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篇一
总的来说,民法理论分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三)客体是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特定的物,客运合同的客体是运输行为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学是一门体系很强的学科,我们只有从宏观上把握其框架才能更好地体会细节知识,将部分置于整体之中,避免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的盲目学习态度,我想只有整体性地把握民法才能进一步完善细节。
贯穿于整部民法的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民法的精髓也在民事法律行为这一部分。《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并且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我们要想学好民法,认真学习、领会这条主线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根深才能枝繁叶茂!
虽然我们不必背诵看似枯燥的法条,但我们必须能够熟读,只有经常拿来翻阅并认真体会才能日益晓得其道理。拿合同的效力来举例吧,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的重点,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否则合同不成立。例如某位教授开讲座并在讲堂外出售其著书,有意购买的人需在门口桌子上的本上填写姓名,某同学去听讲座误认为是签到本就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试问合同的效力如何?该同学并没有要购书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其在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由此可见,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只有成立了才能探讨其效力,《民法通则》第55条即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描述: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缺少任何一条就认为合同的效力有瑕疵:
缺少(三)中所列条件则直接认定为无效。可见对于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要我们能抓住并领会几个重点法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下面我想重点拿出一个法条来,《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但只要未规定办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条可以解决很多的难题,例如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第九条就告诉我们答案: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设立,没有交付质物质权就不设立,但质押合同是有效的。类似于《物权法》第15条,这就是著名的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这也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一房多卖的问题,还涉及什么是物权行为、什么是债权行为、什么是处分行为、什么是负担行为等更深的理论问题,所以我觉得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不能囫囵吞枣,要多认真思考,学会融会贯通。
民法的理念有公平、平等、促进交易、维护社会的稳定等,任何一个法条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例如,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以登记簿上的登记,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从而产生公信力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利益而间接“损害”了实际物权人的利益,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而设立的制度。
在进行法律解释的时候,尤其需要法理学的知识予以补充,如采取文字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还有一点要注意,民法通常是以过错作为归责原则(除了法定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依公平原则处理的)。这些理念性的东西我们思考或用的多了自然就会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
图书馆和书店里会有借配套的案例教程,它往往会使我们明白法条当中一些不理解的部分,渐渐就会明白这个法条究竟是什么意思、将来会用到哪些场合,平时我们也可以去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刊上所载的案例,这个过程我们不仅会运用民事实体法还可以使我们注意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官判决等等,同时也是提高民法素养的不错的选择。
刚接触民法时觉得它很难,就耐着性子一遍遍地翻阅课本,尤其是总则部分,反复看仔细想,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去请教老师,慢慢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现在觉得民法还是挺有意思的!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最终辛普森的律师团说服了陪审团,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但民事赔偿数额却高得惊人,为什么呢?认定标准不一样!刑事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民事是高度盖然性,有很大的可能性就可以承担民事赔偿了,民法真的很神秘,等待着我们去潜心挖掘。以上是我在学习民法这门课程中的一点感悟,由于写作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篇二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 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权;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篇三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
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篇四
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六册第四组中的一篇略读课文《绝招》,我将从教材、教法和学法、教学设计、板书设计四个方面来说。
一、说教材
我对本课的教材是这样理解的:《绝招》这篇课文是一篇略读课文,讲述了几个小伙伴两次比绝招的事:第一次,主人公小柱子和小伙伴比绝招,没能取得好成绩,感到很羞愧。于是暗下决心要练一种“绝招”,“镇”住那些小伙伴。后来,在奶奶的启示下,他认识到绝招是可以练的,终于他下了一番苦功夫练出了一手绝招:那就是速算两位数乘法。在第二次比绝招时,小伙伴们都对他的绝招赞不绝口,羡慕不已。
这篇课文富有童心童趣,小柱子的形象鲜活欲出,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典型代表,学生可以从他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尊,好强,不服输。因此学生在阅读时很容易产生共鸣。课文中还蕴含着丰富的道理:只要勤学苦练,就能练就一身好本领;要练,就练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有用的本领。这是对科学知识、对刻苦求知的一种价值认同,对学生很有启发,也选编这篇课文的主要意图。
课标倡导阅读教学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基于教材的编写意图和对教材的理解,基于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为基点,结合本组课文的训练意图和学生实际,我本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
1、能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有感情地朗读人物对话。
2、体会小柱子两次比绝招的前后不同,感受童年生活的快乐和童真童趣。
3、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刻苦求知的愿望。
我认为本课的重点是“体会小柱子两次比绝招的前后不同,体会童年生活的快乐”。难点是如何去激发学生刻苦求知的愿望。
二、说教法和学法
教学重难点的确定使得教学思路也越来越清晰了,教法和学法也就明朗了。先说教法:叶圣陶先生说:“略读知道需要提纲挈领”。我打算在学生自学前,通过核心问题,减少学生自主学习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学习效率。针对学生喜爱故事的特点,我尽可能给学生以直观的形象感受,激发他们主动读故事,并把故事中的道理与自己周围的生活联系起来,引导他们评价故事中的人与事,从中理解和懂得故事的道理。
朗读、质疑、讨论、评价和想象将成为本节课的主要学习方法,读悟结合,以读促悟,以悟生情,在品读感悟中积累语言、丰富语言并运用语言。
三、说教学设计
紧扣略读课文的教学要求,为达成三维目标,促进学生发展。我设计了这样五个步骤的教学流程:
理解题意,激发兴趣
初读课文,梳理脉络
一赏绝招,走近人物
二赏绝招,感知主题
回归整体,升华内涵
根据以上教学流程,我将详细展开以下教学:
第一步:理解题意,激发兴趣
1、一开始,我直接揭题: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一篇略读课文——板书课题,在学生读题后,我这样导入:“招”这个字在这里是本领的意思,那么,你认为怎么样的本领算得上是“绝招”呢?(根据学生的理解,可能会说:特别的,拿手的,很了不起的,超越别人的等等)
第二步:初读课文,梳理脉络
给学生以充足的时间自读,同时,我可以巡视并针对性指导几个难读字词的读法。学生带着问题开始阅读,很快就能找到文中的答案。在学生汇报交流时,我相机板书:首先是两次,“第一次”“第二次”,然后相应地将各个小伙伴的绝招名称板书出示。
【这一步我着力让学生自读理解文章大意,理清文章思路,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在整体感知课文,明理思路后,我带着学生走近第三步的教学:一赏绝招,走近人物。在欣赏第一次比绝招,我将积极引导学生通过朗读、想象与文本对话,体会人物心情,了解人物特点。
我先问学生:孩子们,在第一次比绝招中,你觉得谁的绝招最有意思?
[三胖]
1、学生们可能会说三胖的绝招最有意思。这时,我相机出示三胖的句子,这段文字确实挺有意思,我先叫一两个学生读一读:三胖挺着大肚子,说:“咱们看谁一口气憋的时间最长!”结果一个个先后都憋了气,唯独他,鼓着腮帮子,蹬着眼珠子,憋的时间比别人长两倍。
2、学生读完后,气氛一定活跃起来了,我顺势让学生想一想:要是让你来演三胖的绝招,你觉得哪些词语一定要演到位才够有意思。学生肯定能说出:挺、鼓、瞪、憋,在学生指出的同时,带着学生一起在座位上连起来演一演,再挑一两个特别生动的学生进行上台展示。
[二福]
读完后,我这样过渡:三胖的绝招可真有意思啊,我们来看看二福的绝招又是什么?我出示文中描写二福的句子:二福曾经练过武术,他站起来,刚来一个空翻,伙伴们就禁不住叫起好来。
1、我先让学生齐读这句话,然后问道:孩子们,你们看过空翻吗?在哪里看过,谁来介绍一下。
2、在学生说的基础上,我出示视频的空翻动作。接着请学生借助文中插图和刚才的视频,具体地说一说二福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
学生可能会说到类似于:二福信心百倍地说:“看我的!”只见二福拍了拍双手,紧握拳头,两脚一蹬,身子凌空而起,随即又稳稳地落地。当然,学生言语上可能没有这么紧凑精简,还需要老师做指导。
通过看空翻和说空翻,学生领悟到了二福的本领。
[小柱子]
1、请大家读读课文第四段,体会小柱子当时的心情。
2、在学生自由朗读后,我引导交流:你体会到了小柱子怎么样的心情?
学生可能会说:垂头丧气、沮丧、灰心丧气等词语。我在学生说的时候指导读好句子:小柱子觉得自己太丢人了,低下头撒开腿跑了。
3、学生体会朗读后,我顺势接话:“小柱子回到了家,心理在想什么?”
相信学生在对文本的整体把握后,会想到小柱子肯定不服输,在暗想决定,一定要练出绝招。
第四步:二赏绝招,感知主题
通过刚才的铺设,第四步的教学就水到渠成了。我先导入:小柱子有没有练好一手绝招呢,我们去看看他们第二次的比试。
2、在学生读完后,学生都心知肚明了,不难流露出对小柱子这一绝招的夸赞。我出示文中速算:99×76=7524,我们也来算算他到底对不对,老师计时,看看谁算得最快。
3、在学生竞相验算得出结果后,我将学生计算的时间和小柱子的“不假思索”和“脱口而出”进行对比,相信学生的羡慕之情也会油然而生,而小柱子这时候的心情也是不言而喻,学生已然体会到了这些,我就不再进行指导体会了。
4、接下来我引导学生想象说话:孩子们,小柱子的进步怎么这么大呢?想象一下,他是怎样练习速算这一绝招的呢?给学生思考的时间,然后进行交流对话。
第五步:回归整体,升华内涵
我预设学生可能会说出:坚持、青学苦练、刻苦等词语。
最后老师总结激励:没错,大家说得都很对,有句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或者说“天下无难事,是怕有心人。”这些都告诉我们生活中,只要肯刻苦练习,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绝招,老师也很期待你们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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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课程心得体会篇五
复习方法: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卫方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司考法理基础心得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记得扣扣是800086007,大家一定要听听看哟!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