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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通用9篇)

时间:2023-09-26 01:54:07 作者:念青松2023年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通用9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一

浙江省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吸引了众多年轻人的目光和心向往之。近年来,浙江省开展挂职培训项目,帮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浙江发展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我有幸参加了这一项目,深深感受到浙江发展的巨大魅力和经验的宝贵意义,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接触中的感悟

在挂职期间,我在一个市级政府机关实习,与各界精英亲密接触,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我深深感受到这里的严谨和高效。每个人都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尽职尽责,每个会议、每个报表都精细到极致。这种严谨和高效的工作态度让我受益匪浅,改变了以往敷衍了事的工作方式。

其次,我了解到一个城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我参观了一家该市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他们将大量资金和人力投入到科研项目中,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能。这种科技创新的精神激发了我的热情,也让我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第三段:领导力的培养

挂职期间,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决策会议和工作汇报,这大大增强了我的领导素质和决策能力。在这些会议中,我们彼此交流意见,争论问题的所在,各方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最终得出一致意见。这个过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只有积极发言,与人合作,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同时,在工作汇报中,我学会了如何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地向上级汇报工作,而不是仅仅列举一堆琐碎的细节。这种总结归纳的能力,对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段:人际关系的处理

挂职期间,我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同事和领导,通过与他们的沟通和交流,我懂得了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在一个团队中,大家的性格和思想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只有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才能使团队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要学会倾听和包容,接受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这些经验将对我今后的人际关系处理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

挂职结束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和潜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同时,我也将把所学到的经验和经历,与身边的人一起分享,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

总结:通过浙江挂职的学习和实践,我收获颇丰。从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到人际关系的处理,从领导力的培养到对未来的展望,这次挂职经历让我受益无穷。我相信,只要我们虚心学习,勇于实践,就一定能够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二

浙江衢州江郎山是(衢州)江山市境内的一座奇山,似三根石柱直插云霄。让你不得不相信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诗人辛弃疾在游览了江郎山后留下这样的诗句:三峰一一青如削,卓立千寻不可干;正直相扶无依傍,撑持天地与人看。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郎山位于江山城南25公里之江郎乡。古名金纯山、须郎山、玉郎山(据《方舆胜略》)素有“雄奇冠天下,秀丽甲东南”之誉。《文思博要》云:“有江氏三兄弟登巅化为石,故又名江郎山”。

江郎山主峰海拔824米,主景区由三石峰、十八曲、塔山、牛鼻峰和仙居寺等五部分组成,是遐尔闻名的旅游胜地,以雄伟奇特著称。山巅有三巨石拔地冲天而起,高360余米,形似石笋天柱,状若刀砍斧劈。三峰自北向南呈“川”字形排列,依次为:郎峰、亚峰、灵峰,俗称“三爿石”。堪称“神州丹霞第一峰”。

三峰之间有大弄小弄出入,建有百步云梯,迂回盘旋。郎峰峭壁上有明代理学家湛若水摩?题刻“壁立万仞”四字。亚峰、灵峰间壁立如削,曰小弄峡。置身其间,仰观天开一线,俯视地裂一隙,俗称“一线天”。山上另有蛤蟆石、兀鹰石、姐妹石、鸡埘弄、会仙岩等景观,多以形取名。江郎山不仅聚岩、洞、云、瀑于一山,集奇、险、陡、峻于三石,雄伟奇特,蔚为壮观,且群山苍莽,林木叠翠,窟隐龙潭,泉流虎跑,风光旖旎。每当云雾弥漫,烟岚迷乱,霞光陆离,常凝天、山于一色,融云峰于一体。无怪唐诗人白居易赞曰:“安得此身生羽翼,与君来往醉烟霞”。

西湖位于杭州市区西面,南北长3.3公里,东西宽2.8公里,总面积5.6平方公里,环湖一周约15公里,苏堤与白堤把全湖隔为外湖、里湖、岳湖、西里湖和小南湖5个部分。

西湖风光秀丽,景色迷人,自古以来就是名胜。“天下西湖三十六,就中最好是杭州。”

西湖三面环山,秦时西湖还是一个海湾,北面宝石山,南面吴山,隔水相对是伸出海湾的岬角。海潮带来大量泥沙,日积月累,直至隋朝时将西湖与海水隔开,这种由古代浅海演变而成的湖泊在地质学上称作“泻湖”。

西湖风景优美,历代文人墨客吟咏极多。宋柳永有词《望海潮》形容杭州:“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可见宋时西湖盛况。

南宋画院中的画家马远、陈清波等,画了许多西湖风景画,这些山水风景画的题名就是西湖十景的由来。清康熙帝南巡时题十景,勒石镌碑成了名胜,一直沿用至今。十景为:苏堤春晓、平湖秋月、柳浪闻莺、花港观鱼、双峰插云、三潭印月、南屏晚钟、雷峰夕照、曲院风荷、断桥残雪。

近几年来,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景点的整修,1985年评选了西湖新十景:虎跑梦泉、龙井问茶、云栖竹径、满陇桂雨、九溪烟树、吴山天风、玉皇飞云、宝石流露、阮墩环碧、黄龙吐翠。这新老十景的题名,使西湖充满了诗情画意。

西湖四时有花,四季景色不同,晨昏各异令人流连忘返。

杭州西湖如今已名闻世界,被誉为东方的瑞士。

金华双龙洞距金华市区约8公里,坐落在海拔350-450多米的北山南坡,除底层的双龙洞之外,还有中层的冰壶洞和最高的朝真洞。双龙洞分内、外两洞,外洞高大明亮,洞高66余米,长、深各33余米,面积1200多平方米。洞内陈放着一排排石桌、石椅,可容千人品茶避暑。

双龙洞位于双龙洞景区中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浙江景点导游词浙江景点导游词级风 景旅游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整个双龙风景名胜区核心景观和象征,成为自然风景名胜的历史已有1600多年。海拔520米,由内洞、外洞及耳洞组成,洞口轩朗,两侧分悬的钟乳石酷似龙头,故名“双龙洞”。外洞宽敞,面积1200平方米,可容千人驻足。常年洞温为15℃左右,冬暖夏凉。炎夏至此,领有“上山汗如雨,人洞一身凉”之感。洞口西壁“双龙洞”三字,恃为唐人手迹;东壁“洞天”二字,为宋代书法家吴琳的墨宝;“三十六洞天”五个大字,则为-元老、近代杰出书法家于右任之手笔。如果说双龙的内洞是“龙宫”的话,那么外洞仿佛似“龙厅”。其中西厅一挂“石瀑”,相传八仙之一的吕洞宾曾隐身于此。往前是“骆驼仰首”、“石蛙窥穴”、”雄狮迈步”、“金鹞展翅”等景观。内外洞有巨大的屏石相隔,仅通水道,长10余米,宽3米多。内外洞的相隔与相通,形成了双龙洞最鲜明的特色。古诗云“洞中有洞洞中泉,欲觅泉源卧小船”,如欲观赏,唯有平卧小舟,仰面擦崖逆水而入,“千尺横梁压水低,轻舟仰卧人回溪”,不得稍有抬头,有惊而无险,妙趣横生,堪称游览方式之一绝,有“水石奇观”之誉。内洞略大于外洞,洞内钟乳石、石笋众多,有龙爪、龙尾与洞外龙头相呼应,造型奇特,布局巧妙,有“黄龙吐水”“倒挂蝙蝠”“彩云遮月”“天马行空”“海龟探海”“龟蛇共生”“青蛙盗仙草”“寿星与仙桃”等景观,幻化多变,使人目不暇接,宛若置身水晶龙宫。

外洞宽敞高广,面积约1200平方米,可容千人-。常年洞温保持在17℃左右,冬暖夏凉。特别是在炎炎夏日,金华人和游客到洞中纳凉已成千古风俗,比起天然空调,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古人形容得好:“上山汗如雨,入洞一身凉”。外洞洞壁有众多摩崖石刻,洞口北壁“双龙洞”三字,传为唐人手迹,后由民国交通次长临摹刻撰;南壁“洞天”二字,为宋代书法家吴琳的墨宝;“三十六洞天”五个大字,则为-元老、近代书法家于佑任先生之手笔;最里边石壁上还有“水石奇观”石刻和清代名人探洞游记碑刻;近代合肥游人的“双龙洞”三字石刻,很有趣味,他将“龙”字反刻,寓意双龙洞的两龙头,要站在洞厅内往外反过来看,才能看到他们的真面貌。外洞厅北有一挂黄色“石瀑”,俨然是古人衣袍,这就是传说的“吕先生藏身”景点,相传八仙之一的吕洞宾曾隐身于此,又有传说是,有个村姑誓不嫁抢她的财主,被锁困在洞中,吕洞宾就是从这里去营救洞中的村姑的。靠厅北尽头就是“骆驼仰首”、“石蛙窥穴”、“雄狮迈步”、“金鹞展翅” 等景观,特别是洞中的岩溶景观“仙人田”层层叠叠,使人不由产生来到世外的感觉,美不胜收。

内外洞之间有巨大的屏石横亘相隔,仅有狭窄的地下河相通,河长15 余米,宽3米多。要想进入内洞,只有屏息仰卧小船中,逆水擦岩而过,不得稍做抬头,否则就有碰破鼻尖之虞,很是惊险,游览方式为世界独有。古诗云“洞中有洞洞中泉,欲觅泉源卧小船”就是描写历史上就是如此探洞的。明朝的地理学家、旅行家徐霞客在420xx年前,则是向洞前的潘老太太借了澡盆,解衣游进双龙内洞的。“千尺横梁压水低,轻舟仰卧人回溪”,进入内洞就宛如置身仙境龙宫了。内洞更大于外洞,面积约3500平方米,洞内钟乳石、石笋、石幔、石柱、石钟、地下泉水众多。“神龙见首不见尾”,在洞内你就可以见到两龙的龙身、龙爪、龙尾了。其他主要景观有“晴雨石”、“仙人挂衣”、“雪山罗汉堂”、“将军腿”、“金华火腿”、“北京烤鸭”、“仙人床”、“倒挂蝙蝠”、“彩云追月”、“天马行空”、“海龟探海”、“龟蛇争仙丹”、“青蛙盗仙草”、“寿星与仙桃”、“拇指泉”和郁达夫命名的“盆景小瀑布”等20多个岩溶景观,琳琅满目,惟妙惟肖,游客至此,都会忘记尘世的喧嚣,体验“洞中方一日,人间已三载”的神奇。明代的徐霞客根据双龙洞“外有二门,中悬重幄,水陆兼奇,幽明凑异”的独特景观特点和价值,把它列为“金华山八洞”的第一位。叶圣陶曾为此写过游记《游金华的双龙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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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三

江郎山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郎乡境内,江郎山是一座奇山,似三根石柱直插云霄,是有名的风景旅游区,吸引了很多游客来游玩,导游要做好详细的解说,介绍景点的特色给游客了解。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江郎山导游词,欢迎参考!

江郎山位于浙江省江山市城南25公里的江郎乡,作为“中国丹霞”的系列提名地之一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江郎山素有“雄奇冠天下,秀丽甲东南”之誉,拥有中国丹霞第一奇峰、全国一线天之最等自然景观,以及千年古刹开明禅寺,千年学府江郎书院,全国最大的毛泽东手书体“江山如此多娇”摩崖题刻等人文古迹。

大地理学家徐霞客三次游江山时都写到江郎山,他把江郎山与雁荡山、黄山和鼎湖峰进行比较,极力地赞叹江郎山的“奇”、“险”、“神”。 此外,霞客游踪、洞岩钟鼓、石大门、仙居寺剑瀑、浮盖山、景星山、峡里湖、须江瑶池、笔头峰、海螺峰、郎峰仙道、石隙奇观、天然国画、丹霞赤壁、美食一条街、郎峰天桥、神女临江、月亮湖、洞天寿星、开明禅寺诸景亦各尽其奇。

浙江衢州江郎山是(衢州)江山市境内的一座奇山,似三根石柱直插云霄。让你不得不相信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诗人辛弃疾在游览了江郎山后留下这样的诗句:三峰一一青如削,卓立千寻不可干;正直相扶无依傍,撑持天地与人看。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郎山位于江山城南25公里之江郎乡。古名金纯山、须郎山、玉郎山(据《方舆胜略》)素有“雄奇冠天下,秀丽甲东南”之誉。《文思博要》云:“有江氏三兄弟登巅化为石,故又名江郎山”。

江郎山主峰海拔824米,主景区由三石峰、十八曲、塔山、牛鼻峰和仙居寺等五部分组成,是遐尔闻名的旅游胜地,以雄伟奇特著称。山巅有三巨石拔地冲天而起,高360余米,形似石笋天柱,状若刀砍斧劈。三峰自北向南呈“川”字形排列,依次为:郎峰、亚峰、灵峰,俗称“三爿石”。堪称“神州丹霞第一峰”。

三峰之间有大弄小弄出入,建有百步云梯,迂回盘旋。郎峰峭壁上有明代理学家湛若水摩?题刻“壁立万仞”四字。亚峰、灵峰间壁立如削,曰小弄峡。置身其间,仰观天开一线,俯视地裂一隙,俗称“一线天”。山上另有蛤蟆石、兀鹰石、姐妹石、鸡埘弄、会仙岩等景观,多以形取名。江郎山不仅聚岩、洞、云、瀑于一山,集奇、险、陡、峻于三石,雄伟奇特,蔚为壮观,且群山苍莽,林木叠翠,窟隐龙潭,泉流虎跑,风光旖旎。每当云雾弥漫,烟岚迷乱,霞光陆离,常凝天、山于一色,融云峰于一体。无怪唐诗人白居易赞曰:“安得此身生羽翼,与君来往醉烟霞”。

江郎山俗称三片石,由石峰郎峰、石柱亚峰、石墙灵峰组成,三块巨石就像从地面上长出来的三根石笋,像一个“川”字,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在这里爬山感觉很刺激,幽深的一线天、大段近乎垂直的陡阶,其艰险不输华山。

景区门口的公路上,可以较为方便地观看江郎山全景,随着位置的变化会有不同的画面出现。门票里包含了游览车的费用,可以坐车从游客中心坐车到山下的开明禅寺附近,然后开始攀登。平日自驾车也可开到山下的停车场。这段路上可以远观江郎山全景,有一棵标志性的大榕树,人们喜欢拿它做前景拍照。

上山有两条路,一条走南线的一线天,一条往北线的烟霞亭。大多数人会选择从十八曲-开明禅寺-会仙岩-一线天-登天坪-问天亭(南线)上山,而后从北线下山。因为南线坡度较为平缓,而北线是大段几近垂直的铁梯,路很窄,没地方歇脚,下山还好,上山可能会很崩溃。普通人往返走下来需要四五个小时。

会仙岩是登山的起点,在此选择去一线天的路向前。爬山赏景走到一线天大概1小时,路比较平缓。江郎山的一线天虽然不算窄,但很深远,是所有来此的游客必到、必拍照的地方。云雾天气时,两山夹壁之间扑面而来的云雾给人一种身处异境的感觉。一般旅游团到一线天看看便返回了,若打算登山则须继续向前往登天坪方向去。登天坪是一处休息点,可以买到些小食,不过价钱很贵,建议自带些补给的干粮。从这里开始的路基本都是八九十度的陡阶,务必休息足了再继续往前登顶。

通往山顶的路上沿着崖壁凿出的仅一人宽的石阶路,旺季时游人排起长龙,只能随着队伍走走停停,进退两难。快到山顶的时候会遇到去往舒心坪的岔路,一定记得过去看一下。路并不远,这边是天然石头形成的大平台,可以俯瞰山下全景,视野比山顶的观景台开阔些,山顶的观景台上则可以拍到眼前一座馒头状的山峰的全貌。需要注意的是,山顶15:30之后就不开放了。

过了山顶顺着“北线下山”的指示牌走,依旧是几乎垂直的下山路,最陡最窄的地方得背过身倒退着往下。站在山上看下曲曲折折的陡阶,看着就挺惊心动魄的。下山路上有一段峡谷是没有光线的,不过这段并不长。

到山下的乘车点,如果时间充裕可以由此往须女湖方向步行,大概40分钟能到。须女湖是个水库,有些人造休闲景观。这里可以远观江郎山的全景,不想爬山可以来这儿远观一下,不过去的游人并不多。景区附近有农家乐可以住宿,来此的游客多会选择用两三天和周边的廿八都、浮盖山一并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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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其中中央和省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工商、税务、经贸、卫生、民政、公安、建设等部门以及妇联、残联等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职业病危害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定。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设计本行业通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15日内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求职时,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七)劳动纪律;

(八)教育与培训;

(九)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某工作事项或者某工作量为期限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明确终止条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违约金额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依法实行集体合同制的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一方已按照无效劳动合同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第十九条 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服务的,分别作如下处理:

(二)劳动者不愿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继续留用,但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应得的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义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发生变化,变化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并应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对原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作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解除行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及职工意见,经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的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五)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六)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八)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八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

(三)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失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当事人就伤残补偿(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延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双方未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不得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工会。劳动者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每人处以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录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劳动者提供虚假证明造成的录用不当,用人单位可以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全额支付,并可责令支付未支付部分50%的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劳动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对劳动者的投诉、举报等不依法受理或者受理后不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劳务性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社区服务用工等用工形式的简易劳动合同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报省人民的政府备案。

第四十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本办法施行后,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继续执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五

第一段:引子(100字)

浙江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浙江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和创新。通过多年的实践,浙江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形成了独特的改革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浙江改革心得体会。

第二段:经济发展(300字)

浙江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迅速崛起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体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浙江不断探索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浙江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浙江还注重发展民营经济,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只有不断创新,勇于探索,才能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第三段:政府改革(300字)

浙江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探索和创新。浙江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思路,注重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民生问题,努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浙江政府注重机构改革和行政效能提升,通过精简机构、推行电子政务等方式,提高政府决策和执行的效率,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这些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在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注重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提升效能,才能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第四段:文化创新(300字)

浙江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注重文化创新,积极传承和创造优秀的浙江文化。浙江希望通过文化创新,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经济的融合发展。浙江提倡创新、开放、包容的文化精神,鼓励艺术家、作家、学者等各个领域的人才走向世界。浙江还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注重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打造了一批具有浙江特色和地方文化魅力的旅游目的地。这些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文化创新和传承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五段:科技创新(200字)

浙江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科技创新。浙江大学、阿里巴巴、华为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浙江发展壮大,为浙江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浙江重视科技教育,培养了大批高科技人才,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浙江还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不断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这些成功经验告诉我们,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只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结尾(100字)

浙江改革心得体会是一个重要的主题,通过对浙江改革的探索和创新,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只有不断创新,勇于改革,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信在未来的改革中,浙江将继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创新中实现更加美好的明天。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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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是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分析。由于每年高考模式不一、高考试卷难度有别,造成各个院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通过大量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发现,对多数院校来说,尽管录取分数波动较大,但其录取线差一般波动不会太大。所以应该逐年计算目标院校往年的录取线差: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例:某重点大学(理工类)在北京2003——2008年录取情况简单线差法分析示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

学院现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和侦查、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等10个专科专业。建有警务实战教学训练基地、模拟犯罪现场、车辆驾驶训练场、射击训练馆等7个校内实训场所和dna检测、扫描电镜、痕迹检验等34个基础、专业实验室,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建有4个校局协作基地、39个理论研究基地、50个教学实习基地(点)。成立了警察管理研究所、道路交通管理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和公共安全研究所等12个科研机构。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学院图书馆藏书71.84万余册,并与滨江高教园区六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开展共建共享,实现了馆际互借,可共享图书达230万余册。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同时还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学过程中,学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协作,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

办学50多年来,学院始终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2001年4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来校视察并题词。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院办学层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输送了1.4万余名毕业生,绝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许多毕业生走上了领导岗位,涌现出了以全国公安一级英模、“全国最受欢迎的十大人民警察”王法金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浙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七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在支持西部地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援青工作是浙江省援助西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援青工作的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一年的援青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不仅切身感受到援青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援青工作需要正确的心态和态度。作为援青工作的志愿者,我们不能仅仅以援助的身份去看待援青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将自己融入援青地区的生活中,与当地人民真正的交流和沟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援青地区的需求,更加准确地制定援助计划,真正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援青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互帮互助的重要性,只有真心实意地帮助别人,才能真正帮助到自己。

其次,援青工作需要有耐心和恒心。西部地区的发展相对滞后,一些基础设施的缺失和人民的思想观念的滞后,使得援青工作的进展相对缓慢。在援青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困难而放弃,更不能半途而废。援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需要志愿者们毅力和恒心去坚持下去。只有坚韧不拔,才能取得长足的进展,才能实现真正的援助目标。

再次,援青工作需要注重细节和实效。在援青工作中,每一个小的细节都能影响到援助计划的实施效果。志愿者们需要对每一个细节都要高度重视,力求做到完美和精准。另外,援青工作的终极目标是取得实效。只有真正改变了援青地区的发展状况,才能真正实现援助的价值。因此,志愿者们不能满足于表面功夫,而要注重解决问题的根本性,通过引导和培训,真正提升当地人民的发展能力和整体素质水平。

最后,援青工作需要深入思考和探索。援青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探索新的援助模式和方法。在我的援青工作中,我发现很多传统的援助方法对于西部地区的发展并不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新的援助计划。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成长。因此,在援青工作中,我将不断地进行思考和探索,力求为援青工作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总而言之,援青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志愿者们全身心地投入其中。通过援青工作,我学会了更多的关爱和理解,也深刻感受到了帮助别人的喜悦和成就感。我相信,在浙江援青工作的推动下,西部地区的发展会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幸福。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实现中国梦,实现西部地区的发展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八

浙江省自1988年开始援青工作以来,已经持续了30多年。这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帮助青海省改善发展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青海省作为西部省份,地处高寒、贫瘠的地区,援青工作对于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条件,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援青的一员,我亲身参与了援青工作,深刻体会到了援青工作的重要性。

二、学习对比帮扶经验

参与援青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习对比帮扶经验。浙江省作为援助方,有着非常先进的发展经验和科技力量。而青海省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援助方的工作人员需要积极总结自己的经验,学习并借鉴浙江省的成功经验,以便更好地帮助青海省改进发展。通过对比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指导当地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改革开放等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产业合作推动发展

援青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加强产业合作,推动当地经济发展。通过援助方引导当地发展优势产业,扶持农牧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举一个例子,我在援青期间,帮助青海省引入了一种新型的高效农机。这种农机使用先进的技术,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通过这种合作,不仅可以帮助当地居民增加收入,也可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四、促进人才交流与培养

浙江援青工作还注重人才交流与培养。我们鼓励当地民众到浙江省学习、实践,并积极组建专业团队到青海省进行培训和指导。通过人才交流与培养,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当地的技术创新和工作能力提升。同时,我们也希望青海省的年轻人能够到浙江省进行学习,将他们培养成为当地的骨干人才,为青海省的长久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弘扬援助精神,凝聚合作力量

浙江援青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援助精神的强大力量。在援助的过程中,浙江省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用实际行动践行援助精神,帮助青海省改善经济社会条件。同时,当地群众也非常支持和配合援青工作,积极参与到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任务中。这种强大的合作力量不仅可以改变当地的发展面貌,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援青工作中来。

浙江援青工作是跨省间的友好合作,是地方间的相互支持。通过这项工作,浙江省与青海省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更加紧密,也为两地人民带来了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作为援青队员的一份子,我深感自豪和责任,愿意为当地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未来援青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为两地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电子劳动合同与社保篇九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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