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村情调研报告存在的问题篇一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一、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二)创建活动考评机制不健全。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三)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四)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二、对创建法治城市的几点建议
法治城市创建意义重大。研究发现,法治指数每上升一点,低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增加100美元以上,中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提高到400美元,高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提升近3000美元。(见《瞭望东方周刊》20xx年40期)。因此,专家提出论点:法治创造gdp。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就如同发展城市经济一样,应当成为城市管理者的自觉行动。针对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抓好创建工作:
(一)确立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二)制定法治城市的具体标准。法治作为人类共有的政治文明,即便不同法系,也有某种程度的共性。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拟定法治城市的共同标准,完全可行。作为法治创建活动先行者的江苏省,20xx年即推出了相关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内容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依法管理、组织保障六方面。其他地方,更多的是针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指标体系,比如深圳市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内容翔实,共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创建法治城市,当然要求达到法治政府的目标。但是,法治城市创建是个更广泛的概念,不但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机关系统,律师、协会、社区等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也应包含在内,作为城市主体的企业、市民更是不可或缺。因此,应以全国普法办《意见》中列举的十大任务为指导,构筑众多的子门类标准,对十大方面原则任务进行细化和补缺,构筑起完整的系统的法治城市标准。
(三)建立创建活动的权威机构。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四)把握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五)畅通群众参与创建的渠道。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村情调研报告存在的问题篇二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前在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上,由于外部经营条件的恶化以及当前经济环境的复杂,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出现维艰的状态。再者,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较突出,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针对中小企业如何在战略上把握契机,顺应形势,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我们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出了调研。
1、我市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
到今年5月份,全市中小企业达28872户,当年新增2032户,从业人员58.9万人;个体经营户15.6万户,当年新增4036户,从业人员53.5万人;企业共上交税金58.58亿元(其中国税16.86亿元,地税41.72亿元),同比增长23.4%,占地方一般性收入73.4%,对财政增长贡献率为31%。基本上每月纳税十几个亿,每天新生10户企业。尤其是在决战工业进程中中小企业立下了汗马功劳,全市工业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845户,占全市930户的90.8%,完成工业销售收入778.6亿元,同比增长20.9%,完成工业增加值187.8亿元,同比增长16.5%。从总体情况看,当前,我市企业总数的90%,就业人口的80%,工业总量的70%,财政收入的60%均来自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在__经济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没有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崛起就不可能实现__的赶超进位。
2、内销企业举步维艰
由于通胀压力增大,原材料价格一路高涨,大部分的原材料价格直线上升,严重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压力,而我市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中间产品,不是终端产品,没有市场的定价权,企业原材料购进与产品出厂价格“高进低出”十分明显。部分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企业接单难度不断加大。调研的几家企业都反映原材料上涨对企业影响很大,占到60%以上。
3、外贸出口企业压力大
受欧债危机和美国国家信用等级的下调等影响,人民币汇率不稳定,劳动力成本上涨,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压缩,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大部分企业出现不敢接长单、大单,加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大,银行贷款利率上调,企业财务成本增加,使外贸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大大降低,极大部分外贸企业订单基本是短期的,更谈不上明年的订单。
受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影响,今年以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又遇到新困难。主要表现为在相对偏紧的货币信贷政策、人民币不断升值,美元贬值,新一轮通胀的压力下,企业运营压力加大。部分中小企业应对措施不足,不同程度影响了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年多来,各种工业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而调查显示,我市大多数工业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普遍缺乏价格话语权,绝大多数无法将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传导给销售客户,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影响。我市中小企业原有的低利润模式受到严峻挑战。
通过调研__钢厂反映企业运行较困难。因国内钢材市场即将转入消费淡季,而粗钢产量却始终居高不下,在淡季氛围愈加明显的情况下,预期未来几个月钢价跌跌不休的趋势不会发生改变。__钢厂20__年5月份钢材价格4182元/吨,20__年同期3621元/吨,而到20__年5月份钢材价格降到了3093元/吨;其亏损也达到了21985万元,企业运行困难。
为应对用工短缺问题,大多数企业采用提高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措施,劳动力成本上升明显。企业工人工资与前年相比增加5-10%的占47%,增加10-15%的占22%。既便如此,新一代用工还不愿意加班,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使得企业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信心明显降低。
随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升值压力继续存在,企业汇兑损失依然较大,特别是对部分出口企业,出口均以美元结算,企业资金回收期一般都要几个月,而企业的原材料大都来自国内,因此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对企业带来的汇兑损失更大,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压力从而增大了企业的成本风险。
由于国家通胀压力较大,国家货币政策明显收紧,再加上大部分中小企业产权不明晰,资产负债率高,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管理机制的制约,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表现为“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贷款较多的企业均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符合要求,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数民营企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迫使信贷人员慎之又慎,企业难以得到贷款支持。另一方面银行过度倾斜大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抓大放小”的思想,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使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
1、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整合现有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20万元;设立了全民创业发展基金100万推动全民创业;设立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1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设立了外贸发展奖励基金200万元应用于开拓国际市场和出口产品开发。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积极支持成长性、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2)全面掌握市属企业状况,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绩效评价工作。我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项目近年有较大增幅,20__年中央、省市财政扶持我市企业发展资金7063.98万元。
(3)加大企业管理力度,抓好各小微企业
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2、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各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精神,在信贷投放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确保小微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等优质服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市财政积极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力度,充分发挥财政信用担保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四有三不”企业积极担保,解决企业融资难。20__年起,市财政每年注资300万元,增加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金,扩大担保规模。
3、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xx年底并扩大范围。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对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给予三年奖励;对现有的小微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新增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20xx年底前予以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一批涉企收费。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4、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小微企业集聚区域和重点行业建设服务平台,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快建立以“__创业大学”、“__中小企业服务超市”和“__中小企业促进会”为核心、以各县(市、区)综合窗口服务平台为支撑的全市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个性化专业服务。借助平台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投资咨询、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中介服务;加强小微企业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内容;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升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标杆作用,引导小微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并在政策资金支持上向管理优秀的小微企业倾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企业管理升级,全面提升管理层次和水平。
5、创优企业生存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意识,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创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构,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明确办结期限,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鼓励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类展览会,切实开拓省内外市场,建立营销渠道,拓展营销网络,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做好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社会保障、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素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好涉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各证照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村情调研报告存在的问题篇三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占用耕地日益增多,耕地数量逐渐减少,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如何加强全县耕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1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远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分析得出,截止2019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73959.15公顷。其中耕地21544.24公顷(水田13141.7公顷,水浇地1046.13公顷,旱地7356.41公顷),占总面积12.38%.园地3767.06公顷(果园1214.44公顷,茶园584.58公顷,其他园地1968.04公顷),占总面积2.17%.林地134151.5公顷(有林地131236.31公顷,灌木林934.64公顷,其他林地1980.55公顷),占总面积77.12%.草地353.35公顷(天然牧草地0.72公顷,其他草地352.63公顷),占总面积0.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26.68公顷(建制镇951.62公顷,村庄3330.5公顷,采矿用地352.08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92.48公顷),占总面积3.12%.交通运输用地1414.89公顷(公路用地446.18公顷,农村道路968.71公顷),占总面积0.8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155.65公顷(河流水面1937.1公顷,水库水面656.91公顷,坑塘水面916.3公顷,内陆滩涂373.86公顷,沟渠1221.1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0.36公顷),占总面积2.96%.其他土地1748.76公顷(设施农用地3.22公顷,田坎1589.6公顷,裸地155.94公顷),占总面积1.01%.
2、耕地利用现状。根据远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分析得出,截止2019年底,远安县耕地总量达21544.24公顷,占二次调查面积的12.38%.其中,水田13141.7公顷,占耕地总量的61%;水浇地1046.13公顷,占耕地总量的4.86%;旱地7356.41公顷,占耕地总量的34.15%.
3、耕地保护现状。全县现有耕地面积21544.24公顷,2019年重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4246块,基本农田保护块区总面积15365.41公顷,比原保护面积15328公顷多37.41公顷。
(一)撂荒现象严重。通过高清图发现,许多土地片块面积小、分散,部分片块交通也不便,大型机械耕作困难。加上农产品价格不乐观,农业靠天收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种地效益比较低,很多青壮年外出经商务工,或到就近的企业务工,农用物资如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的涨价,致使本来就收益不大的传统农业更无利可图,目前在家直接从事传统农业的多数人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和妇女,没有机会和能力应用新技术、采用良种良育良法。有的家庭劳动力不足,耕种难度大的地块就放弃了,从而造成了部分耕地荒芜。虽然国家实施了免征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等措施,仍不能调动部分群众种田的积极性,仍然存在耕地撂荒现象。
(二)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在具体的耕地保护工作中,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违法用地多发;少数地方为引进招商引资企业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我国一直以来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以往的耕地保护工作中,只是看重耕地数量的保护,对质量的认识还不够,直接导致了“占优补次”、用养失调等诸多耕地质量问题的出现。
(三)职能未能发挥。我县信息员制度虽已建立,但功效不明显。目前,绝大部分信息员都是由村两委或社区居委干部兼职,行政事务比较多,不愿得罪人,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责任心、主动性不强。
(四)保护标志不全。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牌成了随意张贴小广告的宣传牌,保护标志不全,界桩遭人为破坏,导致基本农田实际界线不明显。
(五)管理手段滞后。现有的耕地保护管理手段还不够健全,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效果,由于经济实力有限,远安县在耕地保护管理中尚未引入科技含量比较高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工作效率比较低下,这使得耕地保护违法现象难以及时发现,执法工作比较难开展。
(一)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国情国策、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立体的、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确实增强人民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主动性。重点做好“6.25”土地日宣传工作,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机制,严防耕地流失。一是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就要转变城市建设用地思路和观念,由外延扩展转为内部挖潜,在搞好旧城改造,在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建立土地开发复垦专项基金,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并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加强对废弃地的复垦和农村居民的整理。大力推进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并适当开展低丘岗地改造工作,将低效残次林地、低丘岗地改造为优质耕地。
村情调研报告存在的问题篇四
自从我国高等院校实现收费制并轨后,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资金(以下简称“收费资金”)占高校财力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一项重要财源。但因为种种原因,收费资金的欠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只是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程度不同而已。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就目前高等院校学费等费用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初步探讨。
一、欠费学生的行为特征
(一)羊群行为。人们都有一种从众心理,由从众心理而产生的盲从就是羊群行为。在高校收费过程中有一部分学生表现出极强的羊群行为,看周围的同学缴费就缴费,看周围的同学不缴费就不缴费。这部分欠费学生不了解国家、学校有关的收费资金管理规定,而是受极少数恶意欠费者的影响,把家长给的学费私留起来不交学校。由此,欠费现象愈演愈烈,迅速传染,许多学生盲目跟风,做出非理性的选择,无故拖欠学费,只注重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无视学校的收费制度。
(二)博弈行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预期的不确定性,一个策略组合,给定对手的策略,每个参与的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一部分学生在交费过程中有与学校、与银行、与其他同学非合作博弈的行为特征。一是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自称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想凭此获得助学贷款或其他资助来交学费,这部分学生的说法是“白捡的便宜,能占就占,先贷到款,等还的时候看情形再说”;二是有一部分学生对自己没有信心,怀疑自己有可能无法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想等毕业前看情况而定。这些学生都有拖欠国家教育费用的侥幸心理,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权衡按时交费与拖欠学费所产生的效用大小,依据自身行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自己的策略。在贫困生不易甄别、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选择拖欠学费就成为学生博弈的效用最大化行为,而按规定交纳学费的学生损失最大化。其结果引发信用崩溃,学校、银行处于两难境地,有限的教育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影响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造成欠费严重的恶性循环。
(三)享乐行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由于过分的自尊,缺乏健康、积极的心态,在学费的资助上有“等、靠、要”思想,对待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要么怕苦嫌脏,怕丢面子;要么缺乏岗位责任,这种行为蔓延会在校园里养懒汉。二是有些欠费学生把家长给的学费挪作他用。为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和物质享受,不顾父母的经济负担,把学费都用在了超前消费上,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缺乏艰苦奋斗意识。
二、学生欠费的主要原因
(一)少数学生或家长诚信度不高,不自觉缴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欠费学生中确实存在不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是,有相当多的学生却是有钱不交费,把家长给的学费用于高消费而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学费。当然,在当今整个社会诚信意识不是很强的大环境下,很难企望“象牙塔”里的诚信意识会很高。
(二)国家关于高校教育收费的法规不健全。《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这是高校对学生收费的根本性规定。除国家税法外,这是我国法律中少有的对收费的规定。再加上实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规定,都强调了“先缴费后注册”。
由于相关法规建设的滞后,没有将学校、学生双方在收费中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予以细化,因而就整体而言,对高校学生收费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而散见于教育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虽然对学生收费有些零星规定,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显得刚性不足,力度不够。
(三)社会舆论导向不利于高校收费。当前,高校中确有不少贫困学生。但也有不少学生欠费不是因为贫困,而是其他原因。而当前社会舆论单方面宣传对贫困生的照顾,又一定程度地助长了学生等待、观望以至故意欠费的风气。
(四)目前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学费标准较高,而高校中贫困学生多,无力缴费。众所周知,“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国策之一,教育是对未来的投资,兴办教育是抢占未来制高点。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其投资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理应由政府代表国家投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现阶段各级政府很少有真正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落实了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责任。前几年,一部分人还提出了“教育产业化”的口号。这样,由于教育教学逐步规范,技术日益进步,以及教师工作年限的延长和技术职称的提高,使高校的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教学、实验、学生公寓及运动场所的维护成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的购置成本,人员工资,行政办公成本等教育投入的刚性支出,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
为了维持教学的正常运转,政府只能允许学校通过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较高的学费来弥补教育投入的不足。然而,由于我国经济总体上欠发达,而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高校中贫困学生较多,确实无力缴费。
三、治理对策思考
(一)构筑一个信心。学生收费工作是一定可以做好的,大可不必“谈费色变”。鉴于高校学生收费的重要性,学校必须解决收费问题。而且,与学生相较,毕竟学校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强势地位,应该可以解决好这个问题的。但是,要注意政策、法律界限和方式方法,合法、公允地解决。
(二)抓住两个关键。
1.依法治费是根本。学生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影响很大,在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监督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将对学校声誉引致非常不利的影响,也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收费工作,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学校收费工作,必须确保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即必须依法治费。
2.领导挂帅是保证。学生收费工作不仅是高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还涉及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等事项,几乎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全局性的工作。可以说,政策性强,集合度高。因而,学生收费工作需要学校领导挂帅,亲自抓,亲自管,才能把握政策,掌控大局,收到实效。
(三)树立三个观念。做好收费工作,高校中应树立三个观念,并转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两个思想观念:
1.“以人为本”。这句话是人本思想的体现。但要以正直的、善良的、遵纪守法的人为本,而不能以不守纪律、没有诚信的人为本。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收费秩序,而不至于造成混乱。
2.“学生无小事”。这也是对的,但不是很全面。只强调了学生的权利,没有相应的义务;学校则承担没有范畴的无限责任,彼此责权不对等,这是不可思议的。完整的表述应是“学生无小事,但学生收费也是大事”。
3.部分学生不按规定缴费是对大多数按规定缴费学生的不公平。对困难学生可以进行资助、救济,但不能不收费。所有学生都按规定正常缴费,学校的办学条件才能不断得到改善,教职工待遇才能得到提高,从而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名师用心从教,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也才能让学生享受到真正优质的高等教育。
(四)实现“五个结合”。
1.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强大的、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欠费学生诚信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对其收费应当保持一定的压力和威慑力,否则,难以见效。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这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种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说服力,又有足够威力;既要深入细致、春风化雨,又要立场坚定、义正词严。要坚持思想教育与政策法规教育相结合,着重树立大学生缴费上学意识;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鼓励贫困生通过课余劳动挣取学费;引导学生消费文化,避免学生把学费挪作他用。通过以上工作,使学生打消对抗心理,培养、强化缴费意识。
2.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结合起来。学生有了缴费意识,并成为自觉行为,还得有制度保证。制度是诱导、督促、约束学生及时、足额缴费的根本保障。对学生而言,最根本、最有效的制约就是学籍管理,要实现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的紧密结合。如原则上必须先缴费后注册;对于经过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学生,要求其作出缴款计划,并及时催缴;对其中恶意欠费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如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但所考课程不登记成绩、不记学分;对在下一学年注册之前尚未缴清本学年学费者,可责令其休学,待缴足费用后方准予复学;专科生(高职生)取消其专升本资格,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本科生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给予参加论文答辩;不批准转专业申请;研究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毕业班学生欠费的不予办理推荐就业手续,至离校时仍未缴清费用的,暂缓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并不予出具任何机关的证明材料,其毕业证号码不准登上教育网;等等。
3.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对真正贫困学生的救济结合起来。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还有许多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政府和学校都要大力创造条件,确保家庭确实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政府教育投入的各项责任;并制定好政策,鼓励银行开展助学贷款,鼓励民间捐资投入教育。
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救济工作。要深入学生群体,切实掌握、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调查摸底和筛选甄别工作。学校要按期从学费收入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助学金,通过综合运用“奖、勤、助、补、贷”等手段,对优秀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不仅要注重从物质上帮助贫困生,还要注意从心理上关心爱护贫困生。针对学生由经济困难导致的精神困惑和学习困扰,学校要努力做到经济解困和心理解困并举,在岗位设置、指导老师教育引导等方面精心安排,使这些学生在工作中增长才干和自信,帮助他们摆脱自卑、孤僻、悲观等负面心理倾向,使得贫困生能够积极调整心态,认识到贫困也是一种“财富”,并不意味着低人一等,贫困生更应该奋发上进、完善自我,去坦然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学生收费工作。
4.将学生收费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结合起来。要维护按政府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各高校不得巧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其他费用,更不得将招生与收费挂钩(收“点招费”),也不得以抓学生补考作为个别教师发财的途径。要一手抓学生正常收费,一手抓治理教育乱收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5.将学生收费工作与收费政策、方法的创新结合起来。如在开学之初,就要抓住有利时机,全力以赴尽早将收费资金收上来。由于我国将在两年内全部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家庭在孩子上中小学时负担较轻,还有的家庭是由于突然变故才致贫的。可由国家出面,试行预付学费,即类似于教育储蓄的形式,让家长可以提前为孩子积聚大学学费。还可实行按学分收费、通过银行托收学费等。
村情调研报告存在的问题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几年来,x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市区建成区面积近x平方公里。但是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跟不上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严重制约了城市总体功能的发挥和城市品位的提升,损害了x城市形象。现就这一问题谈谈我们的几点意见和对策。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建轻管是x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形象地称之为“规划是纸上工程,建设是形象工程,管理是虚无工程”。一些同志缺乏经营城市的理念,忽视城市管理的作用和价值,片面认为市容管理只不过是赶赶小摊子,扫扫垃圾而已,认识不到一个净化、美化、绿化、亮化、人居环境好的城市,就能使这个城市的资源大大增值的道理。因而对城市管理工作摆不上位置,投入不足,导致市容管理的思维观念和运作模式始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是问题式、突击式、应付式、表面式的,治标不治本。近几年来,x城市长高了、变大了、现代化了,可是环卫工人却还是在用扫帚扫马路,用三轮车、手拉车运垃圾,其落后的作业方式和工具明显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我市现行的市容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一是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市容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众多。目前,建设、规划、工商、公安、卫生、环保、文化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管理城市的职能。无论是市级管理部门之间还是市、区政府之间,都存在着职能交叉重复现象,一件事大家都在管,形成互相扯皮现象。二是“头重脚轻”,权力过于集中。市级机关权力过于垄断,使区和街道难以承担城市管理的重任,出现了一些违章行为有权的看不见,看见的无权管的现象。三是多头执法,形不成合力。市区共有多家执法队伍,各自执法,有利的事争着上,无利的事不愿理,难以治理城市“违章综合症”。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滞后。在城市规划中,没有配套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数量充足的公益设施。二是市区道路网络不畅。市区“断头路”、“丁字路”较多,交通拥挤处没有人行过街天桥,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三是道路地下管线建设滞后。如电信、供水、燃气、电力等没有配套到位,经常发生随意开挖现象,造成资源和财力的大量浪费。四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足。如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沿街果壳箱设置等远远达不到要求。
由于市容管理的动态性、反复性,加之管理人员和经费的不足,城管人员在市容管理中往往打“突击战”、“疲劳战”,形不成长效管理的格局,一些长期困扰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一是乱扔乱倒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二是违法占道经营;三是乱停乱放车辆;四是城市“牛皮癣”随处可见;五是“门前三包”不落实;六是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较差;七是违章乱搭乱建。除此外,在城市管理中还有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没有破题,就是在对个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上是一个空白。由于一些市民素质不高,一个人扫、一个人管,几十个人乱扔乱丢的现象普遍存在,出现这边扫了那边丢,这边净了那边脏的状况。
在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中,城管执法的难度是最大的。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的对象成份复杂,一些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当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管理时,就跟执法人员胡搅蛮缠,甚至破口大骂,阻挠执法。另一方面因为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部分人生活确实困难,以流动经营作为谋生的手段,一些市民尽管强烈要求有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但又受同情心驱使,盲目同情违章经营者,片面指责城管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再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的强制力不够,城管执法部门对一些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户缺乏强制手段,致使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事件不断发生,执法者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首先,要牢固树立城市市容管理优先的思想观念,在思想认识上摆正“三个关系”:即市容管理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克服重建轻管的低层次发展观念;市容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确立城市管理也是生产力的观念;市容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明确市容管理水平就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典型体现和集中反映。其次,要把市容管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坚持“规划一支笔、建设一张图、管理一盘棋”和“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把城市市容管理同城市建设一起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近、中、远期规划,做到城市管理规划有蓝图、任务有指标、管理有规范、工作有考核、效果有评价、责任有奖惩。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计划与任务、定性与定量、务虚与务实的战略性调整。
根据我市区划调整的实际,结合市容管理工作的实践,城市市容管理必须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基本思路:一是加强市容综合管理,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二是加强分级分层管理,充分发挥区、街道和社区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属地管理,科学界定市区事权范围,将市容管理的重心下移,下放事权,突出块块的作用;四是加强社会监管,鼓励和组织各界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基于这一思路,建议成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综合执法的主体,并建立统一的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噪音防治、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从而,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多家执法为综合执法,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执法效果。同时,由于集中的仅仅是处罚权,有关部门仍要行使好管理职能,发挥专业部门前置管理的优势。
在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抓紧进行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供水排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及时建立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库,以规划建设的时序来安排指导基础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切实改变项目建设的随意性。同时,要依法强化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更改。
要彻底改变以往城市管理仅靠政府财政拨款,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单一投资模式。由单纯管理城市向全方位经营城市转变,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市场经济的办法筹集城市建设和管理资金,做到取之于城,用之于城,以城养城,以城管城。首先,要以经营的眼光规划城市,强化城市的特色,塑造城市的品牌,优化城市的生活环境和经济布局,形成土地资本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其次,要以经营的手段建设城市,善于利用市场机制,利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资金发展城市。再次,要以经营的方式去管理城市,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人力作用资本及相关衍生资本进行集聚和重组经营,并把营运收益重新投入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之中,实现城市的自我滚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增值。
一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市容管理的总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一个管理环节,市、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从而,把市容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用责任书连结起来,构造一张可测量、可控制、可监督的管理网络,消除职责不清、相互扯皮、交叉管理和无人管理的现象。二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机制,实行市民听证制度,让市民从决策、执法、监督全过程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市容管理社会化。三是建立综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行政监督机制,把市容管理绩效作为考评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人政绩的主要指标;建立人大、政协评议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指导市容管理工作;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投诉信箱、热线电话、群众接待日等形式,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执法保障机制。第一是财政保障。市、区财政要在经费、设施、装备上做好保障,防止执法队伍“吃杂粮”,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同时要做好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工作。第二是公安保障。市、区各级公安部门,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第三是强制执行保障。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申请,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市容管理的效果最终取决于市民素质的提高。要充分运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市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市容管理人人有责”的责任感,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市容管理工作,自觉抵制违章行为,共同塑造x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