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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工作总结(优质6篇)

时间:2023-10-02 16:00:16 作者:XY字客专项监督工作总结(优质6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一

法院执行指挥调度

一、项目概述;..3 二、需求分析;..3 三、设计思路及目标;...4

本次指挥调度平台设备拓扑示意图.........8 执行单兵......8

2一、项目概述;

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项目是为了落实完善执行联动指挥机制而进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目的是建成以执行信息化为基础,执行规范化为保障,以联动高效为核心的高科技指挥调度平台。要求能够调度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对获得的执行线索做出快速反应,快速的处置执行突发事件。组织辖区法院的联合执行,交叉执行,和提级制定执行。执行要情处理和决策指挥,同时能协调全市两级法院及法院内部部门的执行事项。此指挥调度平台是指挥中心项目的重要xxx分。

在本方案中法院执行指挥调度平台将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通过软、硬件相结合的执行工作保障技术系统,使法院具备监测监控、要情传递、综合协调、执行联动与指挥调度等多方面功能,是实施法院执行预案、实现执行指挥决策的载体。法院执行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是执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建立和健全法院执行机制,落实和深化执行工作,增加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xx法院执行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要以“功能全面、资源整合、服务领导、方便指挥”为

目标,要满足法院对远程监考、视频会议、远程汇报案件等工作需要;同时,在执行工作中时,能够调度全市各级执行力量和协调各种执行资源;同时保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各区县、各镇(街)、各专项指挥部在法院执行指挥和统一调度时互联互通;使决策者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够“看得见、听得清、信息准、反应快”,确保指令下得去,情报上得来。

本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二

近年来,_、_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三江县切实增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切切实实地拿出“实”办法、“硬”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落实、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五作组,并抽调4位同志专抓减税降费工作。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体联动,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大局意识,确保服务到位。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利用业务骨干的专业优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分层次举办10余场次业务培训、线下“一对一”精准辅导,累计共培训560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并利用线上税企微信群、三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企业负担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提高纪律意识,确保责任到位。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纠查问责、确保工作无遗漏、数据无差错。严查税务人员在减税降费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上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减税降费落实成效。

1.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到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共减免500万元。

2.增值税税率下调的政策实施。自20xx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7%税率降为16%。从20xx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降为13%;原增值税适用10%的税率降为9%以及起征点的提高等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因素,预计全年共减免3500万元。

3.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实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从每人3500元/月提高到每人5000元/月;并且从20xx年1月1日起,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20xx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减收万元,预计全年同比减收1100万元。

4.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上半年享受减半征收的180户,减免256万元,预计全年减免980万元。

(三)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制定了督察督办计划,督查督办组认真对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积极协助上级减税降费专项工作督查组到我局开展督查工作。三江县税务局下发《国家_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三江县税办发〔20xx〕3号)以及《_国家_三江县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提醒通知书》(三江税党纪提[20xx]3号)提醒党委成员及涉及减税降费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_、_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取消的收费项目停止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和税率的政策执行到位。督察督办组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对违反工作要求,落实政策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自查,我县未发现有相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按照《国家_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柳市税发〔20xx〕33号)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逐户核查,积极向市级反馈工作进度,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清理第三方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精神。组织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第一时间约谈服务单位,要求各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同时提供自查报告和关于电子发票收费项目清单等,相关服务单位均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并提供公司针对电子发票开发的升级服务项目和收费情况。做好数据清查和复核。完成全县80户电子发票使用情况清查,80户企业使用公司提供的单机版电子发票,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核查,未发现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有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的行为。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三

省、市、区已经将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的有关税收政策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加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仍在执行期限内,因此,今年的减税降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区将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紧密围绕省市区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减税降费是_、_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我区作为政策落实的一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按照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抓好协商机制、落实机制、责任机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减税降费工作与日常财政税收工作无缝衔接,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政策落实为目标,以优化服务为手段,以宣传培训为保障,提高税收政策落实的精度、准度、广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够及时享受政策。要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各类事项有人部署、有人落实、有人督办,加强跟踪问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三)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7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9.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10.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_xxx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_、_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举措,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搭建“三大平台”、畅通“三个渠道”和强化“三类监督”,精准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1-11月,全市减免税费额同比增长,其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额亿元,同比增长11%。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1月21日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园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一、专项监督期限

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20日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园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结合园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风险。

1、重点区域:农村、学校及周边、药品食品经营区域。

2、重点品种:乳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及药品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等。

3、重点单位:企业食堂、副食经营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饭馆、村卫生室。

四、工作任务

本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从以下几个环节或方面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一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与整治。以农村、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

2、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园区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逐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3、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治。以卤制熟食、快餐盒饭、冷(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为重点环节,加强检查抽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严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通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园区党委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保证经费投入。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密切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引导社会监督,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学校、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食品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四)规范信息报送。

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信息周报制度。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五

我局认真落实“七五普法”的相关内容,始终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科学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对税务干部进行全方位法治培训。将普法学习纳入到基层党建工作中,督导干部有计划的开展法律学习、抄录学习笔记,机动安排普法学习计划,适时添加学习内容,将《民法典》补充到学习计划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民法典,邀请律师开展专题讲座,确保普法学习与时俱进,使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量逐步增长,法律知识更新更快。

(二)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多元化宣传途径,切实提高税法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让纳税人“少走弯路,少费时间,少花金钱”。一是提高政策知晓度。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放置办税指南、纳税辅导宣传册以及涉税事项告知书,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供纳税人随时学习了解相关内容;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专岗和专家团队进驻办税大厅,解答回应纳税人关注问题,使税收政策进一步公开、透明。二是提升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在落实优惠政策中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限时办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按照各项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挂图推进,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完善办税指南,更新办税“一次性告知”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了解办税事项。疫情期间依托微信平台、“获得”平台等渠道点对点进行宣传辅导,为重点企业开展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活动,通过“漫灌式”宣传、“滴灌式”辅导的方式为企业送政策、送红利,在减税降费、精准管理、提质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推进简政放权,便民办税服务

落实11大类146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简化办税流转审批环节,目前已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马上办”服务清单,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即(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简化办税流转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涉税事项,在办税大厅的窗口直接受理,99%以上涉税事项实现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基本实现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缴税(费)所需时间压缩至小时以内。有序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无纸化退库等业务,我局已将审核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天,生产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4天。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

严格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整理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文书、裁量基准等内容,严格把好税务行政处罚审查关,针对2000元以上罚款,坚持对标对表进行法制审核,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文书的填写,进一步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明确处罚范围,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指导税务分局行使税收执法权,通过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和约束税务执法人员合法规范地行使行政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降低执法风险。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按照国家_要求,编制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提交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尤其是一线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要牢牢把握权责清单责任事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涉税费事项。公开纳税咨询、举报投诉、法律救济监督渠道等,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截止2020年10月,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人员90人、权力和责任清单482项、欠税信息524户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341起、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116起、非正常户认定136户次;执法记录仪共拍摄纪录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核查3户、一般程序注销24户;共受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8户次,通过法制审核,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决定合法、合规,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工作的通知》(银管支付〔2021〕63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降费让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有序开展减费让利宣传活动,落实减费让利工作,现将减费让利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六

在全市首创推出纳税服务联络员制度,并在办税服务厅公示纳税服务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保证辖区内每名纳税人均有对应的联络员,让税法宣传辅导更贴心。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微信群、短信平台、电视台等载体,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相关资讯20多篇,发送短信56254条。与县电视_合制作播出《今日昌黎——减税降费派送政策红包,提振信心促高质量发展》专题片,丰富宣传模式,扩大宣传范围。积极联系广缘超市、县电视台、昌黎宾馆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户外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打造立体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政策宣传辅导体系。

为积极响应相关部门关于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工作部署和倡议,绥中城郊支行积极宣传减费让利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知晓国家相关政策,充分享受金融红利。为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绥中城郊支行积极做好公示宣传工作。为加大宣传力度,我行还在营业点投放宣传折页、宣传材料,并通过led屏、公告栏等醒目、易于感知的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为使行内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精准掌握减费让利政策,对业务工作人员做好全面宣贯和转培训工作,确保对减费让利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坚决杜绝不执行、不熟悉和不告知的情况。通过全面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在服务客户时能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优质的服务。

为打通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绥中城郊支行的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客户咨询或办理业务时,积极主动告知该行的减费让利政策,另一方面,积极通过“走出去_的方式,主动对小微企业和商户进行了宣传,通过入市场、访商场、进商圈、走商户的活动,以点对点、面对面的详细讲解,营造了良好的金融惠民环境。

下一步,绥中城郊支行将持续践行惠企利民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更详实的举措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经营成本,做到降费不降服务,切实助力小微企业行稳致远。

近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减费让利、惠民利企的决策部署,农发行吉安市分行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强化组织,细化责任。为落实好此项工作,该行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项工作负责制,严格落实“降费不降服务”原则,组织对辖内支行费用收取情况进行自查,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政策落实。

明确政策,精准传达。该行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学习各项减费让利政策,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减费让利政策的学习培训,保证每一名员工能够知晓并熟悉减费让利政策,并主动对接客户进行“答疑解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好政策送上门。

下一步,该行将继续做好减费让利的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畅通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渠道,接收客户群众监督。同时全面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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