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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 人民银行党支部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14:11:23 作者:MJ笔神2023年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 人民银行党支部工作计划(模板5篇)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促进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政策内涵,合理引导政策预期。积极推动辖区融资规模增长和融资结构改善,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认真落实货币信贷调控目标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有效发挥信贷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持续深化“金融干部进千企、金融服务进千村、金融产品(政策)进万户”活动,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等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深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与城镇化金融支持措施,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

(二)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推进金融服务民生、普惠百姓。认真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其它重要业务系统上线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服务进千村”活动,拓展助农取款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加快推进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科学组织发行基金调拨,深入开展发行库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继续做好残损人民币清分销毁工作。继续加强国库信息和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国库会计集中核算系统(tcbs)推广应用,依法加强国库监管,巩固和扩大国债销售星级认证试点成果。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探索反洗钱动态评估,及时提示洗钱风险。做好调查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好货物贸易、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从细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各项准备,精心组织好政策出台后各项措施的实施。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企业主体监管,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监管,继续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密切监测和高压态势。提升外汇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辖区金融改革、监管与稳定,确保辖区金融运行安全。继续推动农业银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农商行工作,支持引进和设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强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支持企业积极利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融资。继续完善以“两管理、两综合”为主要抓手的金融监管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和综合执法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金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完善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纠纷的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银行监管权威。加强对重要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排查,重点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监测分析,动态改进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向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与预警,重视和发挥好县支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职责,继续推动跨部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

(五)持续推进金融生态县和信用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辖区进一步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加强金融债权维护,以组织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协助市县政府积极推进金融生态县建设,努力打造省级金融生态县,配合县政府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试点工作,以信用建设推动金融生态优化,营造有利于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系统各项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全面抓好基层党建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系统建设凝聚思想力量。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党委(组)、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具有市中心支行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干部职工关切,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总结党建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和谐标兵、好人好事宣传评选活动。

(二)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培育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按照“一项业务一个台账,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范”的要求,确保制度及各项控制性措施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确保内部控制的制度和要求在各单位、部门、岗位人员中得到遵守和执行,确保每一项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变化都能及时采取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强化干部考核与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着力完善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发挥考核奖励约束作用。认真开展远程培训活动,加大培训力度,继续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上级行党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切实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形成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重要岗位风险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

(五)大力推进县支行建设,激发履职动力和活力。加强对县支行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强对支行干部职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保持支行队伍稳定,对基层行分配的预算增幅不低于全辖平均水平,推动支行监督机制规范化运行。

(六)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建设,切实防范内部风险。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到位。严肃财经纪律,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继续推进“大会计”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持续完善大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人财物各类风险。大力推进内审转型,深化成果运用。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和谐央行”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节能减排。

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心支行实际,以落实《纲要》为主线,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央行”的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依法履职相结合、依法治行与提高行政效率相结合,进一步改进行政配套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做到对外依法行政、对内依法管理、人人依法办事,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中心支行系统各项工作力争全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切实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行政、依法治行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普法成效进一步显现。

环境优化。社会公众金融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习惯,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金融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领导带头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和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充分成为法治央行创建的源动力,成为依法行政的典范。

(二)服务中心原则。紧紧围绕人民银行工作目标,安排和落实中央银行各项法治工作任务,服务金融改革,服务金融稳定发展大局,彰显浓厚的中心支行个性化特色。

(三)系统联动原则。实现中心支行、县支行系统联动,形成中心支行、各支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

(四)注重实效原则。做到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工作中心,杜绝形式主义。采取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循序渐进原则。按照既定的活动安排,组织不同层面的“法治央行”推动活动,分步实施、层层推进,形成人人参与的良性局面,促进“法治央行”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谋划,丰富运行载体,进一步提高法治央行建设融合度。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多维联创。进一步加强“法治央行”建设的组织与推动工作,促进“法治央行”建设与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内部控制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的结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央行”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宣传群工部、内审科、人事科配合)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创建基础。认真对照“法治央行”建设标准,结合业务发展,按年研究制定“法治央行”建设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办公室)

三是创新工作载体,推进主题活动。围绕普法、学法、执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引导“法治央行”建设与各类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办公室)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协同度。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或细化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修订中心支行“法制央行”建设工作手册,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合法性论证,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和执行情况跟踪,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及时解决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整合外部资源,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内外部交流与沟通,完善金融法制联动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

(三)加强方式创新,深化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宣传影响度。

一要注重工作思路创新,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坚持将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力促普法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普法宣传对象由“小系统”向“大社会”转变;普法宣传目标由“重形式”向“求实效”转变;普法宣传方式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普法宣传频率由“集中式、规模化”向“渗透式、日常化”转变,着力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办公室)

二要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全员法制教育力度。要面向领导干部,抓带头学,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面向执法人员,抓重点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面向广大职工,抓普及学,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同时做到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测试相结合,努力形成“学习一个专题、研究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难题、提升一种能力,推动一项工作”的机制。(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群工部)

三是注重载体平台创新,加大公众金融普法力度。充分运用政务公开平台、金融展厅、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深化“金融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账户管理、支付清算等金融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与互动,努力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金融普法活动,扩大宣传效应,提高人民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办公室)

(四)加强金融监管,扩大执法成效,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贡献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运行管理工作,健全开业管理配套制度,细化管理与服务标准。(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评价工作,完善业务考核办法,优化操作流程,实行综合评价与开业管理、运行管理、综合执法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融合,增强综合评价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货币信贷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综合执法管理模式,继续开展以综合执法和单项执法为主要形式的行政执法工作。(办公室牵头,货币信贷科、调查统计科、国库科、会计财务科、外汇管理科、货币金银科配合)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明确报告事项、报告途径以及责任追究措施。(货币信贷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五是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民意监测工作,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办公室)

(五)加强内部监督,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治行工作规范度。

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是继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共同负责)

三是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内审科牵头,纪检监察室、事后监督中心、会计财务科等科室配合)

(六)加强法制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专业度。

一是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办公室牵头,会计财务科、调查统计科、外汇管理科配合)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权细化分解工作,坚决杜绝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执法权;加强执法人才库动态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货币信贷科、调查统计科、国库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配合)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执法案件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办公室牵头,货币信贷科、调查统计科、国库科、会计财务科、外汇管理科、货币金银科配合)

四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助手作用,加强对中心支行规范性文件、采购行为、招投标行为、民事合同行为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避免和减少民事纠纷。(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七)加强协作交流,整合调研资源,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调研深广度。

一是按照“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金融法制调研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深化金融法制信息交流与协作机制。(办公室)

二是继续完善“合纵”、“联横”、“搭台”调研组织模式,不断提升法制调研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工作措施

(一)理念引导。围绕新一轮“法治央行”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法治你我他”、“法制伴你行”、“我身边的法与事”等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央行”知识专题讲座、讨论、经验交流等活动,全面提升中心支行系统干部职工对“法治央行”工作的认识,提高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机制运作。按年度分别组织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启动年、发展年、推进年、深化年和提升年活动,逐年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宣教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机制、依法管理机制和规范监督机制,形成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法治央行”建设工作机制。

(三)活动助推。充分搭建各种平台和活动载体,引领全员参与“法治央行”建设实践活动,实质性地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取得实效。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以“防范法律风险,深化依法行政”为主题,开展依法行政法律风险排查活动;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为主题,开展金融法制大讲堂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以“争创法治央行,争当法治标兵”为主题,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等。

(四)考核督导。通过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明确各责任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起上下结合、协调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快“法治央行”建设的理念转变,不断推动管理。在工作理念上,要求行政行为从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结合转变;在管理行为上,要求从规范行政执法为主向既规范行政执法又规范行政组织、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争议解决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求从单向管理为主向互动管理转变;在动力机制上,要求从自上而下推动为主向上下结合转变;在工作安排上,要求从全面推进为主向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转变。在工作成效上,要求由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提高法制理论水平向提高法治运用能力转变。

(二)切实加强“法治央行”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坚持从全局高度着眼,加强“法治央行”建设领导。要始终把“法治央行”建设作为推进中心支行有效履职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体系和措施支撑体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始终保持“法治央行”建设推进措施不断、推进力度不减。

二是要继续坚持从多维角度着融,促进“法治央行”建设互动。要始终坚持从共同点出发,寻找与作风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创先争优等工作结合点和突破点,加强组织协调,增进良性互动。

三是要继续坚持从改革角度着重,促进“法治央行”建设创新。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管理手段。在推进金融管理与服务方式创新中,履行好法制工作服务、参谋、审核职能。

四是要继续坚持从发展角度着实,促进“法治央行”建设深化。要始终坚持结合中心支行实际情况,围绕职能业务科室的发展需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中心支行各项工作上台阶。

五是要在克服薄弱环节处着力,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全面发展。要着力从“法治央行”工作机制、基础工作、队伍法律素质和法治工作整体贡献度等方面着力,解决中心支行建设中的突出法治问题,不断促进和引领中心支行平稳、可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中心支行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各县支行应在2016年8月底前,将贯彻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报中心支行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16年。各单位要依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强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报中心支行办公室(作为法制工作总结、计划的一部分一并报告)。2016年中心支行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下半年。为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中心支行办公室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提高普法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批转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对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支行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中心支行“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部署中心支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五”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编选“六五”普法教材,部署普法学习、经验交流、表彰总结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中心支行系统的普法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各县支行也应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并报中心支行普法办备案。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办成员如需调整,应及时进行增补并上报备案。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构建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委(党组)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从整体上协调推进普法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在实施干部教育培训中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宣传部门要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部署、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学法活动,及时宣传普法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机关党委要组织机关党支部的学法活动;法律事务部门要牵头做好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和全员法制讲座制度。各执法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业务实际及业务特点,配合普法办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考评体系。各单位不仅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法律事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要在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年度综合考核、学习型组织和标兵评选等相关考评工作中占有一定权重。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可量化、可操作;要认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评估和专项督查,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费用预算,根据本单位的费用预算整体水平,合理制定普法、依法治行工作经费的开支项目和标准,保证上级行和地方政府指定普法教材的及时、足额征订,以及其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重视调查研究。各单位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基层人民银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实现长效化,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履职水平的提高,如何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实效等课题开展调研、及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支行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总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将上级行工作要求与辖区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基层央行职能,全面提升基层央行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水平,全力推进辖区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分行和中心支行工作会议精神,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为重点,切实防控各类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生态,紧紧围绕支行“三稳一突破”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内控内管,全力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履职绩效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创建工作,丰富完善非法金融活动源头治理、风险监测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年度综合评估继续处于全省领先位次。

2.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和制造业信贷投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全区信贷投放结构。

3.进一步推进完善现金处理中心建设工作,完善制度系统建设,确保中心安全稳健运行,做好首家示范工作。

4.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打造移动支付示范区、长江路一条街现金服务示范区,确保创建有特色,服务有亮点,全面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5.开展五星级档案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今年通过“五星”档案达标单位验收。

6.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系列学习活动。

7.以党建为统领,实现全年工作“三稳一突破”。党建工作稳步递进、业务工作稳中求进、队伍建设稳健推进,各项工作分层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窗口指导实效,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全面加强窗口指导。通过金融形势分析会、向政府领导汇报、银行企业调研等多种形式增强窗口指导针对性,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推动辖区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合理增长,力争全年新增有效信贷投放超150亿元,突破1500亿元大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制造业贷款余额超150亿元,信贷投放结构进一步优化。

2.优化金融资源投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和制造业信贷投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全区信贷投放结构。引导银行机构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社会责任,围绕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认真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20〕387号),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人民银行监察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综合计划人民银行市支行工作计划总结总结银行人民工作计划支行

201x年人行**市支行工作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人行上海总部和**市中支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从紧促发展、深化服务优环境、实施监管保稳定、规范管理提素质、积极创新拓亮点、争先创优树公信”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促使辖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调查分析,落实从紧货币政策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从紧货币政策。制定《201x年**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争取出台《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引导银行机构落实从紧货币政策,根据实际信贷需求适度均衡放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改善信贷服务,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更好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突出“稳、好、绿、弱”四个字,增加对“三农”建设、弱势群体、民生工程、政府重点项目、中小企业、高附加值企业、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投入,控制对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重复建设行业的信贷投入,严控违规房地产贷款。二是注重宣传提示,提高政策认知度。以行长联席会议、政策形势通报会、信贷科长例会、银企座谈会等为有效载体,完善多层次多途径的政策通报、形势分析、风险提示机制,积极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宣传货币信贷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认知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牵头组织有关金融机构,举办金融知识现场咨询、金融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金融法律法规与宏观调控政策。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反馈政策执行效应。贯彻落实金融统计系列新制度,加强民间借贷、房地产市场及证券、保险业相关数据的监测,搭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贷收支、现金收支、外汇收支、国库收支联动分析,树立县域经济金融分析品牌。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改善支行信息、调研“长短腿”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加强对市场贷款需求变化、银行贷款行为变化、民间融资重新活跃、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投资及贸易的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应等方面的跟踪、调研,准确及时地向上级行提供政策反馈,为地方政府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增强基层央行在地方的影响力。

银横向联网工作。召开行库税联席会议,发挥国库监管职能,加强对代理银行、财政专户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发行管理,提高货币发行服务能力。加强现金投放回笼预测,确保现金供应。加大对小券别人民币供应,改善当前小券别人民币紧缺现状。加强现金管理,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开展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推进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评价工作机制。四是增进协调沟通,继续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银农合作平台,有效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提高“三农”贷款比例。改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加强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介绍,增强公众使用金融产品意识。

预期成效。继续加强对农合行贷款进度和投向的指导,引导农合行内部实行科学的计划管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了解掌握农业银行、农发行、邮政储蓄改革推进情况,关注金融改革对辖内农村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三是积极开拓创新,拓展反洗钱、征信工作深度。建立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内控评价体系,加强对保险、证券、期货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导。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探索与公安、海关、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库共享,加大大要案的突破力度。扩大征信数据采集范围,完善征信信息库建设,尝试开展非银行信息的采集上报,在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中取得零的突破。推进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加强农村信用建设宣传,培育全社会信用意识。四是开展综合检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认真总结综合业务检查经验,以人民币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外汇管理为重点,契合综合业务检查与专项业务检查,努力提高检查水平与效率,不断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结汇管理,对出口企业实行正常、准关注和关注企业的分类监管。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流入与结汇管理,严格外资外汇登记管理,严格资本金账户监管,严格验资询证工作,加强对外汇资本金结汇行为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异常资金流入结汇及非法使用。加强个人外汇管理,密切关注个人贸易、外币现钞提取及结汇等重点环节,防止境外资金通过个人渠道大量流入。加强非现场监管,加大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个人结售汇、服务贸易等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整合力度,及时发现并密切关注异常外汇资金动向。三是狠抓监督检查,努力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加大现场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检查银行代位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企业大额异常收结汇情况、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结汇情况及个人外汇收结汇情况,在督促银行切实履行代位监管职责,提高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水平的同时,严厉查处境外资金非法流入,打击非法外汇交易,争取在大要案查处上出成绩,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行政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计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各项财务支出,规范集中采购操作,严格公务接待和各项费用报销,创建节约型央行。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查漏补缺,修订完善,通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强化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领导交待工作、批示文件,逐件限时督办,定期对重要工作责任项目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在对去年行长履职审计的基础上,健全岗位动态和风险等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风险评估,抓好内控规范化建设。四是增进紧迫意识,加快基建工作进度。健全各项基建财务制度,加强基建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基建工作顺利推进。要围绕工作目标,制定周密计划,高效完成基建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设计工作,加快基建进度,新大楼要在上半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求,坚持“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员工思想动态半年度报告制度,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良思想苗头。以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着力点,继续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员要成为业务中坚力量”等主题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七、深化文明创建,健全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行风行貌建设一是深化文明创建长效机制,营造央行特色文化。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主体和载体作用,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和支行日常工作统一起来,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日常工作中发挥党、政、工、青、妇组织的合力,开展“讲文明、促和谐”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温州市模范职工之家等创建评选活动,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建行60周年、北京奥运会等主题,开展贴近工作,贴近群众的一系列劳动竞赛、文体活动和帮扶活动,营造浓厚的央行文化氛围。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业务”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工大会、工会、职工之家、女支委、“行长接待日”等的作用,结合支行实际,找准房改、医药费支付改革、绩效分配改革等与员工个人利益切实相关的敏感点,充分征集员工意见,尊重员工话语权,出台较为完善的改革方案,激发广大职工活力,调动职工为支行中心工作服务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同心同德建和谐央行、安定团结促业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量化考评工作,有计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按步骤地部署和推进《实施纲要》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九个不准”和“三个从严”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基建工作管理机制,大力开展源头治理,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前移,防范于未然。

(完)

附送:

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我国陪审制度具有较长的司法积累,在清末修律时期,沈家本在其主持编制的刑、民事诉讼法中借鉴西方经验规定了陪审制。现行人民陪审制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具体规定了陪审制度。当时的人民陪审制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而成为我国实践司法民主之先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陪审制得以沿用和发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在审判组织部分作出了适用陪审制度的规定。2016年,自 施。应当说,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正是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积累和司法理论不断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以及公众对此项制度的良好愿望:

2、人民陪审员要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所谓陪审员的心理素质就是其心理素养,即审理案件所依据的心理状态。在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的心理素质。它要求 无求、无畏、有情、力学 等,即分别为:

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有大无畏的精神,刚正不阿,不急噪,随时都具有清醒的头脑,能冷静的分析问题,能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能坚守人文精神与关注弱势群体;能不断学习,常学不倦。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等。

3、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知识是人类社会认识世界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认识世界。文化素质是当代人的基本要求。如果人民陪审员的文化素质太低,对法律一窍不通,那么他面对法官、律师的 法言法语 将很难理解,即使多次解释也很困难,从而导致审判效率的不高。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左右法官的正确思维,造成司法不公。这将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在强调人民陪审员的民众参与性的同时,还必须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一般应为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至少不低于高中文化,这将有利于案件的审判,有利于司法公正。

4、人民陪审员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这是改变人民陪审员 陪而不审 现象的重要前提。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对实体法与程序法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研究。才能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人民陪审员必须要求通过择优选举,不能吸收那些毫无专业素质的人民陪审员。同时,人民陪审员也必须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业务技能,借鉴好的审判经验。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人民陪审员同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相符合的。在对要求提高审判人员专业素质的呼声里,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素养也是形势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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