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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克尔曼尼篇一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开克尔曼尼篇二
那是1959年的夏天,我在一家度假旅馆打工,做夜班服务台值班员,兼在马厩协助看管马匹。旅馆老板是瑞士人,他对待员工的做法是欧洲式的。我和他合不来,觉得他是一个法西斯主义者,只想雇用安分守己的农民。我当时22岁,大学刚毕业,心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有一个星期,员工每天晚餐都是同样的东西:两根维也纳香肠、一堆泡菜和不新鲜的面包卷。我们受侮辱之余,还得破财,因为伙食费要从薪水中扣除。我异常愤慨。
整个星期都很难过。到了星期五晚上11点左右,我在服务台当班。当走进厨房时,我看到一张便条,是写给厨师的,告诉他员工还要多吃两天小香肠及泡菜。
我勃然大怒。因为当时没有其他更佳的听众,我就把所有不满一股脑儿向刚来上班的夜班查账员薛格门·沃尔曼宣泄。我说我忍无可忍了,要去拿一碟小香肠及泡菜,吵醒老板,用那碟东西掷他。什么人也没有权要我整个星期吃小香肠和泡菜,而且还要我付账。老天,我非常讨厌吃小香肠和泡菜,要我再吃一天都难受。整家旅馆都糟透了,我要卷铺盖不干,然后去蒙坦那。我这样痛骂了20分钟,还不时拍打桌子,踢椅子,不停地咒骂。
当我大吵大闹时,沃尔曼一直安静地坐在凳子上,用忧郁的眼神望着我。他曾在奥斯威辛纳粹德国集中营关过3年,最后死里逃生。他是一名德国犹太人,身材瘦小,经常咳嗽。他喜欢上夜班,因为他孤身一人,既可沉思默想,又可以享受安静,更可以随时走进厨房吃点东西——维也纳小香肠和泡菜对他来说是美味佳肴。
“听着,弗尔钦,听我说,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不是小香肠和泡菜,不是老板,也不是这份工作。”
“那么到底我的问题在哪里?”
“弗尔钦,你以为自己无所不知,但你不晓得不便和困难的分别。若你弄折了颈骨,或者食不果腹,或者你的.房子起火,那么你的确有困难。其他的都只是不便。生命就是不便,生命中充满种种坎坷。”
“学习把不便和困难分开,你就会活得长久些,而且不会太惹得像我这样的人烦恼。晚安。”
他挥手叫我去睡觉,那手势既像打发我,又像祝福我。
有生以来很少有人这样给我当头一棒。那天深夜,沃尔曼使我茅塞顿开。
此后30年来,我每逢挫折,被逼得无路可退,快要愤怒地做出蠢事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张忧伤的面孔,问我:“弗尔钦,这是困难还只是不便?”
我把这句话叫做沃尔曼试金石。
开克尔曼尼篇三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杀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开克尔曼尼篇四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开克尔曼尼篇五
在这本书中,莫比·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勇猛,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书中讲了“裴廓德号”捕鲸船在大海上捕鲸,最后和白鲸莫比·迪克同归于尽的故事,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
“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杀掉莫比。我觉得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亚哈是个英雄,但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却意味着毁灭。我想,有时过度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我最佩服的人是标枪手魁魁格,他是个小岛上的土著,脸上常被涂得红一块,紫一块的。他出生高贵,他的父亲是酋长,叔叔是大祭司,母亲是一名英雄的女儿。但他毅然放弃了安逸的生活,决心要去捕鲸。但这时,船上人已满,他就独自一人划着一只小独木舟躲到一片密部的红树林和珊瑚礁的海峡里,这里是大船出海的必经之地,等到大船驶来时,他划着独木舟迅速地靠近大船,然后跳起来一把抓住船弦,扑上了甲板。船长当即劝他回去,可他死也不肯。即使船长抽出刀来威胁他,也没使他妥协。船长只好安排他去做标枪手,最终他成为了一名勇敢的捕鲸者。
这本书最激动人心的场景莫过于捕捉莫比·迪克。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灭亡。这头白色的妖怪撞碎了所有的小艇,把船头咬得稀巴烂,最后莫比·迪克带着标枪和佩德号同归于尽了。
人类是虚伪的,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弄到它想要的东西上,然而一个生命悄逝时,他们却又同情起被杀者了,有的甚至会感到很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