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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双城记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读书心得全新摘选(实用7篇)

时间:2023-10-01 21:30:43 作者:雨中梧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双城记读后感篇一

达达尼安做官、飞黄腾达的梦想是那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但是,当他终于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安一开始却没有接受,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谢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接受了,还叹息他“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苦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己,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面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甚至发自自己内心的积极和快乐,是朋友,应当如此!

双城记读后感篇二

《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骆驼祥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盖上手中的《骆驼祥子》,内心微微泛起一阵酸意,是同情?是嘲讽?还是什么?是对生活的不解?不,都不是,是一种别样的人生滋味!

《骆驼祥子》真实的描述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书的主人公祥子,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实人,只追求一个小小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安安稳稳的过完后半生。于是他省吃俭用,凭着勤劳与坚强,如愿以偿的获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不过命运之神却老与他开玩笑,辛辛苦苦挣来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这样反复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面对生活,他彻底堕落为了这个城市的垃圾。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多么朴实善良,多么上进的人,就这样堕落为垃圾,原因是什么?很简单,因为社会的黑暗、腐败,因为生活的压迫。祥子的车为什么接连被抢,都是大兵、孙侦探那些社会的败类,那些陈腐的禽兽造成的,也许这就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与现实总是充满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而改变,也不会完美。”就像祥子,他努力,他奋斗,他只是为了一个简简单单的理想,生活却给了他悲剧悲惨的命运。并不是生活的错,更不是祥子的错,只是他的信心不够坚定,经不住人生的考验,经不住心酸人生!

这又让我回到了现实中,人的一生有谁能够平平稳稳,一帆风顺?而这样的人生却平平淡淡,不值得留恋。相反,一个人遭受了挫折和打击,恰恰是一种历练,让自己可以更好的面对生活,品味人生,同时也能让我们知道酸甜苦辣的背后终究有成功。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叹惋与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上进,然而他最终还是失败了,没能战胜自己,战胜社会,也许是因为社会的黑暗,也许是个人因素。“环境对个人的改变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当时治安好一点,祥子就有可能实现理想,不至于成为行尸走肉。”环境也关系到了人生啊!

除了环境问题,也有自身的原因。有时,我们受到一点小小的打击,就会不停的埋怨上天为什么会待自己不公平,有这等怨天尤人的闲工夫,倒不如想想怎样去克服,去挑战,你们说是不是啊?祥子一直想买车,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车,于是受迫与虎妞结婚,买了车,结果虎妞死了,唯一的支柱没了,失去了梦想,祥子能不伤心?但是他不应该就这样堕落着,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趋到野兽中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虽不是他自己的过错,但他永远的堕落了,永远的迷失了自我,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耍刺儿,小混混。我想问:原来的祥子呢?人生的辣只是短暂的,克服了就好。这是我的理论,只是觉得可惜了祥子。

人生中的困难,不怕,只要认真,这些道理我们早已明白,可为什么就做不到呢?缺乏意志!至少,我们可以学习之前的祥子,做一个坚强,懂得品阅人生,欣赏人生的人!

在《骆驼祥子》中,除了祥子,再来讲讲虎妞吧。依我看来,虎妞是典型的双重性格,而这种双重的意义,更说明了她的一生也不会一帆风顺,她的悲惨命运,揭示了当时千千万万家庭背后的社会动荡与无望的憧憬。

她是一个泼辣又有心计的妇女,一副男儿性格,将车厂打理得井井有条,颇有心计的安排了一场骗局,却被父亲————刘四爷拆穿,但她还骗了祥子与自己结婚,却没料到会被父亲甩掉,最终由于她的好吃懒做难产而死。她的一切结局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算来算去却把自己算尽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虎妞一样搭了一条命还是得不到个好名声,人死了,也没人同情。”这又让我明白了,做人还是老老实实的好,对虎妞的认识不像对祥子,一个是要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惹是生非,另一个是对待人生困难时,要坚强。总之,都是希望大家正确认识社会,欣赏人生,品阅人生!

读了《骆驼祥子》,我明白了人生的滋味多种多样,一个人的成功,在于如何去品阅这种人生滋味,如果学祥子,先奋斗后堕落,只有失败;如果学虎妞,没事找事,节外生枝,也逃脱不了悲惨。自己的成功,自己的未来,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种人生的滋味,应该是十分美好的!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

但“天有不测风云”车刚拉了没几天,就被官兵给抢了去,他恨世上的一切,凭什么把人欺侮到这个地步,他不甘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地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奋斗——他买到了车——但这却是以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好景不长,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卖了车,终于穷途潦倒,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像用橡皮擦笔痕般,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他没有办法承受打击,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社会给打败了,被社会给腐化了。他没有了理想,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干劲。他没有力量从那个极度黑暗的环境中站起来,而是永永远远地跌下去了,与那个坠落的环境同化了。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

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暑假里,读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我感慨万千。

读《骆驼祥子》,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为这一目标去努力奋斗。祥子开始的目标是,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新的车。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一天不拉车,身上就痒痒,拼命地向自己的目标奋斗。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后,祥子有了自己的新车了。我现在的目标是什么呢?我想,我和绝大多数同学的目标是一样的----考上重点高中,再考上重点大学。

有明确的目标了,那我们怎样去实现它呢?我也在祥子身上找到了经验----做事要勤奋。有上进心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勤于动笔,记笔记,记自己想说的话,记不懂的问题。;要勤于动脑,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要有上进心,遇到挫折,决不气乃,要战胜挫折,勇往直前。我还从祥子身上找到了我们的反面榜样-----丢车。被侦探骗了钱后,祥子变的狡诈,懒惰,自私。在学习上,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决不能狡诈,一定要塌实,勤奋。

读《骆驼祥子》,我明白了穷苦的劳动人民在当时的旧社会里想要站起来,是不可能的。我庆幸自己生活在现在这个人人平等。充满光明的新社会中。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肯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长大后为国家做贡献。

祥子有个想法:有了车便有了一切;我们要更清楚,有了知识便有了一切!

祥子是一个车夫,但他却并不平凡。“我只想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然后娶个清清白白的妻子,成个家。”要求不但不高,而且现实。我想这并不只是一个乡下人的想法,对于每一个内心纯洁,清白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望。

祥子十八岁进城,三年奋斗,终于实现了本站那小小的愿望的第一步——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可是之后的种种艰难险阻,一次次挫折打击,一个个阴谋,一回回欺骗,让祥子也开始怀疑自己一直坚持追求的道路是否真的可以行通。布满荆棘的生活消磨着祥子的意志。最终祥子没有像胜利者一样抬起头,黑暗已将他的身躯包围。他屈服了,他开始自暴自弃,日渐堕落。他体内流动着的,仿佛已不是鲜血,如同行尸走肉,心已冻结。因为只有纯洁的人才有热血,才需要热血。这正如同一棵倒地腐朽的大树上盛开的蘑菇花,虽然五颜六色,艳丽异常,但终究是短暂的。祥子的一生正是最好的明证!

这虽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结局,但却是深刻的,值得深思的。祥子所生活的那个个人主义社会,会让人们因贪念而互相残杀。在这儿,没有人能判定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一个个阴谋,欺骗,挫折扼住了祥子的脖子,让这个原本纯真善良的人,变成了穷途末路的鬼。而这悲剧的产生,只因为这个罪恶的社会吗?其实祥子也在不知不觉中绊了自己一脚,“有了车便有了一切”“不想别人”也“不管别人”。一个个目光短浅的人,正因为这自私而埋下祸根。不错,祥子的故事,是事实,是缩影。

体面地,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何时会埋起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

暑假里,我阅读了名着《骆驼祥子》,它讲述了一个车夫祥子的遭遇,初看这本书,我还有些纳闷,明明叫祥子,为什么要加上骆驼这个姓呢?后来,我明白了,原来骆驼只是外号,因为祥子和骆驼有着一段故事,后来人们就给祥子起了这个名字。

这本书反映了旧社会贫苦人民的劳作生活,比如祥子,一个为了自己理想而奋斗的车夫,却屡次受到沉重的打击,三起三落的买车遭遇,使得祥子陷入了绝望,我很同情祥子,另外在感情上,祥子也失去了主动权,人和厂老板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喜欢上了祥子,而祥子虽讨厌她又老又丑,可还是没有抵挡住她的诱骗同她结了婚。婚后,祥子用虎妞的私房钱买了属于自己的车,但没过多久,虎妞便因难产而死,祥子又不得不卖车来安葬她,这一次的家破人亡让祥子悲痛万分,虎妞死后,小福子的悉心照料,让祥子爱上了这个苦命的姑娘,可是好景不长,因生活所迫,小福子沦为娼妓,没等祥子“混好”就上了吊,这使得祥子的最后一线希望也成了泡影,从此,祥子彻底崩溃并堕落,他吃喝嫖赌,偷奸耍滑,直到最后沦落为一个社会渣滓,一具行尸走肉,静待死亡。

书中祥子留给了我许多印象,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都不能放弃,也不能自甘堕落,应鼓起勇气奋战到底!

骆驼祥子读书心得全新范文摘选

双城记读后感篇三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晚上,我捧起《青铜葵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里都是些父女情、母子情、兄妹情、祖孙情。当我读完第四章《芦花鞋》青铜的解释:奶奶费力的捡起柴火;爸爸妈妈辛勤的耕种;葵花干着琐碎的家务事……我仿佛听到了青铜的责问:大家如此辛苦,我这点付出又算的了什么?终于,青铜带着风雪吹红、洗净的脚丫回家时,大家都被青铜所感动了,青铜笑了笑,只说了一句:这没什么。时,我为青铜的懂事而哭了。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如果大家问我最喜欢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妈妈。”不过,她给我的爱远远比我多得多。

有一次,妈妈在做家务,一时腾不开手,就让我帮她擦桌子,可我的动画片已经看到最高潮的地方了,就一口拒绝了她,妈妈低着头,继续做家务了。就这样,妈妈从下午两点一直忙到下午五点。第二天,我发现妈妈手上长了许多老茧,我看着妈妈的手,感到很惭愧:亏我还是妈妈的女儿呢,连一点小忙都不愿意帮她,真是太不孝顺了。

还有一次,我数学考试没考好,会到家,心想:这次妈妈一定会骂我的。可妈妈跟我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她不但没有骂我,而且还安慰我说:“这次没考好,下次再努力,妈妈相信你一定能考好。”说完,妈妈就给我分析试卷,然后,我就发誓一定不要辜负妈妈的希望,结果,这次英语我拿了最高分。

母亲为了我们不惜一切的代价,长大我们一定要报答她的养育之恩。

他们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偶然,相遇相识相知。

他叫青铜,他是一个哑巴,出生在大麦地,他很孤独,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孤独,一匹马独自拥有草原的孤独。平淡的生活因为她的出现起了波澜,她来自城市,跟随爸爸下乡劳动,她叫葵花。

那年,她七岁,她来到了大麦地,跟着她爸爸一起来的。

大河,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那天,她坐上了一只没有竹篙的小船,在被黝黑的男孩几次捉弄后,她哭了,草滩上,有个男孩在放牛。牛在吃草,男孩在割草。

男孩一头蓬乱的黑发,一双聪慧的眼睛,在不时耷拉下来的黑发里,乌亮地闪烁着。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事情按着轨迹向下发展,他救了她。

后来,她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从那以后她成了孤儿。

更近的接触是在槐树下,她没有了亲人,没有了家,在那里她成了他们一家的一份子。

他们家领养了她,但是他们很穷,生活本来就不富裕,再多了一个吃饭的人,生活过得更拮据了。

他很照顾她,为了她,他放弃了上学的梦想,为了她,他大雪天去卖芦花鞋,甚至是自己脚上那双,为了她,他站了一整晚,为了她,他甘愿受罚,他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她。

她很珍惜他们的爱,为了他,她没有参加学校的拍照活动,为了他,她放学后去采芦苇,做芦花鞋,为了他,她偷偷跑去江南采摘银杏,赚取微薄的收入,她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他,为了他们。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却是胜似亲人,对她的好,对她的照顾,对她的呵护,这一切都因为爱。不是只有有血缘关系的人,才叫做亲人,他们,就是她的亲人。苦难,是永恒的,在苦难中,他们挣扎着,抗争着,用爱去包容,用爱去生活,苦,算不了什么,真的算不了什么,在爱和亲情面前,它是微不足道的。

在充满灾难的年代里,他习惯了痛,习惯了苦,可她的离开带给他的痛苦太大太大了。大到他弱小的身躯无法承受,无法忍耐。

他张大嘴巴,用劲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这是他心灵的呐喊。

因为缘分,他们相遇相识,因为身份,他们被迫分离,因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相遇是偶然,而离开是必然。命运让他们相识,而命运又让他们分离。

那年,她十二岁,她离开了大麦地,一个人离开的。

他们所承受的痛苦,或许我们感受不到,那是一种难以现象的苦难,一种难以体会的苦,那种刻苦铭心的痛,没有好的家具,没有好的物品,面对着灾难,难以抗拒,难以逃脱,随时随地都可能丧生,可是他们都挺过去了,因为爱,因为亲情,他们挺过去了。

没有他们的苦难,却拥有同样重量的爱和亲情,即使有再大的风,再大的浪,再大的雨,有爱,有家,就有避风港,沐浴在爱中,再大的打击,再大的苦难,一切都微不足道,近在眼前的幸福,是否应该去珍惜?时间流逝,你是否关注过身边的亲人朋友,关注过他们为你做的一点一滴?珍惜,在你还拥有的时候。

感受到了作者把苦难写到了深刻之处,更感受到了青铜葵花在苦难中给我们的感动。

一对亲如亲兄妹的青铜和是葵花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拥有了爱,那种大爱,就比什么都重要。作者把那种大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对青铜和葵花而言,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幸福的、充实的,都被对方的爱感动着。青铜所做感动着葵花,感动着我们,而葵花在苦难中也感动着每一个人!

生活虽然艰辛,但这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因为他们相信,风雨过后必有彩虹。苦难是永恒的,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一点点苦难就大惊小怪,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的心态。

我们可以像青铜葵花一样,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感动自己,感动大家!付出就是爱,苦难中的付出就是大爱,大爱就是感动!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那日,学校进行期中的颁奖典礼,一本好书《青铜葵花》悄然来到我的世界。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着,吸引我不得不立刻读完它。

书中讲述的是一对少年青铜和葵花因不幸相遇,走进了一个家庭以兄妹相称,他们从此一起成长,一起走过风风雨雨,度过重重难关的故事。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招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城市。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葵花,她是一个诚实、善良、纯真、美丽、可爱的女孩,她在苦难的磨练中学会了坚强,变得更加懂事成熟。

苦难让她学会了抵制欲望的诱惑,照相对于大麦地的孩子来说是非常可望而又奢侈的一件事,当学校的同学们都热热闹闹的去照相时,葵花只能远远的躲在一旁观看,尽管心里是多么渴望照一张属于自己的相片。读到这时,我心中不禁一颤,想要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都这么难吗?同样身为妹妹的我却有多得数不过来的个人照,和葵花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我更应该好好珍惜这难得的幸福。

当葵花被选为大麦地新年联欢晚会的主持人时,老师建议她带一条银项链来装饰的自己会更美,然而懂事的葵花并没有告诉家人,但当青铜得知消息时立刻为葵花制造了一条世界上的一无二的冰项链,这条冰项链配饰妈妈为他改制的上衣使葵花成为了联欢会上最闪亮的明星。是啊,从小到大我不只有过多少条项链,再看看卧室里的那个大衣橱里,装满了春夏秋冬的衣服,甚至旧一点的衣服我都不会穿,更不要说改造的衣服了。

双城记读后感篇四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欢迎你们也来阅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个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己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己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后来,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美好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起。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之中的最后一部,也是七部之中最好看的一部,它让我回味万分。

这部书中,哈利认识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世界上最强悍的黑魔法,都对它无效。这种行为具有神奇的力量。哈利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在最后的决战,他选择了不出招,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咒”的黑魔头。那个黑魔头并不死于哈利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和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

有一个人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那就是——斯内普。它对莉莉(哈利的妈妈)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啊!

七个魂器的毁灭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的不能兼得,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阻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进入死亡的空间。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为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在天马行空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了一年之后,暑假就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里熬过了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回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家养小精灵多比来警告他:如果返回霍格沃茨,将会灾难临头。

但他义无返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常常使他落荒而逃。

就因为上面所说的,有一位叫金妮的低年级同学被一本日记吸收了灵魂,那就是第一个魂器了,他是五十年前的小汤姆·里德尔写的,也就是说伏地魔小时候写的(也就是说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写的),是哈利救了金妮,是他毁坏了伏地魔小时候的日记,是他救了金妮的灵魂。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不知道谁把伏地魔的日记本放到了金妮的一个东西里面(我忘了那个叫什么了)。金妮发现了以后,就把她的心事统统写在上面了,说哈利什么什么什么(我忘记了)……过了不久,灵魂就被吸走了,连自己本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密室,这就是所谓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了。后来,是哈利舍身为人(就是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给别人的意思)把金妮救出来了,还把一条蛇怪(是藏在密室里面的,只要看过电影或者书的都会知道)给杀了,最后还把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毁坏了,就成功的把金妮救出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而且又明白母爱也是很珍贵的,还明白了做事也要动脑筋。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双城记读后感篇五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雾都孤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被击毙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済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中,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里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幕。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一章,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正义、勇敢的孩子!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支持着他奋勇前进。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临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和漂泊流浪的未来。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却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吧!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双城记读后感篇六

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百万英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名著——《百万英镑》,我的心灵又一次受到了震撼。

《百万英镑》写得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有一天周末他开游艇冒失地驶出了海湾,一直漂到了大海,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了他。到了伦敦后,他身无分文无法生存。这时,一对富有的兄弟在他身上打赌。说假如给他一百万英镑,他会怎么样?哥哥说他会死,弟弟说不会。而亨利除了这张百万英镑外没有一分钱,他为了维持生计,想方设法取得别人的信任,以那张百万英镑担保去四处赊帐。后来,他在伦敦认识了一群朋友,并且用这百万英镑发了笔小财,还得到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这篇文章现实地反映了伦敦小市民贪图小利、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思想,揭开了人们贪婪、唯利是图的人性弱点。在这篇文章中,幽默的马克·吐温用搞笑的语言深刻地反映了金钱至上的丑恶嘴脸,揭穿了资本主义的真实面目。

他之所以能凭百万英镑在30天里活下来,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因为他具有聪明、勇敢,善于随机应变能力。第二,他准确地判断出伦敦小市民贪财的心理,让别人以为他就是百万富翁。

有人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虽然没有错,但是我想说:金钱只能满足物质的需求,但不能满足精神的需求。我们不能被金钱控制,更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

今天,我读了《百万英磅》。它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开始对他很刻薄,而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老板的态度一下子180度的转弯。为什么当你变得有钱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就不一样了?然后,他又去了服装店买衣服,没人理睬他,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店员就马上是另外一副态度了。为什么有钱人就有人巴结,没有钱了就会遭人冷落呢?当他有一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时,一个个陌生人却会像哈巴狗一样围着你转,讨好你。

钱!真得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买彩票?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得事,比如:帮助许多需要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大房子住;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最重要的。现在,我和爸爸妈妈都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居住的人很杂,房子周围都是随处可见的生活垃圾,每天看到这些都会让我很难过。但是当关起门,家却变成了我们的天堂!这里装满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对我的爱!这里永远不会缺少笑声!爷爷奶奶每天起早贪黑的下地,只为让我吃上新鲜没有农药的蔬菜;爸爸总是不停地给我的书柜添加新的书本,鼓励我多看书,当我打开书的时候,这里就变成了最美的地方;房间里总是飘荡着妈妈温柔的声音:儿子,该睡觉了;宝贝,起床上学了;儿子……这些都不是靠金钱能换到的,却是我最珍贵的!

爸爸曾经跟我说:做一个内心真正快乐的人比做一个有钱人强得多。因为你没钱也很快乐呀。内心的快乐比物质上的快乐更加的珍贵!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快乐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那么,没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照样能快快乐乐的活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如《野性的呼唤》《悲惨世界》。其中,我感悟最大的一本书是《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这部脍炙人口世界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书中收藏了他创作的二十一篇幽默文章。其中,《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最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外乡人,为了报复赫德莱堡,想出了一个办法。他送给赫德莱堡的一个人160盎司金元,相当于四万元钱,但他不知道当初是谁给了他20元钱和对他说了一句特殊的话。镇上的十九户人家都想出了那句话,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人20元钱。其实这是一个圈套,那160盎司金元是假的。最后经州议会商定,将赫德莱堡改名,他已成为最最臭名昭著的小镇。

读完后,我陷入了沉思。那十九户人家为了得到那“4万元钱”,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外乡人20元钱。赫德莱堡的人们在金钱面前都丢失了“诚实”,他们都不知道诚实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撒谎。有一次,我偷偷的拿了家里茶几上的十元钱去买东西吃。爸爸发现钱“不翼而飞”了,立即来盘问我:“儿子,你是不是拿了茶几上的十元钱?”我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没……没有。”那时,那十元钱已经买了零食进入到我的肚子里了。爸爸又问了两次,我很害怕,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没……没有。”爸爸抓住了我的破绽:眼神不坚定,严厉地说:“这十元钱肯定是你拿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为什么你说话声音那么小,眼神那么不坚定?”我承认了。爸爸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别人撒谎过。

一个人不诚实,别人会看不起他;一个社会不诚实,这个社会会腐败;一个国家不诚实,这个国家将可能会灭亡。让我们都做个诚实的人吧!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小说。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奇遇。伦敦的两位富翁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钞票借给亨利,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一个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仅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爱情。影片以其略带夸张的艺术手法再现大师小说中讽刺与幽默,揭露了20世经初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

“有钱能使鬼推磨”,以前,我并不认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现在的社会,贪婪之人毕竟是少数,但是,读了《百万英镑》之后,我才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金钱至上。

马克·吐温用很幽默的语言,描写了一个美国流浪汉亨利·亚当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两兄弟,并从他们那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他成为了百万富翁。他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衣衫褴褛,打发他到角落里。当他结账时,每个人都惊呆了,一个貌似穷光蛋的外国人竟持有一百万,老板赶忙赔笑,免去了亨利的餐费,并告诉亨利,他可以无限制地来饭店赊账。

亨利的衣服破旧,于是他决定去做一套合身的衣服,服装店内营业员的态度和饭店一开始的态度如出一辙,他们给了亨利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结账时还讽刺了他。当亨利拿出那张支票,店员很不可思议,老板知道后,特意为他做了四十几套衣服。

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地变化,那一张一百万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次以外的party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不必追究,但从故事中,我们学到了很多。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拮据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舞台,相比两者,我更喜欢后者。钱是一把双刃剑,也是沼泽,如果你避开,绕道而走,就不会越陷越深,迷失了自我。

记得最近的新闻里总会出现这样的条文:某市某行政执法人员贪污受贿几百万人民币。像他们这样作为人民的领导,为了钱出卖了人格,道德和良知的人其实不在少数,这些人在没有让钱,成为自己的奴隶之前,自己已经成为了钱的奴隶。

再回头看看主人公——亨利·亚当,在他之前,不是有很多人从两个兄弟面前走过吗?为什么唯独亨利得到了这份“天上掉下来的陷饼”?是因为他诚实也很聪明,当他看到那张巨额支票的时候,他并不是在思考怎样靠这张支票生活一辈子,而是在想回去和那两个兄弟道歉。在往后的一个月里,亨利的充分展示他的聪明,他利用那张百万英镑支票赚到了二十万镑,并如期把支票原封不动地还给了那两位兄弟,还婉言拒绝了一个好职位,只是他没有想到,最后,那两个兄弟中,有一位竟成了自己的岳父。假设亨利没有一颗诚实而又善良的心,他会从一个流浪汉变成一个名义上的百万富翁,再变成真正的富翁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双城记读后感篇七

《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这是一部讽刺写法的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儒林外史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的讽刺文学有着久远的传统。早在先秦诸子的散文中,就已有颇具讽刺意味的作品。《儒林外史》继承并发展了我国讽刺文学的优良传统,《范进中举》就是《儒林外史》中比较出色的一篇文章。

《范进中举》讲述的是一个叫范进的老书生在他五十四岁那年考上了举人,周围的人包括他的亲人,由先前的冷嘲热讽到对他热情恭维起来,就连平时动不动打骂他的丈人也对范进献起殷勤来。

当我看到,范进对他的老师说,他年龄五十四,已经考了二十次科举时,我不禁吓了一跳,怎么考到这么老,难道没有别的出路了吗?如果是我,两考不过就干别的活了,不可能考几十年还这么固执。妈妈告诉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时期的大家都认为只有读书才能功成名就。考过了,就能当官,当官就有了权,有钱人再和有权人进行钱权交易,名和利就双丰收了。所以,范进张进李进王进等书生才拼命地考试。

果然,范进考过没多久,就有地主乡绅给他送钱送物,不久他就过上了人上人的好生活,很快就融入了官场,学着别的官员借视察的名到处打秋风了。

这就是讽刺,《儒林外史》的作者用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向大家展现了一个病态的社会。

《儒林外史》这本书我还了解的不多,但我知道里面一定有更多有趣的知识。

不久前,我看了《儒林外史》这部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共有五十六回,是吴敬梓写的。小说的后半部是作者在三十六岁(1736)托病辞去征辟以后陆续写成的。

《儒林外史》展示了封建科举制度下士大夫的种种心态,进儿讽刺了士人的丑恶灵魂,深刻揭露了整个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不堪救药。吴敬梓以他的生花妙笔,描绘出一幅18世纪中国社会多彩的风格画卷。

吴敬梓在小说中写到的范进,周进、牛布衣、马二先生、匡超人、杜少卿的命运,并非别人的问题,而是他看到了历史的凝滞。正是借助于对科举的内心体验,所以他才极为容易地道破举业至上主义和八服制艺的种种病态。作者所写的社会俗相,不仅是作为一种文化心理的思考,同时,更多的是作了宏观性的哲学思辨,是灵魂站立起来之后对还未站起来的灵魂的调侃。因此我们也看到了吴敬梓的小说的一个鲜明特征思想大于性格。

在《儒林外史》第一回写的是: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

在争名夺利的元朝末年,诸暨县出了一个嵌崎磊落的人,此人七岁时,父亲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的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他为了报答母亲,努力、用功的念书。后来,成了流芳百世的名人。此人便是:王冕。

王冕自幼好学勤奋,但只因家境贫穷,读不起书。他的母亲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儿子啊,不是我有心要耽误你,只是你父亲早早去世了,我一个寡妇人家,社么都不会。如今年岁不好,柴火又贵。我们只能靠我做些针线活勉强糊口,实在是没钱供你念书啊!如今没办法,只能让你到隔壁去放牛,每月可以赚几钱银子,还有现成饭可以吃,明日你就去吧!”王冕知道家里的难处,便答应了。

第一天,王冕便来到秦家放牛,秦老爷对母子俩十分客气,而且后来十分照顾王冕。这让他们十分感动。

王冕在休学后,并没有放弃读书。他经常在有空时拿自己的工钱去书贩那里买两本旧书看看。

《儒林外史》所描绘的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吴敬梓却与众不同,他将当时社会的角落投射得一清二楚。

吴敬梓是康、乾年间的名人,《儒林外史》所表现的正是吴敬梓亲身所历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得很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

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

“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儒林外史》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活却又令人含泪去笑的人物形象,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儒林群丑图,又写下了文运衰落、文人有厄的痛史,而在这众多的人物中,匡超人的形象别具意义。

匡超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否定性人物,然而其实匡超人以前并不是这样。少年时期的匡超人手脚勤快,心地善良,事亲孝顺,漂泊在外时牵挂父亲,在兄长面前也很谦卑,懂得细心照料卧病在床的老父。然而渐渐地他却再也不是原先的自我:中了秀才后的势利;狠心逼妻回乡;潘三被捕后的翻脸无情;在牛布衣和冯琢庵面前的吹牛撒谎等等。其实在作者客观的描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可感的匡超人,他以前的善良朴实令人欣赏,而他的堕落则既令人惋惜又令人憎恶。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匡超人发生了改变?

其实,匡超人人物性格的构成、他的变质,一方面是社会原因,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这种杯具的是封建的社会制度,作者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以及势力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又有其自身的因素。对"功名富贵"的追求是匡超人堕落的重要原因。当尽孝与科举功名道路之间只能选择一个时,匡超人选择的是后者。此时的他已初露势利之心。

总之,匡超人自身的内因和外因交互作用,构成了匡超人这个典型人物。他的变质堕落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并且更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更是全社会、全时代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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