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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议案四说发言(实用10篇)

时间:2023-10-03 19:56:35 作者:梦幻泡2023年议案四说发言(实用1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议案四说发言篇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四川xxxx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销售。因xxxx项目开发需要,xxxx各股东拟对其进行增资万元,即xxxx的注册资本由现有的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由xxxx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出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本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仍占xxxx注册资本的80%。本次增资完成后,xxxx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xxxx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尚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之后方可实施。

二、增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xxx

公司住所:山东省xx市xx区xx镇xxx村

注册资本:85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xx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名称:xxxx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新界东涌健东路1号映湾园x期悦寿轩x座x楼x室。

法定代表人:邬xx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

实际控制人:xx发展有限公司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增资标的:四川xxxx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住所:xx市江阳区黄舣镇xx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山东xx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xxxx国际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注册号:xxxxxxxxxxxxx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外资比例低于25%)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销售。

xxxx首期注册资金在12月到位,截至目前,xxxx仍在建设中。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双方按原出资比例对xxxx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xxxx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本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xxxx出资4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双方在增资协议及《合作经营合同》生效后60日内以现金一次性缴清各自的现金增资部分。

3、违约条款:任何一方如逾期未缴付其出资,向守约方缴付违约金,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六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由此而使xxxx遭受的损失。

4、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有关《增资协议》、《合作经营合同》及《章程》需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增资资金解决方案及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对xxxx的增资。

本次对xxxx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xxxx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四川xxxx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山东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x年8月4日

议案四说发言篇二

为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改善富达电器的股权结构,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余姚民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电器)和自然人施国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xx富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电器)进行增资扩股。

本次增资前,富达电器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扩股战略投资者民丰电器和施国芬分别各增资2250万元,增资后富达电器注册资本扩大为75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0%,民丰电器和施国芬各占注册资本的30%。

民丰电器与施国芬是关联股东。实际增资价格以国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并经xx市国资委(甬国资评核[xxxx]1号)核准后的价格为依据,以每股1.47元的价格增资。

会议还通过了:

一、关于受让子公司房产及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理顺产权关系,明晰资产权属,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评估基准日账面值1837.86万元,受让子公司----xx富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资产:阳明西路355号所有房产建筑物,上海天宝路3号5号底层,上海天宝路3号5号7号二层,长安新村24幢103、204、303、304、403、404、503、504室,巍星路e幢201室,新都花园12幢202室的产权和浙江玉立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xx市国资委的评估核准价转让浙江玉立电器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岱山富达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产业结构,理顺组织架构,有效整合存量资产,经公司充分论证,决定将停业多年的.控股子公司——岱山富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山富达)予以注销。根据舟山市普陀远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舟普评报(xxxx)第244号),截止xxxx年10月31日,岱山富达资产总额8,801,478.05元,负债总额138,000.00元,净资产8,663,478.05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层将岱山富达的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拍卖转让后进行清算,并按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xx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定向建造气象路项目的议案

地块[下称:标的地块;土地面积54339平方米(折81.50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总建筑面积151312平方米]项目的定向建造协议,甲方拟通过由乙方定向建造房产的形式调置和落实房源。乙方经对市场进行调研后,同意与甲方进行合作,待标的地块建成后由甲方进行整体收购。项目建设期为35个月,预计10月底前交付使用。预计总投资16.24亿元。本协议签署后的15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发生的土地款(包括契税)10.5亿元,并向乙方支付项目前期及工程款3.3亿元。同时,双方并就合同价款等事宜作出有关约定。

四、关于调整总裁资产处置权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经营范围的迅速拓展,资产处置事项日益增多,董事会对公司总裁500万元的资产处置权限已不适应新经营环境的需要。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本次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总裁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权限由原500万元扩大到1000万元。

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房地产板块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xx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房公司)宁海桃源北路东、庆安路北01地块的开发进度,同时根据宁国土拍【xxxx】第5号《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竞得地块后,必须在宁海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要求,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研究,本次董事会同意宁房公司报批设立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

拟设立的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注册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法定代表人:王翔。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等。

六、关于公司召开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在xxxx年1月24日召开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议程及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xx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xxxx年1月24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本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xx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定向建造气象路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xx富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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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说发言篇三

议案说法是指在法律程序中,当涉及到某个案件时,各方在辩论或提出证据前所发表的陈述和诠释。作为一名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正确和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议案说法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实践中的体会和体验,探讨议案说法的技巧和要素。

首先,在表达我们的议案说法时,语言和措辞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确保以一种简明扼要的方式解释我们的主张,同时避免过于繁琐的词汇或语法结构。确保我们的表述准确无误,有时可以决定我们在整个法律程序中的胜败。因此,在准备态度较佳的情况下,对于我们的表述加以练习和修饰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与语言和措辞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我们所使用的证据。无论是证人证言、书面证据还是法律解释,我们应该确保该证据都与案件的事实直接相关,并且能够支持我们的观点。此外,我们应该尽可能提供多种类型、多种来源的证据,这样就可以为我们的议案说法提供更为充分的支持。这也有助于我们在面临反驳时更加自信和有把握。

再次,一个有效的议案说法还需要考虑听众。我们的听众包括法官、陪审团、其他律师以及相关的当事人。对于每一个听众,我们都应该针对他们不同的需求和水平来调整我们的论述。对于专业的法官或律师,我们也可以采用更为严谨的法学术语和逻辑学原则,但对于普通公众,我们的表述应该更加清晰明了,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我们的说法。

此外,我们应考虑我们所面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我们的议案说法应该是面向所有听众的,但有时我们需要直接应对一些挑战和反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议案说法可能需要更具说服力。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我们所提出的任何主张进行完善的解释和分析,以及特别注意我们对一些可能存在疑问的事情的解释。

最后,我们非常重视一个有意义的结论。在我们的议案说法中,结论应该清晰明了,至关重要的是,它需要与事实和证据相一致。如果我们不能够清晰地表达我们的结论,并支持它,我们的议案说法就不具备说服力,其他人可能会对我们的看法产生不信任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花费时间来完善我们表达和解释我们所提措施的逻辑 必要的时间。

总之,一个有效的议案说法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需要牢记一些核心要素。这些要素包括准确性、证据、听众、情况,以及最终的结论。如果我们能够在这些方面实践,我们将构建出一个强有力而有效的议案说法。不断地实践和观察一些经验丰富的从业者的技巧,将能够极大地提高自己表达能力的水平。无论你是否选择在法律领域工作,这些要素都是至关重要的技能,可以在日常生活和事业中为你提供长期的成功和资讯。

议案四说发言篇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在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中,如何提高提案讨论机制的效率与质量,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而议案说法就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的常用手段之一。本文就从实际经验和个人体悟出发,分享我对议案说法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什么是议案说法,它对会议讨论的意义

议案说法是指在会议中逐条对提案进行解读、评价和讨论的过程。议案说法一般由会议主持人或主管部门组织,各界代表们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议案说法不仅能够促进会议的负责程度,提高会议效率,而且能够增强参与议案者的负责心和参与感,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段:议案说法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议案说法的准备工作是保证议案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做好议案说法前的准备工作,首先要明确议案的目的性、合理性和可落实性,多方面听取意见并综合分析。其次,要认真研究提案,精心设计议案说法的程序和环节,充分考虑及时评价意见并对意见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最后,要充分考虑参会者的人数、背景、需求等因素,确保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全面性和公平性。

第三段:议案说法期间要注意什么

议案说法期间的流程和谐顺畅也是议案进行的关键。要注意听取意见、分析意见、汇总意见并及时评估,有计划、有条理地讨论和分析提案,不应忽视一些细节和次要表达。另外,议案说法期间还需要注意调整会场氛围,创造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会议负责程度,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段:议案说法后如何开展后续工作

议案说法后如何进一步推进议案落实是一个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问题。首先要做好议案后续工作的规划,并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要充分考虑提案实施的可行性、时效、资源等因素。其次,要合理运用现有资源,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提案落实后产生实质性影响。各界代表们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尝试不同的实现方式,提倡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第五段:议案说法的意义与价值

议案说法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能够提高会议的负责程度,加强会议效率,同时也能够增强参与议案者的负责心和参与感,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既贴近实践,又有着深刻的理论指导意义。议案说法是所有参与者应该充分认识和学习的优秀经验,是促进民主协商、加速议案落实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总结:议案说法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的重要手段。议案说法的准备工作、期间注意事项和后续工作规划非常重要。通过议案说法可以促进会议的负责程度,加强会议效率,增强参与议案者的负责心和参与感,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既贴近实践,又有着深刻的理论指导意义。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和学习这一优秀经验,加速议案落实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议案四说发言篇五

作为一个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和学校课堂讨论的学生,我经历过很多的议案说教。这些经历让我获得了很多有关表达和沟通的经验和体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对议案说教的心得体会。

段落一:议案说教的意义

议案说教是一种以辩论和讨论为主要手段,争取改变现状并推动社会、组织或个人变革的行动。议案说教不仅是一种传统的公共演讲方式,更是对各种思想、观念和政策的讨论和决策。议案说教可以让人们将自己的想法、观点和理解分享给他人,增强自己的表达能力和说服他人的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争论和辩论来加深对事情本质的认识。

段落二:要素准备

议案说教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这包括对议题的理解和分析,收集信息和资料以及设计演讲的结构和方式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学习如何阅读和分析各种文献,掌握调研和分析数据的方法,以及布局和组织演讲的技巧。这些技能和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和证明观点,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说服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段落三:表达有效的观点

议案说教的目的在于通过观点的传递和阐述来达成公众意见的转变和政策的推动。因此,有效的表达观点是议案说教的核心内容。在表达观点时,要想清楚,让观众对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为了增强说服力,我们可以使用亲身经历以及举栗子进行阐述,从而将观点转化为具体的信息和行动。此外,通过精彩的开头和结尾,提高演讲的感染力和可悔性。

段落四:反驳对方的观点

在真正进行议案说教时,必须考虑对方的观点和意见,这是辩论和讨论的重要部分。通过反驳对方的观点,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对方的想法和态度。在反驳时,需要具有客观性和逻辑性,强调自己的立场并围绕具体的事例和数据进行证明。同时也要有礼貌,不忽视他人的观点和权益,尊重和理解他人的思想。

段落五:结论和总结

议案说教的最后一个要素是结论和总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回顾和总结整个演讲的观点和关键性信息,并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答问和回应。同时也需要强调演讲的意义和重要性,并鼓励听众去行动。使用生动的语言,强调自己对议题的态度与决心,让观众更有信心和意愿去支持你的主张。

以上是我对议案说教的心得体会。我相信,这些经验和技能的掌握对我们的学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有巨大的帮助,并能够提高我们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希望这个小小的分享可以对你们有所启发。

议案四说发言篇六

“×届全国人大×次会议”“全国政协×届×次会议”这两个会议名称中“×届”“×次”的位置不同,不要写错。“两会”一词因使用较广,可不加引号。“十五”“”均应加引号。

02

不要随意使用简称和略称。“政府工作报告”不要简写成“政府报告”。

03

“提案”与“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提的是“议案”,全国政协委员提的是“提案”,不要用错。“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个人可以提出,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提出。

04

“审议”与“讨论”。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而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同时进行这一活动,可并称为“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有的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使用“学习”“领会”等词汇,这与代表、委员的职责不符,新闻报道中应避免使用。正确的用法是“审议”或“讨论”。

05

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是由人大产生的,对人大负责,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不要说“人大要积极帮助呼吁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产生人大请求或者劝说政府、法院、检察院解决问题的误解;正确的表述是“人大要依法解决或督促有关机关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06

“审议”与“一起审议”。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央领导同志参加所在代表团的会议时,使用“审议”;是全国人大代表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成员的中央领导同志参加代表团会议时,在使用“一起审议”的同时还应有“听取代表意见”的内容。

07

“参政议政”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之一,报道中涉及政协委员时,可使用“参政议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报道中涉及人大代表时,不能使用“参政议政”,可使用“履行职责”或“行使权力”;“代表、委员”并提时,最好把“履行职责”与“参政议政”写全。

08

在同一届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的“界别”不要写为“届别”。“届”是从时间上说的,指的是九届、十届、上一届、本届等;“界”则是针对委员的工作领域分类而言,如“经济界委员”等。

07

“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表述。人大常委会没有“常委”这个职务而只有“委员”,“×××是人大常委”或“人大常委×××”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表述应写为“人大常委会委员×××”。

10

“组成人员”与“委员”。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其组成人员不仅包括委员,还有委员长、副委员长(地方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为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因此,在报道中不能说“出席人大常委会×次会议的委员们……”,正确的表述应为“出席人大常委会×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1

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职务停止问题,要使用“终止”或“撤销”的标准表述。在人大,按规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罢免某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某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在政协,则由政协常委会会议表决决定撤销某人的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12

人大对一府两院有监督权,但这种监督权力应该由集体行使。代表从事个案监督的行为,于法无据。而代表拥有的权力属于公权范围,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就应该“不做”。监督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按照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的监督权也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行使,如: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13

“法律委员会”与“法工委”。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之一,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下设机构、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简称“法工委”。法律委员会的负责人称“主任委员”;法工委的负责人称“主任”。

14

“检察长”与“审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要写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国务院机构中的审计署的首长职务为审计长,不能写为“审计署署长”。各地各级检察院的首长称检察长。各地的审计部门,省级多称“审计厅”,其首长称“厅长”;有的地方称“审计局”,其首长则为“局长”。

15

法律名称加标点符号的问题。(1)使用法律的全称应加书名号,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但使用法律的简称时,则不用加书名号,也不用加引号。如“按照刑法的规定”,不要写成“按照《刑法》的规定”或“按照‘刑法’的规定”。(2)法律草案的表述,全称应加书名号,同时“草案”用括号括起来置于书名号内;使用简称则不加标点符号。如,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简称则为“物权法草案”。(3)人大代表建议案中建议制定“某某法”时,应用引号注明建议制度的法律名称;不用引号也可。但不能用书名号,书名号只能用于已颁布实施的法律全称。如,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也可表述为: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但不要写成:“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

16

国家机关名称中的“和”及“与”字。国务院机构中有3个机构所主管的工作包括多方面内容,在名称中用“和”字进行连接,不用“与”字。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中则不用加“和”字,如“发展改革委或发改委”“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委”。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名称中,则用“与”字连接,如“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

17

监管机构的名称。国务院机构中有一些单位名称中明示有监管职能,但表述不尽相同。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的是“监督管理”。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的是“监管”。在使用这些单位的全称时应注意区别。

18

“权力”与“权利”。权力指的是政治上或职责范围内一定的强制力量或支配力量,人大代表所担负的职责是依法赋予的,因此,一般使用“行使人民代表的权力”,而不要写成“行使人民代表的权利”。同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要写成“行使权利”。“权力”可构成“权力机关”“权力部门”等词组,而“权利”则不能。“权利”一般用于个别,如“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

19

新闻稿中对人物一般使用“职务+姓名”的表述方式,而不使用“姓名+职务”的表述。两会报道中,应尽量使用“代表”“委员”身份,即“××代表”“××委员”。

20

“共商国是”不要写作“共商国事”。“国是”指国家大计,多用于书面语。

21

关于称谓。“普通代表”“普通委员”的称谓有违代表、委员平等的精神,“父母官”的称谓缺乏法治精神,均不要使用。

22

报道中不要炒作“议案(提案)大王”“一号议案(提案)”等,要重点报道议案(提案)的质量。

23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分布在各地,其中有的居住在北京。两会报道中,如统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会聚到北京开会,不要称“进京”。“代表委员进京前”不如说“代表委员到会前”。

议案四说发言篇七

20___年___月___日在路号层单元召开了*******公司第___届第___次股东会,会议应到___人,实到___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增加股东:同意增加新股东***。

增加注册资本: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为****万元,

其中由新股东****增加知识产权出资***万

修改章程:同意修改章程(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亲笔签字)

***(亲笔签字)

***(亲笔签字)

***(亲笔签字)

***(亲笔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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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说发言篇八

一、什么是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议案是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代表议案,即人大代表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全国或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召开时的某一个代表团,或30人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依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大会议提出供人大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人民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议案如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既是发表自己政见的过程,也是衡量一个代表的议政水平高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的规定。

《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虽然《宪法》在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的权利作明确规定之时尚未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作规定。但《地方组织法》却依据《宪法》原则弥补了这一点。如《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此外,《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还对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也作了明确规定。而《代表法》第九条和第十八条则对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向本级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作了同样明确的规定。从上述可见,我们作出这样的回答:由于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们把人大代表提议案和建议的权利称之为“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二、议案的形成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实践中,由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都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每次大会上经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处理。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

代表在提出议案时,还应当注意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二是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三是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并填写清楚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议案由谁领衔,请提出议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会议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四是对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以在有关会议上发表,也可以整理成书面意见直接送大会秘书处,不要作为议案提出;五是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

三、如何写议案和提出议案?

议案的写法。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团或代表联名依法提出议案,一般都填写由大会统一印制的议案专用纸。在撰写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一件议案中只能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得把多个问题并列到一个议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会议召开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审议中的困难。

2.议案的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后贴在议案纸上)。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每位代表,都要亲自签名,但不要重复签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

议案的提出。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议案提出的这项职权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调查,注意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一下);二是代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纳。(因为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写不好有使用价值的议案);三是应当注重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因而受当地委托,在人大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或要求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象这类属于政府要办的事情则不宜作为议案提出,而可作为建议提出。如每年的全国和省、市、县(区)人大会上,代表们又要提有关争取经济项目的事,虽然这很有必要,但最好是以建议的形式提出。因为如果以议案形式提出,最终也要转为建议办理,而且提议案必须是10人以上代表联名,这个过程比提建议复杂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议的形式提出。

四、议案的处理有哪些程序?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联名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少,因为列入大会议程就要当年实施);二是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多,因为大多议案都要转为建议办理)而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就要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各代表团进5行审议,在各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另外,如果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的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人大会议审议。而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对于代表议案中途能不能撤回的问题,应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办理,即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列入了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了全体代表审议,如果是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可以撤回,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也即行终止;如果交付大会表决了,就不能再撤回了。

五、人大代表提议案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应当属于人大职权范围。议案这个名称是六届全国人大时开始使用的,在五届全国人大时称为提案。由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不是属于人大的职权范围内的事,而是属于应由政府等国家机关去处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把提案分开,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称作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属于各方面工作的事,称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去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议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对各方面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如何把握议案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出议案仍然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要有正确的认识。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往往处于6这样一种心理,认为用议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视,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对难以受到重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当然会受到重视,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和部门来处理,同样也会受到重视,很多组织和部门承办代表建议不仅领导亲自过问,有专门班子,还建立了承办制度,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有了很大改进。而更主要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处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有着明确的分工。

3.应当注意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甚至受到当地负责人委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4.要提高切实提高议案质量。提高议案质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视和努力。为提高议案质量,提案人应当对所提议案有调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见解,甚至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六、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是指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权利。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代表平时的代表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和转交给本级人民政府。

七、什么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代表建议的写法和要求有哪些?

解答什么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探讨和回答:

1.从概念上讲。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主张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2.从特点上讲。人大代表建议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法定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对其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表现,不同于一般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二是针对性。人大代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质上是为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由于代表建议具有这些作用,因而它就必须具有针对性。代表建议只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才有解决某些问题的参考价值。人大代表如何提出建议及其写法和要求。从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这个角度来看。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会议提出,也可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提出建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内容应该是针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二是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大多是在人大会议各代表团开会讨论和审议时提出,或在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时提出。从人大代表建议的写法及其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人大代表建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但严格地说,代表建议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文种,因为它还没有固定的格式,写法也不定型。因此,代表建议在写法上应符合有关规定性的要求。这种规定性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六要五不要”。所谓“六要”就是:一要一事一议。即代表把要反映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分开来写,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例如写农业方面的某一个问题,就不要去写工业问题。二要有标题和具体内容。标题要简短明了,要把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写的具体、明确。使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能够清楚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如果代表的建议内容比较抽象、笼统,或是泛泛而论,或者只是议论,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让承办单位搞不清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这样,就起不到建议应起的作用。三要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建议专用纸。为了保证代表建议的严肃性,方便建议的提出和处理,代表大会统一印制了代表建议的专用纸。如果建议是事先打印好的材料,就应剪贴在专用纸的有关栏目内,一页粘不下,可多用几页。四要有代表的亲笔签名。如果是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代表在联名提出建议的专用纸上亲笔签名时,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以便于有关工作部门及时同代表联系。代表的建议和签名不要使用复印件。有的代表认为,代表的建议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要努力争取更多的代表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在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五要书写工整。代表建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对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目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工作中,感到很困难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建议书写太潦草,建议的内容、代表的姓名、通信地址等看不清楚,这就难免影响办理质量。六要允许代表提出的建议随时撤回。因为代表建议会前、会中、会后都可以提出:可个人提,也可联名提,因而代表提出的建议可以随时要求撤回。所谓“五不要”即:一是不要提那些正在审理的案件的建议。也就是说,对司法机关、纪检机关正在审理和审查的案件,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代表可以建议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请主管机关处理;人民群众委托代表转交的各类申诉,可以由代表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而不要再作代表建议提出来。二是不要提群众代转的建议。对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人大会议或人大常委会的各类建议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对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的各类建议,可以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特别是把群众的告状信作为代表自己的建议提出来是不妥的。三是不要把提议案的内容又作为建议提出来。对同一个内容的问题,在作为议案提出之后,即不要再以建议的形式同时提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处理。四是不要在给人大工作提建议时写领导人名字或人大机关某部门的名称。即代表提出的建议,不要写上某位人大领导人姓名或人大常委会某部门的名称。因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代表写给某位领导或人大常委会某部门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办事机构即不便单独处理。五是不要直接以人大代表的名义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出需要办理的书面建议。因为,法律没有这个规定,而且也不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因此,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市民或人民群众的身份,并通过适当形式提出。

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哪些程序?

代表建议的办理和处理程序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为此,即应做到以下几点:

1.无论在人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上。这样有利于对所提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交办、研究和答复,也便于分类整理和妥善保存。2.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联名。有的代表认为,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努力争取更多代表的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至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

3.有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类后,分别交付有关机关和组织进行处理并答复代表。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答复代表。

4.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人大代表在平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间,法律上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一般要求在2个月到4个月之内办完发复代表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和理由。四是不要让代表的建议“回娘家”。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某个代表是某个单位或部门的,他提的建议就应该由他所在的单位办理。本部门的人大代表提的建议,应根据其建议的内容确定其办理单位,而不能因为某个代表是某个单位的,他提的建议就该其所在的单位办理。五是如果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交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一月内重新答复代表。

九、代表议案与建议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的主要区别可归纳为以下“五个不同”:一是法定层次不同。即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因此,议案的法定办理层次高于建议。也就是说,按法定程序的要求,议案是当年必办并要在来年人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情况的;而建议可当年必办,也可根据当年情况缓办。二是提出方式不同。即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个人可以提出,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三是提出的范围不同。即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可以针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工作,也可以针对本级“一府两院”各方面的工作。四是书写形式不同。即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由案由、案据和方案三方面组成,法律案还需附有法律修改草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五是处理程序不同。即议案在处理程序上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直接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的。

十、应当怎样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要性?

对人大代表来说,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具体途径,也是对行政、审判、检察等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又是协助国家机关工作,包括转变工作作风,又能给这些机关开展工作以帮助。因此人大代表自己应当十分珍惜这项权利。

十一、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同一般公民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什么不同?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也具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但是,作为人大代表,还享有与普通公民所具有的这种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与普通公民不同的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所特有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人大代表享有的这项权利,是基于人大代表这一特殊身份而产生的,即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在行使代表职权。因此,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本人。从性质上说,人大代表行使建议、批评和意见权,在根本上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权,在内容上属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国家公务性质,有的甚至是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正因为如此,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使之能够得到认真迅速的处理和答复。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比一般公民的建议或者群众来信来访等,更具有权威性,可以产生更为直接和有效的作用。

议案四说发言篇九

议案是指经过一定程序而提出的要求、建议、决定等文件,其在国家、政府、公众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议案具有全面、权威、有效的三大特点,是促进国家建设、维护政治稳定、引领社会发展的重要法规和制度。下面,就议案为鉴这一主题,从议案的制度化、完善议案制度、议案的实质意义、议案的实际应用以及议案对社会发展的意义等方面展开思考,以期提升自身的思维水平和见识。

一、议案的制度化

议案的制度化是指议案提出的程序和方式在部分性质发生变化,通过制定一系列法规和制度来保障。议案制度的完善对于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意义,这是一项将政治民主和法治合二为一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符合社会大众的要求的任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在执政过程中严格遵守议案程序,使得议案具有了更加权威的决策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完善议案制度

完善议案制度是保证议案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对于议案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对于议案的质量进行更加严格的要求,如严密的质量控制、严格的审批制度等等都是完善议案制度的一部分。通过不断的完善议案制度来保障有关各方面的利益,开展更加有效、符合公众要求,得到更多人的赞同和认可。这也是保证国家稳定和繁荣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议案的实质意义

议案的实质意义是促进国家建设和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制度。议案是国家权利和公权力保护的重要方式,它具有规范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政治民主和公共管理的作用。议案能够起到对国家政治运作的规范作用,通过议案,能够促进社会发展,推动国家建设,维持国家稳定政治环境。

四、议案的实际应用

议案的实际应用是议案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的舞台。议案制度在实际生活中日益实行,各级政府官员、各界人士都热衷于议案发表、议案申请、议案研究等各项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议案制度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了国家民主和法治的开展。议案的实际应用对提高国家政治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和发展意义重大。

五、议案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议案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议案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发展和构筑民族复兴的重要工具。议案不仅能提高国家民主制度的质量和可靠性,还能促进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推动各个领域的发展,进而提升国家整体的综合实力。同时,议案也能提高公众对于国家权利的维护,并具有形式化和制度化的作用。由此可见,议案对于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综上,议案制度是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和制度化工具。我们要不断地对议案制度进行完善,提高议案的质量和权威性,全面促进意识形态建设和国家建设。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地贯彻落实议案制度,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方向和意义。

议案四说发言篇十

议案说法是指在一场会议中,代表们就某一议题进行讨论并最终达成共识的过程。而议案说法则是代表在讲话时所说的言辞和表达方式。在职场上,议案说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力,它不仅决定一个人的个人能力,还涉及到工作成果和个人形象。下文将会介绍议案说法所需的技巧和体会。

第二段:技巧

首先,议案说法需要充分准备。在会议之前,代表们应该了解论题及议题解决方案,并对此进行充分准备。其次,要掌握表达技巧,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另外,要避免说话语气过于强硬或咄咄逼人,避免直接攻击他人意见。需要注意的是,要有耐心听取其他代表的意见,并在言辞中展现尊重和客观的态度。

第三段:体会

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我深刻地认识到议案说法的重要性。在某个假期,我参加了一个关于环保议题的辩论比赛。当时,我充分准备了自己的辩论言辞,并尽可能使用了简单明了的语言来表达并说明自己的观点。同时,我也尝试去聆听其他代表的意见,并尊重他们,与其展开良好的互动。最终,我的表现打动了评审,并赢得了这次比赛的冠军。这次比赛让我认识到,充分准备、熟练掌握表达技巧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议案说法的关键。

第四段:实践

在日常工作中,我也经常需要运用议案说法来解决一些决策上的问题。我会从自己的身份的特殊性出发,冷静分析事实,争取更多的支持与理解。我也会尽量选择适当的时间与场合,以获得更高的参与度。同时,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也会尽量运用简单直白的语言,确保让别人能够更加清晰地理解我的观点。

第五段:总结

议案说法,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需要充分准备,掌握有效的表达技巧和学习聆听技巧,尽量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通过实践,我逐渐懂得了如何更好地运用议案说法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改善人际关系,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和形象。预计,这些技巧和体会将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帮助我更好地发挥个人能力,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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