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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器合作合同 电器元件采购合同免费(优秀5篇)

时间:2023-10-03 10:57:30 作者:薇儿2023年电器合作合同 电器元件采购合同免费(优秀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器合作合同篇一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v^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古城广场景观照明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灯具及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未曾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一致。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7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负责提供仓库。

第四条:安装

1、灯具在运抵施工现场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在乙方到达现场安装时,需要甲方提供乙方安装人员的住宿。

第五条:验收

乙方将所供灯具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

第五条: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灯具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12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第六条:付款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毕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3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电器合作合同篇二

发包人: 太原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2、 项目地址: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二.工程范围

1、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 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不得迟于出现故障后3天)。如在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包括关键的设备),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含安装及调试费)。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山西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 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 三 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维护(若产生更换材料费用只收取成本费用)。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运水烟罩4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维护及调试, 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二.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含设备供应、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报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及试运行中的指导跟踪、合同保修期内质保金、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物价上涨、原材料或人工费上涨、政府调整物价及其它因素而作调整。本合同为闭口合同。(具体价格内容详见附件)

4、本合同质保期为 三 年,质保金10%。自验收合格之日始,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确保无质量问题后,10%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三年质保期的前两年年末不计息退还乙方各3%,三年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的4%。

5、合同外增加工程: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增加工程,其设备单位价格、总价优惠比例等均按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总价时确定的原则,计算增加工程的价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该增加价款作为双方的补充内容,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十四. 安全责任

1、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甲方人员已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如属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甲方均可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3、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5、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乙方自理。

7、施工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十六.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以上,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提供堆放、安装、培训场地。

3、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供货,乙方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批货物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 3 %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若甲方需在原采购基础上补充采购物货数量的,甲方应提前 10个日历天提供补货通知单给乙方以方便乙方按时交货,货物单价按附件1执行。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

3、附件3.企业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燃气炉具生产许可证、准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

4、附件4.厨房设备报价单(甲、乙方)

5、附件5. 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乙方)

6、附件6. 燃气炉具的国家标准及企业安装技术标准(乙方)

7、附件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责任保证书(甲、乙方)

8、附件8. 现场项目班子人员表(乙方)

二十. 其它

1、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型号若由于技术进步,原生产厂家有所变更,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变更相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本协议中对应的设备型号相应变更(乙方需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本协议中相对应的设备并提供相应部门的证明)。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器合作合同篇三

甲方(采购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每季度按时将当季度货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各自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电器合作合同篇四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中山市亮而的照明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v^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7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电器合作合同篇五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根据 20xx 年3 月 日 设备项目(招标编号:( hnqszb20xx0045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当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变压器型号规格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合同金额(单位:元)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卖方对设备提供不少于 24个月的保修期(设备另有超过24个月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保修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违约处理。如因买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五、交货预约期: 30 天 ,如有变动,买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需提前交货的,则提前半个月通知卖方交货,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需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卖方保管不另收保管费。

六、机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合同所定货物卖方在生产前应向买方确认规格型号参数,买方有权变更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变更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

设备制作过程中,卖方应配合买方监造人员对设备制作过程经行质量检验。

安装调试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卖方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技术资料,以及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维修人员。

七、质量保证:

卖方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后,对设备应妥善保管,以保证安装顺利和延长使用寿命.

卖方设备安装调试安毕,并在工程竣工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内,为买方提供免费服务.

如发生故障,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能知后立即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进行维修.

卖方要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内在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卖方提供能够满足设计院设计要求的图纸、资料后十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 180000 元。

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检验合格后,并且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5 %,计 585000 元。

余款 15%,计 135000 元作为质量保修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运24个月内,在此期间产品因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损坏,卖方负责更换,更换后,设备质量保证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买方七天内支付。

九、验收

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和卖方提供的设备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由买方会同卖方、接收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设备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经自检合格后,由买方、安装公司、监理公司及当地质检部门负责验收。

十、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总共 24个月。

十一、违约责任:

卖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包括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货)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同时,买方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十二、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对方责任。

十三、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开封市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

十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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