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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 党员思想汇报坚持从严治党(精选5篇)

时间:2023-10-07 15:28:44 作者:MJ笔神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 党员思想汇报坚持从严治党(精选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篇一

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将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新高度。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就法院基层党组织如何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加强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谈以下几点肤浅体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体现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步入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表达的是内容,它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不仅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而且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思想建设方面,更加突出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培养和选拔好干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风貌。“全面从严治党”之“从严”提出的是要求,必须全覆盖、无死角,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它不仅是对党的建设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回应,而且也体现了将“严”字始终贯穿党建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经验。我们党面临着新时期的“四个考验”、“四重危险”,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使命,必须时刻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认识,在“党要管党”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始终把“管党”、“治党”放在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抓住这个“牛鼻子”,切实担当起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其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要抓好“二个环节”。一是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位置,既是法院机关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最终执行者”,是实现党建工作在法院机关全覆盖的关键环节。因此,重点是要突出抓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根本任务之一,也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是要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思想上理想信念动摇、党员身份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实在和坚强的工作支撑。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司法改革,重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注重教育管理为先,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切实落实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等工作内容,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受教育人员全覆盖,管理对象不遗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同心协力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惩治力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来看,包括各级党组织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上看,是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力度和传递压力。这也就明确告诉我们,从全市法院系统来说,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对象含盖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等所有的各级党组织。各法院党组(党委)是领导主体,负有加强统一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和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责;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是工作主体,负有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理念,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问题,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开展以“撰写一堂微型党课教案、设计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组织一次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定期实施工作讲评和通报等形式,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二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在研究党建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要经常研究、经常布置、经常检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三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说明白话、办明白事、做明白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遵守党纪党规,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责任,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永恒课题,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从细节入手,细微处着眼,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正义、彰显公信,努力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出色的公正司法推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通过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确保实现“二十佳”目标。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汇报人:

2017年x月x日

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篇三

敬爱的党组织:

在中国,共产党是拥有6600万党员的合法执政党。执政55年来,尤其是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如何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是摆在全党面前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的一件大事。

在这个时候,两个《条例》的及时颁布实施,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中不乏创新之处,充分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的实践,其共同的主线就是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但两个《条例》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体现了惩治与防范并举,自觉性与强制性统一,关爱与制约结合的特色。下面就两个条例谈谈我个人学习后的认识。

从初次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来看,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防范的角度上讲,我认为每一个党员应该理解和掌握以下几点新的内容:

一、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在党内,主要的党政负责人的权力集中是导致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对党内的“一把手”,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抓好监督,严以律己,也要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加强对亲友的教育,从严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确保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不出问题。为将监督落实到位,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避免了条例的空洞性和执行难的问题。

二、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要落实监督,首要工作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这里的大胆创新就是指首次将*监督写入了条例,条例同时还就如何保证新闻*监督的健康开展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表明了我们党在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欢迎并主动接受党外监督。表明了我们党对这种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使*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结合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层面。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减少失误、防范,而且必将对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各地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样一来大大减小了条例在执行中不应该出现的各种弹性。例如如何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各种重大决策如何制订、上下级之间和平级之间如何进行权利和权力的监督等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与以往相比,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的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

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20xx年4月xx日

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篇四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xx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xx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xx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xx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xx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xx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严治党党员思想汇报篇五

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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