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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汇总7篇)

时间:2023-10-01 16:11:44 作者:字海2023年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汇总7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一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怎样的一个内容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近日,我镇大学生村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领会了《细则》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对发展党员和管理党员的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细则》体现了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讲话的重要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在新的实践探索下总结的经验方法,是现阶段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守的准则。

我觉得,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首先要在《细则》的指导下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大力宣传《细则》的各项条款和精神,为《细则》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如可以帮助创新相关管理机制,完善党员信息管理、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和个人档案等等,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有效管理,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我们还应当不断强化自己,增强自身的政治素养,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各项政策和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努力实践群众路线,将宣传党的知识和精神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积极的思想带动农村工作的和谐发展。

虽然在大家的相互交流和帮助下,我对《细则》的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认识,但对其精神实质的把握或许还稍显浅薄。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并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0xx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是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是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是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是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是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是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自从进入咱们党支部以来,我一直铭记着:作为党员就应该时刻做好带头作用,为群众做好榜样,要思想解放实事求是。通过最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后,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让我进一步觉得作为一名合格而优秀的党员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那么什么样的党员才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呢,怎样才能走好这条光荣而艰巨的道路呢?怎样才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呢?就我个人而言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党员得时刻牢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直以来,党员在我国历史上一直是时刻都在人民群众的前面,不论是前几年20xx年的大雪,还是云南的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广大党员都毫不畏惧困难,勇往直前,众志成城,为受灾人民撑起一片新的蓝天。就如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中提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然而在新时期我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与“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其中四种危险中提到了脱离群众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是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不可掉以轻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得天下、能执政,就是因为密切联系群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也没有、也不敢脱离群众,但脱离群众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一些官员在处理涉及群众的事情时,没有很好的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官僚主义严重,走形式,甚至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当然这种人最终会自食恶果。我们作为党员要时刻铭记党与人民是“鱼水之情”,应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二、要时刻坚持自己的信念

信念就是精神支柱,信念就是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相信党的信念,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没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在一定条件和气候下,就会丧失革命意志,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经不起考验,站不稳立场,分不清是否,有的甚至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蜕化变质。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要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在关键时刻,在各种风浪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首要一条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员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应该自觉地把理想信念升华为每个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三、党组织积极探索,抓好培训,做好党内思想建设工作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要求,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计划,不搞硬性指标,不搞突击发展,尤其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同时,作为预备党员,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学习,成为思想积极,工作能力强,有理想,有抱负的新党员。党组织必须在强队伍的同时全力净化队伍,使党组织成为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的高素质队伍。

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使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信心明显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使我们的党更具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之,我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思想上端正自我,成为有思想、有能力、甘为公仆的优秀党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学习,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等方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与时俱进,不仅继承了1900试行版的严谨细致的特点更结合了、十三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合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的工作需要。这次学习,我对从发展党员工作有新的了解,以前只知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监督自己时刻向优秀党员学习,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跟随着辅导员、学长学姐步伐,我从懵懂到现在对党有点肤浅的认识。直到完整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后才渐渐领会到党员是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只有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有觉悟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并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才能被吸纳为党员。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不仅仅只是光荣,更多是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和赋予我们的责任。

从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 到有机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荣幸的成为我们班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再到预备党员经过了两三年漫长的成长之路,正是这两三年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系统性学习让我明白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也更加坚定了我终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同时也认识到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还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要向党员同志学习的地方,深感责任重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在新形势下对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了具体的说明,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更快更好的达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基础上,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一文后,我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具有重要意义。要使党充满活力不断前进就要要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控制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组织结构。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党,在新形势下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更要做到务实高效,思想上不断提高党性,努力做到信念坚定、素质优良,我们在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成绩、现实表现等各个方面都要努力表现优秀,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时刻都应以一名正式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绝不能给党组织抹黑。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通知强调,《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笔者认为,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深入学习《细则》,贯彻执行《细则》,优化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是为党及时输送新血液的长期性工作。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不愿发展年轻有为的青年人入党,害怕“培养了苗子,丢了位子”;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个人说了算,发展人情“党员”。

有的基层党组织,搞个人纷争,谁也发展不了党员;有的基层党组织,把关不严,发展的党员素质不高等,都在弱化着党的基层组织,损害着党员发展工作的公信力。还有,个别同志入党的动机比较不纯,个别党员价值观出现偏差,个别党员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也让群众对党员不再“尊敬”。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绳之以法,更是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细则》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严把入口关、素质关、结构关和审批关等关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坚持把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为选拔党员的首要条件,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考察其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防止优亲厚友、降低标准、曲解标准,片面追求党员数量,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

要强化培训培养,严把素质关。要及时组织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要坚持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注重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教育。要通过特色培训、重点培养、实践锻炼,落实各项培养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同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要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要注重均衡发展,严把结构关。要把发展重点放在青年干部、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同时做到“三个倾斜”,即: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倾斜,向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35岁以下的年青党员发展比例,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发展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发展比例,农村新发展党员中致富能手发展比例,做到在高知识群体、私营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不留空白,使党员结构逐步改善,分布更趋合理。

要规范发展程序,严把审批关。要实行“发展党员双预审制”,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用制度保证质量。要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要严格审查审批,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发展,入党动机不端正的不发展,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严把关口,优化党员发展工作,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二

发展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党员个人的发展和成长的必经之路。为了加强和规范党员的发展工作,党中央于2019年10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员发展、管理、教育的若干规定》。这部规定被称为“发展党员相关条例”,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在我个人参与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总结条例给我带来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党性教育的重要性

党性教育是党员发展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党员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的纪律意识和忠诚意识。在条例中,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规定,党员要经常参加专题讲座、读书班和讨论会等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只有通过党性教育,才能正确把握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和党的伟大事业。

第二段:组织生活的规范化

党员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员联系和交流的重要方式。在条例中,对党员的组织生活进行了规范化的要求,指出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通过规范的组织生活,可以增强党员之间的凝聚力,促进党内事务的民主决策。同时,组织生活也是对党员工作开展情况的一种监督方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段:培养党员的责任感

党员作为党组织的骨干力量,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条例中,对党员的责任感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党员,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记住党员的身份和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段:加强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条例中,对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党员要时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能触及党纪党规的底线,不能违反组织纪律。党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自我修养,做到清正廉洁,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

第五段:加强党员的个人修养

党员的个人修养对于党员身份的体现至关重要。在党员发展相关条例中,对党员的个人修养进行了规定,要求党员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恪守党员的行为准则,注重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党员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党员要时刻自警自省,争做优秀的党员。

总之,发展党员相关条例为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员更加牢固地铸造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先锋模范。只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职责,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三

20_年以来,_x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大、十九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政法系统推进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了职责,提高了“三服务”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努力。现将20_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探索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_大及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着力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

(二)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学习基础党建知识、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党员最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加强岗位知识学习。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县直机关党委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专业技能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注重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支委分工,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体制机制,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支部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每季度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以“三会一课”作为党员队伍学习、交流思想、交流感情的平台,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开展得较好。

(三)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党章,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使全办上下形成团结向上、规范有序、关系融洽、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水平

(一)抓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交心谈心、互助活动、评比竞赛、讲学传统、公教共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开展党的知识讲座,并做好相关笔记。

(二)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建章立卡,建立台账。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的基本知识考核、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确保考察、发展对象的质量。继续实行“公示制”,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切实做好交流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发展党员水平。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展党员,经过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0_年共发展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四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的发展工作,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我作为一名热爱党的青年,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个条例,深感其对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我对这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条例的颁布具有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大创举。这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加强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更是为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和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条例的颁布对于我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第二,条例对党员发展起到了规范和指导的作用。条例明确了党员发展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党员责任和义务,为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和考核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在过去的实践中,由于发展党员工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存在着一些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而现在有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我们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可以更好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第三,条例对党员素质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党员是党的先锋队,是党的骨干力量,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道义修养、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条例明确要求党员要具备“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等基本素质。这要求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四,条例对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中的责任提出了要求。条例强调了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同时,党组织也要严格遵守有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党员的发展工作的公平公正。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保证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事业的长期发展。

第五,条例对改革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条例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但同时也允许发展工作灵活创新。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党员队伍建设也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改革。通过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借鉴和吸收各地党员发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套适应实际的党员发展模式,推动党员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总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的出台对于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条例,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五

我校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1名,新培养党员发展对象1名。今年以来,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党支部始终坚持以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年初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了发展党员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党员发展任务。

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学校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支部认为,学校党的组织要实践“____”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必须不断地把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今年年初,学校党支部专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校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作风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通过培养联系人对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指导和培养。要求每个培养对象都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党章知识讲座、新党员入党宣誓、党的__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在学校党委开展活动时,也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注意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在一些重大活动或关键时刻交给重要任务,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发展新党员。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在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今年年初,我校___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学校党委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对其及时进行了政治审查,政审全都合格;二是安排她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了统一考试;三是学校党支部对她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四是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他们的入党申请;五是学校党支部派人与她进行了谈话,使她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关工委的意见及安排,一、对发展新党员进行了公示;二、是学校党支部及时组织了入党宣誓大会。

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保证了发展党员的严肃性,也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六

云南是我国西南地区的一颗璀璨明珠,她以壮丽的自然风景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而蜚声中外。而在云南这片土地上,党员的光辉形象更是闪耀着希望的火花。为了更好地培养和管理党员队伍,近期,云南省党委颁布了《云南发展党员规程》。通过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这一规程,我得到了许多启示和感悟。

首先,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的光荣义务和庄严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不仅要对党忠诚,更要为人民效劳,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规程中明确了党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真正为人民群众着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真正提升自我,推动社会的进步发展。

其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注重党性修养和个人自我约束。规程中提到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全面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素质。在此过程中,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并与党员干部一起携手努力,共同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通过长期的实践,我逐渐认识到只有心存理想、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政治敏锐,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党性修养,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再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作为党员,要时刻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敢于同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坚决守住党的阵地,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事业不断进步。在工作中,我常常遇到困难和挑战,但是通过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学习,我明白了只有敢于担当、积极斗争,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员,奉献自己、造福他人。

最后,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廉洁奉公、严守纪律。规程中明确指出党员要恪守党章党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保持党员的光辉形象。这一点,让我想起了邓小平同志的话:“党员就应该是经得起试验的,敢于受批评的,也不怕进一步加深,如果犯了错误,就愈加坚定地向前走。”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要求正是要求我们党员如此,只有严守纪律、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在任何考验前坚守信仰,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总之,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颁布为我们党员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行动指南,对于我们党员来说,这不仅是一份规程,更是一份心灵的洗礼和视觉的提升。通过对这一规程的深度学习和贯彻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的使命和责任,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锤炼自己。只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坚定的信念信仰党的事业,我们才能成为党员队伍中的一员,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让我们以云南发展党员规程为指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国梦、云南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心得篇七

第一条为了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并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周岁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应是人事关系在北京大学的人员,在新的形势之下,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人事关系虽不在北京大学,但长期(两年以上)在北京大学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的人员,也可以列入积极分子人选。

第七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受党组织的委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其具体任务如下:

1、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发现他们有什么具体困难,要向组织汇报,并尽量设法予以解决,注意保护其政治热情,指出努力方向。

2、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并注意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的情况。

3、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引导他们逐步确立和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4、结合自己的体会,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把对党的信仰和入党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

5、负责向积极分子周围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思想、品质和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6、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第八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第九条为了确保以上教育的落实,学校党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系统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由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负责课程及考核内容的安排。经培养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将获得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作为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必要条件。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由其所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建议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系统。党支部层面,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十条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作一次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变动工作、学习单位时,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地将其表现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和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转到新的单位,以保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连续性。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对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学习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以及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学生班主任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委扩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以作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应掌握的基本条件,主要依据党章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具体如下: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正确的认识,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现状有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信心,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站在维护党的立场上对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

3、积极靠拢党组织,经常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4、以实际行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搞好本职工作和学习,关心集体,热心为公益事业和他人服务。

5、模范地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6、政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入党动机端正。

第十三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5、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四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由本人按要求写出详细的自传,查阅本人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外调(如果在本人档案材料中,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确认基本情况清楚,可不再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后,应当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政审报告。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集中面授培训。对于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发展对象,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培训,培训时间为24学时。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创新型、实践型教育培训活动。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党内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情况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预审。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法执纪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如果发展对象是正教授,须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七条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逐项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组织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八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开会之前一定要通知所有应到会的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与会者也可以向发展对象提出问题,发展对象应如实回答大家的提问。

2、入党介绍人如实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发展对象优缺点和自己对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和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如果有党外同志参会,也应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5、本支部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之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宣读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草案),听取与会党员意见并经过修改后予以通过。

7、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通过后,被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表态。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通过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党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一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二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如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一般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入党的时间算起),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还要及时通知本人。对未批准入党的,也应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应及时将经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支部应找其进行一次详细的谈话:说明党内生活的规定,指导其根据入党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备期间学习、锻炼和考察的计划。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的“七·一”集中举行一次入党宣誓仪式,不能参加学校集中宣誓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也可以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二十六条在预备期间内,入党前的联系人继续负责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定期找预备党员谈心: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口头汇报一次思想,每学期至少写一份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学期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向本人指出。

第二十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二十九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基层党委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一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在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发展计划,每学期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发展党员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严禁我校各级党组织自行制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制订于3月,于3月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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