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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卫生统计报告 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优质5篇)

时间:2023-09-26 14:32:57 作者:琴心月最新卫生统计报告 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优质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卫生统计报告篇一

1.1 目的

为加强对国家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管理,保证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使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及时掌握灾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必要信息,提高处置速度和效能,特制定本规范。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卫生部2001年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业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卫生部2002年

《卫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卫生部、国家保密局2001年

《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卫生部1998年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保密局1999年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

《霍乱防治方案》卫生部1995年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1989年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1990年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卫生部1994年

1.3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信息管理。

2 .救灾防病信息报告

2.1 定义

对灾害及其造成的环境恶化,食品、饮水污染,媒介生物孳生或迁移,居住、生活条件恶化,心理应激,抵抗力下降等因素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和潜在危害及处置信息的报告。

2.2 分类

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水灾、旱灾、雪灾、风灾、地震、火灾及其它自然和人为灾害。

自然灾害灾区和人为灾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2.3 报告内容

2.3.1初次报告

(1)必须报告信息

灾害类型、受灾地点、范围、受灾人口数、伤亡人数及灾害的地区分布;卫生服务能力受损情况;灾区卫生需求和资源需求情况。

(2)尽可能报告信息

灾害引起的疾病情况;当地救灾防病服务能力;食品供应、供水情况。

2.3.2阶段报告

主要报告灾区新发生情况及灾情进展,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受灾人口情况;相关疫情(疾病)发生情况及趋势;卫生服务能力消耗情况;灾民应急食品、水、燃料供应及居住环境状况;采取的防病措施及效果;供水与卫生设施遭受破坏与污染情况;灾区人口流动情况;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情况;病媒生物的变化情况。

2.3.3总结报告

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人口情况;相关疾病发生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卫生系统损失及卫生服务能力消耗情况;相关卫生资源剩余、需要补充情况;经验及教训。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3.1 定义

对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及处置信息的报告。

3.2 分类

3.2.1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3.2.2其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7)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0)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11)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3.3报告内容

3.3.1初次报告

(1)必须报告信息

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

(2)尽可能报告的信息

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3.3.2阶段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3.3总结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报告原则、时限和方式

1.1 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4.2 报告时限

4.2.1救灾防病的初次报告时限为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

4.2.2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同时在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

4.2.3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4.2.4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4.3 报告方式

4.3.1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为基本报告单位,卫生行政部门为责任报告人,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责任报告人还应通过其它方式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

4.3.2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原则上以《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为主,但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障碍时,可以使用其它方式报告。

5.信息系统的管理

5.1 系统要求

信息报告系统的硬件及软件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进行配备。

5.2 人员要求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的有关要求,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确保信息报告系统的正常运转。

5.3 网络管理与维护

5.3.1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网络运行、数据库维护、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及指导。

5.3.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转和硬件更新。

5.3.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

5.4 安全与保密

5.4.1信息安全

(1)信息的应用与交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

(2)对所报告的信息打印存档,做好信息备份工作。

5.4.2系统安全

(1)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技术环境,选择安全、可靠高效的载体建立卫生信息通讯网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信息报告系统设置不同的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信息报告人员不得随意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与密码。

(3)web数据库服务器应设有防火墙,实行双机镜像热备份,备份数据专人保管。

5.5 考核与督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

卫生统计报告篇二

根据发送xi系列[20xx]4号文件精神,我们局7月6日,20xx年卫生统计县卫生系统的基本工作,数据质量,统计执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库建设和网络直报第二季度工作完成;基本的统计工作扎实,没有违反“统计法”和“国家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卫生统计自查报告的有关规定。细节如下:

(一)统计数据质量

1、年度报告

(1)基本数据统计

各医疗卫生单位来自基层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特别是医院门诊的一部分访问注册人员统计,房间号码和紧急死亡人数将根据日志,日志统计和排放到医院工作,确保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2)人员分类统计数据是准确的

因为统计人员认真研究“山西省卫生统计系统”,为人员分类统计概念,比如触发器。统计数据是真实的,没有遗漏的现象。

2、定期报告

(2)数据库的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在20xx年,我的县“卫生机构代码数据库、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医疗专家数据库,数据库的医疗设备维护,并于20xx年成立“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库,数据库操作的医疗机构,医院病人数据库,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数据库”,建立了医院病案首页库。准确完整的数据库维护和建设。在异性恋前卫生统计网络和维护、卫生设施连续网络报纸数据库代码。

(一)统计报表的情况

年度和季度报告,第一个是基层卫生组织报告和数据库县卫生局,然后由县卫生局统计人员接收、评审,总结,报告,并打印报表,备份数据库两组,一组上报市卫生局。

(2)正确使用icd-10的代码和操作代码

医院病历管理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比较,医疗记录条目是准确的,完整的和icd-10的代码和代码使用好操作。

(3)统计会计、统计分析、编译的数据和表示

按照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基层卫生组织、县卫生局保留原始报告,原始数据库和综合统计和相关文档,建立台帐。

年度报告后,所有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统计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各大医院卫生统计自查报告也进行了编译的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形成资源共享。

(一)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统计数据,没有虚假,隐瞒,领导、组织、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2)没有擅自发行统计调查表,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调查。

(一)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不健全。主要原因是其他兼职统计人员的信息,不能把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是不够的,不懂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审计报告数据控制不严。在乡镇统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稳定,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2)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不工作,不训练,不能直接独立工作。

(3)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编制数据和表示主要是旧的,或不完整的。

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服务质量,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的卫生统计工作。

卫生统计报告篇三

根据市法规处《关于做好迎接省统计法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总结我局在统计法制工作中取得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历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问题。针对这次自查工作,我局立即成立了统计法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自查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积极实施各项法规制度,创造良好的统计氛围。我局为更好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将法规科独立出办公室,设置科长职位一个(兼职),工作人员二人(兼职),改变了从前法规工作管理松散的尴尬局面。我局从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我局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主要利用专业报表会、统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等机会进行统计法 1 规教育讲解工作,**年进行了**次这样的培训。利用统计专题统计法规培训会进行了*次大型的培训人员达到**多人。我局结合新时期统计的发展的趋势,着重对新《统计法》进行了解读,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对相关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参与培训的同志认真听讲,授课老师用心解读,达了培训的目的,收到应有的效果。培训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处罚实施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三、我局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与统计执法检查一并进行,这样做即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提高各企事业单位上报数据的质量,并在统计检查过程中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统计局公开制度》、《统计局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先例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相关统计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负责制度,强调在统计违法案件处理过程要公开、公正、透明,每个专业在处理本专业的案件时,要接受其它统计专业人员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罚适当,当事人无异议。

四、今年,我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农业统计台帐为重点。从年 2 初开始,我们每别对 **家“三上”企业和**家乡镇村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了**有限公司、**村民委员会等**家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摒弃了以往以处罚为主的结案方式。对那些对统计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认错态度好的单位个人,以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建立正确的统计管理方法为主。对于检查过的法人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在执法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了统计违法案件的回访制度。对全部案件定期回访检查,完善其统计工作方法,促进建立统计工作制度。我局坚持统计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对一些有影响的、具有典型性的统计违法案件,我局进行了全市范围内的曝光,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五、我局领导班子对统计法制工作全力支持,并从人力、物力等方面做到尽有可能的倾斜。使我局的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我局在统计法制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应加强对基层单位法人和有关领导的普法宣传教育,尽量杜绝由于领导不重视造成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3、统计执法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六、搞好统计法制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教育为主,教育先行,是统计法制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应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工作的意义,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从而营造全社会“诚信统计”氛围。因此,我们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中一定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明确不同对象对统计法的不同需求,根据各个群体的特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手段进行普法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不断改进和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力求把统计法制工作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中,融于每一个统计人员的言行中,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

卫生统计报告篇四

多年来,我局卫生统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统计质量,为上级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数据,为我区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同时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卫生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医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和局务会议上,专题布置了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卫生局办公室会同计财科组织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并专门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马海国任组长,纪检组组长范英群为副组长,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由计财科负责卫生统计日常工作,并由卫生局局长亲自分管,计财科根据统计职责要求,建立了统计工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统计工作干部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求不准虚报、瞒报、伪造和随便篡改统计数字。明确了报表报送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的规档制度;另外建立了统计工作例会制度等。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对全局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环境等情况、卫生机构调查表月报情况及数据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卫生人才基本信息调查表、医用设备调配表的情况及数据质量,以有各类年报、季报、月报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各类报表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上报,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

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保证本系统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局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使广大统计人员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为不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和办公效率,实现快速、准确数据汇总和分析,我局利用中心组学习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的机会,对统计工作进行强化培训。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专业统计人员,从而保证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虽然我区在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人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硬件设施的建设,更新完善计算机的配置,不断加强统计台帐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全面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卫生统计报告篇五

第一条 医院为配合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乌当区人民医院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数据采集、报告、汇总和分析等管理工作。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统计信息报告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网络直报遵循依法上报、统一规范、分级负责、专人管理原则。第四条 各职能科室建立规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做好本科室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包括数据录入、审核、分析及上报。

第五条 医院和区卫生局均为直报责任单位。医院指定专人直报人员。

第六条 网络直报内容主要为《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规定的4个调查表,即: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1表至卫统1-8表、卫统1-附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和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还有网络直报内容还包括卫生部布置的其他调查任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调查项目。

第七条 直报时限分为年报、季报和实时报告三类。不同的调查表执行不同的直报时限。

年报和季报:卫生机构调查表中的卫统1-1表和卫统1-2表为年报和季报;卫统1-3表至卫统1-8表和卫统1-附表、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为年报。年报要求次年1月31日前完成上报,季报要求季后1个月内完成上报。

第八条 直报人员登陆省级直报系统上报本单位数据。网络直报方式可选择在线填报或离线录入、在线上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地区数据传报卫生部数据中心。

第九条 医院直报人员应对录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并更正错项、漏项以及逻辑错误,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直报人员发现上报数据有错,须在数据上传3日内订正。第十条 报告期截止后第1天,系统发出补报公告,公布漏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直报人员需在报告期截止后3日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完成补报任务。

第十一条 直报人员需学习网络安全知识,不得泄露或转让用户账号和密码,发现密码被盗用应立即更改密码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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