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沙子采购合同篇一
月桂醇聚醚是一种廉价的清洁剂和起泡剂,它是护肤品产品成分中最危险的成分之一,不但会造成皮肤严重的刺激感,还会对眼睛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遗留不良影响。
作为化妆水、霜、洗发膏的保湿剂和界面活性剂使用。虽然大部分广告中宣传它属于植物性范畴,但大部分都是合成品,有致癌危险。此外,还有可能导致过敏现象发生。目前是fda调查成分之一,属于限定成分。
丙二醇是一种多元醇类的溶剂和保湿剂,一般常见于卸妆产品中,可以缓解卸妆过程中造成的皮肤干燥过快,协助清洁,在保养类化妆品中则可帮助活性成分渗透吸收,如果你的皮肤比较敏感脆弱,最好不要用含有丙二醇的护肤品。
杜鹃醇应该是上个世纪由日本很多科学家经过共同研究来发现的一种有一定阻断黑色素的通路,抑制黑色素生成这个通路。从单一的思维来说,只要阻断了黑色素,皮肤就变白这个思路没有错,但是它忘了一个结果,就是皮肤不会变黑,可能会更白了,这就是白斑所形成的原因。皮肤就相当于是一个门户,阻止了它这个门户的正常打开,它就会去以另外一种方式去体现出来。
在实验室的试验中,研究人员发现,当阿伏苯宗暴露在水溶液和阳光下会分解出潜在的危险化学物质,有芳香酸、醛、酚和乙酰苯,其中几个是剧毒物质。而阿伏苯宗是最常见的紫外线吸收剂之一,是防晒霜里常用的成分,所以使用含量不应该超过5%。
沙子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商量,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商量解决,商量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
产品销售合同 年__月__日
沙子采购合同篇三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沙子采购合同篇四
如果你先用了霜状的研究发现精华液的细小分子若能达到肌肤的底层,所携带的养分可高达88%;而油类的大分子产品,大多在肌肤表面发挥作用,所携带的养分只有6%左右。
化妆水--精华液--凝胶--乳液--乳霜--防晒霜,这才是正确顺序。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在洁肤后直接使用精华素可以促进皮肤的充分吸收。其实,精华素多是高科技萃取的天然动植物或矿物质等成分的浓缩品,补充肌肤所需要的养分,同时还有营养。
精华素应该在清洁完皮肤、均匀涂抹爽肤水后使用。柔肤水能让肌肤毛孔在清洁后的紧缩状态重新张开,从而有利于精华素深入到深层营养肌肤。
精华素的营养程度虽然很高,但它缺乏日霜中滋润、舒缓、防护等丰富的构成,也缺乏晚霜中修复、重建等强大的功效,因此,在使用单纯提供营养的精华素之后,必须使用日霜或晚霜对肌肤加以全面的滋润,才能达到完美的护肤效果。
通常我们的皮肤使用一种精华素就够了,因为精华素的.营养成分较高,用得过多反而给肌肤增加负担,适得其反,同时使用两种精华素已是极限。两种不同的精华素到底是谁先谁后呢?一是根据精华素的质地来决定,先用质地较薄的,后用较浓稠的;二是根据精华素到达肌肤的深度来决定。精华素有效成分作用于皮肤的深度依次为保湿、美白、抗皱,所以同时使用两种就以此顺序。保湿--美白--抗皱。
保湿面膜(尤其是棉布式面膜)用完后一般不需要洗去,其实可以简单地把它视作密集精华素。之前最好用化妆水打底,帮助肌肤水脂膜*衡,之后再用面膜可以有更好的吸收效果。使用后不需要用水清洁,只要用纸巾轻轻按去残留物就可以了,偏油性肌肤可以不再涂抹其他滋润品,而偏干性肌肤则需要再涂抹一层面霜来锁住水分。
这是完全错误的。日常护理的最后一步不是日霜,而是在日霜后再使用专门的防晒彩妆的开始。通常顺序为:日霜、防晒、隔离霜、粉底。选择隔离霜时,必须确认是亲水性的(即隔离霜的成分中,水的含量比油多),这样才能将外界刺激物隔离并让化妆持久。
眼部区域是一个十分特殊的部分,这里的肌肤很薄而脆弱,护理不当最终现实的结果是不可逆转的。首先要明确除了眼霜、眼部精华等专用于眼部的产品,其他的面部化妆水、精华素、面霜,都不能用于眼部,无论它的质地多么清爽滋润,特别是那些功效性很强的产品,如控油、美白等就更不能用了。
这里不建议使用保湿、抗老同含有防晒功能一体的防晒日霜。而要单独使用防晒霜。因为一款产品的功效和所担负的职责是不同的,多效合一虽然方便省事,但一定会损失某方面的功效。而目前的防晒产品多将防晒与隔离同时做到了,这样的防晒品是帮助皮肤抵抗紫外线的侵害,隔绝脏空气、灰尘甚至对抗电脑辐射,并且具备一定的抗紫外线功能,它的使用宗旨就是为皮肤提供一个清洁温和的环境,形成一个抵御外界侵袭的防备“前线”,所以千万不能省略。
有特殊情况!要根据具体产品的功效定,需要仔细看说明书。
有时候皮肤出现痘痘或者红血丝等情况,需要使用一些药妆品,通常乳液质地的可以当做精华素的用法来使用,局部或者全脸都可以,而针对特别的创口部位的产品,如局部去痘产品应参照说明书使用,有的用在洁肤后,有的则用在护肤的最后一步,彩妆前。
刚才我们已经知道了防晒隔离霜的作用,所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防晒隔离霜作为日常护肤的最后一步,彩妆的开始,它其中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隔离彩妆的粉尘,如果你省略防晒隔离而直接使用粉底液、防晒粉饼,那么这些大颗粒的彩妆时间长了非常轻松就将你的毛孔堵塞了。
同时,每个人使用粉饼的方式不同,有些人可能只在t区部位使用而非全脸,如果以此来防晒的话是完全不可能的。
当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眼部产品时,顺序也是先眼部精华后眼霜;用两种以上眼霜时可以根据质地和功效来判断,比较两种眼霜的质地,同理为越水润的越先用;从功效上分,保湿眼霜先用,其次是美白眼霜,最后为抗皱眼霜。因为抗皱眼霜的分子较大,质地通常较油,而保湿眼霜分子较小,先使用抗皱眼霜,大分子的油质抗皱眼霜容易阻碍小分子的保湿眼霜进入眼部娇嫩肌肤,从而影响保湿效果。
要看美容液的功能是什么,通常美容液具有调理角质,提高下一步吸收的功效,应该用在柔肤水之前。
沙子采购合同篇五
供方(甲方):
合 同 号:
需方(乙方):
签约地点及时间:
根据《^v^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购销条款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 交货期限及要求:预付款到账后30天内供货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发到需方指定的仓库或港口。运输费用有供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乙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乙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支付合同金额的85 %。
3、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 包装要求:简易包装。
五、商标:供方使用的商标符合有关规定。
六、模具尺寸要求:按需方提供的管径大小制定。
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一周内按企标验收。
八、保修期限: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九、违约责任:此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合同交货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v^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