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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 工伤民事裁决申诉书申诉状(精选6篇)

时间:2023-10-04 10:03:26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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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一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xxx,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xxx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2xxxxx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20xx)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理由是:

20xx年2月18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20xx年10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20xx年7月29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20xx年9月9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20xx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20xx年11月9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xxx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5月28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5月20日,而判决却是以5月28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20xx年6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诉人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20xx年5月28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xx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20xx年6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20xx年与20xx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四、申诉人现在非常困难,希望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查清事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现在伤残情况日益严重,需要专人护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申诉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资非常低,儿子仍然在校就读,生活状况非常艰难,现在被申诉人连基本的医疗费都不支付,所以申诉人只有依靠法律来讨回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收到本申诉书后能够给予充分的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对原审判决提起再审,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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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要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2.正文。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

被申诉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二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时常会遇到不公不平的事情。这时候,我们需要学会如何规范地申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过去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有过被扣分的经历,但是这些经历也让我明白了规范申诉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申诉的目的。有时候,学生在申诉时只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公正的待遇,但往往会忽略申诉的核心问题。在申诉前,我们需要理性思考,明确自己的申诉目的,以免申诉行为导致埋下更深的矛盾。

其次,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途径。学生的申诉可以通过校内渠道或家长协助,但是我们需要注意时机和态度。切勿当众发泄情绪,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情绪。需要通过合适的途径进行申诉,以保证申诉的效用。

最后,我们需要以诚相待。申诉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追求非理性的利益。在申诉时,不要用口头攻击、语言威胁等不当行为,以免助长矛盾。我们需要以诚相待,与管理者和老师进行有效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总之,学生申诉方式的规范化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是学生的利益,也是整个学校和社会的利益。我们需要通过积极的参与和理性的思考,不断完善申诉制度,保证学生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三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而学生申诉是其守护之力。在学生们的平凡日常中,申诉可能不是最常见的词汇,但它却是学生参与管理的重要手段。最近,我有机会参与了学校的一次申诉调解,深刻体验到了正确的申诉方式的重要性。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探讨如何规范学生申诉方式。

第二段:正确的申诉方式

学生申诉方式多种多样,但正确的申诉方式是需要遵守一定程度的规则的。首先,严谨的申诉书写一定是必不可少的,必须注明申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时间和事件的简要描述,详细地陈述理由和要求,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书面证明或证人的证言。其次,学生申诉方式应该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诚信和道德规范。最后,学生申诉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泄愤或攻击他人。

第三段:与他人沟通

申诉前,学生应该先与相关人员沟通。这种观点可能看起来与申诉矛盾,但实际上却不然。在与他人沟通的过程中,学生能充分了解问题的源头与应对之策,而避免了经验不足和情感干扰可能造成的错误判断。同时,与他人沟通也展现了申诉人机智协调的能力,表现了学生维权的理智与成熟。

第四段:积极参与调解

申诉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申诉人是否积极参与调解。学生不仅仅是解释者,更应该是合作者和解决者。例如,提供更多的证据,比如书面材料、照片或录音等,以助于调解委员会更具有说服力地解决问题。同时,要遵循调解程序与规则,避免个人冲突进一步扩大。积极参与调解,不仅能让学生真正解决问题,还能锻炼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五段:结论

总之,规范学生申诉方式不仅是学校管理的必要措施,也是学生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通过正确的申诉方式,与他人沟通,积极参与调解等一系列措施,学生将会提高参与和管理的效果,培养自己的行动和创新精神。个人意见,我觉得孩子们应该从类似模拟申诉假设的活动中去体会和感受如何规范的提出自己的意见,让他们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中慢慢的摸索和理解规范化的手段,使他们更了解并参与管理的规范,进而更好的成长与进发。

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四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刘女士,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春伟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3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2004)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理由是:

2月18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7月29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9月9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11月9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钱先生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5月28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有关工伤民事裁决申诉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5月20日,而判决却是以5月28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2002年6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诉人19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2002年5月28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02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2002年6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2003年与2005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关工伤民事裁决申诉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五

第一段:引入教育申诉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教育申诉是学生、家长或教师对教育领域中的不公平或不恰当行为提出抗议的途径。作为一个重要的反馈机制,教育申诉起到了保障公平和改进教育环境的作用。通过教育申诉,学生和家长能够有机会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意见,促使学校和教育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我个人的教育经历中,我也曾面临过教育不公的问题,通过教育申诉的过程,我深刻地领悟到了其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第二段:教育申诉的过程与策略(300字)

教育申诉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首先,确定申诉的目标和内容,明确问题的核心和要求。其次,收集证据和相关资料,确保申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后,书面表达申诉,将问题以明确、客观的方式呈现给相关部门。最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机会。在进行教育申诉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策略: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清晰地陈述问题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申诉渠道,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在申诉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据,确保自己的观点和声音得到认同。

第三段:从教育申诉中学到的经验(300字)

通过教育申诉的经历,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教育申诉需要坚持不懈。在我申诉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诸多阻力和挫折,但我并没有放弃。我意识到,只有坚持下去,才能实现公正和改善。其次,教育申诉需要准备充分。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之前,我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和数据来支持我的主张。这使得我的申诉更加有说服力,也增加了成功的机会。此外,教育申诉还需要与他人合作。在整个申诉过程中,我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我的申诉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四段:教育申诉的意义和影响(200字)

教育申诉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个人权益的保障,更在于整个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完善。通过教育申诉,学生和家长的声音得到了重视,教育机构也意识到了存在的问题。这促使教育机构改变政策和行为,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教育申诉还培养了学生们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使他们成为自信和有能力参与社会事务的公民。

第五段:总结教育申诉的价值和建议(200字)

教育申诉是一种重要的反馈机制,能够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促进教育的公平和改进。通过教育申诉,我们不仅可以解决个人的问题,还可以为整个教育体系的改革做出贡献。在面对不公正和不恰当的教育行为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发表声音,并且不放弃追求公正和合理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应该为教育申诉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保障每一个人的受教育权利。

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领导:

**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从4月工作至今,一直以来从事的是社区基层的工作。依照社区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按“四不漏”要求,对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及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个月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信息采集,填报《育龄人口信息采集卡》,并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治安、消防,每月要检查商铺、企业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信访,综治维稳,预防社区居民与社区内企业欠薪上访的突发事件,同时做好房屋租赁等工作。社区的工作没有一项不是我们参与落实的。根据市里的.文件,明文规定每110-200间套出租屋要配备一名综管员,而现实中,我们综管员每人要负责管理800-1000多间出租屋,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一人干5人的工作。然而,在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全都献给了工作,为深圳的繁荣昌盛和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时,我们的工资报酬和工作待遇又是怎样的呢?综管员在扣除社保、每月强制扣除办公费、制服费等费用后实际到手工资仅1900元(有的人甚至更少)。在这物价飞涨的年代,每月到手工资不足2000元,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如何在深圳生存?何以养家糊口?为生存**综管所全体综管员诉求如下:

一、同工同酬,增加工资要实事求是,不玩文字游戏。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而罗湖区委政府于9月1日罗[2013]号出台了关于各部门协管员工资待遇情况,按五个级别发放工资1、高中、中专以下工资为25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2、大专工资为28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3、本科工资为32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4、研究生工资为3800元;5、博士研究生再议。新的工资待遇标准如果按文凭发放工资对于一线基层协管员来说,就是一个笑话。难道我们的工作经验还不如一张文凭?综管员在扣除杂七杂八的费用之后每月工资不足2000元!这样的工资标准不足以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在深圳生存。所以,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提升工资待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话,共同协商出一个合理的工资标准方案。

二、明细工资账目

目前我们综管员执行的工资标准极度模糊不明,20至今,我所综管员从未见到过自己的工资明细账目以及扣除费用的明细情况。过去十年里单位也从未为我们缴纳任何住房公积金、发放高温补助等费用,连社保的扣发都模糊不清,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有法不依,立法为何?故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明确工资发放明细表。如:工资来源、工资多少、补助多少、扣除费用多少、因为何种原因扣发、实发多少等,形成明细表格。并对过去十年期间从未发放的公积金、高温补助等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三、切实提高一线综管员工作素质,积极组织业务、技能等培训**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入职时间早,文化水平95%是高中文化。长期以来以最低的待遇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任务繁重却连服务年金都没有,只重文凭,取消工龄明显不公平,这是对我们广大综管员兢兢业业为建设深圳贡献10年的无视。强烈要求补发服务年金并按劳动法要求依法为员工组织培训学习,增强业务水平,提高技能职称、提升业务资历、认证。以上三点就我们深圳市罗湖区**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协管员的合理诉求。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尽快给予答复,我们不胜感激!

申诉人:**综管所全体综管员

20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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