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告篇一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告篇二
市领导组办公室各级人员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员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手机、固定电话或其他报备联系方式)。同时,市领导组办公室应保持与太原市金融办及市金融领域各分支机构的通讯联系。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市领导组办公室应集中掌握相关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7.2技术保障
(2)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核心账户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
(3)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资源保障
市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突发事件中各项资源,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办事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日常运作提供全面保障,包括通信畅通、文电传递、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核心数据的异地备份、网络保证和专家队伍的支撑等。
7.4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保密安全。
7.5人力资源保障
市领导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需要,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演练,提高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7.6应急演练
各金融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部门承担本行业及行业下辖金融机构的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改进完善。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告篇三
成立古交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具体负责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古交市发改局局长、人行古交支行、古交银保监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领导组部分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的相关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构成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领导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建议,依据本预案决定启动和终止响应程序;
(2)研究部署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4)分析研究本市金融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5)承办市应急处置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具体负责市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市发改局局长和人行古交支行、古交银保监组负责人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
市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组织开展本市金融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金融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6)负责组织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7)负责本市金融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8)负责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专家咨询组的联系工作;
(10)完成市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局:落实市领导组的工作部署,承担市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组织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同时负责小贷、融担、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及业务活动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协助分析金融突发事件对本市经济社会形势和宏观经济安全运行产生的影响,并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宏观政策建议。
(2)人行古交支行:落实市领导组工作部署,协助市发改局承担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金融系统风险的监测分析;及时启动本系统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古交银保监组:落实市领导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金融办共同承担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启动本系统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指导辖区内银行保险等机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4)市委宣传部:指导金融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开展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协助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
(5)市委政法委:指导协调由金融突发事件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其他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金融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市信访局:指导全市涉及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众信访工作;通过“12345”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收集通报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金融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7)市委网信办:适时启动网络舆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搜集网上信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研判网上舆情。配合开展金融业及关联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法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相关有害信息,合理引导金融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协调上级网信部门处置相关信息;根据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风险程度,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8)市工信局: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实施应急通信保障,承担跨部门、地区和重要时期信息应急协调工作。
(9)市公安局:及时发现并搜集线索,对金融突发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
(10)市财政局:将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划拨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当需要上级财政出资救助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报请上级有关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配合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因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1)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12)市外联办: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中的涉外协调工作。
(13)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领导组部署,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启动市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15)市教科局:做好学校、培训机构等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6)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矿产、森林等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7)市民政局:做好养老、康养等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8)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农村等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9)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工作的联动作用,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评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告篇四
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对本市金融业、准金融业及类金融业具有审批、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
金融媒介: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金融市场:指资金融通市场,是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金融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具体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及其他投资品市场等。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
市场风险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指因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引发的金融市场动荡,金融秩序紊乱。
信用风险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指因合同违约等引发的金融纠纷、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等。
操作风险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外部事件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流动性风险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指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辖内:指职责管辖范围之内。
8.2预案管理
8.2.1预案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古交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8.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等情况,由市领导组办公室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8.2.3预案备案
市领导组成员单位应根据总体应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金融行业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备案。
8.2.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告篇五
按照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断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4.1.1金融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突发事件;
(3)国内外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4.1.2金融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2)本市不能独立应对,需要进行跨省(区、市)或跨监管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的突发事件。
4.1.3金融较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2)其他需要按较大突发事件应对的突发事件。
4.1.4金融一般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一般突发事件应对的突发事件。
各金融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子预案进行详细定义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