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一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从20__年1月1日起到20__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_____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后者则规范的是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特别法,《合同法》为普通法,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特别法有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当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能适用普通法的规定。
《土地承包法》规定订立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但两者也存在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包的主体不同。家庭承包: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且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既可为农户、联户和个人,也可以是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承包的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对象是:耕地、林地、草地。其他方式的承包对象是:包括“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及果园、茶园、桑园、养殖水面以及其他小规模零星土地。
3.承包的功能不同。家庭承包:具有强烈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其他方式的承包:不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目前,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问题,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和错误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此进行理论探讨,以促进司法认定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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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党校学报》2015年第3期
4.承包土地的具体方法不同。家庭承包:根据土地资源、人口和劳动力数量等因素,按照每户的人口、劳动力数量等确定承包的面积,以户为单位承包,人人有份。其他方式的承包:根据土地数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的方法,选择最有经营能力的人承包。
5.承包土地的原则不同。家庭承包实行“公平原则”。其他方式的承包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6.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家庭承包:不仅要按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也不能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而必须遵守法律的具体规定。其他方式的承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限等具体内容。
7.权利的保护方式不同。家庭承包:按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且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调整、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他方式的承包:按照债权方式予以保护。承包方通常只享有债权请求权,请求损害赔偿。
8.承包方是否缴纳承包费用的要求不同。家庭承包:不缴纳任何费用。其他方式的承包:必须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承包费用。
二、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存在的错误认识及根源
(一)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存在的几种错误认识
1.对政策导向认识的错误。法官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时,往往非常注重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家形势的把握,却忽视了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作出判决前,总是强调“如何更好的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及“如何保护承包户的利益”,严重忽视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精神和法律规范的理解和把握,忽视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村村民整体利益的保护。表面上看,法官是在慎重处理案件,是在保护农民利益,实际上却是为保护承包人的个人利益而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和全村人的整体利益。因此,司法人员要正确地理解政策和法律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
2.对法律适用认识的错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审判人员没有真正弄清《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家庭承包”方式与“其他方式承包”的根本区别,误认为只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论是采用家庭方式承包还是采用其他方式承包所签订的合同,一律不能判决解除,都应当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无论一方如何违约,只能依据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3.对判决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认识上的错误。法官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把后果估计得过于复杂。错误地认为如果依法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将会导致执行过程中矛盾激化,给本来就难以执行的案件带来无穷的麻烦。同时错误地认为如果判决解除合同,还会导致被告无休止的上访。其实根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人民法院只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既能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也不敢以身试法。
(二)产生错误认识的根源分析
1.对涉农法律知识学习不到位。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三农案件时,特别是处理土地承包案件时,往往显得对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学习得还不够深入,对立法精神和法律规范的理解、把握和正确适用还不够准确到位。所以对涉及三农案件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的处理还不尽人意。
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5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当前形势下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上述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足以证明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承包案件时持慎重态度是必要的,同时也是正确的。但过分慎重,久拖不判,肯定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利于案件的有效处理,甚至会影响农村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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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党校学报》2015年第3期
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处理案件时,太关心案件的社会影响,也不重视如何正确适用法律问题,多采用“强制调解”、“久调不判”等息事宁人的办法,势必会导致案件处理的不及时、不公正。
4.缺乏必要的民主形式。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三农案件时,缺乏必要的民主形式也是导致上述错误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审判人员遇到疑难的涉农案件时,缺乏“调研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靠审判人员个人的力量进行必要的调研咨询和举行听证,显然缺少经费保障,也没有能力来组织,甚至还抽不出专门的时间来开展这一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司法认定(一)弄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能否依法解除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农民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能否解除,不能笼统地回答能或不能,而要首先分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也就是要看采用什么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如果采用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家庭承包”方式进行承包的农村土地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即采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无论承包方如何违约,发包方都不得解除合同,也不能依法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如果采用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如采用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这种合同能否解除,要看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判决合同能否解除。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事后达成了解除协议,或者符合《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该合同就可以解除。
(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
当人民法院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案件时,对是否应当判决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难以作出选择时,应当认真地对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除进行认真学习、综合研究,并深入到土地管理、农业行政部门和高校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或建议,而不能闭门造车,一意孤行。否则作出的裁决就有可能是错误的。
(三)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
当采取上述方法步骤还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时,经所属院长同意,应当举行听证会,聘请土地管理部门、农经主管部门、农业法规部门、资深审判人员、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和高校专家学者参加听证会,倾听他们对案件的建议,然后再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拿出决定意见,交审判委员会审议,最后作出判决。这样,可以发挥社会力量,为人民法院作出正确判决建言献策,避免审判人员孤军作战,导致劳民伤财,损害公平正义和农村、农民的合同权益。
(四)不要把执行难作为判决的依据
办案人员在作出判决前,从全局出发,为案件的全过程考虑,追求司法效率和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这当然是好事,但不能把执行难作为不予支持解除合同判决的理由。如在上述案件中,审判人员曾考虑到该案件如果一旦支持了原告解除承包合同的诉讼,将会给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带来很多麻烦,如地上附着物、临时建筑物的评估、拆除、清理等,程序复杂,耗时费力,甚至可能引发其他矛盾。执行和判决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处理民事案件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而不能把先期预料到的执行难的问题作为裁判的依据或理由。否则将会作出不正确的判决,违反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
(五)要正确适用法律
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只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来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定,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责编:赵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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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1(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2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 3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4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情形
1、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又分为两种:
一是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即在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资源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原来的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解除合同的协议,是一个新的合同,这个新的合同的内容是终止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新合同一旦成立,原合同即告解除。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
你与村委会于2003年1月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30元,每年计款约定180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年*月**日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辛兆岐:
你与村委会于2003年1月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25元,每年计款约定175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即墨市华山镇柳沟二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八日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1(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2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 3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4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情形
1、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又分为两种:
一是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即在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资源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原来的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解除合同的协议,是一个新的合同,这个新的合同的内容是终止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新合同一旦成立,原合同即告解除。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
你与村委会于2003年1月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30元,每年计款约定180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年*月**日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辛兆岐:
你与村委会于2003年1月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25元,每年计款约定175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即墨市华山镇柳沟二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八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四
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如果我们要接触合同,就要用到协议书!大家了解过协议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欢迎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xx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过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为 。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 ,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滞纳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用向乙方要求赔偿。
七、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 天的搬迁及清理时间。如乙方不按时退场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xx年x月x日与“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xxx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五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 权, 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1、a 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 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 45 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 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 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 明确计划和安排, 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保证 “基地” 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 行现场管理。 4、d:以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 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 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c: d: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 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 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 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基地” 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 10 份股权(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 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 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 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 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 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 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财产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 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 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 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 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红股资比例: a(a) 肆拾贰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六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芒章乡中心小学 芒章乡村民小组 20xx年4月3日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 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xx年4月3日
证明人:
20xx年4月3日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七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_茶楼 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
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
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1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身份证: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因乙方企业终止经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求。
一.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
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合同解除,乙方在该租地上的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归乙方各自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涉。
三、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2016年03月13日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土地承包解除合同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南宁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xxx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xxx,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