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落实情况报告篇一
1、病假计算基数:
a、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b、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期限: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6个月;
c、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6个月;
d、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
e、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
f、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
g、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24个月。
3、病假计算公式=病假计算基数x病假期限。
落实情况报告篇二
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作出新规定。
通知规定,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税务局最新规定]
落实情况报告篇三
最近,我们学校推出了一项新规定试行,要求学生在晚自习时必须静心学习,不得参与其他娱乐活动。这项规定试行至今已有一个月,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它对学生的正面影响。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自己对规定试行的体会和感受。
第二段:规定的正面影响
一直以来,我们学校的晚自习时间较长,但不少学生在教室内并没有认真听课,而是在玩手机、看小说、聊天等,相互干扰。自规定试行以来,教室内气氛显然变得安静了许多,学生们都认真静心地听课,高效率地完成作业。由于学生回到家中玩乐的时间缩短了,他们会更倾向于在学校提前完成任务,把晚上的时间留给休息或者其他更加自主的学习活动。
第三段:规定的负面影响
虽然规定试行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有部分学生对此不太满意。这些学生觉得时间太长,容易疲劳,不能参加自己喜欢的娱乐活动,带来了焦虑、压抑的情绪。但在我看来,这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适应新的规定,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自己的事情。
第四段:自我反思
在规定试行的这一个月里,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做作业时间不够、感到疲惫乏力等。但我从中发现,只要我专注地去完成每项任务,实际上时间还是充裕的,而且静下心来思考问题,效率也会大幅提升。我意识到,这种规定试行的确可以让我们分配时间更合理,提高学习效率。
第五段:总结
总之,规定试行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教会我们如何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学习效率。通过这项规定,我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加珍惜时间,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我认为,这项规定试行为我们的成长提供了巨大的助力,我们应该珍惜这个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充实自己的人生。
落实情况报告篇四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规定和规范。有些规定是为了维护秩序和安全,有些规定则可能显得过于繁琐或者限制了我们的自由。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我们都应该尊重它们并遵守。这篇文章将通过分享我在违反规定后的亲身体会,来强调尊重规定的重要性和遵守规范的必要性。
首先,我曾经违反过某校图书馆的规定。在图书馆里,我们被要求保持安静和有序,以便其他学生能够专心学习。然而,由于一时的不自觉,我在图书馆里大声喧哗并且使用手机打电话。结果,我的行为不仅打扰了其他学生,也引起了图书馆管理员的警告。这次经历让我深刻意识到规定的存在是为了公共利益和个人礼仪。从那以后,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尊重和遵守规定,以维护学习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其次,违反规定也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在开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会导致交通事故和法律纠纷。曾经,我因为一个疏忽而闯红灯,结果差点与一辆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我还是被交警罚了款。这次经历让我深刻意识到违反交通规则是一种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从那以后,我对交通规则倍加重视,并意识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遵守规定是一种必要的举措。
再次,不遵守规范可能导致信任和声誉的损失。举一个例子,当我在工作中未能按时完成承诺的任务时,我的上级对我的工作效率和诚信产生了怀疑。我意识到,诚信和遵守规定是建立信任和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石。只有通过认真履行承诺和遵守规范,我们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遵守规定不仅影响到我们的个人形象和声誉,也直接关系到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发展和人际关系。
最后,尊重和遵守规定是建立一个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不论是一个小的社区还是一个大的国家,都需要有一套规范和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如果每个人都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规定,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法控制的状态。只有每个人都尊重和遵守规则,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遵守规定,树立良好的榜样,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尊重规定和遵守规范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素质。通过这些亲身体会,我学到了尊重规定的重要性和遵守规范的必要性。不仅仅是一种个人修养和社会责任,更是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和谐发展的基石。所以,无论是在学校、工作场所还是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尊重规定和遵守规范,以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和融洽的环境。
落实情况报告篇五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肃借调工作人员制度
1、除上级党委、政府(含县委、政府)决定开展的活动,需要成立临时机构可借调干部外,原则上不得借调。
2、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借调干部职工。借入单位在征得借出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县委或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组织或人保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保局开具借调令。
3、省、市有关单位到我县借调工作人员或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由被借调单位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保局开具借调令。
4、借调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借调期间的工资、津补贴由原单位发放,其他福利由借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借调单位出具工作表现材料。
5、未经批准,擅自借调的,扣罚被借调单位该借调人员一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借调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6、现已借调的人员,必须在文件下发后7天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待按程序批准后办理借调手续。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被借调单位1万元财政拨款。
二、严格请销假管理
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手续。
(一)婚假、产假由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不记入公休假范围。
(二)请事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条。
1、请假七个工作日以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一月内请假七个工作日以上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各单位要对请销假手续和证明材料建档立卷。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按全办字[]号文件执行。
3、事假(因公除外)记入公休假范围,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应休公休假的作旷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论处。
(三)因病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1、因病住院请假。请假连续10天以下(含10天)的,由用人单位审批;请假连续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请假连续超过30天以上60天一下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审批。连续请假超过60天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备案。请假人出院后,凭医院医院住院记录到审批单位(审批人)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2、因病休假。请假连续10天以下(含10天)的,由用人单位审批;请假连续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请假连续超过30天以上60天一下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审批。连续请假超过60天的,请假人须提供我县(市、省)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县卫生部门组织三人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集体研究提出请假或休假天数的建议,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备案。
(三)目前因病休假人员必须在文件下发后10天内办理有关请假手续或者返回原单位上班,否则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
(四)对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根据其年龄、工龄条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
三、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1、在编但不在本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其在11月 日前返回单位上班,否则按有关规定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2、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调出、考取非在职研究生、判刑、亡故及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等情况吃财政“空饷”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组织、人事、财政和编制部门,按规定核销当事人的编制,停发工资。
3、对以上情形,隐瞒不报的,扣发单位主要领导和报帐员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编制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的到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考勤考核记录,请销假,病休人员的诊断证明材料,单位领导审阅评鉴情况等。检查可采取现场点名、个别座谈、当场公示、主要领导签字证明等形式。今后,凡发现或举报后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实行下列责任追究制度:
1、休假证明责任。凡为病休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调离工作岗位。
2、主要责任人责任。对知情不报、故意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虚报冒领工资补贴人员及所在单位责任。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查实有虚报冒领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金行为的,由单位直接责任人(负责发放工资的财会或报帐员)按虚报冒领财政资金1.5倍的金额负责追回上缴财政。不能按规定时间追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负担10%,同时按虚报冒领金额的三倍扣减责任单位当年的财政预算内拨款。
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对虚报冒领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给举报人绝对保密),一经查实,由财政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帐号(或其他方式),按清理出虚报冒领金额的2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县人保局2632029县财政局
县编委办。
落实情况报告篇六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b、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