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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精选5篇)

时间:2023-09-26 19:39:14 作者:书香墨2023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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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篇一

勉县漆树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

各村、各有关单位:

放心消费创建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镇现将《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勉县漆树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我镇努力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各村及有关单位按照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现结合我镇创建活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凝心聚力,形成创建合力。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角度,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摆上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把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典型培育、专项整治、诉求机制等工作推进到位,保证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遵照“优化布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据辖区不同区域、不同特点,选择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高、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开展创建工作,逐步放大范围,直至全面推开。

二、创新措施,进一步推进创建到位

以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标识和提示语为主要载体,精心策划,上下联动,创新形式,打造精品,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聚焦社会视线,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着力营造有利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的社会氛围。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镇村公示栏、板报、橱窗、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宣传放心消费知识,让放心消费走进千家万户。以此次放心消费创建为契机,组织广场宣传、消费咨询、集中维权等活动,推进放心消费知识进学校、进村、进农户。全面推广“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和放心消费创建“公示承诺”的使用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维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者申、投诉受理机制,为消费者就近投诉处理提供方便。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诉求渠道,在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放心消费”维权窗口,在5个村全面建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在辖区主要路段醒目位置公布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

二是突出创建效果。通过加大对基层群众放心消费的宣传教育,强化区域消费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培育出一批创建活动的示范店面,推动形成创建活动点、线、面相互促进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全镇在区域消费环境上进一步优化,在消费者维权意识上进一步增强,在市场监管合力上进一步形成,在经营者诚信自律上进一步强化。

勉县漆树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篇二

为了落实市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滨湖社区旅游实际,滨湖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范围、提升消费维权内涵、增强消费维权实效,切实提升我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村(居)、单位、部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活动,全社区全部参加创建试点,各村(居)和部门企业(或者个体户)、市场创建试点分别不少于10个。逐步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达标企业(或者个体户),形成一套具有盐都滨湖社区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力争做到“点上结果、线上生根、面上开花”,即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市场创建扎实有效、区域创建实现全覆盖,努力把滨湖社区打造成为全省、全市消费者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创建活动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全区广泛宣传,召开多种形式的动员会,向各村(居)、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我要创建放心消费的活动氛围。

二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阶段。2011年4月,各管理区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确定辖区的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村(居)、示范企业(个体户),完善辖区放心消费维权点建设。对创建示范单位,纳入重点指导范围。各管理区及创建主体要按照“六有”要求,建立创建机构、明确创建人员、拟定创建方案、设置资料台帐、落实经费保障。使创建活动有专人负责,创建的检查、督办、统计、信息等制度完善,启动通报、信息反馈机制,对确定的创建村(居)、单位、市场及企业(个体户),要设置“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创建放心消费企业”标志牌。

三是全面创建阶段。2011年5月-2012年1月,各社区、市场、企业(个体户)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落实创建内容,开展创建活动,丰富放心消费的具体办法;职能部门围绕食品等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向市民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指导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在创建放心消费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安全感,使消费者满意创建放心消费活动。

诚信经营户等文明创建推荐对象。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创建放心消费活动进行总结、完善,把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综合工程。各管理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宜昌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与各管理区、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商会签订《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责任书》,各管理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管理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行业、单位和责任人。

2、强化舆论宣传。各管理区要在主干道设置大型放心消费创建宣传牌。区创建办制作消费教育展版在各村(居)、单位和部门进行巡回展览,发放《2000份居民消费教育宣传手册》,开展放心消费教育问卷调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社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重点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促进行业、企业自律,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典、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文明社区创建、三单位、五部门和十佳经营店无假货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结合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放心消费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3、注重典型引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试点工作,将创建工作向同行业其他单位和其他行业推进,向各村(居)单位推进。行业创建试点主要在食品、药品、农资、通信、餐饮、等行业进行,全区不少于5个行业。全面启动基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创建主体做到“六有”,即:有创建机构、有创建人员、有创建方案、有资料台帐、有经费保障、有创建活动,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各管理区内的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经营主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善试点单位台帐范本,指导试点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试点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上台阶。

4、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推广适合有关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行业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创建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行业、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善于引导和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切实增强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信息透明,不售假、不强卖、不欺诈,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倡导名牌、名品、名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好以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食品、药品市场的消费安全,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其它垄断性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使这类行业和企业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效果、服务价格等方面做到依法规范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加大对广告、合同、价格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和利用霸王合同、信息不对称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加大维权力度。强化对“消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使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护法,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均应依法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各管理区、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有形市场、大型经营企业以及其他创建活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创建活动单位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80%、95%以上。努力提高申投诉处理质量,加强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明确申投诉机构的职责任务,统一机构标识,统一受理程序。各类申投诉机构要着力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应达95%以上,对重大申(投)诉案件的处理率应达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同时在各村(居)、单位、和各行业、企业、普通市民中,聘请一批创建活动社会监督员,对市场消费环境和成员单位、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

盐都区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滨湖社区创建“放心消费”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权奎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丁美俊副主任

刘玉然副主任

成员:蒋文松食安办主任

张锦方卫生院院长

孙勇工商分局长

徐平广播站站长

赵少爱农科站站长

王松喜兽医站站长

郭品荣粮管所所长

陈增年派出所所长

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篇三

2019年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我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改善消费环境为重点,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指导申报,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吴起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吴市监发〔2019〕48号文件),制定了《长官庙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程序和任务。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确定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开展了“三项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环境

一是开展联合长官庙乡镇府、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农村信用合作社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等与广大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主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4张、悬挂横幅2条、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以及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宣传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都能够了解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能认识到自己在活动中的责任和作用,让消费者对我们监管部门更加有信心。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训会。通过《诚信吴起放心消费创建五项内容》海报和《致广大经营户的一封信》,将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创建渠道告知每位经营户,使辖区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三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辖区街道开展“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公益广告宣传,时刻提醒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

三、抓好市场监管工作,为放心消费创建保驾护航

从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这五个放心出发,我所展开了市场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水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和指导经营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二是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利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即全是食品安全宣传日,在宣传的同时对辖区食品药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消费质量放心和消费价格放心,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和“召回”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效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按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依法严厉查处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确保辖区消费服务安全放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目前查处了2起违法案件,共计罚款2800元。

四、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让放心消费落到实处。

处。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篇四

(一)区域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街道建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街、示范店(含食品、药品、农资、农机安全示范店等)和示范市场。街道全面建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点,区域消费者投诉100%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区域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及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80%以上。

(三)区域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分工协作的市场监管机制,对辖区商业网点和经营服务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确保不发生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区域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积极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类经营者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淮海街道放心消费工作创建工作制度 联络员联系制度

1、创建成员单位联系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2、各创建成员单位应按照创建办规定要求,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

3、创建活动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创建办的沟通和联系,传达创建办对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反馈本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4、创建办应组织成员单位实施对整体创建工作的检查并及时将存在问题通过抄告、例会、现场办公等形式迅速解决,确保阶段性创建目标的落实。

创建工作通报制度

1、创建工作实行组长、副组长领带下的创建办公室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2、工作通报方式有快报、简报、总结、广播、电视、报刊等。

3、各创建成员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情况上传下达,并接受创建活动办公室的领导和指挥。

4、创建办公室应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成效和经验,并编发创建简报。

5、对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顽症”组织媒体跟踪曝光,促使加快解决。

创建活动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创建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适时举行。

2、听取掌握当前全市创建工作的进展和状况。

3、讨论分析研究总结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创建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4、研究制定不同时期的重点性工作和统一行动方案。

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1、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举行。

2、各成员单位汇报近期创建工作情况,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3、研究讨论落实解决各个阶段创建工作的主要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4、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大规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指导各创建条线和快上的创建工作。

5、对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和发展做总体评价。

6、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 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因创建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集中听取各创建单位对阶段性工作的详细汇报。

3、具体讨论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创建顺利进行的倾向性态势。

4、对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和发展作总体评价。

5、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 创建人员职责

1、模范遵守各项创建工作制度;

3、及时向有关消费维权行政部门反映消费者的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提供消费权益争议等有关信息。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篇五

(一)打造完善“四个一”

“一中心”:即建立“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挖掘经营主体数据,实现旅游、工质食药局等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和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信息共享;“一网”:即建立“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由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码”:即建立消费市场主体信用二维码扫描查询维权系统,让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经营场所展示的信用二维码,快速查询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和经营信息;“一平台”:即建立一个微信公众维权平台,引导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家二维码的方式进入消费维权平台,快速解决消费纠纷。

牵头单位:县工质食药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旅发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景区管理局。

(二)用好一店一码

在11个特色街区、景区、市场、商场、企业、推行“一店一码”运用,建立放心舒心消费微信公众平台,实现11户参创经营主体“一店一码”全覆盖(一个经营主体一个微信二维码)。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工质食药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旅发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景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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