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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实用5篇)

时间:2023-09-28 17:04:22 作者:FS文字使者最新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实用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篇一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统计中,一般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目前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规模也分若干类,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是指在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年报和2014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市州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省重点建筑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批发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餐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统计标准为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及以上,或者从业平均人数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所有行业再加上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邮政业、电信业、房地产开发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除社会团体、宗教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以外的法人单位,全部列入限额以上范围;凡上年度营业收入(企业)或全部收入(事业行政单位)在规定标准(教育、卫生行业为500万元,其他行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为本年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单位。
四上企业的意义:
“四上企业”统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某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因而被视为是国民经济普查的主要方式,并对各级政府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

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篇二

近日,从绵阳市统计局获悉,为统筹做好绵阳市全年经济工作,绵阳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四上企业”的入库管理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要点,并分别对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重点服务业企业等提出目标要求。
据了解,绵阳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已连续两年将“四上企业”入库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绵阳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绵阳市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夯实部门基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规范培训引导,有力地推动绵阳市“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和单位管理维护工作,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下一步,绵阳市统计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要点,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全力做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和管理工作,夯实统计基础,确保数据质量。

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篇三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商贸“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为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机构健全。

2、搞好调研,摸清底数。今年以来,我局会同统计、工商等部门对全区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业绩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初步摸排出粤客隆、万佳惠、欣盛超市、汤司令饭店、乔老爷饭店、君雅洲际大酒店等合符限额标准。随后,我们安排专人,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衔接,宣传区委、区政府的优惠政策,动员企业进入限额申报范畴。

3、明确目标,循序推进。今年市政府对我区考核任务为新增限上企业2家;区政府对我局考核任务为6家。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线上申报。但我们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先从君雅洲际酒店等工作难度相对容易的企业入手,寻找工作突破口。

1、个体经营者对“个改企”工作思想顾虑较重。许多个体经营者担心进入限额以上企业范畴后,会加重税收负担,因此申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2、工作经费缺乏。培育限额以上企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限额企业摸底调查、商贸企业座谈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而区财政没有对我局安排专项资金,我局只能从其他办公经费中调剂资金开展此项工作。

(一)加大培育力度,提升限上企业贡献。密切配合区统计局,引导和扶持现有中小企业、个体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国家统计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为我区社零总额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力争10月份前完成新增2-4家限额以上企业的任务。

(二)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尤其是高端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理念,在拓展商品范围、彰显特色经营,扩大消费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实现由传统零售商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转变,不断适应快速变化的消费模式。

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篇四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商贸“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为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机构健全。

 2、搞好调研,摸清底数。今年以来,我局会同统计、工商等部门对全区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业绩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初步摸排出粤客隆、万佳惠、欣盛超市、汤司令饭店、乔老爷饭店、君雅洲际大酒店等合符限额标准。随后,我们安排专人,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衔接,宣传区委、区政府的优惠政策,动员企业进入限额申报范畴。

 3、明确目标,循序推进。今年市政府对我区考核任务为新增限上企业2家;区政府对我局考核任务为6家。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线上申报。但我们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先从君雅洲际酒店等工作难度相对容易的企业入手,寻找工作突破口。

 1、个体经营者对“个改企”工作思想顾虑较重。许多个体经营者担心进入限额以上企业范畴后,会加重税收负担,因此申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2、工作经费缺乏。培育限额以上企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限额企业摸底调查、商贸企业座谈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而区财政没有对我局安排专项资金,我局只能从其他办公经费中调剂资金开展此项工作。

(一)加大培育力度,提升限上企业贡献。密切配合区统计局,引导和扶持现有中小企业、个体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国家统计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为我区社零总额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力争10月份前完成新增2-4家限额以上企业的任务。

(二)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尤其是高端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理念,在拓展商品范围、彰显特色经营,扩大消费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实现由传统零售商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转变,不断适应快速变化的消费模式。

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汇报篇五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1、20xx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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