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习报告>最新负面清单行业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自查报告(通用9篇)

最新负面清单行业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自查报告(通用9篇)

时间:2023-10-03 13:38:09 作者:琴心月最新负面清单行业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自查报告(通用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负面清单行业篇一

xx第二中学陶xx通过此次师德师风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教育事业的成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为人师表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依法执教。首先,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才能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其次,多年来的从教,使我认识到:只有在平凡的岗位中踏踏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并自觉遵守《教师法》,以它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依法执教。这样的人生才会过的充实有意义。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我热爱教育,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学生。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都要将校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以“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精神来指引我。在做好教具、认真备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工作中本着“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孩子”的原则来设计活动,并做好记录。

3、热爱学校和谐发展。关心、热爱孩子是教师最基本的天职。在每次的活动中,我都要以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孩子们愉快茁壮地成长。

4、注重小节修炼人格。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孩子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式人物”。所以,我要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5、尊重家长服务家长。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要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使家长信任你。

6、廉洁从教,不谋私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总之,这次的自查活动真似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不被金钱蒙蔽、利欲熏心,使我们永远保持一方净土。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千教万教,认真求真,千教万教学做真人”。

负面清单行业篇二

作为幼儿,经常被告诫要遵守“负面清单”。这个清单规定了我们不能做什么,比如不撒谎、不打架、不说脏话等等。在生活中,我也遵守了这个清单,并从中受益良多。通过与同学们的交流与学习,我意识到负面清单不仅是我们行为规范的指南,更是培养自我约束力和道德观念的重要工具。以下是我对负面清单的心得体会。

首先,负面清单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发现负面清单其实就是一张行为规范的清单。遵守负面清单,意味着不能做一些不受欢迎且有害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正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应该去克服与纠正的。比如,不能撒谎教我们要保持诚实与真实,不能打架教我们要友善与和睦,不能说脏话教我们要文明与礼貌。在遵守负面清单的过程中,我们慢慢养成了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这将对我们的成长与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其次,负面清单培养了我们的道德观念。在负面清单中,有一些行为被归为“不道德”的范畴,比如欺骗、伤害他人等。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通过了解负面清单,我们更加明白了为什么要远离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它教会了我们心存善意、待人友好、与人为善等道德观念,让我们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可取的,哪些是可以借鉴的。通过负面清单,我们能更好地判断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准则,从而提高我们的道德素养。

再次,负面清单帮助我们培养了自我约束力。当我们意识到某个行为被列为禁止行为时,我们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要求。这时,我们会自觉地停下来,想一想这个行为是否合适。通过这种过程,我们培养了自我约束力。当我们要说谎的时候,我们会想到不能撒谎,于是我们会停下来思考如何表达真相。当我们想要打架的时候,我们会想到不能打架,于是我们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样一来,我们通过遵守负面清单,渐渐掌握了自己的行为,不随意做出错误的举动。

此外,负面清单也提醒我们要尊重他人。在负面清单中,有一些行为是伤害他人的,比如说脏话、欺负他人等。通过学习负面清单,我们能够意识到这些行为对他人的伤害,并明白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与尊严。我们要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理解与包容他人,不去伤害他人的感情与身体。通过负面清单的启发,我们自然而然地抱有一颗爱心与宽容的心态,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与和谐。

最后,负面清单不仅是我们行为规范的指南,更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朋友。它引导着我们远离不良行为,养成良好习惯。它教会了我们道德观念,让我们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它培养了我们自我约束力,提高了我们的自控能力。它也提醒我们要尊重他人,与他人和谐相处。在幼儿成长的道路上,负面清单是我们的好朋友,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伴侣。

总而言之,负面清单不仅是我们行为规范的指南,更是我们成长中的良师益友。通过遵守负面清单,我们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道德观念,积累自我约束力,学会尊重他人。让我们在负面清单的指引下,成为更好的人。

负面清单行业篇三

xx中学 xxx

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1.不存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存在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

2.不存在超标准接待,不存在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考察。

3.不存在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存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4.不存在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5. 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违反规定的吃请。

6.禁止各级各部门异地间无实质内容、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

7.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8.不存在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存在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存在安排群众或学生迎送,不存在献鲜花,不存在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存在层层多人陪同。

9.不存在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存在添置豪华设施,不存在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存在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0.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不存在由接待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伙食费。

11.不存在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存在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12.除外事、重要商务规定允许以外,州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

13.工作时间不得饮酒。

14.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轻车简从,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和车辆数量,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

15.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得超预算支出接待费用。

1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17.不存在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或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18.不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19.不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20.不存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不存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2.严禁同城各单位之间以工作联系、交流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23.严禁以工作餐等名义在机关食堂、内部接待场所等变相吃请。24.严禁以加班、误餐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25.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26.严禁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吃请。27.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吃喝。

28.严禁接受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

29.不存在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30.不存在参加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

31.不存在参加企业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年饭。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32.严禁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33.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4.严禁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35.严禁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36.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37.严禁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

38.严禁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变相发放职工福利。39.严禁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40.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41.严禁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2.严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43.严禁借以名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44.严禁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45.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46.严禁以单位内部评先表优、单项工作考核等方式额外给干部职工发放奖金和福利。

47.严禁违规报销、支付、补助、发放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费、通信费等。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48.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49.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烟、酒、茶、玉、土特产等。50.严禁违规收送“红包”,或者用微信等方式收送“红包”。51.严禁在各类评比检查时违规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金、商业预付卡、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52.严禁收受个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范围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53.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54.严禁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

55.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56.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五、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57. 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58.严禁挪用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以及工程项目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购买公务用车。

59.不存在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60.不存在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61.不存在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扫墓、钓鱼、接送家属上班上学、购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62.不得利用职权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63.不存在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调换车辆、摊派资金购买车辆。64.不存在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私人名下。65.不存在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66.不存在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7.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车辆应统一喷涂标识。

68.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车辆。

69.不存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70.不存在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71.严禁以任何方式为各级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保留相对固定用车。72.严禁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普通公务活动中使用应急公务用车。

73.严禁在非执法执勤性质的一般公务活动中使用执法执勤用车。74.严禁公车私用。

75.严禁用公车油卡给私车加油。

六、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76.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

77.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调研、研讨等公务活动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78.严禁打着红色经典、革命传统教育等幌子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79.严禁以招商引资、洽谈项目、签约等为名,组织相关人员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80.严禁参加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企业)组织的国内旅游。81.严禁虚列支出套现支付旅游费用。

82.严禁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中介机构、协会、企业等单位报销旅游费用。

七、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83.不存在把出国(境)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境)。84.不存在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85.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86.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87.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88.不存在安排超标准住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89.无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或者超过出国(境)经费预算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90.严禁将公用经费、非出国经费预算资金用于因公出国(境)开支。

91.不存在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者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

92.因公临时出国(境),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庆典、机构挂牌、开工仪式和内部慰问等活动。

93.出国(境)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赠券、支付凭证等。

94.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购买或出具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安排在外公务行程;严禁通过中介机构代办出访任务报批手续,甚至伪造邀请函报批。

95.严禁组织“团外团”;严禁拆分团组、分头报批。96.严禁派员为出访团组打前站。

97.严禁参加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组织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旅游。98.严禁参加由外方资助的背景复杂、专题敏感的出国(境)培训。

99.严禁在申请因公出访任务的同时,向公安部门申办(因私)护照或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及签注,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因私签证。

八、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100.不存在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存在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101.不存在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102.严禁超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103.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得再安排办公用房。

104.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105.严禁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处置办公用房。106.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用品,配备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

107.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108.严禁超面积标准办公室挂“会议室”、“支部活动室”、“接待室”等其它功能室的标牌。

109.严禁在办公室增加桌椅虚增人数降低人均办公用房面积。

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110.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操办婚丧事宜。

111.严禁以建房乔迁、庆生祝寿、子女升学、工作变动等名目宴请或变相宴请。11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113.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14.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

115.严禁使用公务用车、侵占公共和集体财物操办宴席。116.严禁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操办宴席。

117.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

118.严禁违反申报备案规定,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操办婚丧事宜。

十、违规召开会议问题

119.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会议费。

120.不存在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121.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122.严禁从承接会议的宾馆(饭店)提取现金及报销费用。123.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124.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125.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126.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127.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128.不存在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129.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130.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131.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132.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33.严禁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具备条件召开会议的情况下租用高档宾馆、饭店开会。

十一、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134.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玩手机、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等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135.严禁上班时间外出吃早点、买菜、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6.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

137.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离岗、请假外出。138.严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139.严禁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办事超时,拖着不办、顶着不办。

140.严禁吃拿卡要,向办事人员索要好处。141.严禁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142.严禁在工作场合语言粗俗、态度蛮横。

143.严禁对办事人员咨询不理睬、不耐烦,甚至语气生硬、行为粗暴。144.严禁在办事场所与群众发生争执。

145.严禁在落实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中,打折扣,搞变通,不按规定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146.严禁在为群众办事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办事不公。147.严禁收受群众财物和接受群众吃请。148.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失真失实。149.严禁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

负面清单行业篇四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网络上的负面内容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关注。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实行了网络负面清单。通过对网络负面清单的了解和思考,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网络负面清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网络负面清单的观点和心得体会。

首先,网络负面清单让人们更加意识到了网络世界的问题和危害。在过去,许多人对于网络空间的运行机制和影响力并不了解,很容易滑入网络负面内容的陷阱。通过网络负面清单的宣传和执行,人们开始认识到诸如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侵犯隐私等问题在网络世界中的存在和危害。这种意识的觉醒使人们更加懂得保护自己,避免受到网络负面内容的影响。

其次,网络负面清单的实施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和阳光。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封禁,网络负面清单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环境。用户们也因此在一个更加安全和可信的网络空间中获得信息,展开各种互动和交流。网络负面清单的实施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更好的体验,还为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网络负面清单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些人认为网络负面清单会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获取权利。他们担心这种清单可能被滥用,限制了一些合法合理的声音。在我看来,网络负面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免受网络负面内容的伤害,而不是限制所有的言论和信息。只有明确和恰当地运用网络负面清单,才能在保护人们权益的同时维护言论自由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此外,网络负面清单的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确保网络负面清单的有效实施。而企业则应建立健全的自律机制,加强对用户的监管和教育。作为个人,我们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规则,不发布和传播负面内容,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最后,网络负面清单的出现让我们意识到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进步,也关乎社会文明和道德的建设。在一个充斥着虚假和恶意的信息时代,网络负面清单提醒我们保持警惕,审慎对待网络信息。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可信的网络空间。

综上所述,网络负面清单的实施和执行对于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至关重要。网络负面清单的出现让人们更加意识到网络世界的问题和危害,净化了网络空间,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然而,只有明确而合理地运用网络负面清单,加强各方共同参与,我们才能够共同营造一个清朗、阳光而健康的网络世界。

负面清单行业篇五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世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在网络上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甚至庄重地办理各种事务。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空间中不和谐的声音,其中包括谣言、网络暴力等负面因素。为了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的网络环境,许多国家和组织制定了网络负面清单。本文将围绕网络负面清单的主题,探讨其意义以及个人体会。

第一段:引言

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网络相关的问题日益突出。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等负面现象频频出现,不仅对社会秩序带来重大威胁,更直接伤害了人们的心理健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和组织纷纷制定了网络负面清单,以期确保网络空间的和谐与安全。

第二段:网络负面清单的意义

网络负面清单作为一项治理网络空间的手段,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可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负面清单可以有效提醒人们注意识别不实信息,增强信息的可靠性。其次,负面清单还可以打击网络暴力,维护社会秩序。通过明确禁止和惩罚网络暴力行为,可以预防和遏制网络上的各种恶劣行为,构建一个文明互联网社会。最后,网络负面清单能够提高网络环境的整体质量。有了负面清单的存在,人们在网络上的言论和行为将更加规范,互联网环境将变得更加友善和正能量。

第三段:个人在网络负面清单中的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我也深切感受到网络负面清单对我个人的重要性。首先,我在网络上要时刻保持警惕,学会甄别虚假信息,并积极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只有如此,我才能为建设和谐互联网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其次,我要积极行使我的网络权利,不仅是在面对网络暴力时,我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在看到他人受到网络暴力时,我也应该伸出援手,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最后,我要自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网民,不进行侮辱他人、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以免触犯网络负面清单规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段:网络负面清单需要改进的地方

尽管网络负面清单带来了诸多益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制定和执行网络负面清单的标准尚不完善。虽然一些国家和组织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统一,往往让人有所困惑。其次,在实际执行中,监管不够严格,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力度,是改进网络负面清单的关键。此外,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快,新的网络负面现象也层出不穷。因此,网络负面清单也需要及时更新,以应对新的挑战。

第五段:总结

网络负面清单在治理网络空间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网络环境的整体质量。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网络清单的执行中来,时刻保持警惕、捍卫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清单的不足之处,呼吁完善规定,以促进网络空间的安全与和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并用合理的方式参与其中,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而努力。

负面清单行业篇六

第一段:引言(100字)

负面清单是一种行为管理工具,引导幼儿在幼儿园、家庭或其他场所中遵守规则和礼仪。通过列举不良行为和对应的后果,幼儿可以学会自我约束和积极行为,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在我与幼儿园使用负面清单的经验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有效性和意义。

第二段:负面清单的目标(200字)

负面清单的目标是帮助幼儿形成积极的行为习惯,并且理解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环境的影响。它不仅仅是制定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帮助幼儿明白不良行为背后的原因及造成的后果。通过负面清单,幼儿可以自觉地改正他们的行为,并积极参与到团队协作和积极竞争中。

第三段:负面清单的实施(300字)

在实施负面清单时,我们首先向幼儿解释清楚所列不良行为的后果及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鼓励幼儿自我分析和寻找出改进的方法。为了增加幼儿的参与度和反思能力,我们还会要求他们写下所犯错误,并思考如何避免再次犯错。在这个过程中,幼儿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是导致问题的原因,并且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四段:负面清单的效果(300字)

我们注意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幼儿们的不良行为明显减少。他们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他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在使用负面清单之前,一些幼儿不理会老师的指令,甚至有辱骂他人的行为。而在实施负面清单之后,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应当尊重他人,对他人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行为对自己日常生活的影响。

第五段:结语(200字)

负面清单的使用不仅仅是对幼儿行为的约束,更是一种引导幼儿积极向上的教育方式。通过反思和讨论,幼儿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行为模式,并逐渐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负面清单的逐渐过渡和引导,以避免对幼儿产生消极面的影响。负面清单是幼儿行为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我们应当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

负面清单行业篇七

原文:

一、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解读:按照本条规定,除了项目企业采取ppp模式形成的基础资产可以设计成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外,其他“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就不能再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了。ppp模式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政府授予项目业主特许经营权方式,社会资本业主将项目建成并负责运营,运营收入来源主要为使用者付费形式,运营期满后移交政府;一种是社会资本项目业主负责将项目建成并运营,运营收入来源为政府付费购买;另一种是社会资本项目业主的收入来源为使用者购买与政府财政补贴结合形式。上述采用ppp模式建成后收入来源现金流稳定持续可靠,采特许经营权方式建成运营的项目收入属于项目业主资产收益类的基础资产;而运营收入依靠政府付费购买或者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形成的基础资产属于项目公司的债权类资产,均可以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

“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是指以下情形: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项目收入来源直接依靠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付,即项目(公司)是债权人,地方政府是该项目(公司)的债务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分类管理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指示精神,此类平台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不能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形式筹集资金,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采用bt模式建成后,其合作相对方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政府就是直接债务人;另一类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或者承诺为其债务兜底而形成的或然负债,此时政府就是间接债务人,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相对方以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属于本负面清单管理之列。

下面以原始权益人以对政府的bt 债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图加以说明:

原文:

二、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解读:“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是指与地方融资平台的合作方为债权人,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而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此类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是民间社会资本法人,其以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类政府融资平台属于国务院相关文件中清理整顿、分类管理范围,其最终地位取决于融资平台公司业务范围是公益性还是自营性,若属于公益性(如政府保障房建设等),政府最终为平台公司的债务兜底,此类基础资产就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自营性平台公司则在经营上自负盈亏,其在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债务是自营债务,政府不存在为此类融资平台公司财政支付和财政补贴责任,由于未来现金流不稳定持续,故不能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原文:

三、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解读: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更多属于项目资产收益权,其收益受制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波动影响,现金流收益不稳定;土地出让收益同样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太大,现金流收益不确定,也不是资产证券化的适格基础资产。这两类基础资产现金流还均缺乏可预测性,受外在市场环境影响太大。不过,上述资产虽不好实施资产证券化,却可以进行准资产证券化——采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融资。

原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

1、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

2、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当地政府证明已列入国家保障房计划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除外。

解读:这是指不动产证券化(reits)。一般认为,不动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最恰当的是已经建成的商业地产与工业园区出租人出租不动产使用权而产生的租金债权;至于在建的不动产一般认为不是恰当的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该条款才规定将“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列入负面清单。而将国家建设的保障房纳入准许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笔者的理解仍然是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与可预测性。一般在建商业地产与工业地产的资金来源不外乎由开发商的少部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与地产的销售收入三类资金组成,而若通过不动产证券化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其还款来源不外乎是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但房地产销售受市场因素与政府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政府保障房由于在建设期间资金来源有保障,建成后销售收入受市场影响较小,现金流稳定持续,故被排除在负面清单之外。

原文:

五、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如提单、仓单、产权证书等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凭证。

解读:提单、仓单与产权证书等之类的权利凭证,一般认为属于准物权,本身不能产生现金流,需处置后才能有收益,且只能一次性而不能分割处置,不是资产证券化的适格基础资产。

原文:

六、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如基础资产中包含企业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资产。

解读: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至于基础资产能否是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规定中无相应明确条款。试想:某原始权益人企业既有应收账款类债权资产,又有收益权类的资产,若将其两类业务不同,法律权属相异的基础资产打包在一起发行证券化产品,则至少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违反基础资产的法律权属明确原则。权属明确的含义只能指基础资产归属于一种权属,而不能够是债权与资产收益权两种权属的混合。二是资产池现金流的归集风险增大。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统一归集到专项计划托管账户中,若该账户中既归集有债权类资金,又归集有收益权类资金,则两类资金会发生混同,对账户监管不利,容易引发财务与法律风险。三是信用增级措施触发条件与操作流程不同,债权类资产经营现金流更多受到个别债务人自身经营情况的影响,收益权类资产经营现金流更多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影响,二者并不兼容。将“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的基础资产纳入负面清单是正确的选择。

原文: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资产。

解读:不赘述。

原文:

八、最终投资标的为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基础资产。

解读:将上述已纳入负面清单基础资产转化为信托受益权等基础资产,再将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则属于基础资产的再证券化,是更加抽象的远离原始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当属禁止之列。当然,如果是以未纳入负面清单基础资产转化为信托受益权等基础资产,再将该信托受益权证券化自然是允许的。

以下是以信托计划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实施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负面清单行业篇八

2014年12月15日,基金业协会出台了《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征求意见稿)、《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等 系列文件,对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选择、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标志着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子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行将进入常态化过程。下 面,笔者结合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实践情况,采取原文与解读对照的形式对基金业协会出台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原文:

一、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解读:按照本条规定,除了项目企业采取ppp模式形成的基础资产可以设计成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外,其他“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就不能再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了。ppp模 式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政府授予项目业主特许经营权方式,社会资本业主将项目建成并负责运营,运营收入来源主要为使用者付费形式,运营期满后 移交政府;一种是社会资本项目业主负责将项目建成并运营,运营收入来源为政府付费购买;另一种是社会资本项目业主的收入来源为使用者购买与政府财政补贴结 合形式。上述采用ppp模式建成后收入来源现金流稳定持续可靠,采特许经营权方式建成运营的项目收入属于项目业主资产收益类的基础资产;而运营收入依靠政府付费购买或者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形成的基础资产属于项目公司的债权类资产,均可以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

“以 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是指以下情形: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项目收入来源直接依靠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付,即项目(公司)是债 权人,地方政府是该项目(公司)的债务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分类管理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指示精神,此类平台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不能通过发行资 产证券化产品形式筹集资金,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采用bt模 式建成后,其合作相对方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政府就是直接债务人;另一类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或者承诺为其债务兜底而形成的或然负 债,此时政府就是间接债务人,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相对方以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属于本负面清单管理之列。

下面以原始权益人以对政府的bt债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图加以说明:

原文:

二、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解读:“以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是指与地方融资平台的合作方为债权人,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而形成的债权类基础资产。此类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是民 间社会资本法人,其以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类政府融资平台属于国务院相关文件中清理整顿、分类管理范围,其最终地位取 决于融资平台公司业务范围是公益性还是自营性,若属于公益性(如政府保障房建设等),政府最终为平台公司的债务兜底,此类基础资产就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 品;而自营性平台公司则在经营上自负盈亏,其在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债务是自营债务,政府不存在为此类融资平台公司财政支付和财政补贴责任,由于未 来现金流不稳定持续,故不能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原文:

三、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解读:矿 产资源开采收益权更多属于项目资产收益权,其收益受制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波动影响,现金流收益不稳定;土地出让收益同样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太大,现金 流收益不确定,也不是资产证券化的适格基础资产。这两类基础资产现金流还均缺乏可预测性,受外在市场环境影响太大。不过,上述资产虽不好实施资产证券化,却可以进行准资产证券化——采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融资。

原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

1、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

2、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当地政府证明已列入国家保障房计划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除外。

解读:这是指不动产证券化(reits)。一般认为,不动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最恰当的是已经建成的商业地产与工业园区出租人出租不动产使用权而产生的租金债权;至于在建的不动产一般认为不是恰当的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该条款才规定将“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 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列入负面清单。而将国家建设的保障房纳入准许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笔者的理解仍然是基础资产 现金流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与可预测性。一般在建商业地产与工业地产的资金来源不外乎由开发商的少部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与地产的销售收入三类资金组成,而 若通过不动产证券化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其还款来源不外乎是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但房地产销售受市场因素与政府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政府保障房由于在建 设期间资金来源有保障,建成后销售收入受市场影响较小,现金流稳定持续,故被排除在负面清单之外。

原文:

五、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如提单、仓单、产权证书等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凭证。

解读:提单、仓单与产权证书等之类的权利凭证,一般认为属于准物权,本身不能产生现金流,需处置后才能有收益,且只能一次性而不能分割处置,不是资产证券化的适格基础资产。

原文:

六、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如基础资产中包含企业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资产。

解读:根 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 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至于基础资产能否是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 性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规定中无相应明确条款。试想:某原始权益人企业既有应收账款类债权资产,又有收益权类的资产,若将其两类业务不同,法律权属相异的基础资产打包在一起发行证券化产品,则至少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违反基础资产的法律权属明确原则。权属明确的含义只能指基础资产归属于一 种权属,而不能够是债权与资产收益权两种权属的混合。二是资产池现金流的归集风险增大。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统一归集到专项计划托管账户中,若该账户中既 归集有债权类资金,又归集有收益权类资金,则两类资金会发生混同,对账户监管不利,容易引发财务与法律风险。三是信用增级措施触发条件与操作流程不同,债 权类资产经营现金流更多受到个别债务人自身经营情况的影响,收益权类资产经营现金流更多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影响,二者并不兼容。将“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 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的基础资产纳入负面清单是正确的选择。

原文: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资产。解读:不赘述。

原文:

八、最终投资标的为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基础资产。

解读:将 上述已纳入负面清单基础资产转化为信托受益权等基础资产,再将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则属于基础资产的再证券化,是更加抽象的远离原始基础 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当属禁止之列。当然,如果是以未纳入负面清单基础资产转化为信托受益权等基础资产,再将该信托受益权证券化自然是允许的。

以下是以信托计划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实施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负面清单行业篇九

概述:

前期主要需要:融资主体基础证件,财报,审计报告,信贷底层资产,能提供的融资措施,也就是融资需求表。

以下为参考准备材料:

1、基础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

(3)税务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

(7)公司股权架构及主要股东背景;

(8)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职能介绍;

(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团队成员简历;

2、业务运营资料

(1)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2)业务流程;

(3)公司各类型资产余额分布;

(4)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授信的政策、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权限划分;

--风险监控、预警及应急机制;

--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措施;

3、财务资料

(1)最近三年审计报告(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及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2)公司对外融资情况;

(3)公司现有债务分布情况;

(4)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

(5)公司及子公司(合并口径)银行授信情况。

4、本次abs产品情况(产品概况、分档产品规模、期限等情况)

5、基础资产情况:

--资产形成过程;

--风控措施;

--逾期率、可回收率、损失率;

相关范文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