。这里的主要部分是指商标最显著、最醒目、最易引起购买者误认之部分而言。

我个人认为,之所以要进行整体比较一方面是因为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本身就是近似商标众多组成种类中的一种;另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购物的行为和心态直接决定了在近似判定时应坚持整体比较。消费者在购物时,很少会分拆构成商标的各个组成要素并且仔细比对商标各要素之间的细微差别,而是从其对某一品牌和商标的整体直观印象出发购买。所以,近似商标判定时,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坚持整体比较。同时,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商标的整体外观并不构成近似,但是其主要部分却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并且其主要部分也左右了消费者对商标的整体印象。这时,就要坚持主要部分比较的方法去判定商标的近似度。对于主要部分的认定,首先应考虑每个商标特有的使其区别于其他非相似商标的特征;其次,应考虑两个商标相互区别的特征。

3、一般注意力标准。

对于一般注意力标准,我认为其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相关公众在购买日常使用消费品时的一般注意力标准,这是一般注意力标准的起点,也是在大多数案例中所使用的标准;其二是较日用消费品的一般注意力标准高的注意力标准,体现在房屋、汽车、电梯、珠宝等较为贵重的特殊消费品领域,在购买这些消费品时的注意力程度一般要高于日常消费品。正如李友根教授所言:鉴于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建立在日用消费品购买行为模型之上的“普通消费者”及其“一般注意力”,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商品销售行为与购买者。因此,司法实务中逐渐形成了特殊消费者的判断标准,即对于特定商品或服务领域中的商标近似及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需要以特殊消费者的特殊注意力为依据。[]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这种一般注意力标准也是一种动态的标准,随着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变化,在某些案中的一般注意力要高于其他一些案中的一般注意力。但总的说不管是购买日用品的较低的一般注意力还是购买特殊消费品的较高的一般注意力,它们都是一般注意力标准,是一般注意力的内涵和应有之意。笔者认为这种动态的注意力标准是合理的,因为一般注意力标准和相关公众的确定类似,它所追求的不是一种统一的一成不变的标准而是一种最适合案情最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

4、显著性和知名度。

从商标法的一般原理看,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分商品的,防止消费者发生混淆。因此,商标的一个核心要素便是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近似商标判定应结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也就是说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是近似商标判定的考量因素。

目前学术界对商标显著性及知名度本身以及其与近似商标混淆判定关系有许多论述。但在法律本中各国对其并未有过明确的规定。因为尽管商标显著性与知名度的存在是一种事实,具有相当客观性,但在具体判定时仍然带有一定主观性,很难通过一个具体的表述确定。但是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具体参考一些相关因素:如商标的内在特征、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广告的宣传和投入度等等。在一些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相关因素对商标显著性与知名的影响以及商标显著性与知名度对近似商标判定的影响。

我个人认为,商标的显著性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时,能够使消费者与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联系在一起。商标显著性越强,与其所依附的商品或服务的关系也就越密切,保护的范围也就越大。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越高,名气越大,那么所应受到的保护也相应的更强。在确定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时,应结合各种相关情况,力图做出综合评判。

5、使用背景与方式。

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在近似商标认定时,很多情形下若单单只比对商标标识本身,那么由于商标标识本身的差异性将很难认定近似商标,但若不认定为近似商标,在现实中又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而产生不公。其原因就在于尽管商标标识本身不易造成混淆,但若结合商标的使用背景和方式综合看,由于商标使用的具体背景和方式的衬托,两商标在整体上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所以,在近似商标认定时,要根据具体案情,必要时结合商标的使用背景与方式具体判定。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二

今年暑期,在湖南一星律所实习。

严格来说,这不算真正的实习,因为还没通过司法考试,也也没有签订合同,因此这次也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获得了很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

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

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

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

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

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

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

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

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

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

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

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

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2)单位简介(自按):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自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

与其他科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守秘密,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

二、实习主要内容

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

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观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侦查办案等实务问题。

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体程序,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4. 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三、实习总结与体会

本人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积极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终涉嫌、、渎职等犯罪。

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保密工作,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

发现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保护公权力和公众利益;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保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去草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知识。

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一定的影响。

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

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

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

了解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蔽性。

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

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

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

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后,建议我如果从事律师职业,一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更快地独立代理案件。

通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

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能力。

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情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三

这次实习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却让我学到很多知识,其中很多是书上所学不到的。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学知识在现实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及程序步骤,检验并巩固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这次实习中,我在刑庭参与实习。主要实习内容有:听庭、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和复核、送达、执行和讯问、旁听休庭评议、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简易审。经过实习,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学习的知识简介一下。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决的情况下,陈老师开始教我整理卷宗与复核判决书上的信息。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档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两本:一本是法院审理卷,属第一卷;一本是检察院的立案及证据卷,属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内部文书卷,属第三卷。而我们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这两卷整理时要按照“诉讼档案卷内目录”中的文件顺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诉书(自诉书)及附件、送达起诉书笔录、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还有其他文件及开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开庭前的准备文件,其次是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及陈述词、判决书、裁判书正本、附带民事调解书、宣判笔录等开庭审理文书,接着就是提押票、传票、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存根、回执等执行文书,此外还有赃物、证物处理手续。看着很简单,实际涉及很多法学知识,特别是刑事证据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构成要件等知识。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基本知识的娴熟运用,也是对我基本知识的考验。

作为一名实习生,我一直很喜欢去旁听案件。这让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再者,_区法院属于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开庭时间很短,给人的感觉是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决早有结论。但我感觉,基层法院的法官任务很重,每天都会接到新的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就会给我们的法官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去审理那些复杂的案件,没必要走一些无用的步骤,那样只会很浪费人力和财力。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间很短,但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另外,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诉,这个环节会改为独任审判员代为宣读起诉书。而在普通程序中,则由公诉人宣读,严格的要求是把起诉书从头至尾宣读一遍。但实践中,一般审判长为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而要求公诉人直接宣读“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诉书前半部分因为已经在核对被告人身份时使用过,这时就省略了。公诉人宣读完毕,审判员将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事实的意见并进行陈述,通常被告人和辩护人不会对事实有意见,但都会作一些陈述。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欢打乱现场审判员的思路,而且陈述的时候还会涉及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审判长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扩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断,使被告人的陈述权受到侵害。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我在20_年_月_日旁听的一个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务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审观摩暨少年审判工作现场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故该案件被作为观摩案件公开审理。虽然此次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谈话式”审理方式,并且尽量用谈话的方式,使用与未成年人阅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相一致的语言,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认为它始终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众多人旁听以及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下公开审理,对于仅是中学生的两名被告人而言,心理伤害很大,这也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其一生。而且,以后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社会上人们对他们的歧视与排斥,无法真正回归社会,最终选择放弃自我。此外,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即可以公开审理。但我认为该案件性质不是太恶劣,危害性也不大,不应该公开庭审,至少不应该让媒体公开报道并现场拍照。两个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无知,不懂法律才会违反法律,这也是我国法律宣传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实习中我也经常和邢燕老师讨论一些案件和法学理论知识,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和自首与坦白的界定,还有监视居住在实践中的运用。因为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解释均表明监视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检机关为尽快侦破案件,会以监视居住对其折抵刑期的条件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诉书及判决书上就会显示“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话。我认为这样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给罪犯变相减轻刑罚,使其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并尽快回归社会。另外,我还发现,现在我省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圆桌庭审”。这种庭审模式在氛围上强调“和”,给当事人亲切的感觉,也体现了审判工作者的人性化,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隔阂与对抗心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便于当事人之间沟通,也便于法官和当事人交流与沟通,进而进行调解。工作固然需要创新,但不能随便改变规则。“圆桌庭审”虽然说有很大的优点,但这种优点更多的体现在民事审判庭以及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刑事审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质恶劣、较复杂的案件,如果还使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就无法体现法院审判的性以及法律的威慑性与严肃性。此外这种模式也不利于旁听公众看清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适用好“圆桌庭审”这一模式的重点就是明确它的适用范围,明确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什么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在这方面,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总结。以上是我在实习时学习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见闻。

总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实务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当然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时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构成了犯罪。所以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更加合理与完备,也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四

今年的7月11日和12日,在xx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10级法学班全体同学在xxxx摆点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此活动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为人们解答样各类法律疑问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咨询律师,把他们当作我们的当事人,这样能使我们更好的锻炼自己。

在这一个咨询活动的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这就是此次咨询的意义所在。

本次实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因为本次实习的实践性比较强,从实习的前一周开始我们就开始准备次次实习可能要涉及到的理论知识,为此系里领导还特地召集我们10级法学班所有同学举行了一次动员大会,并结合往届的同类实习的经验,知道我们按照各部门法的类别进行分组。在实习的前一两天,老师还安排了班干部们去进行实地准备和展示宣传板,为此次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做足了准备。在此次实习中,我是刑事组的组员,顾名思义,我为群众解答的大多是刑事方面的问题。

在实习的当天我们才得到消息:老师特地请来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辈们来为我们坐镇,这让我们原本忐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不少。当天早上前来咨询的人并不多,可能是看着一个个前来咨询的人满意而归的笑容,让原本不大在意的人们一下子来了信心,相对于民事组的组员来说我们这一组要清闲得多了,大家在自己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都知道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对于很对的民事权益,很多人都有不少的疑惑。

在经过了两天的实习活动结束后,魏老师按照惯例对我们此次的实习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虽然老师对我们在次次实习中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所幸的是,我们不会气馁,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法学是门博大精深的学科,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迅猛飞速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会是在长足的发展,法学亦在不断的进步。对于到城南公园进行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在咨询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咨询这个活动,使我自己的法律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活动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说实话,在为期两天的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做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深深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这次的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们已经现场给了他们很明确的答复,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缜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我们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们应铭记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出法律人的价值。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同时亦坚定了我学习法律的信念。

并且,在这两天的法律咨询实习中,我进一步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

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此次实习不仅扩大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增进了学生和普通民众对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也是我们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加进一步的掌握透彻,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出了属于我们的微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咨询是每一个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学习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才干,加深我们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与学习。在短暂而充实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在这个拥有纷繁案件的环境中,我认识到了自己前进之路的方向,我认识到了作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我也明白,前进的征途中,任重而道远,练就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导并支撑我前进的基石和保证。

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着为法律奋斗终身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五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间我在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无奈;更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然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知道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己学了很多东西,其实一到工作的岗位上什么都不会,能判断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步,还必须准备写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见书,逮捕登记卡,每月报表,逮捕书,检察院认为要提请批捕公安局没有提请批捕的要询问批捕理由,检察院认为不该提请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说明批捕理由。

实习天,为了不迟到给别人留下好影响我起了个大早,上路,注册,报道,检查长问我要选择什么科室的时候我说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检察院有什么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干什么的。最终被安排在了xx县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检察长认识了肖科长、张明住检察长和张辉几个志愿者。天的工作,科长让我自己看着学,看看案卷,一整天下来所有没有装订的没装订的只要是在办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发现xx县20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杀人就是故意伤害、不是盗窃就是赌博、案一个比一个离奇,一个比一个可笑,一个比一个没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于是形成了检查院有鬼的理论,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个人来办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并进行装订,在学校时也学习过档案整理,但着实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都说档案整理十个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检察长说这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性质有点像后勤,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目录表、审查逮捕提请书,审查逮捕登记卡,案件线索登记表,审查逮捕意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按照a4纸的大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为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娘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的第二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刚去检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员请假回家,反贪局又拘留了四五个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轮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实习过程中,有时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来访人员的问题。一部分人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一部分人要求检察院公诉,很大部分人是找错机关了,该找公安机关,法院,或民政部门的案件都被当事人找到检察院来了。检察院各部门也相互推辞,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来访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说,实在不会的我就带他们去长各科检察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从侦监科学到审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为: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派人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下列案件应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主要问题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等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该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未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该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论和时间结合了起来,也开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现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从业中要公正严明,为百姓办实事。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六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决问题之道。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集诉讼引导、立案、法官联络、诉讼材料收转、案件调解、便民服务等功能为一体,服务大厅成了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窗口。多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高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开拓进取,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抓队伍健身为根本,以落实司法为民为宗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次实习中,我主要在行政审判庭参与学习,跟随书记员学xxx员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旁听法官审理案件。行政庭主要是负责审理有关政府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时候出现的违反相关职权或侵犯公民利益的案件,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民告官”。案件原告往往多是普通百姓,而被告方多是政府机构或其代理机构。案件审理一般采取3人合议庭制,并有1名书记员记录案件审理过程。我在指导老师邓法官和崔书记员的带领下,深入体验了行政庭的各项工作,以下则是我的实习经历:

自主裁量就显示出了他们的非凡功力。不单单是按照法条、法理,更要兼顾世态人情,每一场庭审,都是智慧的交锋与结晶,无一不显出他们卓越的专业素养。而在其中所见的一些我未曾接触的东西,也是我对本专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速裁合议庭是一个我之前从未注意过的名词,直到这次到了法院才知道。它统管于法院的立案庭,由于审理程序简洁,每天处理着许多琐碎的小型案件。我曾经因此而认为速裁庭审理的案件必然很简单,不需要法官有多高的职业技巧。但当我旁听了几场速裁庭的庭审后,我深深的为速裁庭的法官们的能力和智慧所折服。速裁案件程序简便,很多时候只需一人审理即可,但并不代表案件不复杂。正相反,很多案件在上交材料后,法官们发现案件诉讼方向有问题,诉求肯定的不到支持,但又必须开庭审理。如何使原被告双方都对判决心服口服,不再重复起诉浪费诉讼资源,这就极为考验法官的能力,而我在速裁庭却见到了多起这样的案子,法官们的判决是双方毫无微词,令我佩服万分。还有刑庭的严肃但法理包容人情,民庭的判断精准,这一切切都让我在叹服中看到了法律的强大力量,看到了它刚柔并济的内在特点。听庭恐怕是我在实习期间所耗时间最多的一件事,在庭中的感受和体味将会促进着我在专业学习的路上走的更为谨慎和严肃,也培养我对人性的理解与包容。

了一会儿后还是同意了我去。我揣着微微有一丝忐忑的心情来到了立案大厅中,在喊了三遍之后,当事人终于出现,这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乡下汉子,看“法官好!得出来,他对于法院有着莫名的紧张与敬畏,一见到我就点头说:”我顿时哑然不知所措,略一晃神才反应过来所指的是我,我无从解释,只得轻声询问他还有什么问题吗?他将笔录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还是一副茫然的表情对我,我只好对他说,如果有问题,还可以打电话询问,他这才放心的走了。看着他安心离去的背影,我心中竟也升起一丝成就感。自此以后,在给当事人送材料时我也不在紧张,而且竟然也未遇到一个法官们所说的难缠之人,这也不能不说是我的幸运。但不可否认的是,崔书记员的话一定在此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只是司法者,也是为他们服务的人,我一直都会保持微笑。

(三)后勤工作有人说,办公室工作的头一件,不是个人业绩,而是沏茶、做卫生。话听起来或许总显得不那么正,但其理却总是不歪。在实习期间,我早上总是第一个到达办公室,然后就给办公室里的水壶打好水,再擦一擦每张桌子。哪一件都不是大事,但我相信它们是有用的事。法官、书记员们来到办公室立刻就有水可以喝,这样工作起来也会比较有精神,于是乎,在几天之后,我发现,对于我不明白、上手慢的工作,邓法官给我的讲解都特别细致;一有庭审,法官们都会问我去不去听。对此我很开心,非关其他,而是我小小的举手之劳使我在短短的时间内使自己在办公室的老师们心中有了存在感,我从中也感受到了她们对我温暖的关怀并且也能多学到不少知识。在工作中,业绩重要,而人际关系的处理同样也不可忽视,这也是我学到的重要一点。

在这短短不到30日的实习中,我在实践中巩固了所学的法律知识,也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更体味了工作的乐趣与辛苦,从中学习到了一些工作的要诀,大大的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素养与实力。通过旁听庭审,我的书本知识与实际情况得到了结合;通过学习并实践书记员的工作,我体会了办公室工作的精髓;通过与各位老师以及当事人的接触交流,我锻炼了自身的交际能力。对我而言,此次实习绝对是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也必将帮助我的学习更进一步。在此感谢二中院以及学校为我创造了这个实习机会,使我在学习的路上成长得更加成熟。同时更要感谢指导的我各位老师们,是你们的孜孜不倦使我获得了宝贵的知识以及无数的人生财富。我将在我往后的路上更为努力,绝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法学学生实践报告篇七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__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_x_x_x_至x_年x_x_日,我在x_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法学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二、 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三、 法律咨询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莲山 课件 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 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五、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毕业实习的结束意味着从此走上实际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学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检验才刚开始。有了这次实习经验相信经后的工作生活走得会更从容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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