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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调研文章 纪委调研报告(汇总7篇)

时间:2023-10-03 22:14:16 作者:影墨纪检组调研文章 纪委调研报告(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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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调研文章篇一

本文目录
  1. 纪委调研报告
  2.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3. 关于如何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调研报告
  4. 纪委廉洁性评估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经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5、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办公室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6、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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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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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监督群众委员会,但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为“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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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去年5月份以来,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试点中探索、在试点中研究、在试点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内涵

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创新之举、治本之策。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市就注重学习、研究各地的情况,并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作了一些思考探讨,逐步把握和弄清了作为无立法权的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一)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对象需要延伸。评估对象,即要评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都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象明确界定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像这样无立法权的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理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但从实践看,这类文件的制定多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为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即便有问题,无立法权的地市对其修订和废止也无权限。因此,这类文件的分量较小,评估意义不大。对基层而言,问题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较严重的,多是那些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文件不属于长效的可反复适用的制度性文件,但却在一定事项和一定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属于规范性文件。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运转,往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任意设置门槛,选择性设置条件,存在制度漏洞较多。比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各类招考中“量身定制”、“萝卜招聘”的问题;政府采购中“选择性”确认中标人、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限条件、限资质、限门槛,甚至“明标暗定”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群众意见大,舆论批评多,社会关注度高,理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内容需要拓展。评估内容,即评什么。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对廉洁性作出明确界定。但制度廉洁性的概念还不甚明确,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内容确定为,制度的廉洁性、制度的合法性、制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制度的科学性,这也是各地普遍采用的评估框架。从广义上讲,制度评估应包括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等,廉洁性不是其他内容的上位概念。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上下位内容并列,概念外延和内涵含混不清,给评估工作造成一些障碍,需要进一步厘清概念,科学界定评估内容。市认为,基层廉洁性评估定位不宜过于宏观,内容不宜过于宽泛,不应超出严格意义上的廉洁范畴。另外,除科学性评估、合法性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内容外,还应增加民主性评估和效能性评估。所谓民主性,是指是否体现民主和民意,是否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基层政府及部门,处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文件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因此,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和阻力,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效能性,是指是否体现高效率、高质量,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环节和程序,是否违规延长办事时限等。当前,政府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私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有的审批时限设置过长,等等。因此,效能性评估也应是廉洁性评估的应有之义。

(三)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需要细化。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是什么,各级普遍确定为利益冲突。但对基层来讲,市认为,更核心的应是利益输送。利益冲突,是指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发生私人、部门利益与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主要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冲突、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群体之间的冲突三种形式。具体表现为,隐藏着地方或部门利益;存在部门权力重叠;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倾斜,即利益输送;存在模糊职责和减免公共职责,谋取权力便利;存在不正当的社会利益倾向和不合理的社会利益安排等。在实践中,部门单位或系统之间的利益冲突,大多来源于上层的制度设计,如部门单位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本身就是按照上级文件部署要求执行的,作为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机构,受审查的权限限制,难以纠正和防止这类利益冲突。在基层,利益冲突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突出表现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如,备受社会关注的选人用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在职位设置、专业要求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招标、招考中,任意圈定范围、量身定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十级古筝”、“八级英语”、“篮球特长”等不一而足。对此,群众反感,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现在药品普遍经过招标采购,药价却居高不下,因为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招标、开单等环节,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正如其业内人士所说,给药品定个高价很简单,只要公关一下物价主管部门就可以。这里“公关”就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类似这样的一些简章、公告、招标文件堂而皇之出台,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公,也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需要把审查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中之重,认真审查和堵塞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机制需要健全。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解决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谁来评,即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部门自评,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制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廉评,把好“自查关”。二是专门机构评审,即监察、法制等部门组成专门审查机构,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三是社会评审,包括专家、群众和中介组织评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评估主体,都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科学,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充评估主体,形成严密的评估链条,逐级进行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怎么评,即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两种方式。目前,多采取备案审查,即对“出炉”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一旦文件有廉洁问题,不易纠正,且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挽回。对于基层来讲,应注重前置审查,对正在起草或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将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出台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一律不得出台,力求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

二、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基于以上思考,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截止目前,共梳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万件,确定纳入集中评估范围1121件,经组织法制机构、专家、群众代表评估审查,建议保留878件,修订61件,废止155件。

(一)扩大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范围,是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前提。市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主要对xx年以来政府及其部门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xx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增加了评估对象,拓展了评估范围,将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重点评估。

(二)增加评估内容。在对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等常规内容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效能性、民主性两项评估内容。其中,效能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项;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效率的情形。民主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和环节,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另外,在对利益冲突进行评估的同时,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根本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三)创新评估模式。科学的评估方式,严格的评估程序,是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效果的保证。市在评估工作中,探索实行了部门单位自审、派驻机构初审、相关部门联审、专门机构审查、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社会听证“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一是部门单位自审。由部门单位或牵头部门单位按照评估要求,对照梳理,逐件自查自审,提出自审意见。二是派驻机构初审。发挥各统管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作用,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评估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初评,防止漏报、瞒报或应付了事。三是部门单位联审。多部门单位联合行文或者涉及多部门单位业务的,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四是专门机构审查。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进行梳理分类,会同政府法制办、纪委政策法规室组成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五是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人大、法制办、公检法司、党校、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遴选225名专业人士,组建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中遴选3000人组建了群众代表库,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较高或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难以把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或群众代表评审,拓展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质量。六是社会听证。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社会听证会,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四)规范工作运行。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全新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工作中,市注重督查指导,规范评估运行,保证了工作质量。一是注重工作指导。根据各环节、步骤工作开展需求,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自查自评指导方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初审初评指导方案》等配套指导方案,制作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流程图,明确规程,严格标准,统一程序,保证了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工作督导。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督导方案》,对评估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督查,及时纠偏释疑,对评估方法措施不当、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推进缓慢的,提供操作范例,规范工作运行;对工作不积极、不彻底、不全面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漏洞或缺陷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废、改、立”,确保了整个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分工方案》,针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特点,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三是注重工作评价。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细化分解为5大项32小项,逐一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市制度廉洁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尺度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范性文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给出统一的概念,导致在评估对象的界定上存在争执和分歧,给试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就某个具体的评估对象而言,风险点究竟有多少?风险的等级有多大?如何定性?没有既定的标准可参考,尺度上难以准确把握。

二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评估还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的空白;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在制度合法性审查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深入开展。

三是既得利益者的消极态度阻碍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涉及面广,需要清理的制度比较多,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受既得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抵触情绪,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

四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很多专业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队伍来实施。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工作人员素质、知识能力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客观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提高。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上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二是在典型带动上下功夫。把抓典型、抓亮点、抓特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注重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在提高评估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对存在争议和专业性较强的评估对象,注重发挥专家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评估后认为无廉洁性风险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要认真研究修订;廉洁性风险较高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改、立。

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评估、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深入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今后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坚决做到“不评估、不出台”,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二

供坚强保证!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红水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镇纪委2014年的工作情况和2015年的工作计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查。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教育、监督、制度、惩处、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推行“五个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镇纪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行“五个到位”,全面推动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年初召开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以及其它重点工作做到了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与各村党支部、各站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20份。二是责任人职责到位。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同镇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分管口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并与每一个科级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科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廉政承诺书,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共签订责任承诺15份。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发挥短信平台、廉政专栏、党员活动室等载体作用,刷新廉政宣传标语67条,悬挂廉政格言、警示牌80幅,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9场次、570人次,召开反腐倡廉报告会1场次,举办廉政培训班2期、153人次,在1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家书屋和党建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到活动室开展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四是组织学习到位。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内容,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22次、44学时,每人撰写学习心得3篇、书写学习笔记3万字。五是监督检查到位。强化督查考核,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14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14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镇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

二、突出“四个抓手”,改进干部作风,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镇纪委明确“三转”要求,切实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强化执纪问责。一抓便民服务网络构建。重点组建了镇政府效能服务中心,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15个,确立村级代办员15名。采取“中心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运作方式,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络,切实方便了百姓。二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红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六项。完善了行政效能首问责任制等5项配套制度,建立了效能考核、投诉和责任追究办法,推行了去向告知、ab岗工作、群众监督等制度54项,制订了红水镇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和村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等制度,增强我镇镇村干部廉洁意识和办事效率。三抓案件查办。镇纪委把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五大攻坚战”作为破解制约影响效能的有效抓手,把开展“双联”行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认真查办信访案件,对低保、救灾救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完善了由纪检、信访、民政、司法、土地管理组成的“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信访工作人员7名,设立了镇级信访接待室和16个信访举报箱,聘任村级信访联络人员15名。对涉及“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镇纪委受理各类自办信访件14件,办结14件,办结率100%。四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查摆出的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敷衍、不推诿,即知即改、立说立行。镇纪委进一步突出效能监察作用,对全镇各便民服务中心、学区、卫生院等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效率进行明察暗访,共组织明查暗访3轮20次,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点名通报批评。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不进入私人会所、不收受会所会员卡、不参与赌博、不大操大办等个人承诺书。

三、坚持“三个公开”,进一步打造“阳光工程”。镇纪委及时对各中心、站、所的工作职能、工作人员的出勤、各项工作的考核及奖惩、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进行认真细化和复核,并公开公示。一是拓展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督促村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告、群众大会等形式,公开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党的惠农政策以及各种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二是完善民主决策,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协助村级党组织制定、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村“两委会”拿方案、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票决征求村民意见,决议和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执行村监委会全程监督的决策机制。三是健全约束机制,保障村民的监督权。建立健全了镇纪委负责人同村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在14个村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一名主任、两名委员为主,形成了以村监委会为主、各级人大代表监督为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

四、聚力主责主业,落实了“三转”工作要求。镇纪委从三方面不断提升纪检干部自身素质,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一是理清工作职能。按照“三转”要求、镇党委为镇纪检监察室配备专门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专职监察员2名,对镇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调整,落实了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其他工作。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开展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工作业务技能。选派2人(次)参加上级培训;组织业务培训3期。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出台了镇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站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县纪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党委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开拓进取、勇于实践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共景泰县红水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全镇党员和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纪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腐败现象在部分领域仍然易发;二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四是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有待加强;五是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始终保持整风肃纪的强劲势头,为完成任务提供纪律保证。

一、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6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程监督;加强对惠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积极营造求创新、抓改革、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效能建设。加大调研走访、民主评议、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深化民主考评活动为契机,强化机关效能监察,通过诫勉谈话、惩戒、问责等措施,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8败斗争的需要。二是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尽职守、不畏艰难,秉公执纪、严格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三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是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将领导支持和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确保资源向办案部门整合。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规范业务流程,形成纪律严明、运转有序、快捷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六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要严格遵守《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民期盼、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三

总公司纪委:

2011年,分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总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推进廉洁自律、廉政教育、效能监察、案件查处、源头治本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司健康持续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1年分公司纪委工作重点如下:

一、党委班子工作情况

2011年,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转型和总公司的目标要求,分公司围绕党委、总经理室提出的整体经营思想,加强机构队伍、基础建设和后援支持;推行差异化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考核,做强渠道,巩固传统,开拓新型业务;推进人力资源专业化建设,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薪酬绩效、培训管理等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可持续价值增长”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分公司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员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

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责任目标管理,与风险管理、内控建设和业务经营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党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查找不足,切实增强分公司和各机构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同时,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就领导作风、干部廉洁、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各条线专业化建设等问题进行机构调研,充分听取广大干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置“调研提纲”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意见征求活动,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

四、本人履职情况

(一)工作措施

3、将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综合合规检查项目,在分公司开展的自查自纠项目以及对各分支机构的合规检查项目中,均把纪检监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若有风险隐患的,一经发现立即要求整改。

(二)工作成效

2011年,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分公司全年无一例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无一例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发生。

(三)存在不足

1、理论知识方面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学习主动性不强,忙于日常业务工作,用于学习的时间不足,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现象比较普遍。

2、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方面

未能经常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常以文件学习、资料转发的形式居多。

五、相关建议:

上级公司能否在辖内开展更多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加强与合规部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在公司纪检监察的自查自纠中给予更多、更专业的技术指导。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四

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针对当前乡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中存在的监督体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发挥合力等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以探索和改进。

一、当前现状

纪委与同级党委属于一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争取同级党委支持,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正人先正己。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过得硬。作为纪委书记,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顶住“关系网”、“人情网”的困扰,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在工作中,对群众来信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线索和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移交的移交,该上报的上报,决不姑息纵容。积极创新监督载体,广辟监督渠道,实行多元监督、立体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果。一要强化考核监督。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制约。二要加强公开监督。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要完善制度监督。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同级党委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

二、存在问题

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政组织和领导成员的职责。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独立性不强。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同级纪委的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常委,这实际上就使纪检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主要领导。

二是权威性不够。在现行监督体制下,纪委的双重领导难以落实,同级党委领导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导致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当纪委与党委意见不一致时,作出让步的往往是纪委,长此以往,必然削弱纪委实行党内监督的权威性。

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权。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目前监督机构一般没有直接的参与决策权,没有对被监督的同级领导干部直接的考察权,在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这样的监督体制,难以实现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四是乡镇纪委班子专职人员少,业务不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暴露出查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对策

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从我们实际情况来看,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时有时无或时紧时松现象。在党委的权力运行过程中,没能履行纪委的监督职能,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立足现行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功夫。

提高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是搞好监督的前提条件。监督工作不落实,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的自觉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廉政制度规定,掌握党委内部监督的方法和原则,牢固树立“监督就是责任”的观念,认清监督是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真正把监督作为增强班子凝聚力,提高班子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已做起,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指导意识,切实加强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要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规定要求,认清职责,明确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克服“难以监督”、“监督无用”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以对党的事业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实践证明,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质量,与纪委成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要十分重视抓好纪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一要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在事关重大原则的问题上切实搞好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政治路线的正确方向。二要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纪委成员要熟悉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要提高办案能力,提高办案工作人员的办案素质,通过外出培训、以干代训、加强自觉学习等方式解决;同时要充实审计、财会、税务、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进办案人员队伍,整体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办案工作后勤保障,保证办案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四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牺牲个人利益,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履行好监督职能。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以经常性的预防、提醒、检查为主,把侧重点放在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并通过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从整体上增强监督效果。一要把决策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纪委书记要积极参与党委集体领导,认真履行经常性监督的职能,改变决策监督薄弱的状况;要发挥对本单位和班子内部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党委决断重大问题把好政策规定的关口。二要把监督渗透到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纪委应充分利用组织反腐倡廉检查和参加下级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与考核班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党委“一班人”的反映,并将情况反馈给党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委会上及时“敲警钟”;属于个别性的问题,通过找本人谈心加以解决。三要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委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五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乡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是党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搞好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稳定农村形势,发展农村经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乡镇纪委,深入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建设尤为必要。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效果较差,农村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严重。少数党员干部在征兵、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在宅基地划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动机不纯,自身综合素质差,终日不知所为,存在“当一届干部、捞一把钱财”的错误思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严重。

农村组织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集中表现在村级组织财务混乱,账目不公开,没有透明度。农村干部乘机利用职权乱批乱用,大量公款在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中被挥霍浪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危害很大,它既容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同时也会掩盖农村干部滥用公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探析

1、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

2、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臵、土地拆迁安臵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廉政觉悟。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乡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宣传和弘扬廉政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让“廉洁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理念成为乡村广大党员干部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章立制防腐败,有章可循促廉政。首先要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要保证时效性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不能拒绝公开,更不能搞假公开、半公开,尤其是村民关心的焦点问题更要及时地毫无保留地进行公开,让老百姓明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第二要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和干部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规范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乡纪委要依法对农村党员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全面清理,使农村财务收支行为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第三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央要求各级机关的重大事项都要集体研究决定,这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方法,农村的一个村庄虽小但“五脏俱全”,村里的重大事项也决不能一人说了算,必须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通过的必须依法实行,这样才能让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第三要强化民主监督,积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同时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认真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加大检查惩处力度,防腐促廉显成效。突出重点部位,坚决制止各种涉农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在乡、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民生的案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六

关于“三转”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了由镇党委书记挂帅的“三转”工作领导小组,对镇纪委一班人工作任务进行了重新梳理分工,退出了原来参与的一些中心工作议事机构,充实了镇纪委工作人员,使纪检监察回归主业,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办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报告如下:

一是着力转变职能,更加清晰的找准定位。在机构、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设立了监察室,配备了监察室主任、纪检专干,及时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将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均不再参与,突出抓好主业,履行监督职能。目前,我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已减少至6个。

二是着力转变方式,更加科学的推进工作。在坚持服务全镇大局前提下,将自身角色定位从直接参与转移到全程监督,把服务方式体现在履行监督职能上。积极转变监督检查方式。今年以来,围绕“四风”整治、干部纪律、会风会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等项工作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同时,积极转变案件管理方式,坚决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坚持向县纪委报告的规定。

三是着力转变作风,更加严格的律己为先。 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督促镇全体干部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出台的“六个严禁”。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带头纠正“四风”,干部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干部工作作风显著改进。

中共###委员会2014年5月22日

根据县纪委全会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县纪委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我县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研究部署“三转”工作,强力推进,营造了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一、转职能。

按照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理顺了局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定位,并按要求及时调整了局纪检组长同志的业务分工,将其原所分管的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全部调整给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让其专抓局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转方式。

三月份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局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作风建设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公车运行、公务接待费用,与同期相比实现大幅下降。

三、转作风。

培训、“走出去”学习培训、“大讲堂”交流培训、“跟班学”操作培训、“测能力”考试培训等多种方式为干部“充电”,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

关于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在市纪委和工业新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推进“三转”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上半年,我们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变角色、移重心、树形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落实“三转”工作开展情况

(一)变角色,促进职能归位

不到位,兼职较多,与日趋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致使一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和职能的发挥。针对以上问题,上半年我们把抓组织建设作为落实职能头等大事,认真谋划、深入调研,争取党工委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两园一乡、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真正实现监督工作区、乡、村三级联动,为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今年,区纪委增加工作人员3名,并对区纪工委职能科室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案力量,加大了办案工作领导力度。

归还“责任田”突出主业。针对各基层纪检组织担心权力削弱、利益受损不愿放,担心失去监督抓手不敢放,不知道哪些该放哪些该留不会放等顾虑,我们及时统一认识,厘清职责,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对有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个,目前正在与新区两委协调退出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园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区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内部的分工,切实解决其身兼数职的问题,确保他们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办案和监督检查上来。

(二)移重心,强化执纪监督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我们克服人员少、案件多、设施不齐全等困难,推行全员办案制,注重办案质量。截止目前,查办案件6件,已办结5件,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6人受到告诫批评和诫勉谈话。开展明察暗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严禁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上半年,组织作风纪律专项检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现问题11个,发通报2期,对6人进行了谈话批评。进一步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落实,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关于集中开展清还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活动,共清理拖欠群众资金164.1460万元;牵头组织综合办公室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检查,共清腾超标办公用房225.93平方米。上半年,我们还对学校教师违规办班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教师给予了全校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违规费用的处理。并责成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加强对在岗教师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行为。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我局先后春季绿化苗木采购、西区路面维修物资采购、循环经济园区道路招标等重大工程招标活动进行了监督,保证投标人公开、公正参与投标活动,较好的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树形象,不断自我完善

督不力、执纪不严等突出问题,我们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强化措施和制度保障,并在今后认真践行。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先后规范了信访、案查、审理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纪委监察局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行为。

加强学习注重素质提高。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反腐倡廉组织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先后集中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及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共计16个篇目。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了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念,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三转”当前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调研文章篇七

发挥职能补“短板”

“四通一平”求发展

一只由长短不同的木板组成的木桶,它的容量的大小不是由其最长的那块木板决定,而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这就是管理学上著名的木桶原理或称短板效应。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孜孜追求的目标。目前公安县已融入中部崛起战略机遇期的节点上,跳出公安看公安,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的差距是实现公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充分履行职责,服务于公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做一流软环境短板创建者,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一、思想认识通,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纪检监察部门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实事求是中坚持解放思想,用新思维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在新的工作思路中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服务于公安经济建设。

(一)牢固树立中心观和全局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就反腐败论反腐败,不注意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仅工作抓不到点子上,而且会形成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两张皮”。因此,我们必须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去观察和处理问题,从一成不变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自觉把反腐败倡廉工作放在公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

(二)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公安如何把握中部崛起机遇,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最核心就是下大功夫营造一流的软环境。因此全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反对把二者对立起来,搞“经济要上,纪律要让”或“纪律从严,经济靠边”这种顾此失彼的形而上学,坚持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效能。一是要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促发展。二是要从发展全局考虑和处理好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无论是工作内容的确定、工作重点的把握,还是工作方式、方法的运用,都要从发展大局出发,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通过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政策,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为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三)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促进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全县纪检监察把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一是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审批权力,对滥用审批权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二是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行政。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目标,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建设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一律将办事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及服务承诺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要积极推进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要把效能监察摆上更加重要的位臵,督促和鼓励行政机关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政策。四是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行动落实通,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

政令畅通是营造高效服务环境的前提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协调好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而且必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不仅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协调好上下关系,同样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善于协调上下级机关关系。在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优化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分解,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组织协调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下情,加强工作指导。

(二)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执法执收等,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既要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又要树立纪检监察部门权威,敢于、善于协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对属纪检监察部门主抓或牵头抓的工作,精心组织不马虎;对会同有关部门抓的工作,主动协作不推诿;对配合参与的工作,积极介入不敷衍。比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治理公路“三乱”,等等,体现了职能不替代、手段不替代、程序不替代的原则,把各部门的个体优势变成团体优势,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了整体合力。

(三)协调好纪检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内在关系。目前,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腐败现象也处于多发、高发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始终高悬“惩治”这把利剑,旗臶鲜明、依法依纪、坚决查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大案要案。否则,腐败现象就可能蔓延成风,最终不可收拾,经济建设要取得又快又好的发展只可能是一句空话。近年来,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狠抓源头治腐,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通过深化“四项改革”、推进“四个公开”、规范“四个中心”和开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专项清理,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体制机制制度保障。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通过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促进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等等,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作保障。实践证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可以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运行机制通,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推动制度运行的机制,是优化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高点。近几年来,很多地方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能说不重视,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不可谓不少,但“重制订、轻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制度的效果。因此,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畅通运行机制。

(一)抓好制度的创新。制度要落实到位,前提是制度本身必须科学、先进。好的制度有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反之,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不仅不会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应有的作用,还会给腐败的滋生提供条件。因而,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制度,使之切实可行。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勇于探索难区、突破禁区,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勤政高效;建交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机制,用科学的制度配臵权力;规范从政行为,推进民主监督,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提供制度保证。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度意味着规范,制度的执行必须用纪律来保证,强势推进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平稳运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以严明的纪律确使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把防治腐败高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阻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缓作为案件。

(三)抓好制度的升级。虽然各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多,但是一些部门及单位的为了部门利益或单位小团体利益,打政策的“擦边球”,踩制度的“红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样式和方式不断变化,为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要不断升级,形成硬措施、硬规定。去年以来,公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优化全县经济发展制度“钢化”,来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认真执行“三条高压线”,即:凡是应该进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要进中心,严禁体外循环、搞“双轨运行”;凡是进入企业的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一律先经县乡(镇)优经办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涉及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事项可以先行检查,但收费和处罚必须申报审批),凡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默许,严禁故意刁难、超时办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到位,严禁跑风漏气,说情袒护。二是切实落实二项主要制度,即落实县纪委常委与违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制度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好一个中心,即建好经济发展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落实投诉程序、强化接诉责任,重点抓好公路“三乱”问题的投诉和处理。这两年来,全县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等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的增长速度都在两位数以上。

四、执行纪律通,营造廉明的法制环境

近年来,一些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地方的经验证明,严明的纪律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两型社会的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纪律监督,确保执行纪律通,从而营造廉明的法制环境。

(一)强化行政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抓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的监督检查,凡是没有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执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严格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以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为切入点,全面贯彻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行政。

(二)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社会投诉评议渠道。环境建设的好与坏,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因此,把环境建设情况的裁判权、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涉及到的部门、班子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行业环境建设情况。通过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对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视察,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质询,促进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近年来,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时,坚持有线索的放过,没查清的不放过,违纪违法没处理的不放过,相对人不满意的不放过。每年县委、县政府召开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大会,这两年对12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公开通报,起到极大的震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实践证明,从严查处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最有效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执纪执法办案优势,采取下查、下访、下纠等办法主动出击,拓宽案件线索和来源。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利用职权搞“三乱”、“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利用职权粗暴执法、借机谋私的,从严惩处;对极个别素质低下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执法执纪队伍,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该办的不办,该干的不干,推诿扯皮、失职误事的,坚决查处和追究,该撤职的撤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那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抓住不放,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公开处理,决不姑息。

五、构建服务平台,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无论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近年来中部一些地方经济腾飞的事实说明,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构建服务是平台,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营造地方优良的投资环境。

(一)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构建服务平台。行政许可项目多、程序繁、收费重的问题,是导致环境不优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前几年就积极探索。2002年底,公安县在荆州市率先成立县行政服中心,与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以“为民服务,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公开公正”为宗旨,不断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大厅式办公、阳光式操作、一站式服务,为社会各界及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到目前为止,进驻中心的县直部门45个,服务27个,纳入服务项目725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4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2项,基金项目4项。同时,中心还设立了一个全程委托代理服务窗口,负责对招商引资相关手续的全程委托代理。中心自运转以来,始终坚持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条件、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的“五公开”,严格遵循高效便民原则,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0多万件,其中即办件占68%,项目按期办结率98%,提前办结率95%;代理服务1400余件。行政服务中心为全县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近年来,有些县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更加规范,运行更加便捷,服务更加优化。事实说明,行政服务中心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少的流程看齐,紧扣“继续清理、防止反弹、简化流程、减免收费、加强监管”五个方面扎实工作。试行重大项目跨部门全程办事免费代理制,着力推进“同步并联审批”,切实解决跨部门办事难的问题;要减免许可收费,实行收费下限制;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服务和监管工作,防止管理“真空”。

(二)加强效能建设,大力提高机关效能。坚持向教育要效能,围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绩效,通过广泛开展效能建设暨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感情、焕发激情、改进行风、端正作风,重塑机关的权力观念,重构干部的价值追求,着力突破思想禁锢之围、观念守旧之围、陈规陋习之围,做到该办的事速办“快通”,运转不畅时及时“沟通”,创业者面临困难时积极“疏通”,有利发展的事设法“变通”,实现零距离服务,坚决克服官气、惰气、暮气、俗气,做到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坚持向制度要效能,出台并落实精减会议文件、减少迎来送往、民主科学决策、缩短办事时限、严格效能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向科技要效能,推行电子政务,推行行政审批电子化管理。坚持向管理要效能,认真落实检查审批制度,试行检查结果共享机制,杜绝对同一事项重复检查,精减各类评比、达标活动,除县以上有明文规定的以外,不得进行评比、达标。坚持向治理要效能,深化集中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加大对“缓作为”的治理力度,以整风的精神,找准存在问题,拿出过硬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规范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公开、政介(中介组织)分开,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紧紧抓好改革这个核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许可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乡镇综合改革,从创新机制体制入手,进一步理顺行政职能,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职责交叉、职能不清和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紧紧抓住制度这个重点,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紧紧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认真清理各项政策、规章、文件,做到凡是社会能代办服务的由社会代办服务,凡是市场能运作的由市场运作,凡是市场主体能自主经营的由市场主体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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