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
为加强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甲方向乙方购置办公电脑,现就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采购电脑名称、型号、配置、数量及金额
1、购置数量:26台(按实际供货台数计算)
2、购置金额:2950元/台(包安装、调试、售后)
3、电脑名称及型号:联想erazerd230
4、电脑配置:双核g540/内存2gb/硬盘500gb/显示器20英寸
5、相关软件:windowsxp/windows7等相关办公软件、计生专用软件。
二、电脑的安装、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电脑型号、配置、数量供货。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到各村安装到位。
2、乙方对所提供的电脑在质保期内出现的`电脑质量问题,在电脑没有人为、电压及自然灾害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电脑故障,乙方将按照三包标准执行提供免费更换的服务。
3、乙方对所供货的电脑提供主机三年保修、显示器十五个月保修的服务。
三、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按实际安装电脑台数计算,实行分期付款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釆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规定。
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共计__台配置详见附牛:电脑设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通过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品质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缘故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开展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1.协议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_万元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_万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地方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品质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现实费用。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开展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缘故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身:___________
份证号: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三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金额(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协议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协议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协议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______%货款(即币:______圆整)。在卖方交货,并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______%货款(即币:______万圆整)。
六、售后服务
本协议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物,如拒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协议签定地受理。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协议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四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茶叶,产品品种、数量、名称见附表一。产品总价值(即合同总价值):预付定金:
二、产品质量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要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提供茶叶和礼品装,乙方负责销售。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
四、供货时间:甲方按乙方上报甲方计划的数量和品种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在收到甲方以上产品时,需按既定的价格、数量(如无质量问题),结清余下全部款项。
开户行:
开户账号:开户名:
六、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达到质量标准的茶叶。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茶叶给乙方,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赔偿茶叶款30﹪的违约金;如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可提出退或换货;如质量问题,甲方没有及时退货或换货,甲方应按合同赔偿乙方损失造成的费用。
2、乙方按合同规定销售甲方提供的茶叶。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不得以次货冒假充甲方提供的茶叶对外销售,损害甲方产品的礼盒效果。否则甲方可依法提出保护。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货方(甲方):购货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五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量,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商量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商量。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商量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商量,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软件的开发者和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代理商买断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_______________”产品为大连奥远软件有限公司研发。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商买断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三日内进行发货。
5.乙方所销售的“__________”产品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价格体系。
6.乙方所销售的“__________”产品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自动顺延。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对于乙方提出的软件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确认,给予乙方合理的解决方案。
3.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4.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行定制研发,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5.甲方提供注册码给乙方对软件进行注册,每次将收取成本费___________元。
6.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1.乙方享有“__________”产品在所在地区的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附则
本协议及其附件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七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水电厂和单机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火电厂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根据现行体制,《示范文本》按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是同一实体考虑。如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不是同一实体,则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应章节或条款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
六、《示范文本》尚未考虑“竞价上网”情形。实行“竞价上网”时,合同双方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规则、办法对本合同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待“竞价上网”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到一定时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制定新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1章定义和解释
第2章双方陈述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第5章上网电价
第6章电能计量
第7章电量计算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不可抗力
第10章非计划停运
第11章违约责任
第12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13章适用法律
第14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15章争议的解决
第16章其他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略)
附件 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八
大庆是石油圣地,因油而生,石油勘探开发领先城市建设。在广袤的黑土地上,一台台“磕头机”与大地的对话持续了57年。殊不知,这些“磕头机”在成就大庆油田的同时,还创造了每年150亿千瓦时的电力市场。
在企业办社会的历史渊源中,大庆油田电力集团不仅承载百年油田的电力需求,且为油田周边近30万户居民、工商业提供保障用电服务。数年来,工商业用电、居民用电等交叉在一起,油田开发与社会公共服务之间的界限模糊。
溯本清源。大庆电力集团是电力行业老兵,其发源于1959年松辽石油勘探处维修队电工班,经过57年发展,集发电、供电(热)、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营销、生产技术于一体,成员单位11家,拥有全国最大的企业电网和中国石油最大的自备电厂。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潮下,油田电力开始焕发新生,一是改革赋予其合法供电的资格(在改革前油田电力不具备供电资质);二是改革赋予其拓展电力市场空间的条件,可以从黑龙江境内拓展到全国石油系统,甚至石油系统之外;三是在油价下行的格局下,电力购销及增值服务将是石油企业自我救赎的新途径。
大庆油田售电公司具备同类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其一,背后是中国石油提供投资、决策、市场开拓、石油系统内资源调度等保障支持;其二,地处油城大庆,本地油田每年15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是售电公司起步阶段的家底;其三,具备发电、配电、售电一体化的优势,在大庆供区内具备先天的排他性;其四,中石油明确未来石油系统电力购销由大庆售电公司承担,电力业务异地扩张空间大、可操作性强。
一、大庆油田售电公司基本元素
(1)大庆油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9月1日,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家售电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长庆街47号,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公司。
大庆油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隶属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注册资本金2万元。
图表一:中国石油与大庆油田售电公司产权关系隶属
经营范围:电能购销,配电网投资、建筑、检修和运营业务管理;电力节能技术的投资、开发和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站系统建设、运营和咨询;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和投资建设、技术咨询和服务;智能综合能源和用电增值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从售电公司的经营范围看,售电板块正在不断“去油化”,油味儿越来越淡,电力的生意才能越做越大。与一般的售电公司不同,除电力外,大庆售电公司的业务版图将电动汽车、清洁能源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业纳入其中。根据计划,大庆油田售电公司已成立项目开发机构,实施启动风电、光伏发电及生物质发电等项目。
(2)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是大庆油田电力行业的专业化、集团化公司,主要为矿区石油石化生产和部分城市工商业与居民用户提供全产业链电热服务,年供电量150亿千瓦时(自发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采购电量100亿千瓦时),占黑龙江省用电量的近1/5;发电装机119.7万千瓦,年发电能力86亿千瓦时,拥有全国最大的企业电网和中国石油最大的企业自备电厂。
大庆油田电力集团现有11个成员单位,包括油田热电厂、宏伟热电厂、燃机电厂、供电公司、供电二公司、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电力调度中心、电力营销公司、电力工程设计院、物资管理中心、培训中心,集“发、供、配、用、售和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于一体。
从发电资产看,目前电力集团主要有2座燃煤电厂、1座燃气电厂,发电装机119.7万千瓦。其中,油田热电厂是大庆油田重要的电源点和黑龙江省西部电网重要支撑点,并承担大庆东部地区基本热负荷;宏伟热电厂作为大庆炼化公司及油田化工区的自备电厂,还是油田矿区的主要热源;燃机电厂主要保障喇嘛甸油田供电,承担油田天然气的调峰任务。
图表三:大庆油田电网组成结构
(3)大庆油田是我国第一大油田,年产石油约4000万吨。在创下连续27年高产稳产原油5000万吨以上的记录后,大庆油田又连续实现原油4000万吨以上持续稳产。大庆油田年用电量达到150亿千瓦时,其中自发50亿千瓦时(由于所属119.7万千瓦装机受到电网调度,发电小时数受控,不能满发),需要从电网公司购100亿千瓦时,大庆油田是大庆本地重要耗能大户,是黑龙江省经济和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撑。二、顺电改大势,大庆油田售电公司应运而生(1)成立售电筹备机构,获得中国石油集团、黑龙江各级政府支持在新一轮电改推进的背景下,201月13日,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成立售电公司筹备机构。组建售电公司,推进电改的相关工作得到中国石油集团、黑龙江省政府、大庆市政府的支持。年7月5日,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到大庆油田考察调研,明确表示支持大庆电力体制改革;7月12日,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到大庆油田调研,针对大庆油田电力体制改革与趸售电价格作出重要批示;同日大庆市委、市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地企座谈会,将大庆油田电力体制改革列入地企重点推进落实工作之一,大庆市政府全力支持。7月14日大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洪涛,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朱国文陪同下,到黑龙江省物价监管局汇报趸售价格问题,省物价监管局明确表示支持。(2)获得东北地区第一张企业电网电力业务许可证7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向大庆油田颁发东北地区第一张企业电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为大庆油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配电网奠定法律基础,对推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东北落地生根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具有重要价值:1、结束了大庆油田多年来无供电许可的历史,为其合法经营提供保障;2、可以使大庆油田更好地接受监管,承担与电网企业同等的供电责任。3、为黑龙江省政府多年来比较关心的保底供电问题提供了政策性依据。由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年供用电量将近占黑龙江省全省电量的五分之一,对其营业区域内的用户和上游电网均影响较大,将其纳入保供电体系,可以使该营业区内的.用户获得与国家电网用户同等的用电权利,有助于地区稳定发展。
这是大庆油田在国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获得第一笔“红利”。根据测算,仅居民用电需求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1.3亿元。从产业链上分析,让利主体为国家电网黑龙江电力公司。(2)参与黑龙江电力直接交易黑龙江省政府在获准售电侧改革之后,近期启动了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交易规模80亿千瓦时。按照老用户顺延、新用户分批次准入、各地市间均衡考虑、鼓励风电参加的原则,黑龙江确定了20新准入参加电力直接交易企业(第一批)名单,其中用电企业26户,风电企业59个风场,其中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公司)年交易规模13亿千瓦时)。(3)拟推动电力集团整体上市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任务之一。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在第一阶段,首先解决因无《电力业务许可证》造成的配电网电价不合理、电力批发价格低等问题,更好为居民、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参与黑龙江省内电力市场交易,在大庆油田内部提供大用户购电服务,降低油田用电成本。目前,大庆油田每年外购电量100亿千瓦时,按照每度电降价0.01元的降幅,油田成本可以节约1亿元。随着黑龙江电力市场不断成熟,依托整体业务优势,代表黑龙江省内中国石油企业与当地发电企业议价,争取较低电价。在第二阶段,面向中国石油内部企业,从东北、西北区域起步,代表石油企业与当地发电企业议价,争取有竞争力的电价,并将售电业务拓展到中国石油全部业务区域。第三个阶段,借助中国石油销售平台和油田矿区物业服务等资源优势,拓展售电业务模式、扩大售电市场规模。同时,借助国家鼓励电动汽车的政策,拓展充电桩业务。写在后面的话: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打破原有电力市场交易秩序和利益格局,是增量利益与存量利益之间的博弈。对于大庆油田而言,改革带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拓展电力市场规模的机会,同时也将面对来自电网企业、政府部门、同业竞争主体、外部政策变化、企业内部治理等诸多问题。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九
购电人: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售电人: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鉴于:
(1)售电人在 拥有供建并饼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并人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厂:指位于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单机容量为 兆瓦,装机台数为 台,分别为 、 、 、 、 号机组)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 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 ,在无大修年度为 ;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 。
1.1.12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 年年合同上网电量为 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为:
1月份:——亿千瓦时;
2月份:——亿千瓦时;
3月份:——亿千瓦时;
4月份:——亿千瓦时;
5月份:——亿千瓦时;
6月份:——亿千瓦时;
7月份:一—亿千瓦时;
8月份:——亿千瓦时;
9月份:——亿千瓦时;
10月份:——亿千瓦时;
11月份:——亿千瓦时;
12月份:——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 %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
4.3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
4.4.1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
4.4.3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
4.5.3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 上网电价
5.1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方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方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 元/(千瓦时)。
5.2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元/(千瓦时)。
5.3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 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 元/(千瓦时)。
第6章 电能计量
6.1计量点
电厂上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什二)
(1) ;
(2) ;
(3) 。
6.2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pt)、电流互感器(ct)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人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 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rr 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人。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i/丁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电量计算
7.3.1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 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9.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x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8.2电费结算
8.2.1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8.2.2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
8.2.3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 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 %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人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人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试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虚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
10.1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 小时。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2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 次。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3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 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
11.3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
11.4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3在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4.4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15.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 其他
16.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合同附件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16.6文本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送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______________元/m3);货款金额(_______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约定的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