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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转让协议篇一
一、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 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 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3. 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 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 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 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 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
8. 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 死亡事故为“0”。
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1. 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 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追求 “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职责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 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 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 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 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 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 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 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 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 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 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 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 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 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 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 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 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 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 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5. 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 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 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 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 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 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 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 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 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 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 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 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 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 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苯中毒、 电光性眼炎、中暑 、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 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 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锅炉房转让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_________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确保锅炉产品制造质量,本着密切合作、风险共担、为顺利开展检验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产品监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__}505号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3.有关规程、标准;
4.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手册》;
二、检验内容
锅炉产品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
三、检验方式
由乙方牵头联合成立监督检验小组进行驻厂检验,监督检验小组由乙方人员组成。监督检验小组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持有锅炉检验师资格证,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
四、检验报告
监督检验工作按照分院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控制,检验方案、原始记录执行分院质量手册的规定,监督检验综合检验报告按照国家统一格式由乙方出具。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可共同对技术质量的内容提出建议、协商修改、不断完善。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各自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五、检验收费
检验费用按有关的规定,共收取监检费___元,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锅炉房转让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接受并认同本公司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无饮酒、等不良行为;
7.无重大责任及服务质量投诉。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如双方满意,可另行协商续签。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详见“驾驶员内部管理办法”)。
甲方负有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驾驶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的义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协议。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休息和休假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一天口头或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调休。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工资元;其中试用期工资元。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同意解除本协议的。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依据国家和安庆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
手机号:
xx年xx月xx日
锅炉房转让协议篇四
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参建甲方:(单位全称)
参建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丁方:(单位全称)
甲、乙、丙、丁四方参建单位现在 区域内同时进行作业,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 安装项目施工,现在四方都在 内进行前期制作与安装,为保证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现经多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一、多方工程简况及存在的干扰问题。
二、多方有关责任人应建立相互联系的机制,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 手机:
甲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乙方安全责任人: 手机:
丙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丁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叉干扰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由于相互干扰而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多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监理帮忙协商解决。
各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相关及监理单位、安监局安全办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报监理审核后作为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规定认真实施,同时报监理和管理局安全办存档。
四、各方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保护业主财产、周边建筑物及电力等设施的安全;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
五、干扰方应向被干扰各方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若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必须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部。
六、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错开时,必须报监理同一协调,共同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七、双方单位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文明的施工环境。
八、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时,应在下方设置警示标识,在施工作业前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滚石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九、各方应自觉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畅,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批并及时处理。
十、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业结束后,施焊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焊割现场,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十一、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对各自敷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切实做好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电线必须通过双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性对电线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对方或设置警告标志加以注意。
十二、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进行起重时,应考虑对对方工作得安全影响,并制定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始进行起重作业。
十三、双方单位有共同维护同一作业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设备通行、工作、停放场地稳定(必须防止飞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四、在多个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及多方联系负责人(涉及双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五、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双方的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有分歧时,可请监理协调解决;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关事故损失。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施工各方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调整,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协议一式多份,当事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单位和安监局各一份存档。
十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执行。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锅炉房转让协议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锅炉工岗位工作,承担冬季供暖临时工作任务。
(二)乙方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睡岗,保持锅炉房干净整洁。
(三)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现设备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并配合后勤人员进行简单维修。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应视天气情况,保证师生取暖前提下适量用煤,并保证暖气设施不得冻坏(包括周末)。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月,食宿单位负责。
扣发乙方半个月工资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二)如果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及违章操作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严重的解除合同。
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熟悉供暖工作,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供暖任务和发生其他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