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总结>最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方案道路扬尘污染(大全5篇)

最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方案道路扬尘污染(大全5篇)

时间:2023-10-03 23:17:34 作者:紫薇儿最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方案道路扬尘污染(大全5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全面做好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提高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坚决遏制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潍坊市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等源头监管,强化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环节动态监管,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城区“扬、抛、洒、滴、漏”及乱倾倒等交通扬尘污染现象明显减少,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县政府成立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城关街道、东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城市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为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明确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路段和区域。

(一)重点车辆

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运输车等造成交通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1.建筑垃圾运输车没有取得建筑垃圾特许经营许可,外观标识、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设施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要求,车身有明显污迹、泥土,密闭不严上路行驶造成“扬、抛、洒、滴、漏”,不在指定位置倾倒渣土等易造成交通扬尘污染的违规行为。

2.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3.闯红灯、闯禁行、乱鸣笛、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冒黑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

建筑工地、运输场站、物流园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周边道路,城乡接合部、城市主干道,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重点道路。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一)属地管理职责

城关街道、东城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好监管职责,对辖区建筑垃圾、混凝土等企业定期检查,建立完善台账,加强监管。

(二)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源头监管、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各环节监管,建立与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运输途中监管,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超速超载、无牌、遮挡号牌,车辆放大号、反光标识、防护装置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交通扬尘污染指标监测,对交通扬尘指标进行分析研判;
参与交通扬尘污染治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扬尘整改措施,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内建筑垃圾的现场监管,负责混凝土搅拌车进出工地管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建设项目,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的特许经营、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日常管理;
负责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渣土车辆监管系统对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行监控;
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办理核准手续、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以及运输车辆沿途撒漏、乱倒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组织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执法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对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其运输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车辆、从业人员资格;
负责辖区内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三)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企业职责

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运输、末端等各环节管理工作;
开展交通扬尘污染查纠整改,建立运输车辆台账,严格运输车辆日常监管,确保车辆达到规定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要求;
建立车辆驾驶人台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综合素质。

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7日)。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舆论引导作用,专班办公室牵头,邀请新闻单位和记者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要深入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录像、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违规和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宣传110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交通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管理格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8日至11月30日)。充分发挥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作用,专班办公室要联合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市场准入、源头监管、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实现渣土、商砼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综合治理。

(一)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班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投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中去。

(二)加强源头管理。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要全面摸清城区在建项目地点、施工工期,渣土、商砼、公路工程用料运输企业及车辆,建筑垃圾倾倒地点等信息,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信息;
二是专班各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召开在建项目负责人,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规范管理及处罚标准,签订管理协议,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违法曝光、问责约谈、事故追责等工作机制,对多次造成交通扬尘污染或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源头装载企业、施工企业等主体责任。

(三)加强联合执法。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每周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和集中统一行动,以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为重点时段,以城区主要出入通道、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查渣土、商砼运输车“扬、抛、洒、滴、漏”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联合检查台账,加大对闯禁行、超载超限、闯红灯、涉牌涉证、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四)加强视频巡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利用道路卡口视频监控对城区实行24小时视频巡逻,发现违法车辆,第一时间指令警力进行拦截查处,并进行信息研判,把握车辆运行规律,针对主要道路、时间段,提高布警查处效率。

(一)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紧密联系、密切协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电子警察,整合信息资源,完善系统功能,加强信息比对,形成完整的治理体系,有效推动综合治理行动。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加强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客观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做好摄像取证、证据固定等工作,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意外伤害发生。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责。行动期间,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将对各部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根据上级检查内容,各成员单位对照自己的任务目标抓好落实,高标准完成,对被上级通报不达标,任务完成不利,对因扬尘污染影响全县考核成绩或引起群众不满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自6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战果,12月20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按照《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和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兰污指办[2013]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工作指令的精神要领,为改善我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现今结合我公司生产场区所在区域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有效的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排放,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生产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拌合公司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及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宣传教育,并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体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生产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扬尘控制技术交底。提高生产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对进场的运输石料车辆以及出场的运输拌合料车辆要加盖篷布,并且要清洗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拌合料和石料在运输途中洒落,督促进场运输沥青、燃油的车辆做好防漏检查。

4、对生产场区内烟气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确保排放达标,要定期检查拌合机的除尘降噪设备,确保每次生产能够正常运转。

5、对场区车辆来往密集的区域要经常洒水降尘,每次生产完后要及时清扫场区。

三、组织机构设置

1.1部门设置

(1).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总工办,是实施本方案的主要控制部门。

(2).拌合公司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负责方案的审批、实施指导,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财务部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4).工程部是本方案实施的重要部门,拌合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1.2人员设置

为全面实施本方案,使其达到目标、指标及本方案的要求,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国雄

副组长:辛守利

组员:郁青山王根超常学鑫李刚徐龙善

子,对拌合公司进行包干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目标、指标

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对不按拌合公司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罚款。

3.方案编制与实施

3.1方案的编制

(一)、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方案的编制。拌合公司必须按照《生产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施工,确保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

(二)、生产材料堆放:生产现场的生产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生产材料、设备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撒水,加以覆盖。

(三)、控制粉尘污染:生产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进一步强化商砼的使用,严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充分利用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对现场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并及时洒水,进而使现场道路时常在湿润状态,以防扬尘飞起,污染环境。

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现场空气环境。

(五)、清运垃圾:生产现场的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和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车辆带泥轮胎冲洗干净后,运输散装货物必须覆盖,不得遗撒,避免行使途中污染道路,方可驶出工地。

四、工作要求

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是做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生产现场环境净化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抓好治理现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治理目标和措施的细化。防止扬尘污染要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上,防止扬尘要做到方案审批到位、日常教育到位、技术交底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措施防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生产现场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腾厦沥青拌合公司

2014年3月1日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氮、磷、有机质等入湖物质明显下降,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治理体系初步建成。芜湖市巢湖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xx年分别减少10%、5%以上,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7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到20xx年6月,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涉及无为市和鸠江区二坝镇、沈巷镇、汤沟镇。

(一)开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大起底

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构建市、县、镇(街)三级数据采集体系。对芜湖市巢湖流域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投入品和村庄布局、人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基本摸清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构成,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分析核算评估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及其对入湖负荷造成的影响,构建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

2.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

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等监测。逐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和入湖氮磷通量监测。建立农业排水、排灌站等排水水质管控体系。建设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

(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

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使用配方肥,扩种绿肥。重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市县镇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争创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

2.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做优做强。建立1个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千亩示范区,同时集成推广节水技术。推进品种节水、结构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因种植业造成的入湖农业面源氮、磷估算总量较20xx年底调查数据下降10%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

(三)促进畜禽粪污、秸秆、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

1.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地定养、以养定种,积极创造条件在芜湖市巢湖流域合理布局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中心,统一处置畜禽粪污、废弃秸秆等。

2.大力推广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

加快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模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重点实施沼气、食用菌、有机肥、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等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3.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重点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优化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结构,推进以鱼治水,改善养殖生态环境。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7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着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鼓励和支持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村级设置有偿回收站、镇(街)设置集中转运贮存点,建设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充分运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督导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认真履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指导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工作。落实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五)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改厕技术模式,加强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两项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内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

2.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模式,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保留类村庄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灌渠岸线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

3.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健全完善“村(居)收集、镇(街)转运、县(市)处理”为主,“村(居)收集、直收直运、县(市)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和数字农业示范区

1.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

芜湖市巢湖流域因地制宜推广一季稻+再生稻、早稻+双季晚稻和稻-渔、农牧结合综合种养模式,逐步建成一批绿色优质专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建设。扶持创建以“芜湖大米”为代表的区域性公用品牌,提升环巢湖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芜湖市巢湖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探索无为市建立湿地示范带,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无为、鸠江区争取实施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以入湖河流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加强农村地表水体生态修复,构建农田生态沟渠和湿地,对氮、磷含量高的污水进行生态净化拦截,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2.打造数字农业先行区

数字农业先行区要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北斗导航等技术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度融合,建立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科学施药、健康养殖、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无为市人民政府、鸠江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市县两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等。引导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五长联治”巢湖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将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我市环保指标,深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公路环境卫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总目标

以青兰高速、邯武快速路、g309、邢都路、永峰线等主要干线公路为重点,采取抓重点、攻难点,加强相关部门联运,对全市所有清运煤炭、铁精粉、沙石、土方、白灰、石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加强监管,采取盖篷布、箱式运输等密闭措施,防治抛洒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车辆超载、未采取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造成道路扬撒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达到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工作要求,使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道路运输车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扬撒率95%;道路养护清扫洁净率要达到90%;公路两侧货场(厂)加盖篷布、建筑围挡率达到90%。

二、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成立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小组。局党委书记、

局长白学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建军同志,局党委委员、战备办主任温向军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组长由孙建军同志、马彦军同志和温向军同志兼任,分别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行政处罚、涉企监管和公路养护、清扫环境整治工作。

(二)要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及时清除道路积尘及道路两侧生活、建筑垃圾,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对建筑控制区内祼露土地,选择性地进行植被覆盖。

(三)要加强公路两侧货场(厂)散装货物的监管,对易引起扬尘的货物要加盖篷布,货场(厂)周围要建筑围挡,通过多种途径有效降低货场(厂)二次污染。

(四)公路建筑施工现场,要采取加盖篷布、建筑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现场散装建筑用料扬尘污染。

(五)在青兰高速、邯武快速路、g309、邢都路、永峰线等主要干线交通道路入市口,增设五个治理道路运输扬尘检查站,路政、运政、治超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联合整治。扬尘检查站要准备篷布等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工具,对未采取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的'车辆进行密闭覆盖。一要坚持源头控制。加强运管站对运输企业、货场(厂)的监管力度,对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出场(厂)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的,宣传教育,督促车主规范装载、封盖货物;二要保持治理高压态势。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货物脱落扬撒的运输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违规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警告为主,情节严重的,立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对未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再次上路行驶。将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违法违规信息存入诚信档案,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4日至4月30日)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导;在出入市口、货源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全面加强对道路扬尘治理的舆论宣传。

(二)集中整治(5月1日至12月25日)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保证治理工作每日有进展,通过工作的逐步推进开展,全面改善我市道路运输及公路周边环境。要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整治工作机制。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评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加强督查,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落实,达到预期目标。

(二)各固定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做好录像,照相和整治情况统计工作。

(三)各固定检查组每日下午3点将各组扬尘治理统计表上报法规科,同时将录像、照相资料拷录u盘报法规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要将各项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个人,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办法,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奖惩。路政站、运管站要选派骨干执法人员开展扬尘检查站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检查站的负责人,细化任务,量化目标,作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统计工作,狠抓落实。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日督查、月调度、年考评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日常督导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全局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度,及时反馈信息。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