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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 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汇报(优质5篇)

时间:2023-10-01 21:48:41 作者:MJ笔神最新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 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汇报(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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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篇一

我乡对电代煤工作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搞好调度,现已完成安装任务,正常供暖。

2018年我乡电代煤工作试点3个村:海丰村、边庄村、东王村,共改造785户,其中:海丰村312户、边庄村323户、东王村150户。完成收费785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已能正常供暖。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电闸、电表负荷不足,电量过大时容易跳闸,影响取暖;二是变压器负荷不足,功率不足,需要调配。举措:已责成香坊乡电管站就变压器负荷不足问题进行解决;更换大功率电闸、电表,确保居民正常取暖。

三、冬季清洁取暖情况

其余16个村均统一配送清洁型煤,确保清洁取暖。

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篇二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是国家省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民生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为确保我县清洁取暖工作任务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我县农村清洁取暖计划完成2600户,任务已分配到各镇街。截至目前,已上报确户台账户数1979户,确户台账台数2003台。其中,开发区、武台镇、卞桥镇、郑城镇、白彦镇、丰阳镇、流峪镇工作进展较快,上报确户台账及时,其他镇街进展较慢,上报确户台账相对滞后。

一是个别镇街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开展工作,任务落实迟缓。

二是有的镇街上报确户台账数据不完善,存在缺项漏报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任务落实。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问题,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任务,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台账管理规范,报送及时准确。各镇街需在8月底前完成确户台账报送工作,确保上报台账数据详实准确。同时加强内业资料管理,规范归档。

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篇三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菏办发[2021]18号文件确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的通知》中第4项内容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总结,现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7-2021年郓城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72568户,涉及22个乡镇街道420个村,基本实现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按照年度划分:2017年改造10782户,2018年改造8780户,2019年改造9793户;2020年改造32213户;2021年改造11000户,按照改造方式划分:天然气改造11375户,电改造53854户,地热改造2989户,太阳能改造3462户,空气源改造888户。

(一)实现天然气管网“镇镇通”。按照省、市、县要求,指导燃气企业完成燃气管网镇镇通、村村通工程,共计铺设中压管网120余公里,低压管网260余公里,新增燃气用户3.2万户,完成预期2021年新增2.8万户的目标任务。

(二)供气方面。督促燃气企业已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能够满足“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保障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督促乡镇、村居、社区加大清洁取暖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一)“煤改电”“煤改气”投资和运行成本比较高,农村推广难度比较大。与传统取暖方式相比,用气、用电采暖成本大幅提升,由于农村老百姓承受能力有限,即使加上政府补贴,其采暖费用也仍然比原来用散煤取暖高,一些老百姓感觉不如原来经济实惠,存在“煤改电””煤改气“后舍不得用、少用等情况。

(二)政府补贴负担比较重,运行费用需要每年补贴

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以来,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也有了很大提高。但“煤改电”涉及电网增容改造、电采暖设施改造、户内线路改造、运维服务等多项投资,目前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补贴,且采暖运行费用每年都要补贴。如果电价不能有效降低,大面积实施“煤改电”后,政府补贴负担加重,政策持续性不强。

(三)习惯于传统取暖方式,对电采暖接受度待提高

除采暖成本较高的原因外,农村地区受长期以来的消费观念、采暖习惯等因素影响,部分老百姓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燃煤、薪柴等供暖方式满足取暖需求,有些群众感觉气、电采暖不够给力,不如原来的炉子烧得热乎,对“煤改电””煤改气“存在抵触情绪,即使改了也弃之不用。特别是北方许多农村地区群众仍然延续着传统的土炕取暖方式,兼顾取暖和做饭,而“煤改电””煤改气“只解决取暖问题,做饭还得继续用煤。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摸底调查,确认2022年改造规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在建设方案、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推进项目的实施。完成建设方案改造任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清洁取暖户温暖过冬。

(二)计划2022年城区天然气用户新增覆盖16000户,农村天然气用户新增覆盖7600户,我县天然气民用户将达到86000余户,新增铺设高压燃气管网36公里,中压管网68公里,预计2022年全县天然气用气量将达到一亿四千二百万立方米。继续推进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结合,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政府储气设施建设,提高政府储气能力,确保我县天然气稳定充足供应。

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篇四

一是技术路径有限。目前,全省都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举模式,同步探索生物质、热泵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比如,《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提出,要综合采用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天然气取暖、电取暖、工业余热取暖、可再生能源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开展冬季取暖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 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受到发展条件、配套设施等限制,往往只能采用电取暖或可再生能源取暖方式。

二是清洁取暖成本压力较大。农村地区多以传统燃煤为主,按照煤炭0.4元/斤价格,一个冬天一户平均的采暖费用在1000元左右,部分群众为节约成本,选择劣质煤或柴,一个冬天平均费用在400到700元,这还包括了日常的烧水、做饭用煤。而电取暖由于价格昂贵,以平均0.54元/度电计算,整个采暖季,仅空调电费支出就超过2000元,普通农村家庭很难负担。因此,很难得到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的认可。目前,社区楼房主要采取集中供热和电暖气、空调等电供热为主。由于集中供热仅仅能够覆盖到新建社区,大量区域依然无法实现有效覆盖。

一是强化布局,宣传引导。该镇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镇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利用喇叭广播、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使用洁净煤取暖的重要意义,让清洁取暖的政策深入农村增进社会公众对清洁取暖的了解和支持,动员广大农村居民使用洁净煤,村干部加强巡逻督导,分片入户,掌握每户取暖实情,严格查处劣质散煤,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散煤行为,推广洁净煤使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精准摸排、不漏一户。

二是疏堵结合,加强推广力度。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通过政策奖补和实施多类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同时加大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的推广力度,推进本辖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

清洁取暖工作各部门汇报材料篇五

为做好2020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清洁能源替代的原则。

在确保群众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煤炭散烧,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油则油、宜煤则煤等替代方式”的方针,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

三是坚持平原农村为重点的原则。

统筹推进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

四是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

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15366户(其中农村xxxx户),其中集中供热xxxx户(含部分小区替代煤改气xx户)、“煤改气”xx户、“以醇代煤”xx户、“煤改电”(含太阳能+)xxxx户(整村分户式煤改电xxxx户、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xx户、重点区域散户煤改电xxxx户)、生物质能(生物质+生物质炉具)xxxx户、清洁炉具(兰炭)及其它xxxx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动态调整。同时,对2018、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庄中尚需改造的住户燃煤和炉具进行双清零工作。

2.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

3.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左右。

(三)改造区域

建成区、建成区外3公里范围内,xx、xx国道沿线、xx高铁沿线2公里范围内村庄。

二、重点工作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任务:4592户

一是重点推进县城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工程,优先实现集中供热。

科学扩大热力管网供热能力和供热半径,延伸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替代煤改气供暖小区,2020年至少增加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增加1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能源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xx供热公司、xx热电公司详见附件1)

二是做好xxxx热电公司扩建1×15mw生物质发电机组项目的余热回收扫尾工作,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

三是积极招商并出台扶持政策,推动xx镇及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签约落地,一期解决周边10个村的供热问题。

(牵头单位:能源局、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xx镇、经济开发区)

(二)稳步推进“煤改气”工作

任务:420户

一是对2019年实施但未完成“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的下申村和谷村开展扫尾工作。

二是统筹规划“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完成2020年420户“煤改气”改造工作,加大政策补贴力度,提高居民用气率。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城区、洁源天然气公司,详见附件2)

(三)做好“以醇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任务:808户

并利用甲醇可携带的特点,对商业网点和分散生产经营性建筑进行清洁取暖“以醇代煤”覆盖。(详见附件3)

二是古城区域内已实施“以醇代煤”部分居民进行周转替代工作。

(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城区)

三是挑选两个村进行煤改醇集中供暖试点。

(四)积极推进冬季取暖“煤改电”工程

任务:7046户

1.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积极争取省、市供电部门2020年对晓义村、思贤村进行电网改造。完成晓义村、思贤村及重点区域1349户散户煤改电(太阳能+)改造工作。(牵头单位:能源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供电公司、各有关乡镇、城区,详见附件4)

2.积极推进空气源热泵、空气能热风机、电锅炉、石墨烯碳晶片等类型电供暖方式,根据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煤改电”方式;完成xx、xx等整村分户式4797户“煤改电”替代工作。(详见附件4)

3.进行煤改电(太阳能+)集中供热试点并出台煤改电(含太阳能)集中供热政策。进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工作,利用现有煤改电政策,在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重点区域村优先推进谷恋、雅安、大韩三个村600户进行集中供热。在韩家庄、左墩村、修善村三个村300户进行“太阳能+”供热试点。(详见附件4)

(五)继续推广“生物质+生物质炉具”等能源互补清洁取暖方式

任务:2000户

1.加快农村地区生物质与电、甲醇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模式,不断推广分户式“生物质+生物质炉具”清洁取暖方式(1800户)。进行生物质集中供热试点(200户)并出台生物质集中供热政策,在农村地区进行生物质集中供热试点。(详见附件5)

2.公开招标确定1-2户生物质能颗粒供应商或厂家,严格执行最高限价,每吨给予50元生产补助。出台《xx县“清洁取暖炉具”(生物质、兰炭)运行监管实施细则》,逐步建立生物质运行监督可追溯体系。(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各有关乡镇)

(六)因地制宜推广清洁炉具(兰炭及其它)

任务:1000户

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户用成型燃料炉具,大力推进兰炭加清洁炉具替代散烧煤,小范围试点各种新型清洁能源取暖方式。(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各有关乡镇,详见附件6)

(七)强化秋冬季散煤管控,继续实施清洁煤统一配送和补助政策

1.对2018、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庄中尚需改造的住户燃煤和炉具双清零工作。已进行清洁取暖替代的区域禁止使用煤炭取暖。各乡镇、城区对本辖区居民储存煤炭和未拆除的炉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双清零工作。

2.按照“定点经营、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原则,对清洁煤实行定点销售,由能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属地乡镇共同审核确定清洁煤经营点,各种清洁煤经营网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7家。全县范围内禁止运输、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煤炭,未进行清洁取暖替代的居民不得使用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煤炭。(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城区)

(八)对有关单位及养殖区、农业设施经营户清洁取暖方式等特殊要求

财政供养单位的清洁取暖方式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进行清零,养殖经营户(重点区域内取暖全部清洁能源替代,其它区域实施清洁煤配送)由畜牧中心进行牵头负责,农业设施(含蔬菜大棚,重点区域内取暖全部清洁能源替代)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畜牧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能源局、市监局、各有关乡镇、城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xx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各部门统筹推进全县清洁取暖工作;加强县直各部门之间及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逐村制定清洁能源替代计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县直各部门按照对口市直部门承担的任务和各自职能,公开招投标程序,强化监管,上下联动,分工合作,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督促协调指导。

(二)提供优质服务

清洁供暖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清洁供暖主体责任,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建立,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安全可靠供暖。

(三)加大政策支持

经我县2020统一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替代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取暖设备改造补贴和采暖季运行费用补贴,采暖季运行费用补贴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补助办法由各牵头单位另行通知。

(四)保障能源供应

1.做好天然气供应,多方开拓气源,建立多元化的气源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快管道互联互通,构建完善全县燃气网络;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2.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集体系,推进收储运专业化发展,提高原料保障程度。

3.加快建设高效率的余热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按照能源梯级利用原则,实现余热资源利用最大化。

4.加强节能环保锅炉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推进与节能环保锅炉配套的清洁煤配送、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一)补贴发放

居民清洁取暖替代补贴费用的统计工作由各乡镇、城区负责,各乡镇、城区将统计情况上报各牵头实施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完成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居民清洁取暖补贴费用,各乡镇、城区负责本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替代补贴费用的发放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配合单位:能源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

(二)规范清洁煤销售市场

能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属地乡镇共同审核确定清洁煤经营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7家,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布局并于7月初前公布清洁煤销售网点名单。各清洁煤销售网点需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硬化经营场地、搭建物料棚、购置喷淋设备等改造工作。市监局负责对清洁煤销售网点进行监管,各清洁煤销售网点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不得向禁燃区及进行了清洁取暖替代的区域销售煤炭。销售煤炭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建立购销台账,8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将清洁煤储备情况及销售情况报能源局备案。(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各乡镇、城区)

(三)加强劣质煤运输打击的力度

交警大队、交通局、公路段要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散煤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利用设立检查点和路面巡查等方式对入境运煤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对进入我县境内的运煤车进行登记,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燃区,对经检查无法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暂扣并移交市监局进行煤质检测;对非法运营的运煤车、不符合要求的运煤车及未经批准进入禁燃区的运煤车予以处罚。(牵头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监局、公路段)

(四)强化清洁煤检验力度

市监局要对清洁煤销售网点每批次煤炭质量开展检测工作,对全县清洁煤经营网点所销售的煤炭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对经检测不符合清洁煤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交警部门移交的未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煤炭质量检测。对全县无照无证经营煤炭、未经定点私自售煤、销售劣质煤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监局)

(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杜绝散煤复燃现象

各乡镇、城区要对本辖区内已经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进行排查,如发现实施清洁取暖替代的居民仍有使用散煤取暖的行为,立刻取消其所享受的清洁取暖替代相关补贴,并移交市监局进行处理。市监局将居民所使用的散煤进行质量检测,查明散煤来源,形成倒查机制,严厉打击向已经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区域内销售散煤的行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加强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由各乡镇、城区负责,按照淘汰标准对本辖区内小于35吨的经营性燃煤锅炉和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居民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财政供养单位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负责企业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以及企业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严厉查处企业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

(七)按时推进,形成机制

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各乡镇、城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从六月上旬开始每周向各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办公室汇报上周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将每周的工作汇报整理留存。(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城区)

五、做好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让城乡居民了解清洁取暖的优点,为城乡居民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向城乡居民展示清洁取暖成果,改变城乡居民传统取暖习惯。打造清洁取暖典型项目或示范工程,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推动城乡居民逐步改变原有的取暖观念和取暖方式,改进粗放的用暖方式,节约能源。(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区、县直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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