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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0篇)

时间:2023-09-29 14:39:13 作者:HT书生最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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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一

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治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针对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二

1、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如设立:领导小组、医务组、安全保卫组等)。

3、防火防盗:机房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4、防震防灾:定期检查校舍,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加固修缮,考点考场房屋必须坚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期间遭遇非常天气,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场及其周围场所的卫生、防疫检查,确保考试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网络监控: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6、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

7、考前检查:考前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考试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考试氛围。

8、加强门卫:应特别加强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校,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三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四

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社区居民与学校全体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晨锻居民与在校居民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组长:陈婕

组员:王龙昌沈查莉王亚平邵晓燕薛鹰王颖各年级年级组长

1、指挥有关志愿者、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体锻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属进行救治。

(一)火灾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或学校周边环境收到污染,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停止开放活动场所。对影响居民安全体育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时对校内居民进行预防自然灾害、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五

为确保学校师生和资金的安全,培养财务人员在遇到突发案件时能临危不惧、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应变的.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歹徒采用暴力手段直接抢劫:如(1)砸开防盗门窗(2)歹徒劫持人质或其他恐怖手段进行打劫。

2.财务室进行作案。

3.财务人员携带款途中。

4.学校各功能室、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

1.学校财务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进出收款室要随手关门。

2.当收款室附近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告知交款人员停止款项交接,并将情况汇报上级领导。

3.定期检查和防盗门窗的性能。

4.财务人员不得将现金堆放在台面上,引起不法分子注意,应保持通讯畅通。

5.对财务人员经常进行防盗、防抢的安全警惕性教育。

6.当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如财务人员途中遭遇不法分子抢劫时,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2.如歹徒持有杀伤性武器或劫持人质,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拖延时间,见机行事。

3.发生暴力抢劫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歹徒发生正面冲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人的相貌,衣着打扮、年龄、身高等基本特征,如有犯罪车辆,应记住车牌号或车型、车身颜色,方便公安机关追查。

4.保护现场、疏导围观人员,并做好保密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应拨打“120”急救,并安排人员到路口引导急救车。

5.如学校财产遭到抢劫或失盗,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六

为了有效防止学校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产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曹小革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王宏利、边晓宁、赵

媛、王天录 应急组成人员:学校全部教师及工勤人员。

1、总指挥:曹小革

2、联络组:王宏利

3、宣传教育组:边晓宁、赵

4、疏散组:各班班主任负责;

5、抢救组:各科任教师参与;

6、后勤保障组:王天录及工勤人员。

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 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遵循“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果断妥善处置,谨防矛盾激化的原则。

学校各部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通畅,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要相互合作。

1 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2、学校教导德育处职责(边晓宁、赵媛):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3、学校后勤职责(赵

媛、王天录):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和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4、学校其它处室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处室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五、应急运行机制

(一)建立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一旦荻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处室各教师应当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应当在1小时内向学区、市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a)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本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防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地处危险位置的或有危房的部门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现场,落实抢救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b)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

2 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c)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体育室、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各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当此类事件,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事发学校要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急保障机制

学校各处室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五)后期处置措施

1、结果上报,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要及时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2、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一方面学校干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使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七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为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机构设置:

组长:陈晓英

成员:蒋绍波、杨明红、刘金霞于聪威及各班班主任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和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蒋绍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龙负责)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刘金霞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黄岚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杨明红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朱柳欣负责)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陈晓英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于聪威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九

为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中小学校传播的风险,科学、精准、有序地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及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沈阳市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日常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动员、师生健康管理与监测排查、校园场所的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准备、健康教育培训等,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教发〔2020〕2号)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时的防控措施

学校监测时,发现有发热、打喷嚏、结膜红肿、腹泻等健康异常症状人员时,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日常防控组在日常体温检测中,如使用红外测温枪发现体温异常者,需立即通知应急处置组将该人员带离现场至隔离室单独隔离,并立即通知校医对该人员进行健康问询,同时使用水银温度计,对该人员体温进行复测。如腋下体温超过37.3℃,且伴有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或问询中发现该人员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组按要求做好防护,带好应急处置物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场所(教室)。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指导事件发生场所(教室)相关人员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1)1名应急处置队员带领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以最短时间通过专用通道,至隔离室进行隔离(学校应提前科学安排,确定每个班级至隔离室转运的专用通道,并制作楼层分布示意图,对应急转运专用通道进行标识,专用通道的选定应遵守方便、就近、快捷原则,减少交叉感染机会,避开共用通道)。进入隔离室后,应做好学生的生活安排,并对学生进行安抚,避免造成心理恐慌或心因性疾病发生。待卫生健康部门及学生监护人到达后,配合做好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的转运工作。

(2)1名应急处置队员带领事件发生场所(教室)内其余已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的师生,通过应急通道转至专用隔离备用教室(应远离正进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室)集中等候。

(3)1-2名应急处置队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正确使用消毒剂(含氯制剂等)对事件发生场所(教室)进行全面专业消毒。并对被隔离人员和与被隔离人员同场所(教室)密切接触的其余人员转运通道所在区域(走廊、楼梯、隔离室至校园门口等地区)进行全面专业消毒。

(4)应急处置组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的转运工作。同时,通过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电话报告,做好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对接。

(5)应急处置组通过班主任电话通知发热(或相关症状)人员的法定监护人,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转运诊治工作;同时通知班级其余学生家长,将孩子接回家中先自行隔离,并提醒家长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根据事件进展确认情况,按学校统一安排及时通知家长采取隔离措施或到校上课。

3.日常防控组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调查结果。同时组织对教室、宿舍等重点室内场所严格落实开窗通风制度,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停止组织校内的大型集体活动,错时上学放学、上下课,减少人群聚集。加强每日晨午检(有住宿学生的还需晚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体温异常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上班、入校。

4.宣传教育组要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教职工及学生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须履行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二)学校出现疑似病例或与确认病例密切接触者时的防控措施

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如经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学校接到属地疾控机构通知的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通报时,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学校应协助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例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职工)的排查登记,调取疑似病例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活动轨迹,划定风险范围,对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如: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密切接触人群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隔离观察14天期满后,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方可返校;及时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患病人员接触过的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三)学校出现确诊病例时的防控措施

体温异常或相关症状人员如经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学校接到属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例通报时,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落实停课措施。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包括家长、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及其他校内接触人员),应按照属地安排,转运到政府指定集中医学观察点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实施前,应就地隔离减少流动。其余一般接触者应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居家观察监测。

复课前,校园须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终末消毒后,方可启用。

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四、预案管理及实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在校学生、教职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排查、隔离、报告、消毒等防控措施,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调、医疗救治等工作。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

组长:

副组长:

何颂学校安全员

成员:

中心校各班班主任、各村小主任教师、民办幼儿园园长

(1)、学生在课间活动时不慎碰撞、跌倒而受伤时查看伤势情况,及时送医院检查、救治。

(2)、学生在课间活动发生意外受伤,首位发现者立即采取措施并告知班主任或值周教师,共同负责采取措施。

(3)、负责者要护送学生到医院诊治同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护送者要待受伤学生诊治完毕或家长到场后,方可回校。

(4)、班主任马上调查意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将意外伤情况报保险公司登记。

(5)、结果出来以后,班主任做好善后告工作。

(6)、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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